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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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森林的時間是靜止的,被不變的樹木所圍繞著,很容易便忘記時間。
湯姆叔第二次因我忘記回去而以為我出意外,沖進我的實驗室後,我增添了一個煉金師煉制的報時器,由它來提示我時間的流逝。
沒人打擾的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是幸福的,但也是寂寞的,每次實驗成功,設計出新的藥劑後,我都會坐在老師墓邊,不知是說給他聽還是說給自己聽。雖然有些寂寞,但也是偶爾的一瞬感覺,投入新的實驗後,馬上又會忘記那種感覺。我對現在的生活很滿足,安靜的在森林實驗,每周回去聽聽瑪麗的嘮叨,還有赤狼們的陪伴,2年過去了,當初的小赤狼都已經長大了,甚至比他們的母親還要強壯,為了區別他們,我將活潑一點的取名為霍特,安靜一些的取名為沃特,至於那個陪伴我多年的赤狼,我認為她永遠是屬於我老師的,她陪伴我長大,是我的親人,但是我沒有資格為她取名,她也留下了霍特和沃特獨自離去。
令我感覺幸福的是,我能擁有魔法,我目前已經開始接觸高級藥劑制作,其需要精細的魔法控制,我無法想象,自己沒有魔法會怎麽樣,或許會和老師一樣。但是顯然我並沒有老師那樣的天賦,我認真的看了老師的筆記多遍,老師顯然是一個奇才,他將很多需要魔法加入的藥劑,用不導入魔法的方式做出來了,精細的手法和藥材的選擇,無不讓我驚嘆,並受益良多。我為老師的感到不平,他明明有著所有人都沒有的天賦,卻因為沒有魔法而付出更多。
我以為自己將會就這樣平靜的度過餘生,霍特撿回來了一個人。
應該是一個冒險者,我檢查了他的身體,發現只是力竭暈倒,就只給他灌了一瓶恢覆劑,至於他身上零零碎碎的小傷口,對於冒險者來說都是小問題,我就沒有理會。處理後,我讓霍特把他丟出去,霍特沖到我面前不停撒嬌,他顯然是不願意將那個冒險者丟出去,我被霍特撒嬌得心軟就同意了,並讓沃特看好這個冒險者,沃特乖巧的沖著我點了點頭,然後選了一個位置,趴下看著那個冒險者,而霍特則沖到冒險者跟前,恨不得直接趴在他身上。
我搖了搖頭,我不明白他們明明是同一個母親生的,性格差別怎麽會這麽大。
我回到了實驗室,繼續進行實驗。當聽見敲門聲的時候,我知道那個冒險者醒了,我將木心草和蒐琴混合粉放入藥劑中,這是我從老師筆記中學到的,它們的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可以暫停藥物反應而不影響藥劑效果,但是最多只能支持2個小時,不過應該也夠了。
我和冒險者坐在沙發上,屋子裏沒有什麽可以拿來招待的點心水果,於是我只是給他和自己泡了一杯瑪麗塞給我的紅茶。
“多謝您的幫助。”他捧著茶杯,感謝道。
我在他的蔚藍的眼睛中看見了真誠,他應該是個可以接觸的冒險者,我慢慢的抿了一口茶,然後放下,指了指霍特說:“您該感謝的或許是他,他將您撿到我這的。”
那個冒險者看了霍特一眼,然後睜大了眼睛,對我說:“我就是追他,累得暈倒的。”
我楞住了。
冒險者繼續說,“我冒險的任務是找到森林中的火石花,在完成任務回去的路上,我看見了這只赤狼,我突然想起有個任務是抓一只赤狼崽子,我就想要不要跟著他回去看看他家有沒有小一點的赤狼崽子,然後這只赤狼發現我後就開始跑,我對自己的速度很有自信,然後我就追他,結果一不小心跑了一天一日,然後就暈倒了。”說罷,他還不好意思的揉了揉自己的短發。
我看了看那個冒險者,又看了看蹲在冒險者旁邊不停用頭頂冒險者腿求撫摸的霍特,一口氣提不上來,我覺得我的人生觀受到了打擊。
我不是一個人,不知道沃特是不是聽懂了,他默默的站了起來,走了幾步,在一個遠離霍特的地方重新蹲下了。
“所以說,先生,您沒有考慮霍特有可能回過頭來給你一爪的可能性,追著一個成年的高等魔獸跑了一天一夜為了抓他家的小赤狼?”我看著那個冒險者,覺得他的思維回路有些問題。
“叫我菲利斯就好了。”那個冒險者擺了擺手,“直覺告訴我,這只赤狼很友好的。”
說罷,他還揉了揉身旁霍特的頭,對著霍特說:
“嗨,你叫霍特麽,小夥子,好名字。”
我看著舒服得吐舌頭,還嗷了一聲回應的霍特,覺得他們都一樣蠢。
我隱晦的皺了皺眉,然後站了起來,“我叫萊特。菲利斯先生,我還有一個實驗需要完成,恕不能相陪,您請自便。”說罷,我向實驗室走去。
背後傳來菲利斯的聲音:“霍特,你說萊特是不是不喜歡我啊。”
“嗷!”
“果真如此!”
我腳滑了一下,“菲利斯先生,我認為這種對話,您可以等我進實驗室了再說。”
“啊!實在不好意思!”
“嗷~!”
我快速走進實驗室,將門關上。
我在霍特的撒嬌和菲利斯期待的眼神下,允許他住下了。
菲利斯使這個屋子熱鬧了起來。他是一個健談的人,或者應該是話嘮,就算我面無表情的沒有說話,他也可以圍著我不停說,順便加上霍特那個蠢貨的嚎叫。
於是短短的相處,我知道了菲利斯今年16歲,爸爸是個獵人,媽媽早死,他從小生活在森林,當然不是死亡森林而是普通的森林,在他手舞足蹈的表達下,我大概知道那是一個只有低等魔獸和野獸的普通森林,他在和裏面的野獸們快樂而和平的相處。然後一年前他決定出來看看外面的世界,於是就出來了,然後成為了冒險者,全世界的跑,順便完成一些任務。
“您去過哪?”我忍不住問。
菲利斯看我理會他了,很是開心。
“我從森林出來,到了米那城,米那城的東西可好吃了,特別是那裏的特產奧尼亞餅,又脆又香,看不見肉,卻能吃到肉味,大約這麽大。”他用手向我比劃了一下,“那裏盛產的水果也特別好吃,又甜又解渴。可惜太貴了,我吃了幾顆,我的一天的飯錢就沒有了,賣水果的大叔怎麽都不願意便宜點賣我。我在米那城呆了幾天就去冒險工會領取了一個任務,那是我的第一個任務,將一封信送到比塞城。”
“我記得米那城到比塞城需要繞路吧,除非是穿過中間的迷霧沼澤。”我打斷了他。
“是的,是的!”菲利斯點了點頭,“我當時不知道嘛,我就是聽說比塞城裏面的東西又便宜又好吃。我哪知道居然那麽遠。”
“於是您放棄了那個任務?”
我將他喝完的紅茶添滿,放在他跟前,他向我道了一聲謝後,繼續說:
“才沒有呢,我的第一個任務,我怎麽可能放棄。我準備穿過迷霧沼澤,前往比塞城。”
聽見他的,我楞住了,迷霧沼澤被評為第二危險之地,但是它又憑借著數不清的珍貴藥材,和稀有魔獸引得無數個冒險者前往,我聽過有很多冒險者滿載而歸,卻沒有聽說誰能直接穿過迷霧沼澤。
“迷霧沼澤真的很可怕,到處都是自然陷阱和各種兇狠的魔獸,我不過是鬥氣5級,差點死在裏面。”
我忍不住被他所說吸引住了,“然後呢?”
“結果我運氣很好的遇見了布克。”
“布克?”
“嗯,他是一個帥氣的蔔裏德鷹。他將我送到了比塞城和迷霧沼澤交界處。”
我不太相信他的話,蔔裏德鷹,又名輪回鷹,是空中之王,以兇狠出名,智商很高,遇見它的很難活下來,傳說他守護著輪回泉,輪回泉泉水可以治百病但是卻會使喝者忘記一切前程往事。雖然這只是傳說,但是還是有無數個人沖著輪回泉去,基本都是以失敗告終。
他發現我不相信他的話,於是突然靠近我,“是真的!”
我看見一下子到我眼前的那雙清澈的眸子,楞住了,我反應過來後,迅速推開他,然後擺了擺手說,“我相信您。然後呢?”
菲利斯將嘴嘟起,他顯然看出了我的敷衍,但是他還是繼續說:
“比塞城果然好吃的特別多,如果想吃好吃的,一定要去那裏。其實每個地方都有屬於他的特色食物,只是那裏的美食更為多。”說罷,他像是回味起味道般的舔了舔嘴。
我忍不住嗤笑了一聲,“您覺得您不是想走遍世界,而是想吃遍世界。”
菲利斯忍不住裂開嘴笑了,“被您發現了。”
“其實我學會了很多地方的美食,現在差不多也是吃飯時間了,要不要我給您露一手。”他說罷走向了廚房,結果不一會他就走出來,問:“難道只有面包麽?”
我點了點頭,他震驚了,“你一直吃面包?!”
“菲利斯先生,您有意見麽?”我忍不住挑了挑眉,我本來就不是一個對食物過多挑剔的人,只要餓不死就好,而面包則是最方便的飽食方式。
“真是太可憐了。”菲利斯搖了搖頭,“享受美食可是人生最大樂趣。我還是出去找點材料吧。”
他說罷就起身準備出去,對了跟著他的霍特說:“嗨,帥小夥,你也要去麽。”
“嗷嗷~。”
我拿起桌邊的紅茶,一口氣喝完,覺得自己讓他住下來果然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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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叔第二次因我忘記回去而以為我出意外,沖進我的實驗室後,我增添了一個煉金師煉制的報時器,由它來提示我時間的流逝。
沒人打擾的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是幸福的,但也是寂寞的,每次實驗成功,設計出新的藥劑後,我都會坐在老師墓邊,不知是說給他聽還是說給自己聽。雖然有些寂寞,但也是偶爾的一瞬感覺,投入新的實驗後,馬上又會忘記那種感覺。我對現在的生活很滿足,安靜的在森林實驗,每周回去聽聽瑪麗的嘮叨,還有赤狼們的陪伴,2年過去了,當初的小赤狼都已經長大了,甚至比他們的母親還要強壯,為了區別他們,我將活潑一點的取名為霍特,安靜一些的取名為沃特,至於那個陪伴我多年的赤狼,我認為她永遠是屬於我老師的,她陪伴我長大,是我的親人,但是我沒有資格為她取名,她也留下了霍特和沃特獨自離去。
令我感覺幸福的是,我能擁有魔法,我目前已經開始接觸高級藥劑制作,其需要精細的魔法控制,我無法想象,自己沒有魔法會怎麽樣,或許會和老師一樣。但是顯然我並沒有老師那樣的天賦,我認真的看了老師的筆記多遍,老師顯然是一個奇才,他將很多需要魔法加入的藥劑,用不導入魔法的方式做出來了,精細的手法和藥材的選擇,無不讓我驚嘆,並受益良多。我為老師的感到不平,他明明有著所有人都沒有的天賦,卻因為沒有魔法而付出更多。
我以為自己將會就這樣平靜的度過餘生,霍特撿回來了一個人。
應該是一個冒險者,我檢查了他的身體,發現只是力竭暈倒,就只給他灌了一瓶恢覆劑,至於他身上零零碎碎的小傷口,對於冒險者來說都是小問題,我就沒有理會。處理後,我讓霍特把他丟出去,霍特沖到我面前不停撒嬌,他顯然是不願意將那個冒險者丟出去,我被霍特撒嬌得心軟就同意了,並讓沃特看好這個冒險者,沃特乖巧的沖著我點了點頭,然後選了一個位置,趴下看著那個冒險者,而霍特則沖到冒險者跟前,恨不得直接趴在他身上。
我搖了搖頭,我不明白他們明明是同一個母親生的,性格差別怎麽會這麽大。
我回到了實驗室,繼續進行實驗。當聽見敲門聲的時候,我知道那個冒險者醒了,我將木心草和蒐琴混合粉放入藥劑中,這是我從老師筆記中學到的,它們的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可以暫停藥物反應而不影響藥劑效果,但是最多只能支持2個小時,不過應該也夠了。
我和冒險者坐在沙發上,屋子裏沒有什麽可以拿來招待的點心水果,於是我只是給他和自己泡了一杯瑪麗塞給我的紅茶。
“多謝您的幫助。”他捧著茶杯,感謝道。
我在他的蔚藍的眼睛中看見了真誠,他應該是個可以接觸的冒險者,我慢慢的抿了一口茶,然後放下,指了指霍特說:“您該感謝的或許是他,他將您撿到我這的。”
那個冒險者看了霍特一眼,然後睜大了眼睛,對我說:“我就是追他,累得暈倒的。”
我楞住了。
冒險者繼續說,“我冒險的任務是找到森林中的火石花,在完成任務回去的路上,我看見了這只赤狼,我突然想起有個任務是抓一只赤狼崽子,我就想要不要跟著他回去看看他家有沒有小一點的赤狼崽子,然後這只赤狼發現我後就開始跑,我對自己的速度很有自信,然後我就追他,結果一不小心跑了一天一日,然後就暈倒了。”說罷,他還不好意思的揉了揉自己的短發。
我看了看那個冒險者,又看了看蹲在冒險者旁邊不停用頭頂冒險者腿求撫摸的霍特,一口氣提不上來,我覺得我的人生觀受到了打擊。
我不是一個人,不知道沃特是不是聽懂了,他默默的站了起來,走了幾步,在一個遠離霍特的地方重新蹲下了。
“所以說,先生,您沒有考慮霍特有可能回過頭來給你一爪的可能性,追著一個成年的高等魔獸跑了一天一夜為了抓他家的小赤狼?”我看著那個冒險者,覺得他的思維回路有些問題。
“叫我菲利斯就好了。”那個冒險者擺了擺手,“直覺告訴我,這只赤狼很友好的。”
說罷,他還揉了揉身旁霍特的頭,對著霍特說:
“嗨,你叫霍特麽,小夥子,好名字。”
我看著舒服得吐舌頭,還嗷了一聲回應的霍特,覺得他們都一樣蠢。
我隱晦的皺了皺眉,然後站了起來,“我叫萊特。菲利斯先生,我還有一個實驗需要完成,恕不能相陪,您請自便。”說罷,我向實驗室走去。
背後傳來菲利斯的聲音:“霍特,你說萊特是不是不喜歡我啊。”
“嗷!”
“果真如此!”
我腳滑了一下,“菲利斯先生,我認為這種對話,您可以等我進實驗室了再說。”
“啊!實在不好意思!”
“嗷~!”
我快速走進實驗室,將門關上。
我在霍特的撒嬌和菲利斯期待的眼神下,允許他住下了。
菲利斯使這個屋子熱鬧了起來。他是一個健談的人,或者應該是話嘮,就算我面無表情的沒有說話,他也可以圍著我不停說,順便加上霍特那個蠢貨的嚎叫。
於是短短的相處,我知道了菲利斯今年16歲,爸爸是個獵人,媽媽早死,他從小生活在森林,當然不是死亡森林而是普通的森林,在他手舞足蹈的表達下,我大概知道那是一個只有低等魔獸和野獸的普通森林,他在和裏面的野獸們快樂而和平的相處。然後一年前他決定出來看看外面的世界,於是就出來了,然後成為了冒險者,全世界的跑,順便完成一些任務。
“您去過哪?”我忍不住問。
菲利斯看我理會他了,很是開心。
“我從森林出來,到了米那城,米那城的東西可好吃了,特別是那裏的特產奧尼亞餅,又脆又香,看不見肉,卻能吃到肉味,大約這麽大。”他用手向我比劃了一下,“那裏盛產的水果也特別好吃,又甜又解渴。可惜太貴了,我吃了幾顆,我的一天的飯錢就沒有了,賣水果的大叔怎麽都不願意便宜點賣我。我在米那城呆了幾天就去冒險工會領取了一個任務,那是我的第一個任務,將一封信送到比塞城。”
“我記得米那城到比塞城需要繞路吧,除非是穿過中間的迷霧沼澤。”我打斷了他。
“是的,是的!”菲利斯點了點頭,“我當時不知道嘛,我就是聽說比塞城裏面的東西又便宜又好吃。我哪知道居然那麽遠。”
“於是您放棄了那個任務?”
我將他喝完的紅茶添滿,放在他跟前,他向我道了一聲謝後,繼續說:
“才沒有呢,我的第一個任務,我怎麽可能放棄。我準備穿過迷霧沼澤,前往比塞城。”
聽見他的,我楞住了,迷霧沼澤被評為第二危險之地,但是它又憑借著數不清的珍貴藥材,和稀有魔獸引得無數個冒險者前往,我聽過有很多冒險者滿載而歸,卻沒有聽說誰能直接穿過迷霧沼澤。
“迷霧沼澤真的很可怕,到處都是自然陷阱和各種兇狠的魔獸,我不過是鬥氣5級,差點死在裏面。”
我忍不住被他所說吸引住了,“然後呢?”
“結果我運氣很好的遇見了布克。”
“布克?”
“嗯,他是一個帥氣的蔔裏德鷹。他將我送到了比塞城和迷霧沼澤交界處。”
我不太相信他的話,蔔裏德鷹,又名輪回鷹,是空中之王,以兇狠出名,智商很高,遇見它的很難活下來,傳說他守護著輪回泉,輪回泉泉水可以治百病但是卻會使喝者忘記一切前程往事。雖然這只是傳說,但是還是有無數個人沖著輪回泉去,基本都是以失敗告終。
他發現我不相信他的話,於是突然靠近我,“是真的!”
我看見一下子到我眼前的那雙清澈的眸子,楞住了,我反應過來後,迅速推開他,然後擺了擺手說,“我相信您。然後呢?”
菲利斯將嘴嘟起,他顯然看出了我的敷衍,但是他還是繼續說:
“比塞城果然好吃的特別多,如果想吃好吃的,一定要去那裏。其實每個地方都有屬於他的特色食物,只是那裏的美食更為多。”說罷,他像是回味起味道般的舔了舔嘴。
我忍不住嗤笑了一聲,“您覺得您不是想走遍世界,而是想吃遍世界。”
菲利斯忍不住裂開嘴笑了,“被您發現了。”
“其實我學會了很多地方的美食,現在差不多也是吃飯時間了,要不要我給您露一手。”他說罷走向了廚房,結果不一會他就走出來,問:“難道只有面包麽?”
我點了點頭,他震驚了,“你一直吃面包?!”
“菲利斯先生,您有意見麽?”我忍不住挑了挑眉,我本來就不是一個對食物過多挑剔的人,只要餓不死就好,而面包則是最方便的飽食方式。
“真是太可憐了。”菲利斯搖了搖頭,“享受美食可是人生最大樂趣。我還是出去找點材料吧。”
他說罷就起身準備出去,對了跟著他的霍特說:“嗨,帥小夥,你也要去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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