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1章 去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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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蘭答應結婚是有要求的。

杜若歌讓她盡管提。

沈蘭有些害羞, “我有一個要求,結婚了房間還是放兩個床,住一起的事, 得等我滿二十歲再說……”

杜若歌沒多想他就答應了。他知道, 沈蘭就是過不去那道檻,習慣了二十歲,甚至三十歲都不結婚, 猛然讓她十八歲結婚,就算是告訴她, 這是合法, 她也接受不了。

沒關系,杜若歌願意寵著她。

沈蘭決定要結婚,系統很大方的提前把靈膚水和五百積分給了沈蘭。沈蘭又順手換了一瓶, 照樣跟杜若歌一人一瓶。

沈蘭發現, 雖然她現在的身高長得沒第一次喝靈膚水那麽快, 但是一瓶喝完, 大概也能長一厘米。更讓沈蘭驚喜的是,原本因為長期勞作,有些黑的皮膚,也白了很多。

難怪叫靈膚水,居然還有美顏的功效。至於杜若歌, 身體變好了, 身高原本已經有兩年沒長過了, 喝了靈膚水之後, 又開始長了, 現在已經穩穩站上了一米八, 比顧景俞還高了那麽兩厘米。

自從沈蘭答應嫁, 杜若歌倒是並不急了。他不想婚禮太倉促,畢竟結婚,一輩子只有一次。他並不想留下什麽遺憾。

雖然不能打全套家具,但是杜若歌覺得,新衣服新被子該有的還是得有。他弄了棉花票,找人彈了兩床新被子。

結婚要用的紅盆、紅桶、熱水瓶等,都是兩人一起去供銷社買。兩人又買了幾張紅紙,用來裁了寫喜聯、剪喜字等。

喜聯,是杜若歌自己寫的。沈蘭這才發現,杜若歌寫得一手好毛筆字。杜若歌說是爺爺教的。

提到爺爺,杜若歌想起遠方的家人,“爸爸來了信,爺爺已經平安到家了。”

他沒有提家人對婚事的看法,沈蘭也沒有問。

杜若歌又找了個天氣好的日子,帶沈蘭去了趟縣城。

縣城離得遠,他們天蒙蒙亮出發,一大早趕去公社那裏坐車,到了縣城,杜若歌先帶沈蘭去國民飯店。縣城的國營飯營選擇多一點,人也比較多,此時正熱鬧。沈蘭吃了一碗混飩,杜若歌要了一碗牛肉肉。

餛飩是包的豬肉,一點配料都沒有,實打實的豬肉,沈蘭吃了個滿嘴香。

杜若歌的牛肉面,牛肉的份量也很足,他還沒開始吃,先撥了一半的牛肉給沈蘭,沈蘭看著自己碗裏的餛飩,終於還是沒有撥給杜若歌,她都開始吃了,再給杜若歌就不衛生了。雖然現在很多人,只要有吃的,並不介意吃別人剩下的。

吃完早飯,杜若歌帶著沈蘭,去了一個巷子,裏面有個老手藝人。杜若歌拿出個小銀塊,請老人家幫他改成兩個銀戒指。

“做得好看一點!結婚要帶的。”

杜若歌囑咐他。

老藝人說沒問題,只是打戒子需要時間,讓他們下午來取。

杜若歌就帶沈蘭去買衣服,她看中白襯衣,但是杜若歌說不適合結婚穿。她就買了件紅色的襯衣。

杜若歌提議,“要不我們一身買一身軍裝?多年以後,拿出我們的結婚照,那也有時代意義!”

沈蘭:“軍裝沒必要買,我可以自己做的。”

杜若歌摸著沈蘭的頭,“我想等下去拍照,我們直接買成衣吧。我以後的衣服都包給你做了,你還怕沒衣服做。”

沈蘭聽著似乎很有道理。

買完衣服,他們就去了照相館。

照相館外面,擺著一個大相框,裏面零零散散地放著二三十張相片,其中左下角,是一張放大的彩色結婚照。

杜若歌滿意地點頭:“看來沒來錯,我就是聽人說,縣裏的照相館,可以彩色的大照片。”

其實鎮上也有一家,不過設備顯然沒有縣城的好,人家的相片沒法放這麽大,而且是黑色的。杜若歌並不滿意。

兩人穿著軍裝進照相館,要開始照相了,杜若歌又請照相師等一下,他急匆匆跑了出去,幾分鐘後,拿著一枝塑料的玫瑰花給沈蘭。

杜若歌有些無奈,“沒找到鮮花店,湊和一下吧。”

攝影師好笑地看著眼著的小夥子,“同志,縣城沒有鮮花店。”

沈蘭好笑地看著杜若歌。

攝影師催他們坐好,兩人坐在同一條條凳上,拍下了他們人生的第一張合照。

照片要七天之後取,攝影師給他們開了一張條子,到時侯憑條子取相片。

兩人去了公園。

公園挨著湖建的,很簡單,除了草地,就是幾個長椅。

兩人坐在長凳上,頂上太陽明晃晃的,沈蘭覺得有點傻。於是兩人轉移到草地上,那裏有一棵大樹擋住了陽光。

杜若歌買了兩支冰棒,分一支給沈蘭。冰棒,在鎮上是沒有的。

兩人正吃著冰棒,眼著兩個小青年走過,男同志輕輕地觸碰女同志的手,臉上還裝著若無其事地跟女同志聊著。

沈蘭:……

她正要讓杜若歌看,卻發現杜若歌的手也伸了過來,放在離她只差兩厘米的位置。沈蘭下意識地把手往後面一縮,又覺得不對,他們都要結婚了,拉個小手不算正常嗎。

果然是入鄉隨俗,到了這裏,連她也變得保守了。

此時,如果再把手放回原處,只會更尷尬,沈蘭只好努力找話題,“年輕真好,你看看他們……”

杜若歌被她逗笑了,“沈同志,容我提醒,你才十八歲,準備來說,是十八歲未到!”

沈蘭摸摸鼻子,好吧,又換個話題,“我們什麽時候去拿戒指,她不知道做得怎麽樣了?”

杜若歌:“迫不及待了?不過戒指估計要下午,等下我們先去看衣服,吃了飯再去拿戒指。”

杜若歌再要去夠沈蘭的手指,卻聽到猛地一聲響,不遠處的有線廣播響了,播起了新聞。

沈蘭:……

她好想笑怎麽辦?

有了這兩次,杜若歌沒有再嘗試。

起來的時候,杜若歌抓住了沈蘭的手,很自然牽著她往前走。直到出了公園,人多了起來,才放開。

兩人又買了被套,這次並不急著用,沈蘭就只買了布,自己回去做。

縣城的布料比起鎮上供銷社,顯然顏色更多,面料也更多。

沈蘭有些心動,又覺得大老遠背回去麻煩。

杜若歌看她猶豫,就說,“想要就買,拿不了有我呢!”

杜若歌的身體已經變好了,沈蘭不客氣,棉布要了兩匹,又要了一些適合做被套的布,都是鎮上沒有的。

沈蘭幫人做被套後才發現,因為鎮上供銷社布料品種少,所以很多人拿來的布料就那麽兩三種。

沈蘭自己做的被套,就與雪梅的“撞衫了”。而李娥的,又跟林嬸家的一模一樣。

這要是同時洗了曬出去,都分不清哪個被套是誰的。

要是不小心拿錯了,那不就稀裏糊塗用著?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沈蘭並不想用別人的東西。她早就想弄些新的樣式了。

午飯還是在國營飯店吃的,點了兩個菜,都是葷菜。

吃完飯,兩人去找老手藝人,戒指已經打好。戒子的款式很簡單,中間寬,兩邊窄,寬的地方,刻了些花紋。

杜若歌拉過沈蘭的手,幫她套上。戒指稍微大了點,老手藝人又幫他們調小了點。杜若歌的大小倒是正合適。

杜若歌有些心疼地看著沈蘭:“委屈你,以後再給你買好的。”

沈蘭伸出手,調整後的戒指大小合適,“對我來說,這已經是最好的,最有意義的。”

下午回鎮上的車是兩點開。沈蘭拎著衣服先上,杜若歌抱著布料跟在後面,售票員提醒:“上車先打票,都往後面擠擠,還有人要上車。”

杜若歌抱的東西多,有人有意見,語氣泛著酸。

“買這麽多布,不要錢票呢?”

“現在的小年青,就是不會過日子,哪像我們。”

“鎮上不是有布買嗎?還特意從縣城背回去!我可聽說,縣城的布料,比鎮上的要貴!”

沈蘭就說了,“其它縣城的並不會貴,縣裏和鎮裏都有的那幾種布料,縣城還便宜那麽幾分。只是縣城有些料子鎮上沒有,比較精貴。我是做裁縫的,這些布也不都是自己的,大部分都是別人托我買的。”

有人就說,“我一般就用大隊的手工織布。”

沈蘭立即跟對方攀談起來,那人自豪地說他們大隊有臺織布機,織出來的布,雖然顏色不好看,但是自己大隊的人要便宜,而且還不用布票。

邊上的人都很是羨慕。

每年大隊發的那些布票,僅夠做褲衩用的,再多就沒有了。遇上家裏小子淘氣的,就連褲衩都是補丁摞補丁。

如果哪個大隊有織布機,那確實是一件非常自豪的事,沈蘭一打聽,那人離大福大隊並不遠,就是勝利大隊的。

回去的時候,大家都看到兩人穿著新衣服,又帶回來許多布料,知道他們要結婚了,都跟他們道恭喜。

杜若歌的嘴要咧到耳後,“謝謝謝謝,到時請你們吃糖。”

六月初八,是“沈蘭”的生日,十八歲,意味著,達到了結婚年齡。

生日當天,上次她還去了縫紉鋪。

下午沈蘭就跟著杜若歌去領了證,拿到結婚證的同時,兩人領到兩斤糖果票。沈蘭自己又拿了兩斤糖果票出來,去供銷社買了四斤糖果。

只要是隊上來的小孩子,每人都能分到兩粒糖。

謝小強也來湊熱鬧:“沈蘭姨,我可以有嗎?”

對於謝小強,沈蘭的印象還不錯:“當然!”

她拿了糖給謝小強。

謝小強:“沈蘭姨,你要幸福,我發現我奶奶老是說你壞話,你要小心她。”

這也算歪脖子樹長出好苗子?沈蘭挑眉,又把了一把糖給謝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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