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向對方敞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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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斷了電,他把東西都搬出來放在外面了。我看了一下,居然還不少,反正比我家一般儲藏的要多,因為我喜歡每天買新鮮菜。
他說前幾天老下雨,他懶得去集市,一次都買很多塞在冰箱裏。
我看了一下,青菜有一些,不過菜葉有點不新鮮了。另外就是這個季節比較多的黃瓜番茄茄子豆角都有一大把。這些比較能放,現在看都還行。給我倆吃幾天都不是問題。旁邊還有肉,我聞了一下,現在還沒問題,但肯定放不過明天,得先腌著。
“冷凍室裏還有一些,應該還有凍餃子和一些臘肉。裏面還有冰,我沒有拿出來。”
“那就放著吧,先不要開。”我想了想,“我們先把青菜吃了。”
因為是早餐,我不想做得太膩,就簡單煮了個面條,把那兩把青菜煮了。我們這裏下雨時時常會停水,所以家裏都用水缸儲水,我們倆省著點用,撐幾天不是難事。
煮面條的過程中,我順便把肉都切了,用鹽腌起來,免得過兩天了會壞掉。
我在做這些的時候,他一直跟在我身邊,時不時地往我嘴裏塞一片薯片。
我把兩碗面條端上桌時,他又把我抱了過去,讓我坐在他腿上。
我不依,讓他快放開我。“坐腿上怎麽吃?”
“能吃。”他沒有放開我,還用力摟住了我的腰,讓我別動。然後他把另外一碗面也擺到了面前,挑起一筷子面條,餵到我面前。
我:“……”
我默默地吃下面條,真是沒有想到他內心居然這麽……
我都不知道該怎麽形容了。
我倆一人一口吃著面條,中間有時候交換一個吻。兩碗面都吃完了,他還不放開我,依然摟著我坐在他腿上,掰過我的下巴,要吻我。
我問他:“你的腿不麻嗎?”
他動了一下,說:“不麻。”然後吻了上來。
我覺得他有點怪。
可是說不上來哪裏怪。
不管了,先吻了再說。
之後,我走到哪裏,他都要抱著我,一刻也不放開。我說要去看外面的水,他也抱著我去陽臺。我還有點緊張,因為這完全就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我倆這樣會給人晴空霹靂。
可是沒有,外面沒有人,只有水。
我問他,這水會不會再變多。他觀察了一下,說從昨天到現在沒有再漲了,應該就不會漲了。
我問他:“真的嗎?”
他問:“如果還漲,你想怎樣?”
我有手機,我們可以打電話求救。
可我不想。我抱著他,吻著他。我們臨靠街面的陽臺上,互相擁抱著親吻。
這是從前我倆想都不敢想的事。
這一場大水成全了我倆夢寐以求的夫妻生活。
我倆給親人報了個平安後,就縮在這裏不想出去了。我們像普通夫妻一樣,晚上一起相擁而眠,早晨一起相擁醒來。沒有外界打擾,沒有人點頭論足。我給他做飯,他幫我刷碗。我們一起吃飯,一起聊天,一起看書,一起過全天下夫妻都會過的生活。
他床頭都是一些超市管理的書,還有講供貨和物流的。有些講的挺高深,我問他能不能看懂。他說看不懂就多看幾遍。
除了這些,還有一些古書。
我是真沒想到,盛葳居然說真的,他喜歡古文。不是那種詩詞歌賦的什麽酸牙東西,是真的古文,古代的書。他跟我講,這都是他爺爺輩收藏的書。我翻了翻,居然還有手抄書,我都看不太懂。就有一本,好像是一本佛經,叫桃園明聖經。他說是講關羽的,但那也是道光年間的了。
我覺得我不認識他了。
他還會寫毛筆字,還能現場給我表演。不過他說很久沒寫了,都生疏好多了。
我驚呆了。這是哪裏穿越來的人?真的是我的小景嗎?
他抱著我,往我身體裏擠,問我:“還在懷疑嗎?”
我說:“懷疑,我嚴重懷疑你被穿越了。”
他低低笑著,說:“那我們做到你不懷疑為止。”
媽的!
我覺得我是羊入虎口了!
有我這麽傻的羊嗎?
歷盡千辛萬苦,就為了來給老虎啃一啃。
可惡,他啃得好舒服!
我們交往兩年,結婚四年,真正在一起的時間其實少得可憐。以往短短的時間,總是傾訴相思都嫌不夠,沒有太多時間去做別的。這一次,我們有足夠的時間,足夠的耐性,更多地去向對方敞開自己,也更多地了解對方。
我靠在他懷裏,給他講我媽媽的事,講我小時候的事,講我看到他的那一天,講我喜歡他的那一天。他也給我講他以前的事,從小到大的事,好多事。他甚至還翻出了他的日記和我一起看,都不怕我笑他。
好吧,我要是敢笑他,他也是敢懲罰我的。真是的,現在周圍沒人,我絕對是弱勢群體。
他真的好喜歡寫日記,從小到大一直都有寫。寫他和什麽小夥伴一起做了什麽游戲,和爸爸一起出去哪裏玩了什麽,和弟弟妹妹吵了什麽架。
這時候的童真稚趣還有些好笑,我還可以笑話笑話他小時候蠢,然後被他小小的懲罰一下。
但再往後,真是想被懲罰都沒機會了。
他寫的好無聊。
前天跟同學打麻將了,昨天跟哥們去游泳了,今天朋友來家裏唱歌了。這些都還算是相對有意思的了。
我歪頭看了他一眼,他好像絲毫不覺得自己的日記寫得有多麽沒有營養。說好的暗戀情懷呢?說好的生活私密呢?說好的內心剖析呢?沒有,什麽都沒有。
到高中內容就更簡單了。很多時候,他就只是流水賬地記錄今天上了什麽課,吃了什麽飯,寫了什麽試卷。
就連父親去世時都只有一個日期,寫了一句話:“我沒有爸爸了,有點難過。”
難怪當初我偷看他的日記能一目十行。我還以為我錯過了多少精華,原來是已經領會到了全部精華。
再看到盛葳給他寫情書的那一頁時,我放慢了一下速度。原來當時的情書居然還是我腦補的。他只是寫了,收到了盛葳的一封信,並概括了一下信的內容。
那封信是表白,但並不是情書的表白,而是一封貌似鼓勵的表白信。
他明明知道那其實是情書。盛葳雖然沒有一個字說喜歡他,但每個字都在暗示,那就是情書。可是他只是寫著:“今天盛葳給了我一封信……”
還有,他的日記裏沒有我,從頭到尾,只字未提。
難怪敢這麽大方地給我看。
到最近的日記,甚至好幾天都是一樣的。幾點起床,幾點開超市,幾點關超市,幾點睡覺。
等我把他一大摞的日記看完後,我連吐槽都不想吐槽了。
我沈默了。
原來小景是一個會連自己都欺騙的人。
*蔡景獨白*
我出生在一個很幸福的家庭裏。爸媽感情很好,也很疼我。三歲那年,我有了一對龍鳳胎的弟弟妹妹。
從那時候起,我時常會覺得我是多餘的。因為周圍人都說,如果我媽先生的是弟弟妹妹就好了。
我問我爸,我是不是多餘的?我爸說不是,他說我是最重要的,因為我是老大,是男子漢,要照顧媽媽和弟弟妹妹。
小時候聽他說的最多的就是這些,我也一直是這麽認為的。但在爸爸去世之前,照顧二字對我來說都只是模糊的概念。一直到爸爸去世之後,我才體會到那裏面所包含的真正意義。
我媽很可愛,爸爸把她寵得像個長不大的孩子。爸爸走了,她的天塌了。那天晚上,媽媽抱著我,弟弟妹妹抱著我,他們都哭著問我,爸爸走了,我們該怎麽辦?
我連哭都不能哭。如果我也哭了,他們會更害怕。我記得爸爸說的,我是男子漢,要照顧媽媽和弟妹。
我不介意照顧他們,可是卻時常忍不住想,如果沒有他們就好了。
那天,我去市裏進貨。因為供貨商有些貨不給送,只能自己去市裏,但媽媽不知道怎麽去。摩托車在路上拋錨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那一刻,我覺得我的人生就像這輛摩托車一樣,在半路熄了火,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當時旁邊就是河,我甚至想幹脆就跳進河裏一了百了算了。
但我記起前面不遠是上學的上河鎮,路口有一家修理廠。
那給了我希望。
我推著車,車上架著重重的貨物。我在烈日底下,埋頭數著滴落的汗滴,一步一步往前走。當我終於看到修理廠的招牌時,才覺得人好像終於又活過來了。
有個孩子坐在門口吃飯,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書上說的炊煙裊裊牧人歸。
那一刻,我想,如果這是我的家就好了。我現在就到家了,可以放下這車重擔,可以在夕陽西下時,在裊裊炊煙萬家燈火中,和他一起吃飯。
他在看我,傻傻的。其實不應該的,但我開口了,我問他:“你不過來幫我推一下嗎?”
他手忙腳亂地放下碗筷,幫我推車,拿水給我喝,拿毛巾給我擦汗。
毛巾是他自己用的,因為味道跟他身上的一樣。
有一種神奇的、家的味道。
如果我的家人也像他這樣該多好。在我推不動車時在後面幫我,而不是責備我為什麽要攬這麽多貨。在我一身疲憊時能給我擦汗讓我歇會,而不是嫌棄我一身汗臭催我趕緊去洗澡。
我知道我對家人的期望太苛刻,而對外人的言行太寬容。
但那一天,我真的好希望那就是我的家。我累了,有人幫我擦汗。車壞了,有人幫我修車。我不用頂在所有人前面,故作強壯地告訴他們,沒事,一切有我。
我不想當最重要的。
我的目光被他牽引著,不由自主。這也讓我發現他一直在偷看我,看的臉都紅了。真是奇怪,我的胳膊上有什麽嗎?
明明什麽都沒有。
他居然是我同學,還是我前桌。
我居然沒有認出他來。
這太尷尬了。
要不是那天把給小意的禮物忘在了教室,我都不會發現這件事。
原來每次我們回家後,他都在幫忙打掃教室。他臉上汗水混著灰,在鬢邊留著一道泥印,他肯定沒註意。他頭發上也沾著灰,袖口還蹭著泥。
有點臟亂,但很可愛。
人真是奇怪,對家人百般挑剔,對外人就這麽容易感動。
他只是和別人一起給全班打掃了教室,我就感動得要命,好像他是專門為我這麽辛苦打掃。他這麽瘦,拎得動水桶和拖布嗎?
他還給小滿和小意送了生日禮物。
兩顆星星,一顆醜得要死,一顆卻很精致,但兩顆都非常可愛。他一定有一雙巧手,才學做了一顆就能做得這麽好。禮物我沒送出去,自己留下了。這點小東西,小滿和小意轉手就會扔到哪個犄角旮旯裏去。
進貨回來的路上,鬼使神差,我又拐到了那家修車廠。
真的是他。
他居然也喜歡劉德華的歌。我猜也是有家人喜歡。我爸爸很喜歡劉德華,家裏常年放劉德華的歌。爸爸很喜歡唱歌,媽媽也很喜歡聽他唱歌。爸爸過世後,媽媽會想聽我唱歌。她說我聲音跟爸爸很像,但她總是聽著聽著就很傷感。
我很煩她這樣。我不喜歡給她唱歌,但我喜歡唱給他聽。他聽我唱歌時,眼睛都在發亮,像以前媽媽聽爸爸唱歌時的模樣。
這真的有點奇怪。
他喜歡我嗎?
他是個男的啊。
雖然宿舍裏有人玩笑喊老婆口無遮攔,但沒人把那當真。真的會有男的喜歡男的嗎?
盛葳喜歡我,會送我禮物,給我寫情書,但他什麽都不說。
他在我生病時幫我帶藥,摸著我的額頭問我發不發燒,為我準備水果,叮囑我多喝點熱水。他陪著我騎摩托一路顛簸灰頭土臉地跑到市裏去批發市場進貨,晚上回來後,給我準備一桌好吃的。天黑了擔心我出門危險,還為我燒洗澡水,幫我準備洗漱用品,幫我備好換洗衣服。
我明白了,我這麽容易就被他感動,是因為他真的給了我向往的家一樣的安寧。他很會照顧人,他才是最重要的。
我舍不得走。我想,如果這是我的家,如果他是我的家人就好了。我想要他這樣的家人,不想要把我當做天當做頂梁柱沒有我就不知道怎麽辦的家人。
第一次在他家過夜的那個晚上,我坐在他的床上。他鉆進我的被窩,柔軟地笑著,在我身邊躺下。那一瞬間,我差點想要壓過去,把他壓在身下,像我爸對我媽做的那樣。
我有了反應。真的好狼狽,好怕被他看出我的齷齪想法。但他卻好像很羨慕地問我,是不是身體強壯的男人,X能力也特別好。
我不得不承認,我真的被他恭維到了。
那一刻我想,如果他是我的女人就好了。
我為什麽會這麽想,他是個男的啊。
男人怎麽給我當女人?
可是,沒有女人能像他這麽好了。
我的想法越來越危險,就算看他在前排和盛葳湊在一起都會煩躁,想讓他到我身邊來,想讓他變成我的女人。
如果他是我的女人就好了。可他是個男人。
還是我媽說得對,不念書了比較好,反正高中文憑也沒什麽用。可我跟他說不讀了時,他看起來很難過的樣子。
我不想讓他難過。
但沒辦法,他如果知道我在想什麽,他可能會躲得遠遠的。
哈,他沒有!情人節那天,我才一試探,他就跳進了我懷裏。
真是太傻了。
我就知道他喜歡我!
明明是個男的,但是他喜歡我。
我有點不想放開他。
我還親了他。
我不知道為什麽會親他。
可能因為他看起來就很想我親他?
我親他的時候,他全身都在顫抖。他在害怕。
因為我也是個男的嗎?
因為他也想當我的女人。真是太好了。怎麽會有這麽好的人啊!
他故作坦蕩地跟我說那些葷話,但他不知道,我只是親他一下,他就害怕得全身都在顫抖。
可就算這樣,他還是願意當我的女人。
真是太傻了。
他還什麽都不跟我說。
方佑軒說他是他媽媽在路上撿來的,不知道自己親生爸媽是誰。初二時,他媽媽死了,他爸爸打牌酗酒還打他,他就越來越孤僻了。
他跟一般人不一樣,他是個男的,但是他願意委屈給我當女人。我得陪他讀完高中,有我陪著,也許他就不會害怕了。
他不害怕,可是他會痛。網上說,第一次做時會很疼,很疼很疼。尤其是我們還沒有專業工具,也沒有適合的時間和環境,我們還都不太會……真是麻煩。
難怪他一直想出去。如果可以,我也想跟他一起出去。他去哪兒,我就跟著他去哪兒,去一個他不會感到害怕的地方。
可我走不開。我不能和他一起出去。
我跟他不一樣,我知道不一樣。我本來喜歡女孩子,我只是現在喜歡他。等他走後,我還是會喜歡女孩子。
可是為什麽會這麽難過?
以後還會有人用那種亮晶晶的眼光看我嗎?還會有人紅著臉誇我可愛嗎?
可能不會有了。
高考了,他要走了。他什麽都沒說,但我知道他要走了。真希望他不要走得太遠,如果他願意等我,等小滿小意讀大學了,我就去找他。
但那時候,他應該也看不上我了吧。
可他居然願意為我留下來,還說要嫁給我,真的給我當女人。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他明明那麽想讀大學啊!
但他真的不讀了,他躺在我懷裏,喊著我的名字,渾身顫抖著。他疼得那麽厲害,卻還跟我說不疼,說很舒服,說還想要。
這麽會有這樣的人啊!我必須得好好珍惜這個人。這世上再沒有一個人,願意委屈自己給我當女人,連男人也不當了。
如果可以,我想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堆到他面前,陪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可我什麽都沒有,我只有一個超市。離開這裏,我一無是處。
作者有話要說: 不太會寫番外,但是覺得蔡景的內心想法,還是以番外自白的形式寫出來比較好。
感謝在2020-08-25 05:46:02~2020-08-26 05:25:54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作者A 1個;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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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前幾天老下雨,他懶得去集市,一次都買很多塞在冰箱裏。
我看了一下,青菜有一些,不過菜葉有點不新鮮了。另外就是這個季節比較多的黃瓜番茄茄子豆角都有一大把。這些比較能放,現在看都還行。給我倆吃幾天都不是問題。旁邊還有肉,我聞了一下,現在還沒問題,但肯定放不過明天,得先腌著。
“冷凍室裏還有一些,應該還有凍餃子和一些臘肉。裏面還有冰,我沒有拿出來。”
“那就放著吧,先不要開。”我想了想,“我們先把青菜吃了。”
因為是早餐,我不想做得太膩,就簡單煮了個面條,把那兩把青菜煮了。我們這裏下雨時時常會停水,所以家裏都用水缸儲水,我們倆省著點用,撐幾天不是難事。
煮面條的過程中,我順便把肉都切了,用鹽腌起來,免得過兩天了會壞掉。
我在做這些的時候,他一直跟在我身邊,時不時地往我嘴裏塞一片薯片。
我把兩碗面條端上桌時,他又把我抱了過去,讓我坐在他腿上。
我不依,讓他快放開我。“坐腿上怎麽吃?”
“能吃。”他沒有放開我,還用力摟住了我的腰,讓我別動。然後他把另外一碗面也擺到了面前,挑起一筷子面條,餵到我面前。
我:“……”
我默默地吃下面條,真是沒有想到他內心居然這麽……
我都不知道該怎麽形容了。
我倆一人一口吃著面條,中間有時候交換一個吻。兩碗面都吃完了,他還不放開我,依然摟著我坐在他腿上,掰過我的下巴,要吻我。
我問他:“你的腿不麻嗎?”
他動了一下,說:“不麻。”然後吻了上來。
我覺得他有點怪。
可是說不上來哪裏怪。
不管了,先吻了再說。
之後,我走到哪裏,他都要抱著我,一刻也不放開。我說要去看外面的水,他也抱著我去陽臺。我還有點緊張,因為這完全就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我倆這樣會給人晴空霹靂。
可是沒有,外面沒有人,只有水。
我問他,這水會不會再變多。他觀察了一下,說從昨天到現在沒有再漲了,應該就不會漲了。
我問他:“真的嗎?”
他問:“如果還漲,你想怎樣?”
我有手機,我們可以打電話求救。
可我不想。我抱著他,吻著他。我們臨靠街面的陽臺上,互相擁抱著親吻。
這是從前我倆想都不敢想的事。
這一場大水成全了我倆夢寐以求的夫妻生活。
我倆給親人報了個平安後,就縮在這裏不想出去了。我們像普通夫妻一樣,晚上一起相擁而眠,早晨一起相擁醒來。沒有外界打擾,沒有人點頭論足。我給他做飯,他幫我刷碗。我們一起吃飯,一起聊天,一起看書,一起過全天下夫妻都會過的生活。
他床頭都是一些超市管理的書,還有講供貨和物流的。有些講的挺高深,我問他能不能看懂。他說看不懂就多看幾遍。
除了這些,還有一些古書。
我是真沒想到,盛葳居然說真的,他喜歡古文。不是那種詩詞歌賦的什麽酸牙東西,是真的古文,古代的書。他跟我講,這都是他爺爺輩收藏的書。我翻了翻,居然還有手抄書,我都看不太懂。就有一本,好像是一本佛經,叫桃園明聖經。他說是講關羽的,但那也是道光年間的了。
我覺得我不認識他了。
他還會寫毛筆字,還能現場給我表演。不過他說很久沒寫了,都生疏好多了。
我驚呆了。這是哪裏穿越來的人?真的是我的小景嗎?
他抱著我,往我身體裏擠,問我:“還在懷疑嗎?”
我說:“懷疑,我嚴重懷疑你被穿越了。”
他低低笑著,說:“那我們做到你不懷疑為止。”
媽的!
我覺得我是羊入虎口了!
有我這麽傻的羊嗎?
歷盡千辛萬苦,就為了來給老虎啃一啃。
可惡,他啃得好舒服!
我們交往兩年,結婚四年,真正在一起的時間其實少得可憐。以往短短的時間,總是傾訴相思都嫌不夠,沒有太多時間去做別的。這一次,我們有足夠的時間,足夠的耐性,更多地去向對方敞開自己,也更多地了解對方。
我靠在他懷裏,給他講我媽媽的事,講我小時候的事,講我看到他的那一天,講我喜歡他的那一天。他也給我講他以前的事,從小到大的事,好多事。他甚至還翻出了他的日記和我一起看,都不怕我笑他。
好吧,我要是敢笑他,他也是敢懲罰我的。真是的,現在周圍沒人,我絕對是弱勢群體。
他真的好喜歡寫日記,從小到大一直都有寫。寫他和什麽小夥伴一起做了什麽游戲,和爸爸一起出去哪裏玩了什麽,和弟弟妹妹吵了什麽架。
這時候的童真稚趣還有些好笑,我還可以笑話笑話他小時候蠢,然後被他小小的懲罰一下。
但再往後,真是想被懲罰都沒機會了。
他寫的好無聊。
前天跟同學打麻將了,昨天跟哥們去游泳了,今天朋友來家裏唱歌了。這些都還算是相對有意思的了。
我歪頭看了他一眼,他好像絲毫不覺得自己的日記寫得有多麽沒有營養。說好的暗戀情懷呢?說好的生活私密呢?說好的內心剖析呢?沒有,什麽都沒有。
到高中內容就更簡單了。很多時候,他就只是流水賬地記錄今天上了什麽課,吃了什麽飯,寫了什麽試卷。
就連父親去世時都只有一個日期,寫了一句話:“我沒有爸爸了,有點難過。”
難怪當初我偷看他的日記能一目十行。我還以為我錯過了多少精華,原來是已經領會到了全部精華。
再看到盛葳給他寫情書的那一頁時,我放慢了一下速度。原來當時的情書居然還是我腦補的。他只是寫了,收到了盛葳的一封信,並概括了一下信的內容。
那封信是表白,但並不是情書的表白,而是一封貌似鼓勵的表白信。
他明明知道那其實是情書。盛葳雖然沒有一個字說喜歡他,但每個字都在暗示,那就是情書。可是他只是寫著:“今天盛葳給了我一封信……”
還有,他的日記裏沒有我,從頭到尾,只字未提。
難怪敢這麽大方地給我看。
到最近的日記,甚至好幾天都是一樣的。幾點起床,幾點開超市,幾點關超市,幾點睡覺。
等我把他一大摞的日記看完後,我連吐槽都不想吐槽了。
我沈默了。
原來小景是一個會連自己都欺騙的人。
*蔡景獨白*
我出生在一個很幸福的家庭裏。爸媽感情很好,也很疼我。三歲那年,我有了一對龍鳳胎的弟弟妹妹。
從那時候起,我時常會覺得我是多餘的。因為周圍人都說,如果我媽先生的是弟弟妹妹就好了。
我問我爸,我是不是多餘的?我爸說不是,他說我是最重要的,因為我是老大,是男子漢,要照顧媽媽和弟弟妹妹。
小時候聽他說的最多的就是這些,我也一直是這麽認為的。但在爸爸去世之前,照顧二字對我來說都只是模糊的概念。一直到爸爸去世之後,我才體會到那裏面所包含的真正意義。
我媽很可愛,爸爸把她寵得像個長不大的孩子。爸爸走了,她的天塌了。那天晚上,媽媽抱著我,弟弟妹妹抱著我,他們都哭著問我,爸爸走了,我們該怎麽辦?
我連哭都不能哭。如果我也哭了,他們會更害怕。我記得爸爸說的,我是男子漢,要照顧媽媽和弟妹。
我不介意照顧他們,可是卻時常忍不住想,如果沒有他們就好了。
那天,我去市裏進貨。因為供貨商有些貨不給送,只能自己去市裏,但媽媽不知道怎麽去。摩托車在路上拋錨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那一刻,我覺得我的人生就像這輛摩托車一樣,在半路熄了火,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當時旁邊就是河,我甚至想幹脆就跳進河裏一了百了算了。
但我記起前面不遠是上學的上河鎮,路口有一家修理廠。
那給了我希望。
我推著車,車上架著重重的貨物。我在烈日底下,埋頭數著滴落的汗滴,一步一步往前走。當我終於看到修理廠的招牌時,才覺得人好像終於又活過來了。
有個孩子坐在門口吃飯,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書上說的炊煙裊裊牧人歸。
那一刻,我想,如果這是我的家就好了。我現在就到家了,可以放下這車重擔,可以在夕陽西下時,在裊裊炊煙萬家燈火中,和他一起吃飯。
他在看我,傻傻的。其實不應該的,但我開口了,我問他:“你不過來幫我推一下嗎?”
他手忙腳亂地放下碗筷,幫我推車,拿水給我喝,拿毛巾給我擦汗。
毛巾是他自己用的,因為味道跟他身上的一樣。
有一種神奇的、家的味道。
如果我的家人也像他這樣該多好。在我推不動車時在後面幫我,而不是責備我為什麽要攬這麽多貨。在我一身疲憊時能給我擦汗讓我歇會,而不是嫌棄我一身汗臭催我趕緊去洗澡。
我知道我對家人的期望太苛刻,而對外人的言行太寬容。
但那一天,我真的好希望那就是我的家。我累了,有人幫我擦汗。車壞了,有人幫我修車。我不用頂在所有人前面,故作強壯地告訴他們,沒事,一切有我。
我不想當最重要的。
我的目光被他牽引著,不由自主。這也讓我發現他一直在偷看我,看的臉都紅了。真是奇怪,我的胳膊上有什麽嗎?
明明什麽都沒有。
他居然是我同學,還是我前桌。
我居然沒有認出他來。
這太尷尬了。
要不是那天把給小意的禮物忘在了教室,我都不會發現這件事。
原來每次我們回家後,他都在幫忙打掃教室。他臉上汗水混著灰,在鬢邊留著一道泥印,他肯定沒註意。他頭發上也沾著灰,袖口還蹭著泥。
有點臟亂,但很可愛。
人真是奇怪,對家人百般挑剔,對外人就這麽容易感動。
他只是和別人一起給全班打掃了教室,我就感動得要命,好像他是專門為我這麽辛苦打掃。他這麽瘦,拎得動水桶和拖布嗎?
他還給小滿和小意送了生日禮物。
兩顆星星,一顆醜得要死,一顆卻很精致,但兩顆都非常可愛。他一定有一雙巧手,才學做了一顆就能做得這麽好。禮物我沒送出去,自己留下了。這點小東西,小滿和小意轉手就會扔到哪個犄角旮旯裏去。
進貨回來的路上,鬼使神差,我又拐到了那家修車廠。
真的是他。
他居然也喜歡劉德華的歌。我猜也是有家人喜歡。我爸爸很喜歡劉德華,家裏常年放劉德華的歌。爸爸很喜歡唱歌,媽媽也很喜歡聽他唱歌。爸爸過世後,媽媽會想聽我唱歌。她說我聲音跟爸爸很像,但她總是聽著聽著就很傷感。
我很煩她這樣。我不喜歡給她唱歌,但我喜歡唱給他聽。他聽我唱歌時,眼睛都在發亮,像以前媽媽聽爸爸唱歌時的模樣。
這真的有點奇怪。
他喜歡我嗎?
他是個男的啊。
雖然宿舍裏有人玩笑喊老婆口無遮攔,但沒人把那當真。真的會有男的喜歡男的嗎?
盛葳喜歡我,會送我禮物,給我寫情書,但他什麽都不說。
他在我生病時幫我帶藥,摸著我的額頭問我發不發燒,為我準備水果,叮囑我多喝點熱水。他陪著我騎摩托一路顛簸灰頭土臉地跑到市裏去批發市場進貨,晚上回來後,給我準備一桌好吃的。天黑了擔心我出門危險,還為我燒洗澡水,幫我準備洗漱用品,幫我備好換洗衣服。
我明白了,我這麽容易就被他感動,是因為他真的給了我向往的家一樣的安寧。他很會照顧人,他才是最重要的。
我舍不得走。我想,如果這是我的家,如果他是我的家人就好了。我想要他這樣的家人,不想要把我當做天當做頂梁柱沒有我就不知道怎麽辦的家人。
第一次在他家過夜的那個晚上,我坐在他的床上。他鉆進我的被窩,柔軟地笑著,在我身邊躺下。那一瞬間,我差點想要壓過去,把他壓在身下,像我爸對我媽做的那樣。
我有了反應。真的好狼狽,好怕被他看出我的齷齪想法。但他卻好像很羨慕地問我,是不是身體強壯的男人,X能力也特別好。
我不得不承認,我真的被他恭維到了。
那一刻我想,如果他是我的女人就好了。
我為什麽會這麽想,他是個男的啊。
男人怎麽給我當女人?
可是,沒有女人能像他這麽好了。
我的想法越來越危險,就算看他在前排和盛葳湊在一起都會煩躁,想讓他到我身邊來,想讓他變成我的女人。
如果他是我的女人就好了。可他是個男人。
還是我媽說得對,不念書了比較好,反正高中文憑也沒什麽用。可我跟他說不讀了時,他看起來很難過的樣子。
我不想讓他難過。
但沒辦法,他如果知道我在想什麽,他可能會躲得遠遠的。
哈,他沒有!情人節那天,我才一試探,他就跳進了我懷裏。
真是太傻了。
我就知道他喜歡我!
明明是個男的,但是他喜歡我。
我有點不想放開他。
我還親了他。
我不知道為什麽會親他。
可能因為他看起來就很想我親他?
我親他的時候,他全身都在顫抖。他在害怕。
因為我也是個男的嗎?
因為他也想當我的女人。真是太好了。怎麽會有這麽好的人啊!
他故作坦蕩地跟我說那些葷話,但他不知道,我只是親他一下,他就害怕得全身都在顫抖。
可就算這樣,他還是願意當我的女人。
真是太傻了。
他還什麽都不跟我說。
方佑軒說他是他媽媽在路上撿來的,不知道自己親生爸媽是誰。初二時,他媽媽死了,他爸爸打牌酗酒還打他,他就越來越孤僻了。
他跟一般人不一樣,他是個男的,但是他願意委屈給我當女人。我得陪他讀完高中,有我陪著,也許他就不會害怕了。
他不害怕,可是他會痛。網上說,第一次做時會很疼,很疼很疼。尤其是我們還沒有專業工具,也沒有適合的時間和環境,我們還都不太會……真是麻煩。
難怪他一直想出去。如果可以,我也想跟他一起出去。他去哪兒,我就跟著他去哪兒,去一個他不會感到害怕的地方。
可我走不開。我不能和他一起出去。
我跟他不一樣,我知道不一樣。我本來喜歡女孩子,我只是現在喜歡他。等他走後,我還是會喜歡女孩子。
可是為什麽會這麽難過?
以後還會有人用那種亮晶晶的眼光看我嗎?還會有人紅著臉誇我可愛嗎?
可能不會有了。
高考了,他要走了。他什麽都沒說,但我知道他要走了。真希望他不要走得太遠,如果他願意等我,等小滿小意讀大學了,我就去找他。
但那時候,他應該也看不上我了吧。
可他居然願意為我留下來,還說要嫁給我,真的給我當女人。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他明明那麽想讀大學啊!
但他真的不讀了,他躺在我懷裏,喊著我的名字,渾身顫抖著。他疼得那麽厲害,卻還跟我說不疼,說很舒服,說還想要。
這麽會有這樣的人啊!我必須得好好珍惜這個人。這世上再沒有一個人,願意委屈自己給我當女人,連男人也不當了。
如果可以,我想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堆到他面前,陪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可我什麽都沒有,我只有一個超市。離開這裏,我一無是處。
作者有話要說: 不太會寫番外,但是覺得蔡景的內心想法,還是以番外自白的形式寫出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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