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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不哭》作者:笑言兼

文案

“唇與杯與的距離雖短,期間卻有種種失敗。”

——古希臘神話

——

七年前被青梅竹馬背叛。

七年前遇到他,愛上他。

五年前離開他,因為他要結婚了。

三年前看見他在電視上意氣風發。

一年前聽說他離婚,有個三歲的兒子。

現在,重遇他。我已經二十九歲了。

我已經記不起第一失望是什麽時候了。但我還記得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的眼睛那麽亮,身材挺拔,站在漂亮的藍天底下,就是一幅最美好的風景。

我在他身上花了兩年的時光,付出了最最真誠的心,做過一輩子都被笑的傻事,最後只能倉皇而逃。

但不怪他。他至始至終都沒有說過愛我,連喜歡都沒有。

是我自己作賤自己。

——

“申申,我去海邊玩兒的時候,遇到一群漁民,他們告訴了我捕捉章魚的方法,很有意思。章魚是身體極為柔軟的一種動物,可以輕易將自己塞到任何角落來逃避敵人的襲擊。所以無論是天敵還是漁民,都很難捕捉到它。”

“但想要捕捉到它們,其實也很簡單。”

“章魚喜歡東躲西藏,又喜歡亮晶晶的東西,於是漁民就在玻璃瓶瓶口套一個繩子,把玻璃瓶扔到海中,章魚見到這種亮晶晶的東西,就爭先恐後地鉆到瓶中,被輕易的抓到了。他們永遠敗在了自己的天賦上。”

“申申,你就是一只章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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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麽,本文不是很虐的,HE。

作者很有節操不會坑的,但是學生黨總是有些無奈,更得慢什麽的。

總之蠢笨的大新人一個,請指點!(其實是想要點留言而已......

還有作者強迫癥修錯字修細節可忽略噠←_←

內容標簽:情有獨鐘 悵然若失 都市情緣

搜索關鍵字:主角:齊冀,申習哲 ┃ 配角:景宣,路暢,林詩然 ┃ 其它:現實的大叔受 第1章 重逢

01重逢

我站在遠志幼兒園門口,等著朋友的女兒晨晨。

剛從B市回來,就受托來接孩子。幼兒園的大門用很鮮艷的顏色裝飾著,明亮的太陽,藍藍的天空,翠翠的草地。我老板家那口子,帶著他家小帥來過一次,給這樣的顏色起了個名字,這種過於美好脆弱的顏色,就叫做“寶寶色”,我當時就覺得真是形象,不愧是畫家的兒子。

我站在幼兒園門口,臉上帶著一貫的溫和笑容,偶爾對交上視線的,其他等待的家長點點頭,不過沒得到回應,這很正常。這是市裏綜合水平排名第一的幼兒園,想進去上學可不只是錢的問題。我看著自己的衣著估量了一下,在那些有權有勢的家庭眼裏,我大概算個司機。

五點一過,小朋友們像乳燕一樣飛了出來,我要接的那一只大概會慢一點,因為她有讓人頭疼不已的輕微自閉,無法像正常小孩有“乳燕”一樣的活潑。

我又站了那麽個十幾分鐘,就覺得這時間實在久了一點。但是想進這地方,只比監獄那麽容易一些,於是我只好維持著笑容,準備五分鐘後晨晨再不出現就給她媽媽打電話。

結果五分鐘我等到了我想見到的小孩,也等到了我這輩子再也不想見到的人。

我沒想到他會在這裏出現。

齊冀穿著休閑的潔白襯衣,配著黑色牛仔褲,裝束竟然和我差不多,同樣平靜地走向幼兒園的大門。他的表情這樣溫和,他的兒子應該見過很多次吧,而我卻是第一次見到。

我知道我既然回到C市,就可能再遇到他,但沒想到這麽快。而我以為我再次看到這個男人,心中一定會湧出許許多多的感慨,但是實際上此刻腦袋一片空白。

心卻猛地皺縮起來。

我順著他的視線望過去,以他現在的方向,大概,哦不,是一定回和我碰上——晨晨居然牽著一個小男孩的手,而那個孩子的臉蛋,明顯有有幾分他的樣子。

我微微晃了晃頭。

大概真的是孽緣吧。

我仍然掛著一如既往的微笑,快步走過去,希望能在和那個男人碰面之前離開——雖然不太可能,但我不是為了自己,我看到是他沒什麽關系,但他肯定是不想見到我的,要是真的發生點兒什麽爭執,太難以控制。

五年前我就深知這一點。

——

“澤澤。”我一走近,晨晨就看見了我,她叫我了一聲。

我挑了挑眉。小孩子還不太能分得清平翹舌音,“zhe”被她說成了“ze”。自從她媽媽開玩笑似的喊我“哲哲”,她也跟著喊,連“叔叔”都省了,怎麽改都改不過來。

不過我也由著她。小孩子總是有一個自己的世界的,我爸是小學老師,又是班主任,一輩子都在跟毛孩子打交道,搞得我一直都很會和小孩子打交道。

但我也有些苦惱,因為晨晨不是普通孩子,而後來我也發生一些事情,使我漸漸不懂怎麽應付那種沈默。

我在晨晨面前蹲下來,摸摸她的腦袋,笑著說:“晨晨今天過得高興嗎?”

她看著我,沒說話,眼睛亮得像一顆寶石,卻好像太過透明。她仍然和小男孩手握手。

我只好又摸了摸她的頭,一邊打算把她抱起來。我笑得更加溫和,“我們回家還不好?”

然而她除了一開始叫的那聲外就沒再說話,倒是牽著她的小男孩開了口,他扭頭對著她:“謝晨,我要回家了,我看見我爸爸了。”

說著,松開了晨晨的手。說來也怪,晨晨像是聽到了咒語,也乖巧地朝我伸手讓我抱。我還沒感嘆這就是友誼的力量啊,就感覺背後有人走過來。

我緩緩站了起來,轉過身。

他也正,打量我。

這一幕,要是放在文藝小說裏,絕對叫作“千回百轉”,那是要用大段大段的環境描寫心理描寫才撐得起場面的。

可這是現實。不知道為什麽,我反而鎮定下來。我不太敢看他的臉,於是只有直視他普通年輕人相差無幾的裝束,這一看我就更覺得驚訝了——他和原來印象中的差別實在太大了,搞得我發楞也發得得非常不合時宜,盯著他的上身像泛起了花癡。

我只是突然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來。

我想起當年遇到他,他才是大二的樣子,但已經能把西裝穿得很有味道,而我只有體恤牛仔褲。我原來有一個喜歡了幾年的青梅竹馬,也是和我一樣的裝束。

所以我當初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也不是沒有理由的,佛靠金裝人靠衣裝,他那個時候,太好看了。

但是現在轉變這麽大……呃,不會是他情人嫌他太成熟吧?

……我為我的阿Q精神點了個讚。

“你在想什麽?”

我立馬驚得擡起頭,看到他微皺的眉頭。

“沒有。”

這麽多年,我還是對他的某個表情會有反射性地動作,我原來非常怕他不高興,因為我喜歡他。現在也怕,原因卻單純了許多。

“……沒什麽。”我邊捏了捏褲邊說道。但是我剛才的反應大概有些過激,讓他的眉頭又皺得深了一點,我連忙讓自己笑了起來,盡量用生疏有禮的表情,還選擇了一個他應該會喜歡的稱呼,“齊先生,好久不見。”

我話音剛落,卻發現他的眉頭皺得更緊了,一言不發,一股股熟悉的寒氣散開,讓人感覺仿佛從脊梁骨刺下來,冷得我忍不住想緊緊縮起脖子。

這下我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最終卻是他稍稍點了點頭,說:“確實好久不見。”

他也不過站在那裏,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但我還是一秒鐘都不想待下去了,“那個。”我連忙說,“孩子怕餓,我先帶孩子回家了。”

他沒有停頓,“好走。”

我胡亂地點頭,兩個人擦肩而過。

——

直到走出很遠的距離,我還是不敢回頭,但忍不住放慢了腳步。

明明拼命要逃的人是我,心裏卻又隱隱泛起一陣難過。這輩子,大概真的只是陌生人了。

——

和他同居一個月,我才深刻地意識到,我和他的世界有多是不同的。

舉個例子。

我發現,所有我為他準備的舒適寬松的衣服,保暖厚實的手套圍巾,他一概無視。每當我和他吵架,他都是從容淡定的,只有我一個人紅臉,擔心這擔心那,並深深感覺他一點兒不在意我。他有時聽不下去就會離開,沒有哪怕一次妥協。

後來我才知道他擺在衣櫃裏的衣服,叫做“訂做”,而這種衣服上面的一個紐扣,都可能要我賣出去一百本書——我整整十八年都沒出過那個生我育我的小縣城,見過最多的不過是一些上了年紀的老教師,穿著簡單幹凈襯衣西褲,所謂“奢侈浮華”,在我腦海不過是試卷上偶然出現的形容詞。

從那以後我再也不在他的穿著上多說一個字。

這還只是一小部分。我終於開始意識到,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是價值觀念等一系列問題。

所以,就算他現在氣質溫和得像老師一樣站在我面前,昨天報紙還在刊頭登了他和神秘人同居一月的消息,哪怕是模糊的偷拍,也能一眼看出是他——我原來那麽熟悉,就算他穿得再簡單,那衣服的牌子,那氣質,甚至他的表情,都不是隨便什麽人可以學有的。

我五年前走的時候就知道,其實我一直離他很遠,甚至無所謂“逃開”了。

這次五年後的見面,尷尬歸尷尬,他比原來更加成熟,還有一個漂亮的孩子。我覺得我應該是放下了吧。但我很清楚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他,他帶給我的影響是不可磨滅的。但是,確實有很多東西已經過去了。

本來抓著不放有什麽用。

作者有話要說:

咳,半年以上了……總之我就是又回來了……嗯哼,但是有些章節還沒改好,但是大題的思路已經不會變了擼。

期待你們的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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