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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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也該認真點,萬一就被哪所不錯的學校錄取了哪?”
“錄取了也覆讀,懶得認真填。”
“雲深,你……”
“寶貝兒……子們,我出去一趟。”
我抱著手機連忙跑了出去,終於躲避了她們的嘮叨。
當手機再次傳來“defeat”的語音時,我煩躁地關掉了手機遠眺遠方。
遠處有兩個熟悉的人影,讓我身體猛的一僵。
在遙遠了不知多遙遠的地方,恒星和她向校門外走了出去。突然很後悔戴眼鏡了那天。
文藝小青年突然很酸地想到,?人生又一大悲傷事兒就是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和自己的情敵一起離開,漸行漸遠。
“恒星!”
我突然很想大喊一聲,嘴唇張了又閉,閉了又張。
眼前一片模糊,臉上全是眼淚,回過神來胡亂擦了一把,這他媽的是怎麽一回事,老子居然為了一個臭男人又哭了。
我默默地看著他們走遠的身影。
再見了,我喜歡的恒星,再見了。
從今以後,或許我們永不再見,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喜歡你,從今以後,再沒一個喜歡你把你當成全世界的雲深。
再見了,我的高中生涯。
再見了,那些開心與不開心。
再見了,再見了。
我轉身,終於不再看他。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瓶。臉龐要再稚嫩一點,要再矮一點,打扮要再土一點,我們都要再年輕一點。
“我見過你。”
“……”
“你長得很像王俊凱”
“……”
“雲深,你搭訕這招已經過時了”。旁邊有同學扯了扯我的衣角,吹了聲口哨大聲道,引起旁邊一群人的歡笑。
“我是雲深,高一上期讀12班。”
恒星終於擡起頭,眼神幹凈,笑著對我點頭示意。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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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過來時的風
走過去時的路
和整個世界擦肩而過
卻仿佛不及
在世界的一角
和你偶然邂逅
我希望有人能如你一般
一笑,
便點亮了整個世界
——致恒星
2017.8.11日。
於雲南,芒市,雲深作。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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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那個人,我叫他恒星。
寫這個故事的時候,還是在2017年的暑假,那時,我十八歲。
從高二開始,到高三,到高四,到大一,我一直非常喜歡他。
在高考的前兩月,我向他告白。
意料之中的,我失敗了。
一切,其實,那時我都知道。
我的告白,一定會失敗。
我一直活的比較清醒,好像又不太清醒。
明明知道告白會失敗,但我還是一如既往地,去向他告白。
告白失敗後,我頹廢了一年半。
我告訴自己,我不喜歡他了。
可在2018.9.17日那天,我看到微博上有一個熱門:
你此生最大的遺憾是什麽?
我懷著好奇的心態點了進去。
我一直看,一直看。
可能看了五千多條。
其中,有一條,讓我突然淚目。
“此生最大的遺憾是因為告白,永遠地失去了一個朋友;可是如果不讓他明白我的心意,依舊會變成我人生的一大遺憾。”
記憶的閘門,突然打開。
我瘋了似的,想起了他。
我立馬向我的高中同桌發信息:
“我很想他。
我還是喜歡他。
我後悔刪除他了。
你把他的QQ給我。”
我加了恒星的第一件事情,是對他說:
“我還是很喜歡你。
所以我又回來了。”
不出意外的。
其實,這一次告白,我又失敗了。
那天,我很沮喪地說了一段話:
“算了。
如今,一切都沒意義了。
這個問題,一年半以前,我就已經知道了結局的。
如今,不過只是,再確認一下而已。
這麽多年來,羨慕也好,嫉妒也罷。
我還是不得不承認。
我就是比不過他心頭的朱砂痣,墻上的那抹白月光。
我輸得,挺徹底。”
和恒星分別的一年半時間。
我們已經陌生了很多。
我再也找不到可以和他說的話題。
我面對他時,小心翼翼。
小心得可憐可笑。
我不知道和他說什麽。
我和恒星聊了幾天。
我最搞笑的一句話就是:
“我今天還是很喜歡你。但我好像還找不到什麽可以和你說的話,我明天再努力想想辦法。”
我現在想起來,也覺得啼笑皆非。
我對恒星說,“你高中寫在墻壁上的一句話,我一直記得。”
那句話,是恒星對他前女友說的。
他說,“什麽話?”
我說,“你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你的未來我奉陪到底。”
過了很久,他終於發來信息。
一語雙關。
“這句話其實我說錯了,你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你的未來也與我無關。”
他是在說他的前女友。
也是在說我。
我突然沈默。
喜歡一個人,其實,真的很不容易。
我有時候會很心累。
我昨天和他QQ聊天。
我說,“我以後不來找你了,學習英語要集中註意力,我已經很久沒有學習了。”
他只回了我一個字。
“好。”
我說,“我會努力學習的,你也要很好,很好。”
他說,“加油,共勉。”
喜歡一個人,有時候就是如此卑微。
我害怕自己所謂的堅持會使他厭煩。
我害怕自己所謂的喜歡會打擾他的生活。
這個世界上,喜歡不喜歡,其實本來就不公平。
愛情,講究的是你情我願。
我不想勉強他。
我放手了。
我不偉大。
一點也不偉大。
只是,一個人的成全,好比過三個人的糾結。
他以後會有自己真正喜歡的人。
而我能做的,似乎只有成全。
成全一個人,並不是有多難。
我昨天聽鋼琴曲,趙海洋的夜色鋼琴曲----《瞬間的永恒》,一直大哭。
我是一個懦弱的人。
總是哭。
是啊,真的懦弱。
成全一個人,其實,並不難。
傷心一段時間過去了。
成全的那個人,他一定過得很好。
用暫時的痛苦,去換來另一個的幸福。
這樣的成全,挺好。
我喜歡的那個人,我叫他恒星。
他就像天上的恒星一樣,閃閃發光。
他一直是我仰望的對象。
他一直是我追逐的對象。
我喜歡的那個人,我叫他恒星。
因為,我對他喜歡的恒心,會很久不變。
他的名字裏面有個恒字。
我喜歡他的心意,會一直堅持。
恒星。
恒心。
恒之心。
2018.9.25日
於重慶,雲深作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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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將我和恒星的過往寫成了一部日志,發在了我的小號上。
當時,我的一個網友夏曦淺語評論:
“不知為何,在看到你和他的那些過往片段時,我突然很想哭。我想,我是想起了我的那個他,想起了我那段無疾而終的暗戀。
其實,我們都一樣,歡喜著一個愛而不得的人。而那個人,明明都已經有喜歡的人了,卻還是願意對我們好。有時竟讓我產生了錯覺,好似他也有意於我一般。
有時候人真的很奇怪,明知道前面是懸崖峭壁,你不跳下去不摔得粉身碎骨,你不懂得那真的會很疼。
昨日看了一個小短篇,書中的男主在女生即將對他說出那句“我喜歡你”時,卻好像知道她要說什麽似的,飛快地截斷了她的話,隨後是無情的拒絕。
隔了一會兒,男主突然問道:“你是不是以為我一直都不知道?”
那一刻,我的心情同女主一般,崩潰、恐懼。我突然記起,他那麽會講情話的一個人,怎麽會沒發現我對他的那些小心思?怎麽會不知道我對他的那些淺薄的眷戀?有可能嗎?
我楞住了,沈默了許久,反反覆覆地思索著我與他的點點滴滴,試圖從一些細節中找尋到答案。
我找不到。我終是看不透他。
人的一生中有多少次是這樣,明知道前面是你撞不開的南墻,卻連轉身的機會都不想去挽留。”
或許,我們的一生,就是要有那麽幾個人。
一些人用來懷念。
一些人用來難過。
一些人用來悲傷。
一些人用來愧疚。
一些人用來珍惜。
一些人用來放下。
…………
過了那麽久,我想,恒星於我,就是用來懷念,用來悲傷,用來難過,用來放下的那類人。
如今,已經過去了那麽久。
心中,對於恒星,已經沒有了曾經的瘋狂,念念不忘,難過。
有的,只是回憶。
我已經二十歲了,不再是曾經十六七歲的那個我。
以為喜歡,就是一定要得到。
從十六歲,到十七歲,十八歲,十九歲,我曾經那麽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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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著手機連忙跑了出去,終於躲避了她們的嘮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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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遙遠了不知多遙遠的地方,恒星和她向校門外走了出去。突然很後悔戴眼鏡了那天。
文藝小青年突然很酸地想到,?人生又一大悲傷事兒就是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和自己的情敵一起離開,漸行漸遠。
“恒星!”
我突然很想大喊一聲,嘴唇張了又閉,閉了又張。
眼前一片模糊,臉上全是眼淚,回過神來胡亂擦了一把,這他媽的是怎麽一回事,老子居然為了一個臭男人又哭了。
我默默地看著他們走遠的身影。
再見了,我喜歡的恒星,再見了。
從今以後,或許我們永不再見,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喜歡你,從今以後,再沒一個喜歡你把你當成全世界的雲深。
再見了,我的高中生涯。
再見了,那些開心與不開心。
再見了,再見了。
我轉身,終於不再看他。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瓶。臉龐要再稚嫩一點,要再矮一點,打扮要再土一點,我們都要再年輕一點。
“我見過你。”
“……”
“你長得很像王俊凱”
“……”
“雲深,你搭訕這招已經過時了”。旁邊有同學扯了扯我的衣角,吹了聲口哨大聲道,引起旁邊一群人的歡笑。
“我是雲深,高一上期讀12班。”
恒星終於擡起頭,眼神幹凈,笑著對我點頭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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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仿佛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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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有人能如你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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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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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雲南,芒市,雲深作。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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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那個人,我叫他恒星。
寫這個故事的時候,還是在2017年的暑假,那時,我十八歲。
從高二開始,到高三,到高四,到大一,我一直非常喜歡他。
在高考的前兩月,我向他告白。
意料之中的,我失敗了。
一切,其實,那時我都知道。
我的告白,一定會失敗。
我一直活的比較清醒,好像又不太清醒。
明明知道告白會失敗,但我還是一如既往地,去向他告白。
告白失敗後,我頹廢了一年半。
我告訴自己,我不喜歡他了。
可在2018.9.17日那天,我看到微博上有一個熱門:
你此生最大的遺憾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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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瘋了似的,想起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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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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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很喜歡你。
所以我又回來了。”
不出意外的。
其實,這一次告白,我又失敗了。
那天,我很沮喪地說了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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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什麽話?”
我說,“你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你的未來我奉陪到底。”
過了很久,他終於發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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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其實我說錯了,你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你的未來也與我無關。”
他是在說他的前女友。
也是在說我。
我突然沈默。
喜歡一個人,其實,真的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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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以後不來找你了,學習英語要集中註意力,我已經很久沒有學習了。”
他只回了我一個字。
“好。”
我說,“我會努力學習的,你也要很好,很好。”
他說,“加油,共勉。”
喜歡一個人,有時候就是如此卑微。
我害怕自己所謂的堅持會使他厭煩。
我害怕自己所謂的喜歡會打擾他的生活。
這個世界上,喜歡不喜歡,其實本來就不公平。
愛情,講究的是你情我願。
我不想勉強他。
我放手了。
我不偉大。
一點也不偉大。
只是,一個人的成全,好比過三個人的糾結。
他以後會有自己真正喜歡的人。
而我能做的,似乎只有成全。
成全一個人,並不是有多難。
我昨天聽鋼琴曲,趙海洋的夜色鋼琴曲----《瞬間的永恒》,一直大哭。
我是一個懦弱的人。
總是哭。
是啊,真的懦弱。
成全一個人,其實,並不難。
傷心一段時間過去了。
成全的那個人,他一定過得很好。
用暫時的痛苦,去換來另一個的幸福。
這樣的成全,挺好。
我喜歡的那個人,我叫他恒星。
他就像天上的恒星一樣,閃閃發光。
他一直是我仰望的對象。
他一直是我追逐的對象。
我喜歡的那個人,我叫他恒星。
因為,我對他喜歡的恒心,會很久不變。
他的名字裏面有個恒字。
我喜歡他的心意,會一直堅持。
恒星。
恒心。
恒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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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將我和恒星的過往寫成了一部日志,發在了我的小號上。
當時,我的一個網友夏曦淺語評論:
“不知為何,在看到你和他的那些過往片段時,我突然很想哭。我想,我是想起了我的那個他,想起了我那段無疾而終的暗戀。
其實,我們都一樣,歡喜著一個愛而不得的人。而那個人,明明都已經有喜歡的人了,卻還是願意對我們好。有時竟讓我產生了錯覺,好似他也有意於我一般。
有時候人真的很奇怪,明知道前面是懸崖峭壁,你不跳下去不摔得粉身碎骨,你不懂得那真的會很疼。
昨日看了一個小短篇,書中的男主在女生即將對他說出那句“我喜歡你”時,卻好像知道她要說什麽似的,飛快地截斷了她的話,隨後是無情的拒絕。
隔了一會兒,男主突然問道:“你是不是以為我一直都不知道?”
那一刻,我的心情同女主一般,崩潰、恐懼。我突然記起,他那麽會講情話的一個人,怎麽會沒發現我對他的那些小心思?怎麽會不知道我對他的那些淺薄的眷戀?有可能嗎?
我楞住了,沈默了許久,反反覆覆地思索著我與他的點點滴滴,試圖從一些細節中找尋到答案。
我找不到。我終是看不透他。
人的一生中有多少次是這樣,明知道前面是你撞不開的南墻,卻連轉身的機會都不想去挽留。”
或許,我們的一生,就是要有那麽幾個人。
一些人用來懷念。
一些人用來難過。
一些人用來悲傷。
一些人用來愧疚。
一些人用來珍惜。
一些人用來放下。
…………
過了那麽久,我想,恒星於我,就是用來懷念,用來悲傷,用來難過,用來放下的那類人。
如今,已經過去了那麽久。
心中,對於恒星,已經沒有了曾經的瘋狂,念念不忘,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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