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三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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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朗捧著花往“心雨”趕。

一路上都有些躊躇,有一種想回頭的沖動,要不是昨天那一個吻,他實在是沒有勇氣這樣做的。

明明知道也許會失敗,但是還是會這樣做,這就是青春吧,寧可失敗,也要去嘗試。因為去的話是一,不去的話是零,零就是什麽都沒有了,就為了一點點的可能性,所以,還是要堅持。

因為我真的好喜歡你,那樣的喜歡,連我自己都在驚訝,想到要失去你,甚至只要想到不能再守護在你的身邊,就覺得世界空蕩蕩的,連呼吸都沒有力氣了。沒有你的世界,呼吸,都變成了一種奢望。

我就是這樣的喜歡你,喜歡到了這樣,就沒有救贖了吧?只能這樣義無反顧地走下去,一直往下走。

我就是這樣喜歡你,喜歡到可以放棄整個世界。只有你。

有人說喜歡是淺淺的愛,愛,是濃濃的喜歡,那我這樣喜歡你又叫什麽呢?這是不是就叫做義無反顧?就像是飛蛾撲火,明明知道烈火中只有滅亡,但是卻還是這樣的執著,因為,是沒有退路的啊!

心蕾。

俞心蕾。

先把嘴唇撅起來,做出一個接吻的樣子,然後咧開嘴,淡淡的微笑。之後笑容擴大,接吻,微笑,甜蜜的笑——就是這樣,這個名字就從你的齒縫自然地流淌了出來,就像秦朗此時的表情,如此的甜蜜而生動。

於是路上的人看到一個臉上掛著甜蜜微笑的男人,手捧著一束好美的鮮花,匆匆地向前。

走到“心雨”的門口,他反而停下來。

有些慌恐,有些害怕,真的是很覆雜的心情呢。因為重視,所以才害怕,害怕被拒絕。

透過櫥窗,看到裏面防護水幕中間是一架巨大的三腳鋼琴,一個熟悉的身影坐在鋼琴的前面,彈奏著一首哀婉的歌曲。雖然只是在咖啡廳裏面,卻給人一種華麗的感覺,好像是正坐在維也納的金色音樂廳裏,四下全是穿著晚禮服、衣冠楚楚的人們,四周是香檳、鮮花和美酒。

好像也只有這樣的地方,才和心蕾整個人,和她的氣質相配。她好像天生就應該如此,而不是坐在自己家低矮的房子裏,吃自己做的蚵仔煎。

一時間,本來充盈得滿滿的心忽然到了最低點。

自己,真的有把握給心蕾這樣的幸福嗎?給她汽車洋房,周圍的一切,上流的酒會、舞會、奢華的生活、華麗的服裝……這樣的幸福嗎?給她以前那樣的生活,自己辦得到嗎?說出來,連自己都覺得沒有底氣吧。

就像是兩個世界,距離,不是有愛就可以磨滅的。自己難道真的忍心讓心蕾在這樣的小房子裏,穿著廉價的衣服,吃著路邊攤過一輩子嗎?自己,可以嗎?

真的可以這樣自私嗎?可以給她所謂的幸福嗎?真的,可以嗎?

正在思考著,忽然看到了一幅景象。

一個手捧鮮花的男子站了起來,走到臺上給心蕾獻上,那是一束好大的鮮花,自己的和人家的一比,簡直小得不能提。

那男人穿著黑色的西裝,顯得十分的瀟灑,雖然年紀不大,但是身上帶著一種很優雅的味道,就好像是一個微服出巡的王子一樣。他走到她的跟前,嬌小的心蕾剛好到了男人襯衫上的第二顆紐扣的地方,正是書上說的最適合戀愛的高度。

男人把花送到了心蕾的手裏,然後在她的臉頰上輕輕一吻,那模樣簡直是般配極了。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球鞋和牛仔褲,秦朗苦笑了一下,站在離門不遠的地方猶豫了一下,終於沒有推門進去,而是悄悄地轉頭離開了。

那樣的畫面太美,美得令人不忍觀看,但是在秦朗的眼裏,恐怕只有“慘烈”兩個字才能形容吧。

愛情在兩個人的時候,就是最為甜美的蜜糖,但是當第三個人出現,對於那第三個人來說,它就是最為傷人的毒藥。

對於秦朗,就是如此。

那一束鮮花,孤零零地躺在垃圾箱裏哭泣。

……

心蕾也沒有想到,自己還能再彈鋼琴。

破產的時候,家裏的鋼琴也拍賣了,自己好像再也沒有這樣的機會了。雖然咖啡廳有鋼琴,但是一直有請鋼琴師來彈奏,所以心蕾沒有能如願。

今天因為鋼琴師臨時有事情,找不到代班的人,老板娘很是著急,所以,在一時情急之下,問問自己人有沒有會彈鋼琴的。本來孔彥祥想要毛遂自薦,在佳人面前表現一下,但是沒有想到心蕾也會彈鋼琴,而且彈奏得還相當不錯,這倒是很出乎孔彥祥的意料,尤其讓他更為開心的是又發掘出了心蕾的新的優點。

那一大束心蕾喜歡的百合和藍色妖姬足有九十九朵。很大很大的一束花,美麗得就像夢境一樣,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嫉妒、羨慕,那樣目光的交匯,隱隱約約讓心蕾好像覺得回到了原來,回到了那個還屬於俞心蕾的時光,那個自己還是公主、被人捧在手心裏的時光。

秦朗的憂傷和心蕾夢幻般的笑容匯合到了一起。

形成了一幅鮮明的畫面,交織在一起。

沒有想到的是,回到公司,秦朗就體會到了什麽才是禍不單行。

公司被查封了。

原來,這家公司早就負債累累,現在的一切只不過是一副空殼,已經沒有錢了。正因為如此,秦朗才被提升為了總經理,領導卷著錢跑了,剩下秦朗變成了替罪羊。

夢,終於崩塌了。

小人物就是小人物吧,無論怎麽樣,都是自己的命,人真的能和命運作鬥爭嗎?能和命運抗爭的,畢竟只是少數人吧,多數人還是跟隨著命運,在隨波逐流而已。

一般這樣的失意人會出現在哪裏?

酒吧?

恭喜你,答對了,因為阿達就是在酒吧找到秦朗和陪著他喝得醉醺醺的阿強。不過兩個人的待遇完全不同,阿強被塞進了出租車裏就沒有人再理會他了,而秦朗被阿達和心蕾架著回到了家。

那一身的酒味兒熏得阿媽直搖頭,估計要是有一只蚊子在這個時候吸了秦朗的血的話,肯定是要醉死在當場的。

阿達趁機捏著鼻子問秦朗的銀行密碼,但是秦朗雖然是醉了,神志還是相當的清醒,誓死不吐露,令阿達白歡喜一場,倒是害得心蕾一晚上衣不解帶地照顧他。

之後的幾天,心蕾早出晚歸,秦朗卻閑在家,有大把的時間來畫他的插畫,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畫出來的插畫顏色和調子都十分的陰暗,和他的人一樣,散發著頹廢的氣息。

有時候閑得無聊的時候,到阿媽的鋪子去幫忙,但是往往還沒有做什麽就被阿媽和阿達趕了出來,阿媽堅持說這樣的事情不是他應該做的。

日子變成了一種無聊,每天的事情就是在打發這種無聊。生活就是看著太陽升到頭頂,然後在山邊落下,秦朗覺得自己再這樣下去,馬上就該長出蘑菇來了。

心蕾越來越遙不可及了。

本來就覺得自己配不上她,又看到那個英俊的男人對她親昵,然後自己又失了業,這一系列的事情下來,把他本身就不多的信心打擊得幾乎沒有了。看看櫃子裏,那一件禮物,好像永遠沒有送出去的可能了。

那是自己在剛升職,躊躇滿志的時候買下的,就是那件心蕾十分喜歡、最後卻扔在了黃鼠狼車裏的衣服。花了秦朗幾乎一個多月的工資。本來想在心蕾生日的時候送給她,但是現在,她已經不稀罕了吧?

距離,越來越遠了。

就像是飛鳥和魚。你能想象到飛在天空的鳥兒愛上了魚是一種什麽樣的概念嗎?根本不是生活在一個地方的生命,要怎麽樣才能融合?也許只有那個男人才和她是一路的,他們才是一個國度的,但是,自己不是。

這一天,秦朗出去閑逛。

街上的人不多,年輕人就更少了,多數的年輕人在這個時間都在上班,只有自己還是這樣漫無目的地閑逛。

走到了那天安慰心蕾的花園,秦朗有些感慨,雖然過去沒有多久的時間,但是現在看來,好像過了很長很長的時間,就像上輩子發生的事情一樣。

陽光下的小公園好像一個褪掉了濃妝的年老色衰的女子,露出了疲態:秋千上、轉椅上、還有滑梯上的漆已經掉得斑駁了,還長著紅色的鐵銹;幾棵樹病病殃殃地站在那裏,無精打采地舒展著枝條;地上的草皮也像是被剃了癩頭的孩子,露出一塊塊淺層的紅褐色的泥土。

坐在轉椅上試著轉動一下,還發出難聽的、吱扭扭的響聲。原來,當自己月光下的回憶——那樣美麗的回憶,真實地擺在面前時,卻是這個樣子。還有什麽好說的呢?也許,這就是生活的背後。

現實,一直都是這樣的殘酷。

……

沈娉婷最近倒黴透了,先是送來的花是染過色的,掉到了客人的衣服上,被人索賠洗衣費;之後掉了錢包;然後送花的小弟也不願意幹了,留下她自己,所以連她這個老板都要親自出來送花。再這樣下去,她的下場也只有一個,那就是活活累死。

她知道自己長得很容易惹麻煩,所以在任何時候,都是一副很冷冰冰的樣子,但是就算這樣,還是讓人們給她起了“冰雪公主”這樣的外號,不過好在不是什麽花店西施,要不然的話她非要一頭撞死在電線桿上。在她的心目中,被稱為西施的只有街頭那些穿著超短裙的檳榔西施,她可不要和她們一樣。

她確實長得很美,和本地人相比,她的美麗是一種附有異國情調的美麗:亞麻色的頭發,翡翠綠色的眼睛,這樣的顏色在正宗的中國人身上自然不會出現,但誰讓她是一個混血兒呢?她的祖父可是血統純正的愛爾蘭人,還是有著貴族封號的,只不過到了現在這一代家族破落了,才會這樣,不過她倒是從來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個貴族後裔看,當貴族也是要吃飯的,更何況她這個樣子哪裏像是一個貴族呢?像一個砍柴女倒是很有可能。

“真是倒黴翻了。”沈娉婷邊走邊咒罵著,剛才走到路上,不知道哪一家人這樣沒有公德心,竟然沒清掃狗狗的排洩物,害得她一腳踩了上去。其實她也是千年難得出一個的怪胎,因為她暈一切交通工具,巴士什麽的根本不能坐,學機車死都學不會,好在最後勉強學會了腳踏車,才算是不用只靠腳走路。

今天的倒黴都有些離譜了,先是腳踏車胎被紮爛,之後推著車走又踩到狗狗的便便,想起這裏有個公園算是個近路,於是跑了進來,希望可以早一點回到店裏,結束這倒黴的旅程。

秦朗躺在草地上,嘴裏叼了一根細細的草葉,正在出神的琢磨。

正想得投入,就覺得腿上有些異樣的感覺,他直接跳了起來,就聽到一個女生的尖叫:“天啊,有鬼!”那喊聲簡直可以和女高音媲美,要是周圍有玻璃的話,一定會有很多塊被震碎。

“別喊啦!”秦朗大叫了一聲。這樣還真管用,馬上就鎮得那個女生停住了嘴巴。

“我是活人,不是鬼。”秦朗拍了拍自己的耳朵,希望它們還可以管用。

“你是活人?”那女孩湊得很近地看了秦朗一眼,“那你怎麽會突然從地面跳了出來,難道你有特異功能?”

“我要是有的話就不會躺在這了。”秦朗沒好氣地回答,“我躺在這裏躺得好好的,誰知道被你這瘋婆子拿車來軋,還喊得那麽大聲,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怎麽你了呢。”

“我不是什麽瘋婆子,你才是呢!”女孩雙手叉腰,兇巴巴地說,“誰叫你躺在這裏,這又不是你們家的床。”

“餵,你怎麽這麽不講理啊?”秦朗也有些生氣了,“我躺在這裏好好的,這麽大一個活人你沒有看見,軋到了我連一聲對不起都不說,你是不是瞎子啊?還是你家裏人根本沒有教你什麽叫禮貌?”

“你個混蛋!”那女孩子十分的生氣,狠狠一把把秦朗推倒在了地上,推起自行車就走。

“我招誰惹誰了?”秦朗實在是郁悶。

回到花店,沈娉婷還是在生氣。

那個死男人,竟然敢說她瞎?什麽嘛!下次要是見到他絕對饒不了他。自己不是瞎子,只是嚴重的近視而已。所有的東西在她的眼前都是霧蒙蒙的一片,但是她也十分知足了,很多人都沒有見過藍天白雲,相比之下,她還算是幸福的了,今天只不過是近視眼鏡不小心摔壞了而已。

家族遺傳的近視,說不定就這樣慢慢地消磨掉所有的視力,最終失明。所以,她最害怕的就是這樣的字眼,失明對於她來說是以後的命運,有著二分之一的可能性的命運,所以,要趁著能看見的時候開好花店,攢上一筆錢來維持以後的生活。

命中註定的,沒有辦法抗拒,只有這樣默默地等待著已知的結果,沒有辦法逃離,只能這樣等待著未來的某一天,那天到來的時候,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沒有朋友,沒有親人,是不希望大家對自己憐憫,還是自私地想讓自己最完美的出現在關心自己的人的眼前。這一切的理由都不是理由,只是為了給自己的寂寞,找一個完美的借口而已。

不是他們放棄了我或者是我放棄了他們,而是我願意這樣。

用聽的話,就不能開花店了吧?這樣美麗的鮮花,一個盲人怎麽能感覺得到呢?同樣,有一樣東西是像自己這樣的人永遠不能碰觸的——愛情。有誰會喜歡一個瞎子呢?雖然現在不,但是將來會這樣,所以她拒絕了一切的追求。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哀傷,只是別人未能發覺。

阿強站在花店的門口。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此時的他和前些天秦朗的表現是一模一樣的。

雖然說起別人的時候頭頭是道,但是在自己遇到的時候,卻也一樣是束手無策,一樣的站在外面。

他不敢進去,只是站在門外面。

他看到那個女孩帶著一副很大的、樣子很可笑的眼鏡,正在吃力地把一大箱東西往臺子上放,他猶豫了一下,大步地走進門去,接過東西,放到了上面。

“謝謝你。”女孩子透過眼鏡看著他,樣子很可愛,像一只大蜻蜓,“你是要買花嗎?”

“買花?”阿強被這樣的問話給楞住了,反應了半天才明白過來話裏的意思,“不,我不買花,不,買,買一朵。”

“你買還是不買呢?”女孩子有點奇怪地看著他。

“買啊,買一朵……”他向周圍看了一眼,隨手拿起一朵花來,“就要這個吧。”

“勿忘我?”女孩子笑了起來,“這是配花,你要它幹什麽呢?”

“勿忘我?這個名字很好聽呢。”阿強撓了撓頭,“我不懂花,但是這花很美麗,雖然它沒有別的花那樣醒目,但是很優雅,我喜歡。”

“嗯。”女孩子看他的眼神裏多了些欣賞,想來都是愛花之人,對於這樣的論斷更加珍視的緣故吧。

“你。”阿強還想說些什麽,就看到秦朗推門進來了。不禁有些奇怪,這個家夥,不是說因為自己配不上心蕾,已經要放棄追求了嗎?但是為什麽又來花店,還要買花送誰嗎?還是他轉移了目標?想到這裏,他把目光投向了娉婷。

這個家夥,明明知道自己喜歡她,要是真的敢對她下手的話,自己一定要讓他好看,讓這個不知道“朋友妻,不可欺”的家夥好看。就在這一瞬間,他已經把娉婷當成了自己的女朋友,絕對不允許別人染指。

秦朗自然不知道阿強想什麽,看到了阿強,隨便地打了個招呼,走到娉婷面前:“剛才你把這個掉了。”說著,把一本書送到她的眼前,是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你也喜歡村上?”

聽到這個聲音,就知道面前站的是那個說自己瞎的男人,娉婷有些生氣,但是人家好心好意給自己送書來,再大的火氣也不能這樣發洩在人家身上了吧?所以她只是甕聲甕氣地“嗯”了一聲。

“還有,我收回我剛才的話,剛才對不起。”秦朗有些不好意思地說。

阿強的眼睛都要瞪出來了,這個話聽來怎麽這樣的不是滋味啊,難道……

“沒有我的事情了,我先走了。”

看到阿強怒目而視的樣子,秦朗很是知趣的要離開了,但是心裏還是有些微微的歉意。

其實引誘得他的態度這樣大轉彎的是夾在書裏的一張紙條,那是娉婷的病歷。上面的專業術語秦朗自然不懂,但是上面的結論他看得很清楚,他幾乎就在那一瞬間了解了娉婷的感受,和剛才她為什麽會那樣的失控。

那是對命運的恐懼,因為知曉,所以恐懼——她是在害怕啊!但是即使是害怕,卻還是在堅強地生活,每天生活在這樣恐懼中,卻還是堅強地生活著。這樣的內心是生活在安逸生活中的自己沒有辦法了解的吧?所以她剛才才發了這樣大的火,是因為她害怕別人都看得見,但是自己什麽都看不見……

“你都看到了?”秦朗想要走出去,但是娉婷倔強地擋在了門口,“你都知道了,那你來是來嘲笑我的吧。”

“為什麽?”

“因為你說對了,我就是一個瞎子,雖然不是現在,但是也不遙遠了。你是來憐憫我的吧?我不需要。”

“當然不是。”秦朗寬容地笑了笑,“我為什麽要憐憫你?你有什麽好可憐的嗎?還是你覺得自己可憐,可憐到了連我一個陌生人都要憐憫你的地步?”

“你……”

“我從來不憐憫任何人。”秦朗看著天花板,上面掛著一串美麗的水晶大吊燈,“因為憐憫是這個世界上最沒有價值的東西,廉價到了極點,它不會有任何的作用,只會讓人覺得更加的絕望。事實上,我欣賞你的態度,因為只有像你這樣的人才是生活的強者,我問我自己,我能做到嗎?答案是不能。你做到的,是我這一輩子也許都做不到的事情。”

“你說的是真的?沒有騙我?”娉婷將信將疑地問。

“我為什麽要騙你?”秦朗微笑著反問,“難道你覺得自己值得可憐嗎?”

“當然不!”她說得很肯定,口氣裏還有一絲的……驕傲?

“那就是了,你都沒有覺得自己可憐,那我為什麽要可憐你呢?”

“是這樣嗎?”娉婷若有所思地嘟囔,但是人還擋在門口。秦朗只能無奈地看著她。

她想著想著,嘴角露出一絲微笑,之後微笑擴大,再擴大:“我想你說得沒有錯,交個朋友好嗎?我叫沈娉婷。”

“好啊,我叫秦朗。”秦朗很欣賞這個落落大方的堅強女孩,所以很是爽快。

一邊的阿強好像是一條被遺棄的狗狗,哀怨地看著兩人。

“對了,他叫阿強,是我的好朋友。”到了此時,秦朗才想起被遺忘在一邊的阿強,連忙給兩人作介紹。

阿強哀怨地看了秦朗一眼,活像古代的怨婦。

“你好。”娉婷伸出手去,“認識你們很高興。”

其實也不是就這樣一瞬間就想通了,之所以前後會有這樣大的變化,是因為她早就想明白了,只是有的時候還會有些賭氣的想法,今天的事情自己本身就不對,要是再接著小氣的話,那她就不是沈娉婷了。

就在這段時間,心蕾在幹什麽?

她天天忙忙碌碌的,絲毫沒有意識到秦朗的異樣,雖然知道他失業了,但是沒有想到失業對於秦朗來說意味著什麽,也就沒有理會,還是忙碌著自己的事情。

並不是粗心,只是習慣了世界上只有自己,沒有為別人著想過。

不過是一個小孩子而已,憑著自己的喜惡過日子的小孩而已。

她現在的生活中再次出現了陽光,其實公正地說,與其說是所謂的陽光,倒不如說是救命稻草來得更加合適。

那個人就是孔彥祥。

他的出現,讓心蕾有回到了以前的感覺。

舞會、鮮花、美食、衣冠楚楚的人群,這樣的生活才是自己喜歡的,是自己熟悉的,雖然還是在咖啡廳上班,但是下班以後的生活是那樣的豐富多彩,和以前一樣,甚至比以前還要好。

也許,就嫁給孔彥祥?

心蕾思考過這樣的問題,但是覺得好像離自己很遙遠,結婚好像還是很遙遠的事情,雖然以前也曾幻想過自己的婚禮,但是現在經過了這樣多的事情以後,卻好像……

怎麽說呢?好像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屬於別人的,結婚或是其它,都是別人,和自己無關。

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原因,一個不願意承認的,但是真實的,真實存在著的原因,就算是如何的否定它,它都存在在那裏,逃不掉,也躲不開的原因。因為……秦朗。

那天那個看似平常的晚安吻,觸動的不僅僅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

心蕾在思考,自己,真的對秦朗有感覺嗎?

不可否認,這些日子以來,秦朗幾乎是自己惟一的依靠,是自己能夠不垮下來的惟一原因,而且,自己還對他有一點動心。只是,這樣就足夠了嗎?只有這樣就足夠了?簡單到了這樣的程度嗎?愛情,真的只要這樣就可以了?

他是很好,但是……

承認自己虛榮,也承認自己是想要過回原來的生活,但是,這有什麽錯嗎?難道不能吃苦也是一種錯誤?不願意過苦日子,不願意承受世間的冷暖,不願意就這樣過下去,還想要回到自己原來的生活,回到原來那個衣食無憂的大小姐的生活,這樣的願望,難道錯了嗎?

只是說得更加赤裸裸而已,比起別人的道貌岸然,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麽,赤裸裸地說出來,只是這樣而已。

所以,她寧可在秦朗面前裝糊塗,卻答應做孔彥祥的女朋友,因為孔彥祥對她實在是太好太好了。她敏感地覺得,要是不緊緊抓住孔彥祥的話,是一定會後悔的,也許,他會是她回到以前生活的最後的辦法了。

和秦朗的溫柔不同,孔彥祥有點大男子主義,有的時候還有一點點的兇,但是在心蕾面前,卻總是好溫柔的樣子,笨手笨腳地替心蕾處理一些奇怪的麻煩,這樣的男子,溫柔起來更加讓人心動。

這天晚上,孔彥祥邀請心蕾參加他們家在游艇上的舞會。聽到這個消息,心蕾的心簡直都要跳出來了。

以前在家的時候,也只不過是參加過一次這樣的舞會,但是那場景是如此的美麗,在黃浦江上,一條巨大的游輪布置得美輪美奐,在兩岸燈光的映襯下顯得更加的壯觀,船上的來賓都衣冠楚楚,手拿著香檳談笑風生。那樣的場景給了她太大的震撼,那個時候她就希望再能參加一次這樣的舞會。自從家裏破產了,她就沒再有過這樣奢望,但沒有想到的是,竟然還有機會能實現,她的心簡直像是一只小鳥一樣,馬上就飛起來了。

但是問題隨之而來了,這個問題簡直和她去不去舞會有著直接的關系,她沒有合適的禮服。

這樣的舞會是要穿晚禮服的。現在的心蕾怎麽會有那樣的衣服呢?只憑工資的話,兩個月不吃不喝也攢不起來那樣多的錢,沒有合適的衣服,要怎麽去參加這場奢華的舞會?這簡直是擺在心蕾面前一個最大的難題。

開口向孔彥祥要嗎?不,那不是心蕾的風格,再說,開口的話連她自己的人格都降低了,在孔彥祥的心裏,她俞心蕾成了一個什麽樣的人了?這樣的口,絕對不能開。

但是不開口的話,要怎麽辦呢?難道要穿著一般的衣服去嗎?

一文錢難倒英雄漢,現在對於心蕾來說,是一件衣服難倒她。

沒有錢的困難,在原來還是富家小姐時候,心蕾是絕對體會不到的。

“怎麽辦呢?秦朗?”心蕾在房間裏焦躁地踱步,“我根本沒有辦法啊。這樣子,難道要我穿這樣的衣服去參加舞會嗎?那不要人笑話死,我想去婚紗店租上一件晚禮服,但是裏面的衣服都好難看,而且還很臟,我要怎麽辦啊?這可是彥祥第一次帶我參加這樣正式的舞會,我不想給他丟臉,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穿些什麽了,難道我不能去了嗎?”

秦朗看著心蕾,沒有說話。

世界上還有沒有比這更加殘酷的玩笑了?怕是沒有了吧。看著自己心愛的女孩子為了和別人的約會在自己面前為難,和自己訴苦,這樣的感覺,是那樣揪心的疼痛。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而是愛到癡迷/卻不能說我愛你

“難道那個舞會對你真的這樣重要?還有那個孔彥祥,他是真正喜歡你的嗎?不會是什麽富家公子以誘拐少女為樂的吧?”

“當然不會了。”心蕾羞澀地笑了笑,“彥祥絕對不是你說的那樣的人,這一點我敢保證。他是一個好人,對我也很好,這個舞會聽說他們家所有的人都要去,他應該是真心的吧。”

“那這樣說來,這個舞會對你來說就不單單的是什麽舞會了,而是變相的見家長了?”秦朗雙手抱頭躺在沙發上,裝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要是這樣的話,那麽是很重要的啊。”

“對啊,當然是十分十分的重要。”心蕾十分的焦急,“但是我沒有能穿的衣服,要我怎麽辦?”

秦朗猶豫了一下。

自己手裏,是有一套衣服,那樣的衣服,是自己花了幾個月的工資為她買的,是想作為禮物送給心蕾的,但是現在,卻為了一個如此荒謬的理由拿了出來,心有些酸,不是微微的酸楚,而是異常的難受和傷感,但是,要怎麽辦呢?難道就看著心蕾著急難過嗎?

也許,這就是愛吧,寧可委屈自己,也要讓那個人快樂,就這樣微笑地看著,帶著淡淡的笑容,寧可心有些疼,和那個人的喜怒哀樂相比,自己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只有她,只有她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相較之下,自己也變得,無關緊要了。

因為我真的好喜歡她,比這個世界上任何人都要喜歡她,喜歡她到了這樣,就沒有所謂的退路了,所以,寧可自己不開心、自己痛苦,也要讓她開心。

這就是我的全部的願望,如此卑微的,惟一的,願望!

“心蕾,你不要著急,我有辦法。”他走進了房間,從櫃子裏面拿出了那個購物袋,猶豫了一下,撕掉了標簽,“這個,是我上次從外面買來的,你看看你能不能穿。”

“外面?那是什麽地方?”心蕾狐疑地拿出了衣服,之後發出一聲夾雜著狂喜的尖叫,“天啊,是這件衣服!”

“是啊,我上次看到你很喜歡,然後有一個朋友在做服裝,他們剛好有一件這樣的衣服,是尾單貨,我覺得你喜歡,所以買下來了,你試試看。”

“是這樣啊?”心蕾對秦朗的話完全不懷疑,興高采烈地拿著衣服進了房間,邊走還邊翻來覆去地看著衣服上的一些細節,“天啊,真的是好漂亮,完全看不出瑕疵,簡直和正品一模一樣,沒有想到真的有這樣的衣服,我還一直以為是傳說中的呢,哈哈,秦朗,我愛死你了!”

她快步進屋,把身上的衣服脫了下來,換上了新衣服。

出來的時候,秦朗簡直是驚呆了。

那件白色的衣服完全襯托出了心蕾身上的優點:細細的肩帶上鑲嵌著天然的水晶,反射出七彩的光芒,纖細的鎖骨顯露得恰到好處,細致的剪裁,使得整個腰身顯得不盈一握,腰上是一條綴著流蘇的腰帶,上面也全都是水晶,側邊的開衩讓修長的美腿時隱時現,裙子略略收到一側,就像是一條纖細的美人魚,要不是腳上還穿著塑料的拖鞋,這樣的一身衣服,不要說去參加舞會,就是去參加女王的加冕典禮都夠氣派了。

“天啊,我沒有想到,有一天還能再穿上這樣漂亮的晚禮服!”心蕾在鏡子前面不停地旋轉著,從各個角度欣賞自己的倩影,“謝謝你,秦朗!我一定不會忘了你的,等我有了錢,我讚助你出畫集。”她大方地許諾。

“不用啊,只要你自己過得好就是了。”秦朗的笑容很勉強。只是心蕾太興奮了,沒有註意到而已。

“呵呵,不用和我客氣了,我們是好朋友,你在我這樣的時候還肯幫我,我當然要好好報答你啦。”心蕾十分的開心,看看坐在沙發上的秦朗,忽然玩心大起,提著裙子,一本正經地走到秦朗的面前,“先生,能請您賞臉跳支舞嗎?”

秦朗楞了一下,站了起來,看了看面前的心蕾,左手握住她的手,右手扶在她的腰上,跟著電視機裏傳出的音樂,翩翩起舞。

也許是無意?但是,裏面傳出的音樂明顯是秦朗心聲的寫照:

我在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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