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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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宇州不緊不慢地拿出兩個證物袋,交給技術隊負責人黃濤,“我在現場發現的。”
黃濤盯著面前的易拉罐和一塊很小的粉色無紡布,疑惑道:“案發現場我們4.30號晚上搜查過了,這是?”
“粉色鞋套剮蹭在廚房的門吸上,顏色不是警方的鞋套,冰箱裏快過期的雪碧,存放那麽久沒喝玩,說明吳生夫婦不喜歡喝雪碧,廚房垃圾袋沒垃圾,應該是晚飯之後換的,所以雪碧罐口如果有殘留唾液,並且DNA不屬於劉琴夫婦,那很可能是兇手的,這一點還需排除4.30號當天晚上,有沒有人去過吳家。”
案發現場,技術隊把查勘重點放在主臥,疏忽了廚房細節,吳宇州一講,黃濤面子有些掛不住,“是我們疏忽了。”
餘野:“首次現場查勘有遺漏正常,老黃不用太放心上,倒是吳隊什麽時候重返的現場?”
“5月1號早晨。”吳宇州如實做答。
程曉璐:“咦?那天走時候我鎖門貼了封條,吳隊……怎麽進去的?”
吳宇州:“……”
開鎖這技能,他十幾年前就掌握了。
餘野看眼吳宇州,手一擡,“這不重要,老黃等會兒優先分析雪碧罐。”
伍飛:“我有個疑問,兇手在案發現場,沒留下任何指紋和腳印,說明他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既然有反偵察意識,怎麽會在案發現場喝雪碧,還留下空罐?這不是等著被抓?”
警隊眾人對這個空降顧問充滿好奇,一時間目光紛紛投向吳宇州。
眾多視線中,有道目光灼熱如火,似乎想把吳宇州的皮囊燒掉,露出骨肉,給他一探究竟。
吳宇州未感不適,眸光靜如湖面,“有三種可能,第一兇手文化水平不高,除戴鞋套手套外,不知道其他反偵察手段;第二兇手隨性散漫,甚至殺人也是一時起興;第三兇手酷愛喝雪碧,已經到了有癮的程度,所以看見冰鎮雪碧,忍不住喝了一罐。”
林傑:“如果兇手沖動作案,和被害者無冤無仇,那排查可有難度了。”
餘野拍拍手,將眾人目光聚集他身上,“細沙中挑針,再將針串起來,本身就是慢活,無論哪種推測,現在的首要工作先把針挑出來,有問題及時溝通。”
散了會,吳宇州獨自去東側吸煙室抽煙,吸煙室很安靜,他站窗前吞雲吐霧,腦中自動把隊裏的幾個人過了一遍。
伍飛,也是在東升燒烤店說混血寶寶的年輕人,26到28歲之間,頭腦靈活,善於發現問題,做刑警的好苗子,美中不足是年紀小玩心重,開會期間時不時偷看技術隊的女孩,年紀輕辦案沈不下心。
程曉璐,有話就說,不太考慮人物場合,性格過於直爽,成長的路還很長。
林傑,無名指有戒指,手機殼上印有妻兒照片,指肚無意間撫摸妻兒照片,顯然已婚已育,家庭觀強。
至於餘野,吳宇州正想著身後有人拍了拍他肩膀。
“以後抽煙可以喊我一起。”林傑的聲音。
吳宇州淺笑,沒作答。
林傑大大咧咧也不在乎,食指在眉尾比劃一下,“吳隊……您這疤?”
“小時候不懂事跟人打架傷的。”
“刀都動到您臉上了,一不小心就有毀容和致命的風險,不能輕饒。”
“嗯,我弄瞎他一只眼睛。”
弄瞎眼睛竟說得如此風輕雲淡,林傑心頭一顫,又給吳宇州等於周祁正這條判斷題畫上叉號,雖然這幾天他一直告訴餘野,吳宇州不可能是周祁正,但兩人長得實在太像,使他忍不住試探,“你和我一個大學同學特像。
吳宇州緩緩吐出口煙,微微擡起眼皮,“燒烤店時,餘隊口中那個朋友?”
“嗯,我們宿舍室友。”林傑打開錢包,在妻兒照片後面抽出另一張照片遞給吳宇州。
照片中四個大男孩站足球場上,穿著統一球衣,搭肩摟成一排,笑如春陽,隔著照片也能感受到他們當時的喜悅。
四人中餘野笑得最燦爛,容貌變化不大,只比現在多了幾分稚氣,腳下的球鞋白得晃眼,他臂彎下摟的人,仿佛是自己的覆制版,吳宇州把照片還給林傑,“最右邊那個?確實很像。”
吳宇州看照片時,林傑在旁邊偷偷觀察,吳宇州第一眼看餘野,第二眼看周祁正,但臉上和眼中都毫無波瀾,既不懷念也不驚訝,平靜得讓人生疑,卻又拿不出證據,“真懷念那段無憂無慮的日子,可惜後來……像你的那個人死了。”
吳宇州摁滅煙,“生病?意外?”
林傑搖頭,“大一暑假,他家被滅門了,一家四口無一幸免,兇手作案手法和吳家有些像,淩晨進門先用刀要了他父親的命,接著去臥室捂死他母親和妹妹,然後去次臥,趁著他熟睡一刀斃命,隨後一把火燒了房子。
那年他十八,妹妹才六歲,他父親是名很最優秀的刑警,破過數起大案,所以警方懷疑兇手是犯罪團夥的漏網之魚。”
“後來呢?抓到兇手了嗎?”
林傑長嘆一口氣,“能查的人警方都查了,沒線索,十二年仍沒找到兇手。”
吳宇州沒說話,拍拍林傑肩膀以表安慰。
林傑特意將滅門案細節講出來,正常人聽聞至親慘死的細節,多多少少會有情緒波動,然而吳宇州沒有,他完全在聽別人的故事,而且不太感興趣。
林傑放棄試探,抽完最後一口煙,隨吳宇州一同往辦公室走,樓梯口撞見伍飛帶著劉超的兩個跟班上樓,“吳隊、林副,你們抽煙去了?”
林傑朝他身後的人,揚了揚下巴,“他們主動來的?”
伍飛:“說劉超讓他們來的,這劉超思想覺悟還挺高。”
兩人輪流進審訊室,張琦先進去。
審訊室外,程曉璐站餘野身旁介紹情況,“兩人今年都17歲,張琦父親是興業鎮那邊的農民,家窮一直沒討到媳婦,十幾年前在路邊撿到個棄嬰,他欣喜壞了,把孩子抱回去扶養,張琦小時候就比同齡人頑皮,到十五六歲,父親已經管不住他,兩年前他從家裏偷跑來京川,年紀小找不到正經工作,跟在劉超身邊混日子。
系統內沒有賀雲庭的信息,據劉超說,他是孤兒,兩年前在春天廣場遇見他,瞧他一個人可憐,收留在身邊做跟班。”
4月30日當晚的事,他們所答與劉超大同小異,對於李懷民夫妻厭煩痛恨劉琴的事,三人口徑完全相同。
問到對劉琴的看法,兩人的回答才逐漸有所不同。
“死得好,簡直造福人類。”一吐為快後,張琦發現對面刑警眼神不對,打了兩下自己的嘴,趕忙改口:“瞧我這張嘴,吃瓜群眾一點淺薄的看法,你們別誤會,她真太煩人,每天在廣場轉來轉去,見了我們仨就來喊兒子,不管你忙不忙,而且跟狗皮膏藥似的,無論打罵就不走……你說煩不煩?她死了,春天廣場也消停了。”
賀雲庭一頭利落的短發,戴著金絲邊眼鏡,鷹鉤鼻子,他向上推了推眼鏡,慢條斯語地說:“劉琴的瘋癲源自思念,假如她能再見到吳有東,瘋病會不治自愈,剛知道她經歷的人,都會對她產生幾分憐憫,但這種憐憫比不過她錯亂的認知,帶給眾人的麻煩,久而久之,磨掉了最初的那點憐憫心。”
這一番話說完,兩個年紀相同的少年,已將迥異的性格展示出來。
張琦張揚沖動易怒,假如劉超有事,他會第一個出頭,那天最先動手打劉琴的就是他。
賀雲庭冷靜內斂,狗頭軍師的角色,如果劉超遇見麻煩事,會第一個找他商量。
如果劉超想除掉劉琴,那這兩人是最好的幫手,一個負責提供作案思路,一個行兇,餘野偏頭用耳機上的話筒說:“問他們4月30號晚上,劉超有沒有再提過弄死劉琴的話?”
負責詢問的同事按照餘野的原話問了遍。
賀雲庭:“離開廣場時,超哥買了烤串,我們回去邊鬥地主邊喝酒吃串,酒後超哥有提過一句,但被我制止了。”
“你怎麽制止的?”
“7點多,劉琴纏著超哥時,正巧被你們局裏的幾個警察撞見,超哥當時說要弄死她,如果這時動手殺了她,那不是等著警察抓我們呢?我們精神正常而且年輕有活力,跟個瘋子一命換一命,這買賣換你,你做嗎?”
這話有幾分道理,問話刑警被他反問得一楞,可同一個問題,張琦的回答卻截然不同,“沒提過,超哥說弄死她完全是氣話,我們平時都是小打小鬧,動刀子殺人這事,借我們個膽子也不敢做。”
審訊室外。
林傑:“4月30號晚淩晨前,他們仨都在一起,可相同的問題,卻有兩種不同答案,其中明顯有人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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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濤盯著面前的易拉罐和一塊很小的粉色無紡布,疑惑道:“案發現場我們4.30號晚上搜查過了,這是?”
“粉色鞋套剮蹭在廚房的門吸上,顏色不是警方的鞋套,冰箱裏快過期的雪碧,存放那麽久沒喝玩,說明吳生夫婦不喜歡喝雪碧,廚房垃圾袋沒垃圾,應該是晚飯之後換的,所以雪碧罐口如果有殘留唾液,並且DNA不屬於劉琴夫婦,那很可能是兇手的,這一點還需排除4.30號當天晚上,有沒有人去過吳家。”
案發現場,技術隊把查勘重點放在主臥,疏忽了廚房細節,吳宇州一講,黃濤面子有些掛不住,“是我們疏忽了。”
餘野:“首次現場查勘有遺漏正常,老黃不用太放心上,倒是吳隊什麽時候重返的現場?”
“5月1號早晨。”吳宇州如實做答。
程曉璐:“咦?那天走時候我鎖門貼了封條,吳隊……怎麽進去的?”
吳宇州:“……”
開鎖這技能,他十幾年前就掌握了。
餘野看眼吳宇州,手一擡,“這不重要,老黃等會兒優先分析雪碧罐。”
伍飛:“我有個疑問,兇手在案發現場,沒留下任何指紋和腳印,說明他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既然有反偵察意識,怎麽會在案發現場喝雪碧,還留下空罐?這不是等著被抓?”
警隊眾人對這個空降顧問充滿好奇,一時間目光紛紛投向吳宇州。
眾多視線中,有道目光灼熱如火,似乎想把吳宇州的皮囊燒掉,露出骨肉,給他一探究竟。
吳宇州未感不適,眸光靜如湖面,“有三種可能,第一兇手文化水平不高,除戴鞋套手套外,不知道其他反偵察手段;第二兇手隨性散漫,甚至殺人也是一時起興;第三兇手酷愛喝雪碧,已經到了有癮的程度,所以看見冰鎮雪碧,忍不住喝了一罐。”
林傑:“如果兇手沖動作案,和被害者無冤無仇,那排查可有難度了。”
餘野拍拍手,將眾人目光聚集他身上,“細沙中挑針,再將針串起來,本身就是慢活,無論哪種推測,現在的首要工作先把針挑出來,有問題及時溝通。”
散了會,吳宇州獨自去東側吸煙室抽煙,吸煙室很安靜,他站窗前吞雲吐霧,腦中自動把隊裏的幾個人過了一遍。
伍飛,也是在東升燒烤店說混血寶寶的年輕人,26到28歲之間,頭腦靈活,善於發現問題,做刑警的好苗子,美中不足是年紀小玩心重,開會期間時不時偷看技術隊的女孩,年紀輕辦案沈不下心。
程曉璐,有話就說,不太考慮人物場合,性格過於直爽,成長的路還很長。
林傑,無名指有戒指,手機殼上印有妻兒照片,指肚無意間撫摸妻兒照片,顯然已婚已育,家庭觀強。
至於餘野,吳宇州正想著身後有人拍了拍他肩膀。
“以後抽煙可以喊我一起。”林傑的聲音。
吳宇州淺笑,沒作答。
林傑大大咧咧也不在乎,食指在眉尾比劃一下,“吳隊……您這疤?”
“小時候不懂事跟人打架傷的。”
“刀都動到您臉上了,一不小心就有毀容和致命的風險,不能輕饒。”
“嗯,我弄瞎他一只眼睛。”
弄瞎眼睛竟說得如此風輕雲淡,林傑心頭一顫,又給吳宇州等於周祁正這條判斷題畫上叉號,雖然這幾天他一直告訴餘野,吳宇州不可能是周祁正,但兩人長得實在太像,使他忍不住試探,“你和我一個大學同學特像。
吳宇州緩緩吐出口煙,微微擡起眼皮,“燒烤店時,餘隊口中那個朋友?”
“嗯,我們宿舍室友。”林傑打開錢包,在妻兒照片後面抽出另一張照片遞給吳宇州。
照片中四個大男孩站足球場上,穿著統一球衣,搭肩摟成一排,笑如春陽,隔著照片也能感受到他們當時的喜悅。
四人中餘野笑得最燦爛,容貌變化不大,只比現在多了幾分稚氣,腳下的球鞋白得晃眼,他臂彎下摟的人,仿佛是自己的覆制版,吳宇州把照片還給林傑,“最右邊那個?確實很像。”
吳宇州看照片時,林傑在旁邊偷偷觀察,吳宇州第一眼看餘野,第二眼看周祁正,但臉上和眼中都毫無波瀾,既不懷念也不驚訝,平靜得讓人生疑,卻又拿不出證據,“真懷念那段無憂無慮的日子,可惜後來……像你的那個人死了。”
吳宇州摁滅煙,“生病?意外?”
林傑搖頭,“大一暑假,他家被滅門了,一家四口無一幸免,兇手作案手法和吳家有些像,淩晨進門先用刀要了他父親的命,接著去臥室捂死他母親和妹妹,然後去次臥,趁著他熟睡一刀斃命,隨後一把火燒了房子。
那年他十八,妹妹才六歲,他父親是名很最優秀的刑警,破過數起大案,所以警方懷疑兇手是犯罪團夥的漏網之魚。”
“後來呢?抓到兇手了嗎?”
林傑長嘆一口氣,“能查的人警方都查了,沒線索,十二年仍沒找到兇手。”
吳宇州沒說話,拍拍林傑肩膀以表安慰。
林傑特意將滅門案細節講出來,正常人聽聞至親慘死的細節,多多少少會有情緒波動,然而吳宇州沒有,他完全在聽別人的故事,而且不太感興趣。
林傑放棄試探,抽完最後一口煙,隨吳宇州一同往辦公室走,樓梯口撞見伍飛帶著劉超的兩個跟班上樓,“吳隊、林副,你們抽煙去了?”
林傑朝他身後的人,揚了揚下巴,“他們主動來的?”
伍飛:“說劉超讓他們來的,這劉超思想覺悟還挺高。”
兩人輪流進審訊室,張琦先進去。
審訊室外,程曉璐站餘野身旁介紹情況,“兩人今年都17歲,張琦父親是興業鎮那邊的農民,家窮一直沒討到媳婦,十幾年前在路邊撿到個棄嬰,他欣喜壞了,把孩子抱回去扶養,張琦小時候就比同齡人頑皮,到十五六歲,父親已經管不住他,兩年前他從家裏偷跑來京川,年紀小找不到正經工作,跟在劉超身邊混日子。
系統內沒有賀雲庭的信息,據劉超說,他是孤兒,兩年前在春天廣場遇見他,瞧他一個人可憐,收留在身邊做跟班。”
4月30日當晚的事,他們所答與劉超大同小異,對於李懷民夫妻厭煩痛恨劉琴的事,三人口徑完全相同。
問到對劉琴的看法,兩人的回答才逐漸有所不同。
“死得好,簡直造福人類。”一吐為快後,張琦發現對面刑警眼神不對,打了兩下自己的嘴,趕忙改口:“瞧我這張嘴,吃瓜群眾一點淺薄的看法,你們別誤會,她真太煩人,每天在廣場轉來轉去,見了我們仨就來喊兒子,不管你忙不忙,而且跟狗皮膏藥似的,無論打罵就不走……你說煩不煩?她死了,春天廣場也消停了。”
賀雲庭一頭利落的短發,戴著金絲邊眼鏡,鷹鉤鼻子,他向上推了推眼鏡,慢條斯語地說:“劉琴的瘋癲源自思念,假如她能再見到吳有東,瘋病會不治自愈,剛知道她經歷的人,都會對她產生幾分憐憫,但這種憐憫比不過她錯亂的認知,帶給眾人的麻煩,久而久之,磨掉了最初的那點憐憫心。”
這一番話說完,兩個年紀相同的少年,已將迥異的性格展示出來。
張琦張揚沖動易怒,假如劉超有事,他會第一個出頭,那天最先動手打劉琴的就是他。
賀雲庭冷靜內斂,狗頭軍師的角色,如果劉超遇見麻煩事,會第一個找他商量。
如果劉超想除掉劉琴,那這兩人是最好的幫手,一個負責提供作案思路,一個行兇,餘野偏頭用耳機上的話筒說:“問他們4月30號晚上,劉超有沒有再提過弄死劉琴的話?”
負責詢問的同事按照餘野的原話問了遍。
賀雲庭:“離開廣場時,超哥買了烤串,我們回去邊鬥地主邊喝酒吃串,酒後超哥有提過一句,但被我制止了。”
“你怎麽制止的?”
“7點多,劉琴纏著超哥時,正巧被你們局裏的幾個警察撞見,超哥當時說要弄死她,如果這時動手殺了她,那不是等著警察抓我們呢?我們精神正常而且年輕有活力,跟個瘋子一命換一命,這買賣換你,你做嗎?”
這話有幾分道理,問話刑警被他反問得一楞,可同一個問題,張琦的回答卻截然不同,“沒提過,超哥說弄死她完全是氣話,我們平時都是小打小鬧,動刀子殺人這事,借我們個膽子也不敢做。”
審訊室外。
林傑:“4月30號晚淩晨前,他們仨都在一起,可相同的問題,卻有兩種不同答案,其中明顯有人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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