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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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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不想鬧得太難看了,尤其是現在媽媽好不容易過上正常生活,可不能再犯錯了。

盛夏拉了拉媽媽的手,示意她別說話,自己來處理。

盛夏態度依舊強硬:“如果你有什麽訴求,可以去找警察,你繼續大吵大鬧,在我這裏依舊得不到任何錢。”

“怎麽?不敢讓你朋友知道你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我還沒說你媽是殺人犯。”李梅見盛夏這樣,就知道她怕了,立馬又說道。

她慣會在人多的地方說這些。

金雲安看著這個人,原本冷冰冰的臉一下子就變了。

她看著眼前的人,笑著說道:“盛夏,這事的確不能這樣。”

李梅這下子是直接把眼前這個女人當做盛夏的老板,立馬喋喋不休地說道:“還是做大老板的人講道理。”

她也無所謂眼前的人是不是大老板,只是這樣恭維對方。

金雲安的氣質很好,說話聲音更是強硬中帶著尊重溫和:“你要是方便的話,我們可以找個地方談談。”

“盛夏現在在我這邊,我肯定會給你一個公道。”金雲安開口說道。

盛夏就在旁邊看著,她媽簡直像個下基層的主持正義的清官,語氣那一個令人信服。

李梅立馬就被忽悠到了,大概也意識到商場裏這麽多人,眼前這個女老板模樣的人還對自己這麽尊重,頓時臉上有光。

“你說去哪兒?”

“樓上有一家私人會所,裏面談事情比較方便。”金雲安說道。

盛夏看著自己養母那因為金雲安溫和的語氣就覺得臉上有光的樣子,有些擔心接下來的發展。

她媽……想做什麽?

不對,她好像也沒跟媽媽說過自己養母對自己不好。

因為也確實不好說,盛夏從小到大都在努力還這個情,因為自己媽媽是殺人犯,對方也沒扔了自己。

直到前世,她死了,她養母明明已經知道跟她老公有關,但收了她老公的錢,不談這個事情。

如果只是這些,也就算了,但她不應該故意指責金雲安,說是因為她當年殺了人,所以人家來報仇了,還故意編造一些話混淆視聽。

她媽當初本來就懷疑是她當年的事情,聽到這些以後,就更肯定了。

重生以後,老公婆婆這邊,她割得很快,但養父母她始終不知道該怎麽辦。

無論多少多少痛苦,始終抵不過那一句:“到底還是養了你”。

盛夏跟著媽媽的身後,心裏亂成一團。

這樣的私人會所,盛夏還是第一次進來,的確很私密。

李梅進了包間,看向金雲安的目光又熱切了起來:“你是盛夏的老板吧?你可別被她騙了,她就是有人在的時候裝得勤快,你一走,她肯定就偷懶。”

金雲安倒了一杯水,放在了李梅面前:“不提這個,我想跟你解決一個事情。”

李梅:“什麽事,老板,你說。”

“我現在挺喜歡盛夏,聽她說,你養了她十五年,我希望你能夠和她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手續。”

“你這是什麽意思?”李梅臉色一變。

“別急,我不會讓你白養十五年,你可以把她這些年花的錢都羅列出來,我會按照通貨膨脹後的價值給你。”

“比如說,05年,她上小學一年級,如果花了300塊錢學費,換算到現在1500元。”

李梅臉上先是大喜,緊接著又不敢相信:“怎麽可能?你是來騙我吧?”

“我騙你做什麽?我希望她以後給我做女兒,自然不想她欠了你。”

金雲安垂下眼眸,說道:“我叫一個律師過來。”

盛夏聽得一楞一楞的,在聽到錢的問題時,盛夏簡直是心疼的不行。

金雲安打完電話,從盛夏的書包裏拿了筆和剛買的筆記本遞給了李梅:“你先寫著。”

李梅這下子高興了,搓了搓手:“這是你說的,不能耍賴!”

李梅沒讀過什麽書,但基本的書寫還是會,開始算了起來。

“她來我們家的時候在發高燒,當時還是我背去的醫院,藥費花了五……五百塊錢!”

“謝謝你背她去醫院,這個行為算五百塊錢,你記成一千吧。”

盛夏急得不行,她又不記得那個時候的事情,但肯定沒有李梅說的那麽多,她媽媽那麽聰明,怎麽會看不出來?

李梅一聽,像是遇到了一個冤大頭一樣,繼續說道:“高燒好起來了以後我還給她買了兩件衣服,花了一百塊錢。”

這樣下去怎麽付得起錢啊,盛夏不樂意了:“從小到大你都沒給我買過衣服啊,我穿的都是堂姐她們給的舊衣服。”

“那是後來你弟弟出生了,我們家窮,一開始還是給你買了新衣服的。”李梅說道,仿佛想起了當年,當年她是因為生不出孩子才會要這個孩子,一開始是當自己女兒養。

金雲安拉住了自己的女兒,說道:“衣服一百塊錢,買衣服這個行為一百塊錢。”

李梅立馬笑瞇了眼睛,奉承道:“還是大老板講道理。”

金雲安:“你繼續寫。”

李梅回憶了一下,好像就是買衣服回來發現自己懷孕了。

當時是想把人送走,但家裏老一輩迷信,說是這個女孩帶來的孩子,如果送走,可能剛懷上的兒子會出事。

她也只能留下來。

李梅想了又想,都沒有想到接下來買了什麽,她靈光一閃:“平時吃飯住宿都是錢,不算多了,一個月五百塊錢。”

“你不要想亂開價。”盛夏氣得不行,說道:“我們住的那個房子,現在一個月房租都才五百塊,而且我還睡的是客廳。”

“客廳是最大的一間。”李梅說道。

“你們家一共四口人,按照現在的房租算,盛夏一個月房子大概要一百多,再加上吃飯,一個月三百塊錢,夏夏,你一共在家裏住了多久?”

盛夏簡直要哭了:“太多錢了!根本花不了那麽多錢!我還掙錢了!”

盛夏想起來了,對李梅說道:“之前你生病,我本來攢下來做學費的2萬塊錢都給你了!還有我小時候,我小時候幫樓下的那個叔叔賣水果,掙的錢也給你了!”

“學校發的補助,也都是給你了的。”

金雲安把人拉了回來,抽了紙巾給她擦眼淚:“先別急,還沒到這裏,現在先一條一條地算。”

這些事情,無論是恩還是緣都要一條一條地算清楚。

李梅一想,這樣算下來,光是住宿費和生活費就已經夠多了,也就不在乎那兩萬塊錢了,也是為了在大老板面前表現一下自己的慷慨:“放心吧,你給我的錢我們都扣掉。我還貪你那點錢嗎?”

“要不是大老板真的想要你當女兒,我也不會這麽認真地算,夏夏,以後有了幹媽,就好好孝順幹媽。”

金雲安沒理她,輕聲哄又氣又難過的人:“跟她好好算好不好?是我沒有盡到責任,我應該給她的。”

李梅特別大方地說道:“放心吧,我一天都不會給你多算,你也就是小學六年在家裏住,初中以後就住校了,就算那6年的生活費和住宿費。”她想到六年,就覺得自己真的發財了。

金雲安轉過頭,道:“6年,每年12個月,每個月300,一共21600。”

盛夏立馬說道:“這個是不能換算的!因為我們剛才算的時候,房價就是算的現在的房價。”

兩萬多?還不能換算?李梅有些不高興了。

金雲安道:“的確是算的現在的房價。”

李梅一想,還是不能得罪這個大老板,萬一惹毛了人家一分錢都不給,於是說道:“那這個錢就和之前你給我的醫療費抵消了。我繼續算。”

李梅說道:“小學一年級的學費——”

她還沒說,盛夏開口了:“我小學的學費都是減免了的,只有書本費50塊錢,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我每一學期都是學班上最後一個給書本費的!”

盛夏從小學開始基本就記事了,她想到這裏,打起了十二萬分精神。

以前沒有任何底氣,就一句話:“你不是我生的,你媽媽是殺人犯,”她無論被怎麽對待,她都不能反抗。

現在她可以反抗,因為養母在用這些年的事情換錢。

在解除她們之間的這種關系,她不想對方多出一分。

“一學期五十塊錢書本費學雜費,12學期也有700塊錢。”金雲安算道。

“初中呢?”

盛夏立馬說道:“初中我學費也是減免的,每學期學雜費90塊錢,但是每學期我都有500塊錢的補助費,還有200塊錢的獎金,但我都是在家裏帶米去學校蒸著吃。”

李梅臉色有些紅,想著自己剛才應該在前面多說一些,後面這個死丫頭記事了。

她笑了起來,賠笑道:“那這樣,初中就抵消了。”

李梅心裏算了算前面的錢,兩千塊錢換算成現在的錢,乘以五,一萬塊錢。

居然才一萬塊錢?

怎麽可能只有這麽一點?

金雲安開口道:“算清楚了嗎?”

李梅臉色有些不好看了,原本他想著至少也弄個幾十萬回來,哪裏想到,算來算去,居然只剩下1萬塊錢了!

這哪裏夠?

金雲安站了起來,走到了女人面前,開口問道:“平時她有生病看醫生嗎?”

李梅回憶了一下,終於想到了一件事——

“她小學跟人打架,還害得我賠了五十塊錢。”

“算一百塊錢。”金雲安道。

盛夏委屈得要死:“她那一次去學校跟所有人說我媽是殺人犯,然後導致其他小孩子都欺負我!”

“你媽就是殺人犯,我又沒有說錯。”

金雲安臉色如常,只是拉住了暴脾氣的女兒,繼續說道:“平常雖然是舊衣服,但也好歹給了她衣服,從小學到初中,所有的衣服算一千塊錢。”

李梅一聽,大喜,兌換成現在的錢就是5000塊錢了。

“不管怎麽說,無論你做得好不好,你讓她現在依舊活著,這值兩千塊錢。”

李梅一算,兌換過來就是一萬,加上之前的就有兩萬五了。

他們家裏有一萬五,加這兩萬五,就夠上一中的擇校費了。

盛夏的婆婆都只肯給五千塊錢。

不行,還得再要一些。

李梅說道:“我再想想,肯定還有其他的一些費用了。”

金雲安看著她的臉,卻不再加錢,輕笑:“這個錢已經是我想著名頭給你湊了。”

她說話時明明在笑,李梅卻覺得後背發涼。

金雲安看著這個女人,說道:“我們先說清楚,這個錢給你以後,盛夏就是我的女兒。”

“當然當然。”李梅說道:“我以後絕對不會來找她了。”

“我給的錢是從她 5歲開始,一直到現在,也就是說從她5歲到現在都是我的女兒。”

“肯定的。你都給了錢,肯定就是你的女兒了。”李梅說道:“你什麽時候把錢打給我?”

“不著急,還有最後一個問題要解決。”

金雲安看向眼前的女人,鋒芒畢露:“既然她從五歲開始,就是我的女兒,你打罵我的女兒,這筆賬應該怎麽算?”

作者有話要說:  金雲安很好的,只要你對我女兒好,只要有這個行為,都會有回報。

更新了,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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