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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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的引擎發動,吳霭知道他愛開玩笑,嗆聲:“狼人殺?”知禮檢查自己的手機,說:“真的殺。”
“我正經問你呢!”吳霭不想繞來繞去,掏出手機一邊假裝輸入,一邊振振有詞:“洪倉哥,知禮哥說他要殺人,括號,是真的殺人。
我建議你別找老師了,快回來勸勸……”知禮一聽,炸毛奪手機:“你!告狀上癮?欠揍?!”吳霭預判了他的動作,往後躲開了,要挾:“那你告訴我,你到底來幹什麽?”“你你你太熊了!在上海學壞了!”知禮耙耳朵,忙哄小孩似的:“是狼人殺,你太聰明了,洪喵咪第二了。”
吳霭:“是因為生意?”“算吧,可以視為我和我朋友是狼人,對方是平民。
平民覺得自己當中出了奸細,正投票呢,看這樣子是鐵心要把某人投成狼人了。
投出來的話,那人也就完了。
算殺人吧,因為我們提前布局了快一年。”
知禮一臉驕傲自滿,在查看手機短信。
“我可以理解成這樣嗎:你們一方和對方在——”吳霭聽不懂,亂猜:“搞商戰?電視劇裏面那種?”
知禮諱莫如深:“撒子商戰不商戰的,只是用錢了解恩怨。”
生意場所爾虞我詐、勾心鬥角吳霭管中窺豹,更揪心莊正經歷的麻煩,於是道:“我對象……”但話沒說完,車窗外突然閃過一張熟悉的廣告牌,他一怔,迫不及待地去看。
“對哦,你對象,我忙完了約他出來見見。
洪倉可好奇了,總說‘不知道是什麽樣的一個人能讓小吳喜歡成這樣’。
帥嗎?你提前給我預告一下,他帥還是我帥?誒——”知禮邊說邊擡起頭:“你看什麽呢?”吳霭趴著車座扭轉身體,很驚訝:“快看!捷豹的廣告牌!”知禮也去看:“捷豹怎麽了?你怎麽就看中捷豹了?”只一夜廣告牌就變了,原本印著代言人的位置變成了標語,吳霭意外,道:“捷豹以前是賈晝代言的,怎麽被撤了,難道真被封殺了?真被金主拋棄了?”他說得快又急迫,知禮可能誤解,立刻反問:“等等!你追星?追賈晝?”吳霭:“你認識他?”“見過一兩次。
你要是敢當他粉絲我必須揍你一頓。”
知禮義正言辭。
“我怎麽可能粉他。
只是之前他在我工作的地方拍電影,我非常不喜歡這人!”吳霭避之不及,補刀:“他神經兮兮的!新聞說他涉毒,是真的嗎?”“這幫人嗑藥正常得很。
但他是我最看不起的,明明是紫禁城出生卻把自己搞得很nasty,別人是好牌打爛,他是好牌放在腳下踩,我真的很服氣。”
吳霭:“撒意思?哥,英文我就會個‘啊板凳’。”
“那Money Boy呢?懂嗎?”“什麽!?他居然做MB?!”“哈哈,當然不,只是形容。
我昨天也看見微博了,吃瓜的都覺得他有金主,實際上他從來都是當人金主的,求他包養的人一堆,呵呵。”
他把“呵呵”拖得很長,吳霭聽出了端倪,又問:“紫禁城出生?新聞是說他是世家子弟,什麽背景?他那樣能當人金主?當誰金主?哥你知道好多啊,快給我說說。”
“沒什麽好說的啊,別的小明星盼著找生意人當金主,只有他是反過來的。
有些人攀上他,是看中了他外公那支的勢力。”
“什麽意思?我不明白。”
“他媽是他外公的掌上明珠,年輕和人私奔去了國外,就留了他這個獨苗。
他外公溺愛他,明知道他亂來還很縱容,反正只要他高興,他外公就願意……”知禮一臉鄙夷地八卦,但一霎就反應過來了,懸崖勒馬:“你個臭小子套我的話!?”“哪能有這樣的事?難不成小明星還能把霸總強制愛了?”吳霭將信將疑:“小說也沒這麽寫的吧。”
話音未落,知禮的手機突然響了。
他擺了擺手,道:“哈哈,剛才是游戲,現在是小說,都是我騙小弟弟的”,又接起來對著電話:“餵,我在路上了。”
該是工作夥伴打來的,電話的兩頭開始商量今天的安排。
他正經起來氣場和扯淡時候很不同,比上次見面又要成熟了。
吳霭在邊上一邊琢磨他剛才的話,一邊忍不住羨慕,總覺得結婚對人的成長確實有幫助。
但自己什麽時候能成長呢?他去看知禮手上的新戒指,莊拿走的那顆雖然是洪倉給自己的,但其實是他之前戴的。
一枚信物歷經了四人之手把關系都串聯了,他盼大家能碰面,堅信這世界捕風捉影的事情太多,但愛是真的。
董事會還在繼續,吳霭焦慮,心想自己還是得回去等,好不容易等知禮打完了電話,忙說:“哥,我去坐地鐵了。”
知禮:“先吃了飯吧,我在前面酒店約了人談工作,一會兒單獨給你點幾個菜。
過幾天我的工作就能收尾,離開上海之前記得把你對象帶出來,我得代表我愛人把把關。”
目的地抵達了,吳霭跟在他後面走下車,說:“嗯,哥你忙完了告訴我,是要見見面的,但我對象最近也有點忙,到時候我湊一下時間。
飯我不吃了,先走了。”
知禮本來就是約人談工作,見他不願同往,只好說:“那你自己記得吃飯,別給——”“別給洪倉哥說。”
吳霭善解人意,揮了揮手,道:“知禮哥,狼人殺可以,但別真殺人,也記得別再吃花生。”
雨已經不大了,路上有積水,他拿了知禮的傘往地鐵站走。
工作日的中午行人不多,擔心莊是一方面,吳霭又念著一整天沒看見弟弟了,拿出手機準備問心一在不在家,想過去一趟。
前方是個拐角,他踩著人行道一轉身,耳邊忽然響起了一聲尖銳的嘶鳴。
來不及擡頭,用餘光晃見了一團飛速移動的黑影旋風似地朝自己猛沖,下一秒,衣物被一個力量朝後一拖拽,一個由超快速度掀起的呼嘯爆破,然後從身前刮過,電光石火間,引擎聲轟鳴靠近了又遠離,竟是輛重型的摩托車!意外發生得太快,吳霭被鎮住,大腦空白了三秒再去看前方,驚心動魄剛才要是沒躲開自己肯定就飛出去了。
可是躲開?他忙回過頭,只一眼,從鎮住變成了怔住。
好久沒見寧了,他穿得正式,但領口的扣子解開了三顆,臉上有胡渣,像個衛兵似的表情特別冷,也疲憊。
他不由分說,把自己往安全的地方一推,吳霭歪扭了一下才站穩,忙說:“你?是你?”寧不說話,扭頭也去看摩托車離去的方向。
吳霭想起那個混亂的雨夜,戰戰兢兢:“你……你怎麽在這裏?”他被嚇破膽了,不能正常發音,這時有路過的一位大姨很熱心,湊上來安慰:“小男孩,你這是人行道,剛才那飛車族違章了,新聞上天天都在說這樣的人飆車引發交通事故,你快報警哇,報警!”吳霭驚魂未定,很呆滯,機械地拿出手機準備撥,但這時,寧卻制止。
“沒事,阿姨。”
他對路人頷首,道:“這是我朋友,剛才是他沒註意,暫時不用報警。”
剛才是自己在看手機,但是人行道,就算是沒註意,大白天哪能躥出亡命徒似的飛車族?吳霭搞不懂狀況但卻感覺蹊蹺,鑒於自己之前和寧的糾葛,莊現在和寧的糾葛,立馬道謝了路人,扭頭就跑。
但他一邁步,寧居然追上來了,問:“你確定你要這樣?”語氣很奇怪,明明咄咄逼人卻像又萬般無奈。
吳霭腿發軟走不快,一言不發,側著頭逃避。
寧很執著:“你為什麽要在外面亂跑?!”吳霭不看他:“你別擋我,我要回家。”
“哪裏是你的家?你怎麽這麽傻?!要不是我路過你就被撞死了!都這個局面了?還不準備醒嗎?命都不要了?睜眼看看,他壓根沒有在保護你也保護不了你!”他話說越快吳霭就越煩,快步小跑,但突然又覺得不對,緩緩停下了腳步,狐疑:“等等。
我被車撞,你就路過?”寧指他來的方向:“我是來找我朋友商量事,湊巧看見了你。”
吳霭一聽,猛推他一把,吼:“那我懷疑這壓根就是你布下的局!”前方是地鐵站的下行口,他吼完了就不顧一切地往下逃,下雨臺階滑,在進站之前摔出好大一跤,兜裏的手機也飛了出去。
太狠了,連路人都像吃痛似的:“唉喲”,但吳霭顧不上停,撿起來手機一瘸一拐地繼續沖,等逃進了閘機躲到一面墻後才敢回頭。
還好,沒人追上來。
他死裏逃生,不敢仔細想如果真被撞上的結果會怎樣,但知道世界上沒有此般湊巧,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寧自導自演,把自己的命當成了陰謀的道具,用於威脅莊。
一想到這裏,吳霭止不住地顫抖,又憤怒,又恐懼,被一陣惡寒侵襲。
寧完全沒下限,似乎每次遇見手段都能比上次更卑劣。
但現在不能告訴莊,張肯定也在忙,他完全無措,突然感到膝蓋傳來一陣鉆心的疼,低頭一看,發現自己剛才摔跤摔破了褲子,露出了半掌大小的一塊皮膚,血肉模糊。
“啊——”吳霭從一個險境立馬跳到一個新的險境,下意識靠上墻。
剛才的奔跑似乎透支了所有力氣,一疼竟沒法再前行。
殷出的血很快染紅了褲子破損處的一圈,他忙去掏手機,可手機也被摔得黑了屏,怎麽按都沒反應。
不知道該怎麽辦,他俯下身,註視著自己流血的傷口,身上連一張可以止血的紙巾都沒有,怕死、怕殘,意志還被地鐵站裏繁雜的腳步噪聲幹擾得很亂,眼前天旋地轉。
可這時,突然有一雙藍色的高跟鞋出現在了前面。
“漂亮弟弟?”隨即,一個聽過的女聲響起。
莊安需洗身,哪怕用臟水不能汙穢一輩子,小吳也不能總用濁杯飲酒,沒法醉一輩子。
我的信念就是結局時候兩人必須幹幹凈凈 平平等等(重達荷裏面夏知禮搶拍歡喜佛之前遇到的老頭大概就是賈晝的外公,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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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哦,你對象,我忙完了約他出來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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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嗎?你提前給我預告一下,他帥還是我帥?誒——”知禮邊說邊擡起頭:“你看什麽呢?”吳霭趴著車座扭轉身體,很驚訝:“快看!捷豹的廣告牌!”知禮也去看:“捷豹怎麽了?你怎麽就看中捷豹了?”只一夜廣告牌就變了,原本印著代言人的位置變成了標語,吳霭意外,道:“捷豹以前是賈晝代言的,怎麽被撤了,難道真被封殺了?真被金主拋棄了?”他說得快又急迫,知禮可能誤解,立刻反問:“等等!你追星?追賈晝?”吳霭:“你認識他?”“見過一兩次。
你要是敢當他粉絲我必須揍你一頓。”
知禮義正言辭。
“我怎麽可能粉他。
只是之前他在我工作的地方拍電影,我非常不喜歡這人!”吳霭避之不及,補刀:“他神經兮兮的!新聞說他涉毒,是真的嗎?”“這幫人嗑藥正常得很。
但他是我最看不起的,明明是紫禁城出生卻把自己搞得很nasty,別人是好牌打爛,他是好牌放在腳下踩,我真的很服氣。”
吳霭:“撒意思?哥,英文我就會個‘啊板凳’。”
“那Money Boy呢?懂嗎?”“什麽!?他居然做MB?!”“哈哈,當然不,只是形容。
我昨天也看見微博了,吃瓜的都覺得他有金主,實際上他從來都是當人金主的,求他包養的人一堆,呵呵。”
他把“呵呵”拖得很長,吳霭聽出了端倪,又問:“紫禁城出生?新聞是說他是世家子弟,什麽背景?他那樣能當人金主?當誰金主?哥你知道好多啊,快給我說說。”
“沒什麽好說的啊,別的小明星盼著找生意人當金主,只有他是反過來的。
有些人攀上他,是看中了他外公那支的勢力。”
“什麽意思?我不明白。”
“他媽是他外公的掌上明珠,年輕和人私奔去了國外,就留了他這個獨苗。
他外公溺愛他,明知道他亂來還很縱容,反正只要他高興,他外公就願意……”知禮一臉鄙夷地八卦,但一霎就反應過來了,懸崖勒馬:“你個臭小子套我的話!?”“哪能有這樣的事?難不成小明星還能把霸總強制愛了?”吳霭將信將疑:“小說也沒這麽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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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擺了擺手,道:“哈哈,剛才是游戲,現在是小說,都是我騙小弟弟的”,又接起來對著電話:“餵,我在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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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經起來氣場和扯淡時候很不同,比上次見面又要成熟了。
吳霭在邊上一邊琢磨他剛才的話,一邊忍不住羨慕,總覺得結婚對人的成長確實有幫助。
但自己什麽時候能成長呢?他去看知禮手上的新戒指,莊拿走的那顆雖然是洪倉給自己的,但其實是他之前戴的。
一枚信物歷經了四人之手把關系都串聯了,他盼大家能碰面,堅信這世界捕風捉影的事情太多,但愛是真的。
董事會還在繼續,吳霭焦慮,心想自己還是得回去等,好不容易等知禮打完了電話,忙說:“哥,我去坐地鐵了。”
知禮:“先吃了飯吧,我在前面酒店約了人談工作,一會兒單獨給你點幾個菜。
過幾天我的工作就能收尾,離開上海之前記得把你對象帶出來,我得代表我愛人把把關。”
目的地抵達了,吳霭跟在他後面走下車,說:“嗯,哥你忙完了告訴我,是要見見面的,但我對象最近也有點忙,到時候我湊一下時間。
飯我不吃了,先走了。”
知禮本來就是約人談工作,見他不願同往,只好說:“那你自己記得吃飯,別給——”“別給洪倉哥說。”
吳霭善解人意,揮了揮手,道:“知禮哥,狼人殺可以,但別真殺人,也記得別再吃花生。”
雨已經不大了,路上有積水,他拿了知禮的傘往地鐵站走。
工作日的中午行人不多,擔心莊是一方面,吳霭又念著一整天沒看見弟弟了,拿出手機準備問心一在不在家,想過去一趟。
前方是個拐角,他踩著人行道一轉身,耳邊忽然響起了一聲尖銳的嘶鳴。
來不及擡頭,用餘光晃見了一團飛速移動的黑影旋風似地朝自己猛沖,下一秒,衣物被一個力量朝後一拖拽,一個由超快速度掀起的呼嘯爆破,然後從身前刮過,電光石火間,引擎聲轟鳴靠近了又遠離,竟是輛重型的摩托車!意外發生得太快,吳霭被鎮住,大腦空白了三秒再去看前方,驚心動魄剛才要是沒躲開自己肯定就飛出去了。
可是躲開?他忙回過頭,只一眼,從鎮住變成了怔住。
好久沒見寧了,他穿得正式,但領口的扣子解開了三顆,臉上有胡渣,像個衛兵似的表情特別冷,也疲憊。
他不由分說,把自己往安全的地方一推,吳霭歪扭了一下才站穩,忙說:“你?是你?”寧不說話,扭頭也去看摩托車離去的方向。
吳霭想起那個混亂的雨夜,戰戰兢兢:“你……你怎麽在這裏?”他被嚇破膽了,不能正常發音,這時有路過的一位大姨很熱心,湊上來安慰:“小男孩,你這是人行道,剛才那飛車族違章了,新聞上天天都在說這樣的人飆車引發交通事故,你快報警哇,報警!”吳霭驚魂未定,很呆滯,機械地拿出手機準備撥,但這時,寧卻制止。
“沒事,阿姨。”
他對路人頷首,道:“這是我朋友,剛才是他沒註意,暫時不用報警。”
剛才是自己在看手機,但是人行道,就算是沒註意,大白天哪能躥出亡命徒似的飛車族?吳霭搞不懂狀況但卻感覺蹊蹺,鑒於自己之前和寧的糾葛,莊現在和寧的糾葛,立馬道謝了路人,扭頭就跑。
但他一邁步,寧居然追上來了,問:“你確定你要這樣?”語氣很奇怪,明明咄咄逼人卻像又萬般無奈。
吳霭腿發軟走不快,一言不發,側著頭逃避。
寧很執著:“你為什麽要在外面亂跑?!”吳霭不看他:“你別擋我,我要回家。”
“哪裏是你的家?你怎麽這麽傻?!要不是我路過你就被撞死了!都這個局面了?還不準備醒嗎?命都不要了?睜眼看看,他壓根沒有在保護你也保護不了你!”他話說越快吳霭就越煩,快步小跑,但突然又覺得不對,緩緩停下了腳步,狐疑:“等等。
我被車撞,你就路過?”寧指他來的方向:“我是來找我朋友商量事,湊巧看見了你。”
吳霭一聽,猛推他一把,吼:“那我懷疑這壓根就是你布下的局!”前方是地鐵站的下行口,他吼完了就不顧一切地往下逃,下雨臺階滑,在進站之前摔出好大一跤,兜裏的手機也飛了出去。
太狠了,連路人都像吃痛似的:“唉喲”,但吳霭顧不上停,撿起來手機一瘸一拐地繼續沖,等逃進了閘機躲到一面墻後才敢回頭。
還好,沒人追上來。
他死裏逃生,不敢仔細想如果真被撞上的結果會怎樣,但知道世界上沒有此般湊巧,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寧自導自演,把自己的命當成了陰謀的道具,用於威脅莊。
一想到這裏,吳霭止不住地顫抖,又憤怒,又恐懼,被一陣惡寒侵襲。
寧完全沒下限,似乎每次遇見手段都能比上次更卑劣。
但現在不能告訴莊,張肯定也在忙,他完全無措,突然感到膝蓋傳來一陣鉆心的疼,低頭一看,發現自己剛才摔跤摔破了褲子,露出了半掌大小的一塊皮膚,血肉模糊。
“啊——”吳霭從一個險境立馬跳到一個新的險境,下意識靠上墻。
剛才的奔跑似乎透支了所有力氣,一疼竟沒法再前行。
殷出的血很快染紅了褲子破損處的一圈,他忙去掏手機,可手機也被摔得黑了屏,怎麽按都沒反應。
不知道該怎麽辦,他俯下身,註視著自己流血的傷口,身上連一張可以止血的紙巾都沒有,怕死、怕殘,意志還被地鐵站裏繁雜的腳步噪聲幹擾得很亂,眼前天旋地轉。
可這時,突然有一雙藍色的高跟鞋出現在了前面。
“漂亮弟弟?”隨即,一個聽過的女聲響起。
莊安需洗身,哪怕用臟水不能汙穢一輩子,小吳也不能總用濁杯飲酒,沒法醉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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