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46章 急支紅漿(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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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裏爾陷入了沈默, 但有時候沈默也是一種無言的回答。

“霍少在很早以前跟我提過一嘴,他說近些年來,不管是小說紙媒還是影音傳播, 都在宣揚血族的優點,這在年輕人中特別受追捧, 我是不是可以將之理解為, 血族在搞‘優生優育推廣宣傳計劃’?”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的壽命越來越長, 眼界也越來越寬, 狼人尚且能夠通過孕育繁衍後代, 血族卻不行。

“沈先生,你既然無意成為血族,最好還是不要知道那麽多。”西裏爾的聲音裏面充滿著警戒, 沈還英來歷成謎,且能力非凡,如非必要, 他不想為血族招惹這樣一位敵人,但前提是, 這個人不能過分深入血族。

譚昭擺了擺手:“你不用這麽緊張, 我又不會對你做什麽,咱們現在難道不是心平氣和地閑聊天嗎?”

艹, 但你打人很疼啊。

西裏爾活了幾百年,都沒見過這麽不要臉的人, 真是白瞎了這副皮囊:“事情我會替你查, 病例你也看了,還不走,難道要請我吃飯嗎?”

譚昭站起來, 笑了一下:“你想得美。”

推門出門,譚昭下到五層,找到了任璇的病房。

任璇的父母並不在,大概是跟主治醫生聊病情去了,譚昭只看到李牧站在透明的玻璃墻前,癡癡地望著裏面昏睡不醒的任璇。

這究竟是真正的愛情,還是血液本能的吸引?

“看出朵花來了嗎?”

李牧頭都沒轉,他的眼裏滿含著深情:“我問過醫生了,阿璇以後可能……都站不起來了,等她醒來,我會向她表明血族的身份,如果她願意,我還是會初擁她。”

譚昭雙手插兜,隨意地靠在玻璃墻上:“那如果我說,我可以救她呢?”

沈還英的神秘幾乎是肉眼可見的,李牧瞬間轉過頭來:“真的?”

“你看上去,並不像高興的樣子。”

李牧臉上的驚愕與失落,幾乎是寫在臉上的,血族想初擁自己的歌者,果然就像雷克說的那樣,是烙印在血液裏的。

十一代的吸血鬼,才剛剛“重獲新生”一年多,就遇上了天賜的歌者,這與其說是一種幸運,倒不如說……是血族衰敗的表現。

老成精的血族尚且還沒遇上自己的歌者,年輕的卻這麽容易就遇上了,包括那位咬了原主自燃的十二代,明明有公約的存在,卻還是尾隨原主咬了人,譚昭可並不認為是什麽巧合。

“你胡說!”

譚昭挑了挑眉,並不與“血族新生兒”計較:“是不是,你自己心裏清楚,但你最好記住,不要做什麽越線的事情,否則我可不保證我將來會做什麽。”

說完,譚昭也沒管李牧,徑直從醫院離開。

第二天,譚昭是從霍少口中得知任璇醒來的消息的。

“她怎麽樣?”

“不太好吧,系花的腿不太好治,反正任家現在正在聯系國外的專家。哦對了,李牧不是華僑嘛,他好像出了不少力。”霍金利說完,又湊過來道,“說說吧,你怎麽又惹上教會的人了?”

“你說雷克啊?他哪是我惹上的,他是被西裏爾的歌者唬來的。”

霍少:給西裏爾點蠟.jpg。

“說起來,你祖父他們還好嗎?”

說起這個,霍金利就滿腹牢騷:“好什麽好,舊傷又添新傷,擱一塊兒跟養蠱似的,得虧幽暗森林裏不通網絡,不然我家都沒那麽多的地方招待他們。”

……你們狼人可真會玩。

說起來,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實也一樣,就單從人形的切換上來講,霍少就顯得粗糙許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純血襲擊阿曼德那個滿月之夜,他們在最初的時候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身形,後來要不是阿曼德下了狠手,應該還能維持得更久。

相對來說,狼人的衰敗更加平緩,更加“潤物細無聲”一點,說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下來的孩子就不再能變成狼了。

純血只跟純血結婚,其實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脈的方法。

阿統,我突然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想。

系統:不,你沒有。

[那好吧,我只是想說預言者這個故事流傳了千年,會不會在口口相傳的時候,發生了那麽點小小的誤差?]

系統:……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們也沒有護照,你可以把他們遣送回鄉。”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為誰都跟你一樣能打?”

譚昭聳了聳肩,剛想回句俏皮話,他設置在任璇身上的保護罩被觸動了:“你說作為同學,我們是不是應該去慰問一下同班同學?”

霍金利:“……你開心就好。”

兩大男人在醫院樓下的花店買了束花,譚昭熟門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時病房門是從裏面反鎖的,他用了點巧勁,直接用靈力纏繞進去解開門鎖,進門落鎖,熟練得霍少頻頻側目。

“誰!”

已經現出獠牙的李牧轉頭,眼帶猩紅,已經處於半失控狀態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時此刻眼裏是全然的恐懼和駭然,在見到熟悉的同學後,她立刻叫了一聲,又有些頹喪地倒在床上。

“你沒事吧?”

譚昭過去病床邊,霍少已經攔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裏,兩人已經扭打在一處。

“別打了,別打!他……也是想幫我。”

任璇的聲音很輕,但歌者對於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鬥時,李牧也還是聽到了,然後他一個停滯,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譚昭不知打哪摸出來一副金絲邊眼睛戴上,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訴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著唇,輕輕點了點頭:“我知道,他是吸血鬼。”傳說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訴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變成吸血鬼,我就能像從前一樣走路了。”

譚昭當著合格的聆聽者:“你答應了嗎?”

沈美人救過她,任璇對沈還英是有多一層信任的,聞言她搖了搖頭,卻又點了點頭,很是坦誠:“我心動了。”

平心而論,是下半輩子都坐在輪椅上活著,還是成為不老不死卻能自由行走的吸血鬼,在沒有深入了解之前,或許絕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前者。

長生不死的吸血鬼時髦值點滿,只需要改變飲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殘疾,這聽上去確實非常誘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的腿可能永遠都恢覆不了時,是完全沒辦法接受的,或者說,沒有一個正常人會平靜地接受殘缺的自己。

她剛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誘了一樣,即便知道這樣可能太草率,但還是情不自禁地選擇相信最後的一點燭火。

譚昭聞言,推了推眼鏡道:“那要繼續嗎?”

任璇有些語塞,人的勇氣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無畏,而第二次的時候,就會有所衰竭,特別是當著同學的面,她點不下這個頭,但內心深處,她依然為之心動。

“沈還英,這是我的決定,你不要……”

李牧的話才說到一半,就對上了平光鏡下帶著冷意的眸子,那一瞬他只覺得自己被一股強大的力量鎖住了全身,本能讓他停止了掙紮,甚至連言語都忘記了。

“既然如此,那你有沒有對她說,我能救她的腿,不必經歷初擁,也沒必要成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還英這個妖孽!

任璇瞬間瞪大了眼睛,她當然不傻,沈美人現在表現出來的東西顯然也不是常人,就在聽到這話的一瞬間,她心裏就信了大半,但本能驅使著她發問:“真的?”

譚昭點了點頭,他既然遇上了,還是同班同學,能救他肯定是會出手的:“九成的把握,就看你的選擇了。如果你想選擇成為血族,那你沒必要考慮醫學手段,但如果你還想做人類,那我可以幫你。”

任璇定了定心,這才鼓起勇氣道:“對不起沈還英,我不是不信你,我能問一下,你為什麽要幫我嗎?”

這個問題,譚昭交疊起雙腿道:“因為我是吸血鬼獵人,作為獵人,當然並不想自己的同類成為吸血鬼。哦對,我也是收費的。”

霍金利:……這是我找的借口!這人真是謊話張口就來啊!

“啊?”

譚昭美滋滋地給自己套了個假身份,開始唬人:“那麽作為科普,我來向你說明下血族現在的情況吧。你聽完,可以做個參考。”

任璇卻搖了搖頭:“謝謝你,沈美人,你……怎麽收費的?”

這話一出,就等同於還沒聽血族的科普,就選擇繼續當人類,李牧當下非常受傷地叫了一聲:“為什麽?”

為什麽?這聽上去可能有點渣,歌者在血族就意味著伴侶,如果她下半輩子只能坐輪椅,那她願意犧牲自己的愛情,但如果有的選,她還是想跟從自己的意願,即便她以後又選擇了李牧,但此時此刻的她,不想將就,不想委曲求全。

“對不起,我還有父母兄弟,還沒有做好成為一個血族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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