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婆婆姜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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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知道為什麽,一遇上她自己一點抵抗力都沒有,完全跟個毛頭小子一樣的,毛毛躁躁的,連易銘城都搞不懂自己為什麽會這樣。
夏清榆確易銘城是真的離開了之後,才放心的放下浴巾,穿上他剛剛拿過來的衣服,驚訝的發現衣服的尺碼剛剛好,而且看著款式還是今年剛出的新款大牌女裝限量版,很多人有錢都很難買到。
夏清榆還奇怪為什麽易銘城這裏為什麽會有合適自己的女裝時,突然想起以前他沒少帶過女人回家,那些女人在這裏過夜的話,肯定是需要換裝的。
一想起這些衣服是那些女人穿過的,夏清榆下意識就想要將衣服脫下來,她就是穿她那件臟掉的衣服,也不想穿這些不明不白衣服,誰知道這件衣服幾個女人穿過。
但是在她脫的時候,卻發現衣服掛著標簽,證明這件衣服還沒有人穿過,夏清榆看到這裏心裏才好了一些,沒再脫下去。
“我回去了。”夏清榆穿戴整齊後走出浴室易銘城說著,這個地方她不想再多留一刻了,光著腳丫就想出去。
卻不想還沒走到門口就被易銘城一把抓住手臂,整個人被扯坐在床上。
“急什麽,先坐下。”易銘城將夏清榆按坐在床上,有條不紊的說著,從一旁拿出一個鞋盒,打開後裏面是一雙嫩粉色的高跟鞋。
那雙鞋看起來十分的精致,粉嫩的顏色配上那點點的珍珠配飾,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
“光著腳丫想要走到哪裏去,也不怕弄臟。”易銘城數落道,但是聲音中卻不乏關懷,一邊數落一邊半跪下來,一只手輕輕的托起她的白嫩的小腳丫,另一只手溫柔的將高跟鞋幫她穿上。
“你以前最喜歡的就是粉色,這是我專門讓人在巴黎為你定做的,怎麽樣,喜歡嗎?”直到兩只腳都穿上之後,易銘城看著自己的傑作,很是得意的說著。
嫩粉色的高跟鞋將她的白嫩的小腳稱的特別好看,就連已經很少穿這麽粉嫩顏色的夏清榆都感覺十分的好看。
不過更讓夏清榆驚訝的是,易銘城居然會半跪著給自己穿著,還記得她以前喜歡的是粉色。
以前的易銘城別說半跪了,就叫求婚的時候,都是自己說要嫁給他,他才勉強答應下來的,結婚四年,他連自己對海鮮過敏都不知道,現在不僅半跪給自己穿鞋,還知道了自己喜歡粉色。
“不喜歡,太嫩了,一點都不適合我。”夏清榆冷著臉說著,對於易銘城的所作所為沒有一點動容。
她以前的確是喜歡嫩粉或者比較清新的粉色,但是自從和易銘城離婚以後,她就把那些衣服和鞋子通通丟的丟,扔的扔。
現在的她在商場叱咤喜歡了,更喜歡黑色或者灰色這樣的冷色調,偶爾也喜歡大紅,嫩粉的顏色對於她來說太嫩,沒有氣場。
而且每次看到嫩粉色的時候,就會忍不住想起自己以前所做過的蠢事。
她以前並不是那麽喜歡嫩粉色的,只是因為她在大學裏面遇見了易銘城之後,就一直向別人打聽他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
後來她花了大價錢才從易銘城身邊的人得知,易銘城喜歡嬌滴滴的女孩子,特別是那種看起來很可愛很乖巧的,相對的他很討厭特別蠻橫無理的女生。
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就開始穿粉嫩顏色的衣服,家裏衣櫃裏面各種顏色的衣服都撤掉,通通換上粉色系的衣服。
就連配飾和鞋子都粉色的,易銘城今天送給自己這一雙,換做以前的自己,肯定會非常興奮的買下來,然後穿到易銘城面前展示給他看。
但是奇怪的是不管自己穿的多麽可愛,行為多麽乖巧,易銘城都沒有給自己一點回應,後來她才知道,不是易銘城不喜歡粉色,而是穿粉色的人他不喜歡。
易銘城聽到夏清榆的回答,忍不住楞了一下,他調查了許多關於她的事情,也了解了許多她的喜好和行為習慣,本來以為自己這麽做會讓她覺得自己是在乎她的。
可是夏清榆這麽回答,讓他有種自己的努力全部都白費的感覺,盡管如此,易銘城還是沒有露出不耐煩得神情,相反而是很耐心得問道。
“那你喜歡什麽顏色的鞋子,我都給你買。”易銘城很有耐心的問道。
“不用白費力氣了,你買的,我都不會喜歡。”夏清榆冷清的說著,隨後不去理會易銘城受傷的神情,踩著高跟鞋優雅的離開了房間。
夏清榆本來打算直接出別墅然後開車回家的,可是當她走到大廳的時候,卻看到了一個讓她驚訝的人。
姜環,易銘城的母親,和夏清榆記憶中的姜環想比,現在已經年過50的她,看得出保養的十分好,臉上的皺紋並不明顯,按輩分來講,現在的夏清榆還得喚她一聲婆婆,就像四年前一樣。
夏清榆沒有記錯的話,她應該是在美國的,怎麽會突然出現在這裏?
夏清榆在看到姜環的時候,有一瞬間楞住了,也忘記要叫人,就那麽傻站在那裏。
但是就這麽一楞,引起了姜環的不滿,讓她這個身為長輩的在這裏等了這麽久就算了,見面了居然還沒有叫人,夏清榆這個女人真的是越來越沒有教養了!
“看來夏家最近的家教是越來越退路了,看見長輩居然連叫都沒叫一聲。”
姜環嚴厲的聲音在大廳中回蕩著,那威嚴的氣勢和易銘城相差無幾,不愧是一家人,這逼人的氣勢都是一樣一樣的。
被姜環這麽一說,夏清榆這才回過神,想起自己剛才的行為,的確不妥當,但是姜環的話也太過分了些。
她只不過沒有反應過來叫人而已,她居然就這麽咄咄逼人,還暗罵她夏家的家教不好,現在餓夏清榆已經不是以前那個委曲求全的夏清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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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榆確易銘城是真的離開了之後,才放心的放下浴巾,穿上他剛剛拿過來的衣服,驚訝的發現衣服的尺碼剛剛好,而且看著款式還是今年剛出的新款大牌女裝限量版,很多人有錢都很難買到。
夏清榆還奇怪為什麽易銘城這裏為什麽會有合適自己的女裝時,突然想起以前他沒少帶過女人回家,那些女人在這裏過夜的話,肯定是需要換裝的。
一想起這些衣服是那些女人穿過的,夏清榆下意識就想要將衣服脫下來,她就是穿她那件臟掉的衣服,也不想穿這些不明不白衣服,誰知道這件衣服幾個女人穿過。
但是在她脫的時候,卻發現衣服掛著標簽,證明這件衣服還沒有人穿過,夏清榆看到這裏心裏才好了一些,沒再脫下去。
“我回去了。”夏清榆穿戴整齊後走出浴室易銘城說著,這個地方她不想再多留一刻了,光著腳丫就想出去。
卻不想還沒走到門口就被易銘城一把抓住手臂,整個人被扯坐在床上。
“急什麽,先坐下。”易銘城將夏清榆按坐在床上,有條不紊的說著,從一旁拿出一個鞋盒,打開後裏面是一雙嫩粉色的高跟鞋。
那雙鞋看起來十分的精致,粉嫩的顏色配上那點點的珍珠配飾,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
“光著腳丫想要走到哪裏去,也不怕弄臟。”易銘城數落道,但是聲音中卻不乏關懷,一邊數落一邊半跪下來,一只手輕輕的托起她的白嫩的小腳丫,另一只手溫柔的將高跟鞋幫她穿上。
“你以前最喜歡的就是粉色,這是我專門讓人在巴黎為你定做的,怎麽樣,喜歡嗎?”直到兩只腳都穿上之後,易銘城看著自己的傑作,很是得意的說著。
嫩粉色的高跟鞋將她的白嫩的小腳稱的特別好看,就連已經很少穿這麽粉嫩顏色的夏清榆都感覺十分的好看。
不過更讓夏清榆驚訝的是,易銘城居然會半跪著給自己穿著,還記得她以前喜歡的是粉色。
以前的易銘城別說半跪了,就叫求婚的時候,都是自己說要嫁給他,他才勉強答應下來的,結婚四年,他連自己對海鮮過敏都不知道,現在不僅半跪給自己穿鞋,還知道了自己喜歡粉色。
“不喜歡,太嫩了,一點都不適合我。”夏清榆冷著臉說著,對於易銘城的所作所為沒有一點動容。
她以前的確是喜歡嫩粉或者比較清新的粉色,但是自從和易銘城離婚以後,她就把那些衣服和鞋子通通丟的丟,扔的扔。
現在的她在商場叱咤喜歡了,更喜歡黑色或者灰色這樣的冷色調,偶爾也喜歡大紅,嫩粉的顏色對於她來說太嫩,沒有氣場。
而且每次看到嫩粉色的時候,就會忍不住想起自己以前所做過的蠢事。
她以前並不是那麽喜歡嫩粉色的,只是因為她在大學裏面遇見了易銘城之後,就一直向別人打聽他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
後來她花了大價錢才從易銘城身邊的人得知,易銘城喜歡嬌滴滴的女孩子,特別是那種看起來很可愛很乖巧的,相對的他很討厭特別蠻橫無理的女生。
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就開始穿粉嫩顏色的衣服,家裏衣櫃裏面各種顏色的衣服都撤掉,通通換上粉色系的衣服。
就連配飾和鞋子都粉色的,易銘城今天送給自己這一雙,換做以前的自己,肯定會非常興奮的買下來,然後穿到易銘城面前展示給他看。
但是奇怪的是不管自己穿的多麽可愛,行為多麽乖巧,易銘城都沒有給自己一點回應,後來她才知道,不是易銘城不喜歡粉色,而是穿粉色的人他不喜歡。
易銘城聽到夏清榆的回答,忍不住楞了一下,他調查了許多關於她的事情,也了解了許多她的喜好和行為習慣,本來以為自己這麽做會讓她覺得自己是在乎她的。
可是夏清榆這麽回答,讓他有種自己的努力全部都白費的感覺,盡管如此,易銘城還是沒有露出不耐煩得神情,相反而是很耐心得問道。
“那你喜歡什麽顏色的鞋子,我都給你買。”易銘城很有耐心的問道。
“不用白費力氣了,你買的,我都不會喜歡。”夏清榆冷清的說著,隨後不去理會易銘城受傷的神情,踩著高跟鞋優雅的離開了房間。
夏清榆本來打算直接出別墅然後開車回家的,可是當她走到大廳的時候,卻看到了一個讓她驚訝的人。
姜環,易銘城的母親,和夏清榆記憶中的姜環想比,現在已經年過50的她,看得出保養的十分好,臉上的皺紋並不明顯,按輩分來講,現在的夏清榆還得喚她一聲婆婆,就像四年前一樣。
夏清榆沒有記錯的話,她應該是在美國的,怎麽會突然出現在這裏?
夏清榆在看到姜環的時候,有一瞬間楞住了,也忘記要叫人,就那麽傻站在那裏。
但是就這麽一楞,引起了姜環的不滿,讓她這個身為長輩的在這裏等了這麽久就算了,見面了居然還沒有叫人,夏清榆這個女人真的是越來越沒有教養了!
“看來夏家最近的家教是越來越退路了,看見長輩居然連叫都沒叫一聲。”
姜環嚴厲的聲音在大廳中回蕩著,那威嚴的氣勢和易銘城相差無幾,不愧是一家人,這逼人的氣勢都是一樣一樣的。
被姜環這麽一說,夏清榆這才回過神,想起自己剛才的行為,的確不妥當,但是姜環的話也太過分了些。
她只不過沒有反應過來叫人而已,她居然就這麽咄咄逼人,還暗罵她夏家的家教不好,現在餓夏清榆已經不是以前那個委曲求全的夏清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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