凡煙小說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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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總最近又出差了,我倒不用刻意躲避,只是到了下班時間又恢覆到游魂模樣。趕上晚高峰的地鐵,歪靠在屏蔽門邊看周圍陌生的人群,女子的妝容不如早晨那般精致光彩,男子的發型也不如早上一般紋絲不亂。一張張表情擠滿了疲憊,冷漠,隱忍,生無可戀。

這世上,誰又知道誰的心酸。

回到家,又是我一個人。蘭蘭如今正處在熱戀期,偶爾小吵小鬧,更增加了感情的甜蜜。以前只要有空,我們就一起買菜做飯,她掌廚,我負責清洗。不過最近的竈臺總是一塵不染。

我換掉脫鞋,給文竹澆了點水,洗了串葡萄,便窩在沙發上一集一集地看《海賊王》,昏昏沈沈的也不知究竟看進了什麽。到了10點,蘭蘭終於推門回來,我都不記得有多久沒見到她了,我睡覺時她才回來,我起床時,她還在睡覺。

“你跟你男朋友真是難分舍啊!”我朝她擠眉弄眼地開玩笑。

她甩下包,白了我一眼:“小心滿臉皺紋!”

“怕什麽!老娘我天生麗質。”

她翻了翻眼皮,有氣無力的癱坐在沙發上。

我又厚著臉皮地湊近她,可能是幾天沒閑聊了,語言特別寂寞。“你每天都這麽晚,怎麽不搬去跟他一起住啊?”

她立即從床上彈起來,眼睛直楞楞地盯著我,盯的我毛骨悚然,“怎……怎麽?”

“安安,你是不是在怪我?”

“What?”我一臉茫然。

“他確實讓我搬去跟他住,怎麽辦?”

我一楞,原來是這樣……看她薄唇猶豫,小臉悵惘,連睫毛都暗藏著歉意。我忍不住笑了出來,理智問她:“你們相處這麽久了,他人品如何?你怎麽想?”

“他人挺好,但是我舍不下你啊!”

“呸!天天晚歸的人還說舍不得我,鬼信!”

她湊到沙發沿,蹲下來,可憐巴巴地望著我:“如果我搬走,你會生氣嗎?”

“為什麽生氣?”我知道她擔心什麽。

“這裏房租那麽高,我一走,萬一給你招來一個不好相處的室友怎麽辦?”

“不用擔心我。”我握住她的手,“不要錯過正確的人。”

她熱淚盈眶。邊卸妝,邊傾吐她與男友的之間小故事,我也從來都聽不膩。也許是內心太過齷齪,總是艷羨這些單純美好的愛情。

夜間枕著她的故事入睡,不自覺的就會想起大學時寢室裏最先有男朋友的那個女生,每次回來也是這種幸福的表情。而我們幾個沒有男朋友的,都幻想以後的男友是什麽樣,並且發誓,此生要一生一代一雙人。

記得當時睡我對面的女生曾問過我,那麽多人追你,你怎麽一個都看不上?我也思考過這個問題,怎麽就沒有我喜歡的呢?

從小到大也不缺人喜歡,在初中時就有男生用害羞又暧昧的小眼睛偷看我,可惜我爸是學校老師,沒一個男生敢對我怎樣。

高中時我倒是喜歡過一個男生,他也是沈靜有些特立獨行,只對知識有興趣。誰都沒有對誰表白,我們只是一起去圖書館,一起去食堂。不過他成績更好,條件也不錯,高考後,他父母就把他送去了國外。記得臨走時還請我吃了一頓飯,問我希不希望他走,我覺得他挺好笑,學校早已聯系好,機票也是後天上午,我希不希望還有關系嗎?

難到男人做好了決定後,都喜歡女人哭著他求他不要離開,不要丟下自己?他會改變嗎?

不會的。他也不見得有多需要我,我看得出來,他只是想看見一個半理智半幼稚的女生為他泫然淚下。他渴望的是自己被需要的那一種快感,他要證明自己的魄力,猶如上戰場一般,那種狠心,絕情的痛快。

越長大我就越明白,在這個追求權勢的世界,戰場更能令一個男人專註澎湃,熱血沸騰。女人只是權勢的附屬品,她能令男人柔軟,也能令他強大,卻不能令他放棄。

我們斷了聯系是必然。

到大學之後幾乎以為自己缺少,或是喪失了愛的能力。籃球場上的男生似乎個個荷爾蒙過剩,除了真正熱愛的,有些人進幾個三分球就以為得到全校女生的追逐。他們有大把的精力時間追求女生,這個追不上再換一個,甚至無聊到把竊聽器偷放到女生包裏。

還有一種自尊心強的,故作清高的男生,指望天降女神,發掘他那顆特獨,別具一格,有內涵的靈魂。沒看出來他們哪裏有內涵,倒是真談起戀愛了,鬧了別扭反而還讓女生哄他。

好不容易有幾個富二代,卻是個個不肯浪費自己的資源,男生們追不上的女神,他們追一個甩一個,女朋友換得像時裝表演。

後來大家都有了男朋友,只剩我一個孤家寡人,於是我也因為感動和好奇與一個追了我兩年的家夥在一起了。那個男生長像不錯,成績不錯,家世也不錯,我卻並沒有多麽喜歡他,只是佩服他的堅持與癡心。

很可惜,兩個月後就分手了,他總是說我不愛他,不在意他,我卻覺得他無理取鬧。

在那個昏暗的路燈下,對著他幼稚的臉,我突然有些厭煩,冷冷地說了句‘分手吧!’。

他楞在原地,好像有些不可思議,本就等著我先低頭示好,沒想到我卻說了一句這樣的話。結果可想可知,他轉身離開,從此與我形同陌路。

我知道像他這樣的男生多少還是有些驕傲的,追了我兩年,這樣的毅力已實屬難得。可惜,我對他最多只有好感,實在談不上愛情。

因為這些事,我一度以為自己是個冷血動物,不會愛上任何人。直到遇見林章,才明白,愛竟然是那麽簡單的事,無取感動,無需追求,甚至無取付出,突然就愛上了。可是這份愛卻是錯的。

年少時和同學一起發的誓,還有那些壯志淩雲的狂言,仿若泡沫,時光一過就蒸發了。所謂一生一代一雙人,真的就只是一句狂言,一個夢想。

時光任苒,我們幾個畢業後都散落各地,走向了努力工作、持續相親的日子。曾經有男朋友大都也因為差異分手了,堅持走到現在的沒有幾對。

而我,更是墮落到迷戀一位有婦之夫。什麽時候開始,我是這麽骯臟醜陋了呢?

我雖說著放下,卻從未真正放下他。總是臆想他會不會看我?會不會錯過了他的目光?總是找各類理由安慰自己。

好像是陷在泥灘裏掙紮的人,是掙紮著等人同情?還是掙紮著拔腿出來?我還搞不明白。

新的一周,地鐵內仍舊擠的讓人喘不過氣來。人與人之間的都像照片似得縮著,各種埋怨與嫌棄都甩在彼此臉上,卻也只能暗自忍受。

出了地鐵,外面的空氣格外的好。深深地呼一口氣,催眠自己,要心如死水。

可是,世事總是這般,當你不想遇見什麽時,就能看見什麽。我到了電梯口,老遠就看見了林總,他身邊還站著白琳娜,兩人似乎在談論什麽,白琳娜不時露出迷人的笑容。

我又退後了幾步,躲入人群,看著他們倆先進入電梯,木然等待下一部。

當初我也是這樣遇見林章,後來瘋狂到偷偷記錄他到公司的時間,測平均值,故意裝成偶然的相遇。

老天一定很睥睨我這類人,當我特意做一件事時,從未成功過。如今過去了那麽久,沒有刻意,沒有約定,終於再次遇見,他身邊已經有了一位熱情大膽的女孩。

我是多麽天真啊!以為偶然的相遇就是緣份,其實,同一棟樓,同一層辦公室,每個人都可能與他相遇,我卻猶如老天厚待,上天恩賜。擦著桌面安慰自己:現在醒悟也不算太晚。知錯就改,善莫大焉。

周一例會,林總照例參加。負著手,如同一位老師,在教室踱了一圈又一圈。我怕他以為我又打瞌睡,全程端正坐姿,認真記錄,筆記本上除了領導交待的事情,決對沒有什麽與工作無關的事項。畢竟有韓曉曉這個前車之鑒,誰也不敢在這種人面前犯錯。

會議結束,大家收拾筆記都走了出去,我跟在最後面,聽見好學的白同學正在向林老師請教問題,我暗暗地瞥了她一眼,突然發現那一雙眼睛正凝視著我,幽深清亮,似有暗流湧動,我慌然低頭,快步離去。

回到座位,仍止不住內心激起的層層漣漪……似乎好久沒有見到他的眼睛了。

雖然在同一層樓,可是如果不刻意,只能感覺到他一陣風似得的身影,眼神碰撞的機率本來就小,我又盡量避開所有與他偶遇的可能。

不可否認,我很想念他。雖然我不會去主動接觸他的目光,但仍然會不由自主地尋找他的身影。今日再次撞見,哪怕只是一眼,依然能讓我心神慌亂,堡壘崩塌,心中那絲絕望好像又重新點燃。

大廳前方傳來一聲低笑,雖然笑聲故意壓制,卻又有種張揚的意味。不用擡頭,也能知道白琳娜與林總從會議室走了出來。

我視而不見,整理好標書,設置好文件打印碼,走向打印機守護資料。

男人無論多大年紀,是否婚配,只要有權有勢,都有別有用心的女子主動接近。

其實大多時候都是林總聽,白小姐興奮地說。雖然她張揚,功利,浮躁,可是至少人家有勇氣,有個性,不掩飾自己的目地,選擇有效的目標,對目標應秉持的姿態,應發出的聲音,刻意保持掌握,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何必畏懼別人的目光。

我又有什麽資格看不起別人呢?

“你想什麽呢?這麽入神?”

我回頭,嚴冬筠已經站到了我面前。我禮貌地問:“你出差回來了?”

他眼睛明顯閃過一絲欣喜,“昨天夜裏才到的,睡了一上午,現在才來上班。”

我點點頭。

“有什麽能幫到你的嗎?”

忽然想到半夜那條短信,是否是哪位女同事看見他幫我撐傘,就此誤會了呢?我立即搖頭:“沒有,你去忙吧!”

“現在手裏沒方案,正閑著呢!”說完便拿過旁邊打印好的文件開始幫忙打孔。

看著他已經自顧忙碌,我也不想表現的太過生疏,道了‘謝謝’,又繼續裝訂。

他打孔,我裝訂,倒也配合的不錯。兩人有一搭沒一搭地閑聊。

一直忙到下午,桌面文件堆積如山,我把裝訂好的標書搬回座位,剛剛轉身,就撞上了迎面走來的人。

沒有任何高檔香水的氣味,可我依然能感覺出自己撞到了什麽人。他從不刻意修飾外在,每日都是西裝革履,刻板正式,除了保持整潔外,沒有香水,沒有飾品,就連手表也是偶爾在手腕,偶爾不知所終。可是他的氣息還是能把我瞬間喚醒,明明只有兩次親密地貼近過他。但是這樣的人,除了放下,還能怎樣呢!我護住資料,低眉道歉:“對不起。”

他似乎盯了我幾秒,還是擡腳離開了。

我平靜地把標書放回座位,又繼續守著打印機,等著最後幾份資料。

“你很怕林總?”嚴冬筠收起一疊資料,“為什麽你只要看到他就低下頭?”

“你觀察我?”我瞪著他,“幹嘛?”

他臉卻紅了,“沒有沒有,你別多心。”

“怎麽不多心?深更半夜還有人發信息問我:嚴冬筠是你男朋友?你是不是傷了哪位女同事的心了?我可不當這冤大頭。”

“怎麽可能?”他一臉吃驚。

“怎麽不可能!”看來他真的一無所知,這小子剛來運氣就這麽好!“恭喜你哦!趕緊人家小姑娘找出來,我們等著吃糖。”

“不可能,不可能。”他連連搖頭,好像生怕我誤會,“女同事我只認識你。”

“白琳娜還有小孟你不認識?”我抱起最後幾份資料走回座位。不能再這樣聊下去了,怎麽聽都好像是我吃醋了一樣。

他還跟著我解釋,“易安……”

真幸運,我剛坐下立即就來了一個救星——白琳娜,她笑意盎然地躇足我面前,我知道她要幹嘛,笑迷迷地對她說:“稍等一下,馬上就好。”抽出一冊標書遞過去,“這是廖經理審核過的最終定案。”

“好咧!”她剛走兩步又回頭,“就這一個項目?”

我眨眨眼,“今天送一份,明天送一份,後天送一份。”

她豁然明朗,翹起大拇指,“老司機。”

看,人都是這樣,面對自己不喜歡的人,依然能與她談笑風生,哪怕是親自從她去見自己喜歡的人也毫無怨言。這不是大方,是虛偽!我不知道我怎麽變成了這樣的人。

在這裏工作一年多,我變化太大,太快,為了適應這裏,適應這個社會,我已經不再認識自己。為了生存,我們不斷適應,不斷變化,每個人少則兩張,多則十張各式各樣的面孔,把最真實的自己深深隱藏。

我不信白琳娜是因為喜歡林總才接近他,她有自己的目地,有自己的野心。也許是想讓林總發現她的價值,她的才能,可是公司有能力的人太多了,每個人都在熬資歷,等機會。

女人想利用自己的優勢實現自己的目標,不見得可恥,從古至今多少例子。社會太覆雜了,我們看不慣,我們不屑於,可不代表每個人都想法如此。不過是你情我願,等價交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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