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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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夏立春在籠子裏醒來。那個萬崇山為他打造的巨大鳥籠裏。
若大的一個萬家,沒有一個人。
今天是於涉走的第六天,夏立春用指甲在墻上摳出第二個“正”字的第一筆。於涉走了,萬崇山他們再也不能拿於涉威脅他了。
他再也沒有軟肋,再也不會有弱點,他只剩思念。
沒有人,沒有手機,沒有電視,沒有聲音,只有於涉。沒人能奪走他腦海中的於涉。可是,會不會在某一天的清晨,他將記不起於涉的臉?
往後的漫長歲月中,他會忘記於涉嗎?
會吧。
遲早的。
如果帶著記憶自殺,那下輩子是不是就可以再見到他了?夏立春待在籠子裏終日昏昏沈沈,總會蹦出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清醒時,於涉占據了他的腦海。
睡著了,於涉又會跑到他的夢裏來。
夢裏他和於涉在冬日落滿雪的臺階上曬太陽,於涉把他的手揣進懷裏,為他暖手。可是他還是好冷,他全身都好冷好冷,他希望於涉能抱一抱他。
可是他說話,於涉聽不見。他主動去抱於涉,於涉就消失了。
遠處有光。
夏立春剛才迷迷糊糊間又睡了一覺,他緩緩地睜開眼,眼前出現了一雙黑色皮鞋,是萬崇山回來了。
萬崇山打開籠子的鎖,把夏立春從裏面抱出來。懷裏的人輕了,因為夏立春不吃飯。萬崇山限制了他的自由,夏立春成天待在籠子裏,睡了醒醒了睡。
萬崇山今天又給他打了營養針。那營養針好疼好疼,疼得夏立春整個胳膊都是腫的。他不要打,可是萬崇山綁著他。
他想死萬崇山都不讓他得逞。
打完了營養針,萬崇山又會帶他做那事。
什麽事?還能是什麽事,對於萬崇山來說,夏立春也就那麽點床上的價值了。
這幾回,萬崇山事後都會抱他去浴室清理,倒不是他突發善心,而是他還要把夏立春關回籠子裏。
營養針,做愛,籠子,睡覺。
萬崇山又不愛他,他恨他。恨這個小三的兒子,恨萬平也恨夏薇。這就是夏立春過的日子,萬崇山就是要折磨他。
在鄭西那裏,夏立春反而還會好過一些。
鄭西會哄他吃一些粥,會抱著他去曬太陽,會幫他揉那兩只因為打營養針而腫起來的細瘦胳膊。
就算鄭西這些事做得再多,也改變不了夏立春是個禁臠的事實。晚上鄭西還是會把他拖上床,不顧他的意願和他做愛。
在萬崇山家裏還是在鄭西家裏,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不過是從這張床換到了另一張床而已。
夏立春頭暈得厲害,鄭西在身後撞他,他連跪著的力氣都沒有。他脫力地跌倒在床上,鄭西朝他肚子上墊了個枕頭,然後繼續那未完成的事。
夏立春身體在晃,腦袋也在晃。他盯著放在床頭櫃的那本日歷,他想,今天是幾號?於涉走了幾天了?
他想不起來了。
他寫的“正”字在鳥籠的墻角下面,這幾天他都在鄭西家,所以就不能接著刻。
他來鄭西家幾天了?三天還是四天?
他忘記了,他只好去問身上的那個人:“今天幾號了?”
鄭西告訴他說:“二十八號。”
夏立春又問:“我來這兒幾天了?”
鄭西說:“兩天。”
原來不是三天也不是四天,才兩天啊。於涉走後,時間過得是如此的慢。
兩天,再加上之前刻在角落的“正”,總共幾天了?幾天呢?夏立春想了好久好久都沒能想起來。他想不起來刻了幾個“正”。
又過了幾天,夏立春一點食物都吃不下去了,連粥都喝不進的時候,萬崇山和鄭西只能給他灌食。
強制灌食會劃傷他的食道,他的嗓子總是很疼。夏立春後來就不再講話了,講什麽?其實也沒有什麽可說的。
鄭西抱著夏立春坐在客廳裏看電視。天氣預報說本市將會迎來幾輪特大暴雨,一級紅色預警,請廣大市民做好防護措施,盡量不要出門。
本市真的很多年沒見過這麽大的暴雨了,鄭西看了看窗外的雨,摟緊了懷裏骨瘦如柴的夏立春,說:“後天就是你生日了,給你過完生日,我們就住院。”
夏立春的精神情況很不好。
於涉的右手,比起廢了能好那麽一點點。拿不了筷子,但至少還能夾根煙。手心手背各有一條毛毛蟲一樣的肉疤,下雨天會疼。
從鄭西那兒離開後,他回了貧民窟。他滿身是傷地站在父母面前,他說他喜歡上了一個人,他要把他救出來。
右手不行了但他還有左手。左手的靈敏度雖然沒有右手好,但至少還提得動西瓜刀。
百年一遇的大暴雨,多麽不正常的天氣。雨真的太大了,公交車停了,公司也放假了,馬路上百米之內見不到一個路人。一家三口就是趁這個時間點,各提一把西瓜刀直接沖到了萬崇山家裏,破窗而入。
沒有人不怕死,於涉也不例外。他怕死也怕痛,但這些跟失去夏立春比起來,簡直不值一提。
第一次救夏立春可以說於涉是沖動,在當時那個情況下,換做是誰都會去救人的。第二次就是今天。
這次不是沖動,是有計劃,有預謀。
於涉走了十九天。這十九天裏,他研究了逃跑路線,偽造了以假亂真的身份證件,在兩千公裏外的那座沿海小鎮找好了房子。他會帶上他爸媽,他永遠不會再回來了。他不要家鄉,不要身份,不要朋友,他要夏立春。
上一次被找到是因為他沒有做足萬全的準備,他沒有考慮到他爸媽,甚至犯了大忌,居然還給小群打電話。這次他不會再犯這樣的錯。
他安頓好了一切,只差一個夏立春。
他無權無勢,他是個小偷,他在生意上弄不倒萬崇山。
他也想過殺了萬崇山和鄭西,然而法治社會不是你說殺就殺的,殺人是要償命的。殺了他倆,於涉也活不了,留夏立春一個人該怎麽辦?
他要帶夏立春走。
他要帶夏立春再跑一次。
第一次被抓時,萬崇山廢了他一只手。如果第二次再被抓到,萬崇山很有可能廢的就是他這個人。
可那是以後的事。
將來的事誰說得準呢?誰也說不準將來的事,可當下的夏立春,卻在飽受折磨。
於父於母當了半輩子的混混,可謂是痞氣十足,一人一把西瓜刀架在萬崇山脖子上。
夏立春剛被“使用過”,此刻正躺在二樓臥室的床上。鄭西去取蛋糕了,剛才打電話來說,五分鐘之內到。萬崇山餘光瞄了一眼墻上的時鐘。
他喊住了要上樓的於涉。
於涉回頭,萬崇山說:“今天你帶走他,將來不要後悔。”
將來不要後悔。
一輩子躲躲藏藏,隱姓埋名,永遠不能聯系親朋好友,和小群也要斷交。
因為萬崇山和鄭西會一直找他們。
於母拿刀柄狠狠地砸了一下萬崇山的腦袋,吼道:“艹你麻德,威脅誰呢!就是你廢了我兒子的手吧,老娘也剁了你的!”
於涉沒再管他們,徑直上了二樓。
那天是2月4日,立春。
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導致河水猛漲,於是他涉水而來,來到春天,帶來春天。
作者說:感謝“斜暉脈脈水悠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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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的一個萬家,沒有一個人。
今天是於涉走的第六天,夏立春用指甲在墻上摳出第二個“正”字的第一筆。於涉走了,萬崇山他們再也不能拿於涉威脅他了。
他再也沒有軟肋,再也不會有弱點,他只剩思念。
沒有人,沒有手機,沒有電視,沒有聲音,只有於涉。沒人能奪走他腦海中的於涉。可是,會不會在某一天的清晨,他將記不起於涉的臉?
往後的漫長歲月中,他會忘記於涉嗎?
會吧。
遲早的。
如果帶著記憶自殺,那下輩子是不是就可以再見到他了?夏立春待在籠子裏終日昏昏沈沈,總會蹦出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清醒時,於涉占據了他的腦海。
睡著了,於涉又會跑到他的夢裏來。
夢裏他和於涉在冬日落滿雪的臺階上曬太陽,於涉把他的手揣進懷裏,為他暖手。可是他還是好冷,他全身都好冷好冷,他希望於涉能抱一抱他。
可是他說話,於涉聽不見。他主動去抱於涉,於涉就消失了。
遠處有光。
夏立春剛才迷迷糊糊間又睡了一覺,他緩緩地睜開眼,眼前出現了一雙黑色皮鞋,是萬崇山回來了。
萬崇山打開籠子的鎖,把夏立春從裏面抱出來。懷裏的人輕了,因為夏立春不吃飯。萬崇山限制了他的自由,夏立春成天待在籠子裏,睡了醒醒了睡。
萬崇山今天又給他打了營養針。那營養針好疼好疼,疼得夏立春整個胳膊都是腫的。他不要打,可是萬崇山綁著他。
他想死萬崇山都不讓他得逞。
打完了營養針,萬崇山又會帶他做那事。
什麽事?還能是什麽事,對於萬崇山來說,夏立春也就那麽點床上的價值了。
這幾回,萬崇山事後都會抱他去浴室清理,倒不是他突發善心,而是他還要把夏立春關回籠子裏。
營養針,做愛,籠子,睡覺。
萬崇山又不愛他,他恨他。恨這個小三的兒子,恨萬平也恨夏薇。這就是夏立春過的日子,萬崇山就是要折磨他。
在鄭西那裏,夏立春反而還會好過一些。
鄭西會哄他吃一些粥,會抱著他去曬太陽,會幫他揉那兩只因為打營養針而腫起來的細瘦胳膊。
就算鄭西這些事做得再多,也改變不了夏立春是個禁臠的事實。晚上鄭西還是會把他拖上床,不顧他的意願和他做愛。
在萬崇山家裏還是在鄭西家裏,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不過是從這張床換到了另一張床而已。
夏立春頭暈得厲害,鄭西在身後撞他,他連跪著的力氣都沒有。他脫力地跌倒在床上,鄭西朝他肚子上墊了個枕頭,然後繼續那未完成的事。
夏立春身體在晃,腦袋也在晃。他盯著放在床頭櫃的那本日歷,他想,今天是幾號?於涉走了幾天了?
他想不起來了。
他寫的“正”字在鳥籠的墻角下面,這幾天他都在鄭西家,所以就不能接著刻。
他來鄭西家幾天了?三天還是四天?
他忘記了,他只好去問身上的那個人:“今天幾號了?”
鄭西告訴他說:“二十八號。”
夏立春又問:“我來這兒幾天了?”
鄭西說:“兩天。”
原來不是三天也不是四天,才兩天啊。於涉走後,時間過得是如此的慢。
兩天,再加上之前刻在角落的“正”,總共幾天了?幾天呢?夏立春想了好久好久都沒能想起來。他想不起來刻了幾個“正”。
又過了幾天,夏立春一點食物都吃不下去了,連粥都喝不進的時候,萬崇山和鄭西只能給他灌食。
強制灌食會劃傷他的食道,他的嗓子總是很疼。夏立春後來就不再講話了,講什麽?其實也沒有什麽可說的。
鄭西抱著夏立春坐在客廳裏看電視。天氣預報說本市將會迎來幾輪特大暴雨,一級紅色預警,請廣大市民做好防護措施,盡量不要出門。
本市真的很多年沒見過這麽大的暴雨了,鄭西看了看窗外的雨,摟緊了懷裏骨瘦如柴的夏立春,說:“後天就是你生日了,給你過完生日,我們就住院。”
夏立春的精神情況很不好。
於涉的右手,比起廢了能好那麽一點點。拿不了筷子,但至少還能夾根煙。手心手背各有一條毛毛蟲一樣的肉疤,下雨天會疼。
從鄭西那兒離開後,他回了貧民窟。他滿身是傷地站在父母面前,他說他喜歡上了一個人,他要把他救出來。
右手不行了但他還有左手。左手的靈敏度雖然沒有右手好,但至少還提得動西瓜刀。
百年一遇的大暴雨,多麽不正常的天氣。雨真的太大了,公交車停了,公司也放假了,馬路上百米之內見不到一個路人。一家三口就是趁這個時間點,各提一把西瓜刀直接沖到了萬崇山家裏,破窗而入。
沒有人不怕死,於涉也不例外。他怕死也怕痛,但這些跟失去夏立春比起來,簡直不值一提。
第一次救夏立春可以說於涉是沖動,在當時那個情況下,換做是誰都會去救人的。第二次就是今天。
這次不是沖動,是有計劃,有預謀。
於涉走了十九天。這十九天裏,他研究了逃跑路線,偽造了以假亂真的身份證件,在兩千公裏外的那座沿海小鎮找好了房子。他會帶上他爸媽,他永遠不會再回來了。他不要家鄉,不要身份,不要朋友,他要夏立春。
上一次被找到是因為他沒有做足萬全的準備,他沒有考慮到他爸媽,甚至犯了大忌,居然還給小群打電話。這次他不會再犯這樣的錯。
他安頓好了一切,只差一個夏立春。
他無權無勢,他是個小偷,他在生意上弄不倒萬崇山。
他也想過殺了萬崇山和鄭西,然而法治社會不是你說殺就殺的,殺人是要償命的。殺了他倆,於涉也活不了,留夏立春一個人該怎麽辦?
他要帶夏立春走。
他要帶夏立春再跑一次。
第一次被抓時,萬崇山廢了他一只手。如果第二次再被抓到,萬崇山很有可能廢的就是他這個人。
可那是以後的事。
將來的事誰說得準呢?誰也說不準將來的事,可當下的夏立春,卻在飽受折磨。
於父於母當了半輩子的混混,可謂是痞氣十足,一人一把西瓜刀架在萬崇山脖子上。
夏立春剛被“使用過”,此刻正躺在二樓臥室的床上。鄭西去取蛋糕了,剛才打電話來說,五分鐘之內到。萬崇山餘光瞄了一眼墻上的時鐘。
他喊住了要上樓的於涉。
於涉回頭,萬崇山說:“今天你帶走他,將來不要後悔。”
將來不要後悔。
一輩子躲躲藏藏,隱姓埋名,永遠不能聯系親朋好友,和小群也要斷交。
因為萬崇山和鄭西會一直找他們。
於母拿刀柄狠狠地砸了一下萬崇山的腦袋,吼道:“艹你麻德,威脅誰呢!就是你廢了我兒子的手吧,老娘也剁了你的!”
於涉沒再管他們,徑直上了二樓。
那天是2月4日,立春。
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導致河水猛漲,於是他涉水而來,來到春天,帶來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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