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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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成風的視線裏,比醬油瓶還矮一點的小白兔,緊緊抱著醬油瓶,坐在桌子上,紅眼睛驚慌地看著他。

兔子的爪子很短,所以他必須用盡力氣維持醬油瓶的平衡,頸部的毛被蹭得飛起來。

沈成風能夠回憶起兔毛的柔軟和小巧但尖銳的指甲尖。

他掌心有點癢,想在兔毛上狠狠rua一把。

兔子嘴唇翕動,局促不安地問:“為什麽我要坐在這裏?”

沈成風握住鍋鏟,一邊欣賞兔子呆萌的神情,一邊翻動雞肉。

看著兔子,心情就會好起來,連炒菜的動作都變得輕松。

怎麽,會有,這麽,可愛的,兔子。

兔子遲疑地問:“你是覺得這樣雞肉會更好吃嗎?”

“可以這麽說。”沈成風在鍋裏加水,蓋上蓋子,微微俯身,湊到兔子面前,用食指撥了撥他的爪子。

兔爪抱瓶子抱得更緊了。

“你在旁邊的時候,這些東西本來的味道就不重要了,什麽都會更好吃。”

可愛的事物使人心情愉悅,以至於忽略食物的瑕疵。看著小兔子賣萌,沈成風覺得白米飯都異常美味。

兔子眼神更加躲閃,咽咽口水,巴巴地看著他:“你是說,把它們想象成我的肉嗎?”

沈成風哈哈大笑。

“我不好吃。”兔子急急地說,“聽說肉是酸的,還很老。”

沈成風指指自己的圍裙,又指指他的圍裙:“狼,是吃兔子的。”

小兔子不說話了,嘴巴抿緊,掐緊醬油瓶的瓶口。

沈成風慢悠悠地撥開他的爪子,拿走醬油瓶。

“我不吃你,不用拿醬油瓶對準我的腦袋。”

小兔子爪子背在身後,仍舊警惕地看著他。

“你知道啦啦隊嗎?”沈成風戳戳兔子的額頭。

兔子擡爪護住自己的額頭:“知道。”

沈成風斟酌著說:“啦啦隊的加油,對於賽場上的人是很大的鼓舞。”

“所以?”

“你現在承擔的就是啦啦隊的工作。”沈成風說,“你在旁邊加油,我做菜的時候,發揮就會好一點。”

兔子緊繃的表情逐漸放松,半信半疑地說:“可是你只叫我坐著。”

“你坐在這裏,就能起到效果。”沈成風一本正經地說,“就像是啦啦隊員通常都很漂亮,選手們看到她們的時候,也能得到鼓舞。”

兔子垂下睫毛:“我不喜歡這個形容。”

“那我換個比喻。像吉祥物。”

兔子勉勉強強答應。

他伸出一只爪子,左右揮了揮,面無表情地說:“加油。”

沈成風感覺一根箭咻地刺入自己的心臟。

雖然臉上沒有表情,但是配上毛茸茸的兔臉,意外有一種害羞的感覺。

兔子小聲問:“我說得不對嗎?”

“說得很對,”沈成風捧起兔臉,拇指在上面揉了揉,“作用很大。”

兔子捂著臉,眼圈紅紅地問:“水燒幹了嗎?”

沈成風折回去,重新查看鍋裏的情況。

言聽雪松了口氣,從桌子上跳下來。

他的臉被狼王揉得有點疼。

這給他一種,不是狼王是他的寵物,而是他是狼王的寵物的錯覺。

這和他擼狼時候的手法一模一樣。

他轉念一想,從體型上來看,還真是他像寵物。

所以狼王不是在養食物,是在養寵物?

他被自己的猜測嚇了一跳。

狼居然會喜歡這種一點都不毛茸茸的寵物。

狼王關火,拿了兩個碗盛好:“這麽多夠嗎?”

一個大碗,一個小碗。

大碗上畫著狗臉,小碗上畫著兔子臉。

燉得軟爛的雞肉正發出陣陣香氣。

“夠了。”言聽雪接過自己的碗。

狼王笑著問:“你為什麽覺得這碗是你的?”

不是他的還能是誰的,這只碗小,而且上面還畫著兔子臉呢。

在狼王的努力下,他已經開始覺得兔子是自己的象征了。

“如果你覺得不夠,可以吃大的這碗。”狼王說,“那些草你都沒吃。”

“你吃吧。你胃口大。”

游戲裏的進食對於言聽雪來說沒有任何作用,只是能模擬出一些食物的味道。

狼王才是需要食物的人。

即使言聽雪覺得他大概率已經吃過飯了。

狼王欣然接受。

言聽雪和狼王一人端著一只碗,走到餐廳。

滿地都是幹草,幾乎沒有落腳的地方。

狼王沈默片刻,像什麽都沒發生一樣,往門外走:“幹脆我們來野餐吧,在外面吃。這些草,我一會幫你收拾。”

游戲裏的夜晚永遠晴朗。

言聽雪跟著狼王坐到門口的草坪上,攤開一張格子布,當作野餐布。

為了避免只吃肉太過油膩,言聽雪拿了幾個果子。

狼王瞥了一眼果子:“有點眼熟。我今天好像在哪見過。”

言聽雪不以為意:“這是九色鹿他們送的,應該在附近比較常見。”

“不,是在其他地方,”狼王搖搖頭,拿起一顆,試著咬了一口,“還挺甜的。”

“還有很多,你可以多拿一點,給你的狼群。”

“狼群?”

狼王不知道為什麽笑起來。

言聽雪後知後覺地想到,狼大概是不愛吃這種東西的。

“不喜歡的話就算了,不要勉強。”

“我是想帶給他們,可惜他們吃不到。”

“你的狼群,在很遠的地方嗎?”

言聽雪有些驚訝。

狼王怎麽可能遠離自己的狼群。

“不,白天的時候我都和他們在一起。但是,我不能帶你去見他們。”

可是我白天看口袋版的時候你明明在家裏睡覺。

這個游戲的設定怎麽這麽多bug。

“所以你每天都要回去睡覺。”

“是的。我不能離開我的狼群。”狼王前爪慵懶地搭在一起,“很可惜,我沒辦法把你帶過去。”

一群狼,難免有想吃他的。

言聽雪表示理解。

“如果你能出現在那裏就好了。”狼王溫柔地撫過他的頭。

“當吉祥物嗎?”

“不是。”狼王搖搖爪子,“吉祥物是整個狼群的,我不想看到他們的臟爪子在你的毛上摸。待在我身邊就好。”

那不就是私人寵物嗎?

言聽雪正色道:“你是把我當成寵物嗎?”

狼王爪子端正地擺在面前,嚴肅道:“不是。我們是朋友。你是不是覺得,我強迫你待在我身邊,沒有自由?我仔細想了想,你應該有喜歡做的事。”

“嗯。”

“那晚上陪陪我就好。”狼王懶懶地趴在草地上,“一天裏能有這麽兩個小時就不錯了。”

言聽雪把手放到狼爪上,按了按。

狼王爪子擡起來,反把他的手扣在草地上,笑著說:“不能讓我的小兔子不開心。”

“菜涼了。”言聽雪輕聲說。

“那快點吃。”狼王放開他的手。

菜溫乎乎的,正好適合吃。

不知道是不是言聽雪的錯覺,他覺得狼王看他的時間多,吃肉的時間少。

他吃飯地動作也慢下來,擦擦嘴角,怕是自己吃的樣子不雅觀。

“不好吃?”

“不是。”言聽雪問,“你為什麽老看我?”

狼王說:“我第一次看到兔子吃雞肉,有點好奇。”

言聽雪:……

狼王:“你吃飯嚼這麽多下?怪不得不長肉。”

言聽雪:不,我是怕你覺得我狼吞虎咽。

狼王做的菜比不上大廚的精致,卻有種很濃的家常感。

比言聽雪好多了。他根本不會做飯,平常不是吃食堂,就是在便利店隨便買點東西。

畢竟他切菜有很大概率把菜刀砸在腳上。

“我沒想到,你會做飯。”

“是不是不像?”狼王說,“其實也是逼出來的。”

言聽雪端起小碗,聽故事。

“我們經常會到一些人跡罕至的地方,所以必備一些生活技能。”狼王說,“其實我也不算會做菜,只是知道怎麽讓食物可以下口。”

“已經很好了。”

能吃就很厲害。

“他們總說,我燒的菜只有我自己敢吃,看著就像下了毒。”狼王自嘲笑笑。

“怎麽會呢?”

顏色很正常,光聞味就讓人有食欲。

“可能是說我臉色不好,拿什麽都像要刑訊逼供。”

言聽雪看看眼角吊起的狼眼和兩排利齒。

是很嚇人。

“可是他們也是狼。”

“狼與狼,也不完全一樣。”

“我還是覺得,狼王要有威嚴一點。”言聽雪說,“狼王要讓其他狼畏懼他,才能保證指令的實施。”

“是這個道理。”狼王舒展四肢,“但我並不是有意恐嚇他們。”

他擦去嘴角的汁液,微微弓背,和言聽雪平視:“你是第一個,說不怕我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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