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8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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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集只會更加稀少。但她幾乎會向每一個以前的同學打招呼,不分男女。許言歡更是八面玲瓏的人物,隔老遠就聽到他喊"麥子同學~",我也跟著揮揮手,勉強算是也打了個招呼。

想不到分科之後反而還能打招呼了,還真是有些慶幸。

偶然看到過她寫的一條QQ簽名:"一起當TOP3吧!"。不過不知道為什麽,她沒過多久就刪了。

TOP3啊……

我知道她分科的時候是文科生裏邊的九科第一。再看看年排裏高手如林的理科生,我默默地去買了本高頻亂序的英語3500單詞書,每天十個地背著。大部分時間都是背了就忘,不過還是得背。

我們班剛好是文科的第一考場,回回布置考室的時候,我就能看到她上次考試是第二還是第三。而她們教室剛好是理科的第一考場,同理可得,她也能知道我上次考試是第一還是第二。

啊不對,我在想什麽,她又不會也顛顛兒地去註意這種芝麻大點的小事。

我看過她原來寫的便利貼。在我們進校沒多久的時候,小眼睛就叫我們每個人把自己的夢想寫在便利貼上,然後貼在教室外的布告欄上。別人都寫的是什麽考個雙一流的大學、去環球旅行、看我家愛豆的演唱會雲雲。她寫的卻是"二十八歲前買個房,裝修成自己喜歡的樣子。有生之年能抵抗暈車,拿到駕照,買輛坐騎。"。

那張便利貼在分科後就不見了。別人的都在,唯獨她的不見了。我覺得應該是她自己順手拿走了。

寫那張便利貼的時候,她大概才滿了十五歲沒多久,實在是讓人印象深刻。

我總覺得她這樣的,在學生時代不會談戀愛。校園裏不乏嘻哈打笑的情侶,但她肯定覺得這些都是幼稚的過家家。明明她才是那個“小孩子”,可卻總讓我覺得自己才最幼稚。

我想我是知道的。

她不需要。勇氣她自己有。

她真的是個容易讓人記住的人,而且是認識的時間越久記得越深。

高二的運動會,她還是八百米選手。在鹿鳴說之前,其實我就已經知道了。

大概提前一個月她就開始練。基本上每次一起上的體鍛課,我們在那踢足球,就能看見她一個人一圈又一圈地勻速跑步。她這一跑就是大半節課,少說也得有九、十圈,直跑到劉海豎起,滿臉坨紅。

等到比賽的那一天,我就拉了許言歡去人少的彎道站著。她跑過一次,我就給她加油一次。

我就這麽看著她從起跑的第六、第七,一圈接一圈,一個接一個地超過去。她明明跑得很費勁,我都怕她一口氣沒上來,但是就是這樣最後一圈我剛喊完“加油”,她還拼死了沖刺最後的五十米。

她被她們班的女生們簇擁著休息去了。等第二組跑完,廣播播報成績。

“高二一班,麥冬,第二名。”

這其實是我第二次看她跑八百米。高一那次似乎也是這樣,所有人都以為她只是去充個數的,可她偏是逆風拼了個第三回來,給小眼睛樂得見牙不見眼的。

我遠遠地望向一班的觀眾席,太遠了還有女生的遮陽傘擋著,其實看得並不清楚,但我知道裏邊有個葛優癱的小短腿。我想跟她說:可以了,你已經做得很棒了,休息一下吧。

再看見她的名字是在期末統考的紅榜上,她是第二,我是第一。數學單科年排上,我們都是第一。這倒是讓我有些吃驚,畢竟她以前一寫數學題也是蔫嗒嗒的。

可那畢竟是以前了。要想往前,誰都不會放任自己的短板。要想不被超越,我們不能存在短板,只能都盡可能地擴展成長處。

不像高一就每日主科的理科班,她們的日常要詩情畫意得多。

每周三大掃除的時候,她們班的人會在走廊邊上站著寫作業。我和許言歡從小賣部回來,從下往上看,就能看到她藏在書頁後面的半張臉。

那書的封面是黑紅的色塊,太遠了我看不清名字。但是某天去書店買競賽的資料時,外國名著的暢銷書裏,我看到了那個熟悉的封面。

《霍亂時期的愛情》加西亞`馬爾克斯。

鬼使神差地,我順手把它買了下來。回家之前,我把它的裝飾封皮給揭了,只留了裏邊不顯眼的亞麻色內襯。

大晚上的,我關上房門把那本書拿出來看。我記得這本書是什麽魔幻什麽主義文學的名著。才看了幾頁,老媽就進來送水果。還好我眼疾手快,把桌上攤著的競賽資料一掀,沒被她發現。

"早點睡覺啊。"

"嗯嗯。"

我胡亂應付,她總算是走了,我起身把門關好。之後沒有人來打擾,但我還是沒把那本書看完。因為看了二十幾頁,我就無聊得直打瞌睡,說什麽也不想再看下去了。

名著:有名,打瞌睡遭不住。

實在看不下去,也只能自認倒黴。最後我把那本書塞到了書櫃的最裏面,書脊朝裏。

不光是她看的書我看不懂,她們看的電影我也就看了個寂寞。

在這一點,不得不羨慕一把她們。她們班高一高二時的平常晚自習,隔一兩周就會看一次電影。一晚下課之後,走廊上人潮洶湧,隔老遠就能看到她們班外圍了不少人看熱鬧。

我和許言歡去湊了好幾次熱鬧。她們每次都在看不同的電影,講抗日戰爭的紀錄片,卓別林的默片,甚至還有什麽名著改編的話劇……

我從未這般清醒地認識到,我們走向了不一樣的方向,再難交匯了。

有那麽一個學期,她每天吃完午飯都會去小操場上散步。別人都是三三兩兩地壓馬路,她一個人走得目不斜視、腳底生風。

經常,我跟別人從小賣部出來,隔老遠就能認出哪個是她。大家都穿的是校服,可我認得出她走路的姿勢。具體也說不出有哪裏特別,但是在人群中就是能精準地辨認得出。是不是像是有了什麽奇異技能?

時不時能看到她風風火火地搶飯,看到有肉就兩眼發光。她吃飯總是吃得很香,往嘴裏塞一大口,低頭細細地嚼,腮幫子鼓鼓的,像只磕堅果的倉鼠。然而她光吃不長,這麽多年好像都還是沒到一米六,還真是宋清酒說的小短腿啊。

你看,題山題海,苦海無涯,可總有那麽一個人該吃吃該喝喝,極盡可能地活得恣意爛漫。

有年冬天的時候,好像是個元旦活動,我出校門碰到了她。我反應過來時本想給她打個招呼,結果手瓜兮兮地舉到一半,她突然塞給了我一個東西。

我把手攤開,她的拳頭向下,把東西放在我的手心。她的手也太小了,像是小孩子的,肉肉的、圓圓的一團,我似乎只要一合攏手心就能牢牢握住。

那是一顆大白兔奶糖,原味的,童年經典。

我其實不是很喜歡吃糖,不過奶香甜甜的、在嘴中的溫熱裏化開,倒也不是很討厭。但她是很喜歡的。我常常看到她逢人就從口袋裏摸出一個小零食,像個人形多啦A夢。像宋清酒、鹿鳴那些女生她肯定會給的,有的男生也有。倒是沒想到有一天我也能收到。

後來一年換一次教室,紅榜更是換得勤。時不時站在那面墻下看一看,都像是一種慰籍儀式。

第一考過,也掉下來過,慢慢的、也不知是費了多大的心力,我才能穩定在那個位置。也是看著她在前三裏掙紮,好不容易才能漸漸穩定在榜首。

掉下去的時候,也不知道是在給誰許下誓言:再等一下吧,再等一下就能做到的。

她說的她都做到了,甚至做得比說的更好。

文科第一,麥冬。

理科第一,賀祈年。

我想,這樣的話,她就不會忘記木訥的我了。

可崇華的這個第一實在是太狹窄了。我從她的QQ相冊裏發現,她想去遙遠的北方上大學。那所人文底蘊深厚的名校,對於大部分理科生來說都是遙不可及的存在,那的文科收分更是高得讓人不敢肖想。那是她的詩和遠方。

高三這一年過得很快。每天都是大容量的練習,難免會讓人覺得心浮氣躁。可是偶爾想想有那麽一個人,有自己的目標,盡管這一路上跌跌撞撞的,可從來沒放棄過,直奔著它而去,似乎也就沒什麽好浮躁的了。我為之奮鬥的一整個高三,反而應該是最紀念的珍貴時光。

高考前兩天,高三的住校生都得收拾東西滾蛋。我很幸運地碰到了她,醞釀了很久,正準備說的時候卻被她搶先了。好在,我還是說出來了。

我們都要前程似錦。

她說"好!"。真不愧是她的風格。

小眼睛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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