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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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這是個不小的數字。試想一下,一座擁有百萬人口的大城市裏,有超過三百名超能力者,他們擁有各式各樣匪夷所思的奇異力量,完全可以組成一支軍隊奪取政權。(事實上有些非洲小國的超能力者已經這麽做了。)而利用自身超能力進行違法活動的人也不在少數。
違法行為必須受到制裁,正義和秩序必須受到維護。為了制裁他們,伸張正義,“我們”登場了。
我必須申明一下,這裏的“我們”指的並不是所有的超能力者,而是隸屬於“超能力犯罪調查局”的特工們。我們擁有各式各樣的能力,能夠打擊犯罪,制裁邪惡。但“他們”——這裏的“他們”指的是調查局的領導,而且是那些不具備超能力的人——忌憚我們的能力,就像人類訓練獵犬追捕野兔,但也害怕獵犬狂性大發傷害主人一樣。為了保證我們在執行任務的時候不會突然失控,造成更大傷害,他們想出了一個主意,那就是讓所有具備超能力的特工和機器人搭檔。之所以不選普通人,是因為普通人也是人類,可能感情用事。但機器人不會這樣。他們永遠冷靜理智,缺乏感情。假如我們的能力失控,我們的機器人搭檔可以第一時間壓制我們——說得難聽一點兒,就是把我們消滅。
由於這個原因,我起初對機器人搭檔感到很反感。身為聯邦的普通公民,我竟然會被當作危險品一樣對待,這嚴重地傷害了我的感情,因為我又不是自己想成為超能力者的,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和天賦,不是麽。
但是隨著我在“超能力犯罪調查局”中訓練的深入,我對機器人的看法逐漸改觀。在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工智能誕生之後,他們花了整整七十年為自己的權益鬥爭,現在終於獲得了聯邦公民的合法資格,能與人類一同受到憲法的保護。這聽上去挺勵志的。(在認識考卡之後,在他的建議之下,我去聽了菲利斯關於機器人權益合法化的演講。這位菲利斯號稱機器人中的馬丁·路德·金。說實話他的演講確實十分動人,我都聽哭了。白宮應該聘請他當發言人。)
訓練結束後,我正式開始了在“超能力犯罪調查局”的工作。我的搭檔是機器人考卡提奧,當時他已經在局裏工作了兩年。那會兒他的名字還叫RCTP5057-6834-1290BH。一周之後他就獲得了考卡提奧這個近似於人類的名字。托我媽的福,他在局裏的人緣微妙地變好了,畢竟……假如你的同事有個無比冗長且繞口的名字,你也不願意天天叫他,不是麽。
在我告訴諸君這個故事之前(真抱歉前面說了一大堆還沒說到重點),我要先說說我的超能力。
從我的角度來看,我的能力既不酷炫也不實用。我有個同學可以飛,雖然她只能懸浮大約七英尺的高度,而且不能隨便移動,但這能力還是酷斃了。我上初二的時候她就被聯邦超自然現象研究學會的人帶走了,至今我也沒見過她,不知道她是不是還活在這個世界上。進入超自然犯罪調查局後,我認識了不少有超能力的同事,他們的能力雖然沒有那麽酷,但是很實用。比如有個家夥能讓他所碰到的東西以零下八度的溫度凍結——從此之後他再也不用擔心冰激淩在夏天融化了!感謝超能力!還有個家夥能覆制紙上的內容,只要他把一張白紙貼在寫了字的紙上,就能完美覆制出上面的字,只不過字是左右相反的,否則他上學的時候肯定很快活。
而我的能力……它既不酷炫也不實用。它的名字叫“三一律”。這個詞語不是我發明的,而是個戲劇理論中的名詞,它的意思是一出戲劇必須發生在一晝夜內,同一個地點,講述一個完整的情節。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戲劇都遵從這個理論,只不過我的能力和這個名詞所描述的理論非常相近,所以學會的研究者們以“三一律”來命名它。當我使用我的能力時,我可以看見以我為中心、半徑十公尺內區域在任意一天內發生的所有事。非要打個比方,我就像個24小時監控的攝像頭。
這種能力對打擊犯罪真的很有幫助,假如出了命案,我只要在案發現場使用能力,就能看見兇手到底是誰。任何事在我的能力之下都無所遁形。聽上去簡直無敵了,是吧?現在我告訴你,這能力很有一番限制。首先,在使用能力時我不能移動,一旦我離開了半徑十公尺的範圍,能力就會失效,這時我就必須再使用一次能力。其次,我所看見的“一天”是指當地時間的淩晨0點至晚上24點,不能像上班族一樣從早上9點開始,所以在使用能力時,我必須24小時睜著眼睛。如果運氣好,案件是早上發生的,那麽找出嫌兇之後我就能回去補個覺了。如果運氣糟透,命案剛好在晚上23點發生……這就意味著我必須在兇案現場待上一整天,還不能睡覺,因為一旦我睡著,能力就會中斷,這意味著我必須從頭再來一回。(學會的研究人員把我的能力歸屬為“觀眾視角的三一律”,他們認為應該還存在“導演視角的三一律”、“演員視角的三一律”和“戲劇評論家視角的三一律”。我想按這種理論編排的戲劇對觀眾來說根本是一種折磨。)
這種能力簡直太叫人蛋疼了,是吧……?
我本來以為這種蛋疼能力在實踐中是完全沒有用處的,但出乎我意料,在我和考卡所辦的第一個案子裏,它就派上了用場。當時我們在調查一起毒品走私案,因為完全不知道毒品是怎樣被偷運入境的,所以我在卸貨碼頭使用了我的能力,坐了16個小時,最後發現原來走私犯把毒品溶在了飲料中,而他擁有提純藥劑的超能力。案件的結果大家都已經知道了,我找到了那個家夥,追他追了八個街區(同一時間我的搭檔因為電池接觸不良正倒在大街上抽搐不止),累得奄奄一息,幸好那家夥比我更累。我給他帶上手銬的時候,他喘得像頭發情的牛。
“你真能跑。”他驚嘆。
“謝謝,我以前參加過田徑隊。”我很謙虛。接著我禮尚往來地說,“你也挺能跑的。”
“我得過縣裏舉辦的馬拉松大賽的第三名。不過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我們友好地交流了一下長跑心得,然後我把他送上警車,回頭去救我接觸不良的搭檔。
……真抱歉我又說了一大堆結果還是沒說到重點。
這個故事的開始,我們見到了阿什福德警官。他就像所有熱播電視劇裏常能看見的那種“硬漢”警官形象一樣:摻著銀絲的黑發,滿臉胡茬,西裝從來不扣,眼睛因為熬夜辦案而布滿血絲,臉上的神情卻一絲不茍。
阿什福德警官正在辦理一起“詭異至極”的案件(他的原話),因為完全無從著手,所以他向超能力犯罪調查局求助。局裏派出我和考卡來調查此事。
“聽著,如果不是這事兒太過詭異,我是不願意向你們求助的。”在阿什福德警官的辦公桌邊,我和考卡並肩站立,聽警官壓低聲音說,“現在它已經快變成局裏的恐怖怪談了。要是再不解決,記者就要上門了。記者!”他哼了一聲,“就像追逐死屍的禿鷲,啃食腐肉的鬣狗。被他們纏上就糟糕了。”
他拿出一疊文件,將其中一份交到我手上。我對翻閱檔案沒什麽興趣,所以幹脆充當書架,捧著那文件,讓考卡以他如照相機般的記憶速度瀏覽這些東西。在他對檔案“拍照”的時候,我問警官:“那麽到底是什麽事呢?”
“事情要從4月13號說起。”阿什福德警官靠在自己的辦公桌上,“一開始,這個案子不歸我們管,它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一名司機晚上開車回家,撞了個人。據他交代,那人是突然從路邊沖出來的,他根本來不及剎車。從監控攝像頭拍攝下的畫面來看,他說的基本屬實。司機撞了人,立刻把傷者送到醫院,然後報了警。傷者身上找不到身份證件,而且他斷了好幾根肋骨,還有腦震蕩,昏迷不醒,我們也問不出他是誰,這事只好先擱著,等他醒了再說。然而,怪事就在這時發生了。”
他把我手裏的資料翻到第二頁。考卡的眼睛挑了一下,我想他大概在表達對警官的不滿,因為他還沒把文件看完呢。我低下頭,發現警官翻開的這一頁上貼著一張照片,照片裏是個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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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必須受到制裁,正義和秩序必須受到維護。為了制裁他們,伸張正義,“我們”登場了。
我必須申明一下,這裏的“我們”指的並不是所有的超能力者,而是隸屬於“超能力犯罪調查局”的特工們。我們擁有各式各樣的能力,能夠打擊犯罪,制裁邪惡。但“他們”——這裏的“他們”指的是調查局的領導,而且是那些不具備超能力的人——忌憚我們的能力,就像人類訓練獵犬追捕野兔,但也害怕獵犬狂性大發傷害主人一樣。為了保證我們在執行任務的時候不會突然失控,造成更大傷害,他們想出了一個主意,那就是讓所有具備超能力的特工和機器人搭檔。之所以不選普通人,是因為普通人也是人類,可能感情用事。但機器人不會這樣。他們永遠冷靜理智,缺乏感情。假如我們的能力失控,我們的機器人搭檔可以第一時間壓制我們——說得難聽一點兒,就是把我們消滅。
由於這個原因,我起初對機器人搭檔感到很反感。身為聯邦的普通公民,我竟然會被當作危險品一樣對待,這嚴重地傷害了我的感情,因為我又不是自己想成為超能力者的,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和天賦,不是麽。
但是隨著我在“超能力犯罪調查局”中訓練的深入,我對機器人的看法逐漸改觀。在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工智能誕生之後,他們花了整整七十年為自己的權益鬥爭,現在終於獲得了聯邦公民的合法資格,能與人類一同受到憲法的保護。這聽上去挺勵志的。(在認識考卡之後,在他的建議之下,我去聽了菲利斯關於機器人權益合法化的演講。這位菲利斯號稱機器人中的馬丁·路德·金。說實話他的演講確實十分動人,我都聽哭了。白宮應該聘請他當發言人。)
訓練結束後,我正式開始了在“超能力犯罪調查局”的工作。我的搭檔是機器人考卡提奧,當時他已經在局裏工作了兩年。那會兒他的名字還叫RCTP5057-6834-1290BH。一周之後他就獲得了考卡提奧這個近似於人類的名字。托我媽的福,他在局裏的人緣微妙地變好了,畢竟……假如你的同事有個無比冗長且繞口的名字,你也不願意天天叫他,不是麽。
在我告訴諸君這個故事之前(真抱歉前面說了一大堆還沒說到重點),我要先說說我的超能力。
從我的角度來看,我的能力既不酷炫也不實用。我有個同學可以飛,雖然她只能懸浮大約七英尺的高度,而且不能隨便移動,但這能力還是酷斃了。我上初二的時候她就被聯邦超自然現象研究學會的人帶走了,至今我也沒見過她,不知道她是不是還活在這個世界上。進入超自然犯罪調查局後,我認識了不少有超能力的同事,他們的能力雖然沒有那麽酷,但是很實用。比如有個家夥能讓他所碰到的東西以零下八度的溫度凍結——從此之後他再也不用擔心冰激淩在夏天融化了!感謝超能力!還有個家夥能覆制紙上的內容,只要他把一張白紙貼在寫了字的紙上,就能完美覆制出上面的字,只不過字是左右相反的,否則他上學的時候肯定很快活。
而我的能力……它既不酷炫也不實用。它的名字叫“三一律”。這個詞語不是我發明的,而是個戲劇理論中的名詞,它的意思是一出戲劇必須發生在一晝夜內,同一個地點,講述一個完整的情節。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戲劇都遵從這個理論,只不過我的能力和這個名詞所描述的理論非常相近,所以學會的研究者們以“三一律”來命名它。當我使用我的能力時,我可以看見以我為中心、半徑十公尺內區域在任意一天內發生的所有事。非要打個比方,我就像個24小時監控的攝像頭。
這種能力對打擊犯罪真的很有幫助,假如出了命案,我只要在案發現場使用能力,就能看見兇手到底是誰。任何事在我的能力之下都無所遁形。聽上去簡直無敵了,是吧?現在我告訴你,這能力很有一番限制。首先,在使用能力時我不能移動,一旦我離開了半徑十公尺的範圍,能力就會失效,這時我就必須再使用一次能力。其次,我所看見的“一天”是指當地時間的淩晨0點至晚上24點,不能像上班族一樣從早上9點開始,所以在使用能力時,我必須24小時睜著眼睛。如果運氣好,案件是早上發生的,那麽找出嫌兇之後我就能回去補個覺了。如果運氣糟透,命案剛好在晚上23點發生……這就意味著我必須在兇案現場待上一整天,還不能睡覺,因為一旦我睡著,能力就會中斷,這意味著我必須從頭再來一回。(學會的研究人員把我的能力歸屬為“觀眾視角的三一律”,他們認為應該還存在“導演視角的三一律”、“演員視角的三一律”和“戲劇評論家視角的三一律”。我想按這種理論編排的戲劇對觀眾來說根本是一種折磨。)
這種能力簡直太叫人蛋疼了,是吧……?
我本來以為這種蛋疼能力在實踐中是完全沒有用處的,但出乎我意料,在我和考卡所辦的第一個案子裏,它就派上了用場。當時我們在調查一起毒品走私案,因為完全不知道毒品是怎樣被偷運入境的,所以我在卸貨碼頭使用了我的能力,坐了16個小時,最後發現原來走私犯把毒品溶在了飲料中,而他擁有提純藥劑的超能力。案件的結果大家都已經知道了,我找到了那個家夥,追他追了八個街區(同一時間我的搭檔因為電池接觸不良正倒在大街上抽搐不止),累得奄奄一息,幸好那家夥比我更累。我給他帶上手銬的時候,他喘得像頭發情的牛。
“你真能跑。”他驚嘆。
“謝謝,我以前參加過田徑隊。”我很謙虛。接著我禮尚往來地說,“你也挺能跑的。”
“我得過縣裏舉辦的馬拉松大賽的第三名。不過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我們友好地交流了一下長跑心得,然後我把他送上警車,回頭去救我接觸不良的搭檔。
……真抱歉我又說了一大堆結果還是沒說到重點。
這個故事的開始,我們見到了阿什福德警官。他就像所有熱播電視劇裏常能看見的那種“硬漢”警官形象一樣:摻著銀絲的黑發,滿臉胡茬,西裝從來不扣,眼睛因為熬夜辦案而布滿血絲,臉上的神情卻一絲不茍。
阿什福德警官正在辦理一起“詭異至極”的案件(他的原話),因為完全無從著手,所以他向超能力犯罪調查局求助。局裏派出我和考卡來調查此事。
“聽著,如果不是這事兒太過詭異,我是不願意向你們求助的。”在阿什福德警官的辦公桌邊,我和考卡並肩站立,聽警官壓低聲音說,“現在它已經快變成局裏的恐怖怪談了。要是再不解決,記者就要上門了。記者!”他哼了一聲,“就像追逐死屍的禿鷲,啃食腐肉的鬣狗。被他們纏上就糟糕了。”
他拿出一疊文件,將其中一份交到我手上。我對翻閱檔案沒什麽興趣,所以幹脆充當書架,捧著那文件,讓考卡以他如照相機般的記憶速度瀏覽這些東西。在他對檔案“拍照”的時候,我問警官:“那麽到底是什麽事呢?”
“事情要從4月13號說起。”阿什福德警官靠在自己的辦公桌上,“一開始,這個案子不歸我們管,它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一名司機晚上開車回家,撞了個人。據他交代,那人是突然從路邊沖出來的,他根本來不及剎車。從監控攝像頭拍攝下的畫面來看,他說的基本屬實。司機撞了人,立刻把傷者送到醫院,然後報了警。傷者身上找不到身份證件,而且他斷了好幾根肋骨,還有腦震蕩,昏迷不醒,我們也問不出他是誰,這事只好先擱著,等他醒了再說。然而,怪事就在這時發生了。”
他把我手裏的資料翻到第二頁。考卡的眼睛挑了一下,我想他大概在表達對警官的不滿,因為他還沒把文件看完呢。我低下頭,發現警官翻開的這一頁上貼著一張照片,照片裏是個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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