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7章 神眼(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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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人的畫像為什麽會與被捕的“銀河”顧厭楓高度相似,此時再如何分析,也不一定能夠靠近真相。

花崇和柳至秦分別給沈尋和程久城通了氣,那邊也是十分錯愕,一時摸不到韁。

次日,搜查隊員根據海梓所劃的範圍,終於在北部林區靠近海岸的地方發現了一具用塑料布裹起來的屍體。屍體嚴重腐爛,軟組織液化,局部僅存骨骼,死亡時間在2到3個月。

這與張熏兒和陳舒的失蹤時間相近。

島上沒有設備齊全的解剖室,裴情拉海梓當助手,在派出所臨時搭了一個。嚴重腐爛的屍體搬運起來很麻煩,稍不留意就可能破壞本就不多的線索。當地警察負責搬運,海梓全程跟著,沒讓出一點差錯。

皮膚、肌肉、脂肪的消失抹去了死者身上的大量痕跡,解剖這樣的屍體困難不小。裴情換好衣服後一句話沒說,神情相當凝重。

海梓顧完裴情這邊,又返回北部林區。花崇也已經趕到了。

屍坑在林子邊緣,直接對著海,但以前旻前縣的警察找不到這兒來也情有可原,正常游客不會上這兒來,幾乎算是無人區。

經過2個多月,方龍島上下了好幾場雨,想要在地上發現足跡之類的線索可能性很低。海梓一到,就看見花崇蹲在屍坑旁邊。

“花隊,在想什麽?”

花崇說:“屍體身份什麽時候確定得下來?”

“已經通知張熏兒和陳舒的家人,不過腐爛成那樣,單純認屍肯定不行,指紋也沒了,得等DNA比對。”海梓也蹲下來,“我覺得有點兒奇怪。”

花崇點頭:“只有一個人,這附近也沒有別的屍坑。”

搜查隊員還在周圍尋找,但基本已經可以確定,附近沒有別的屍體了。

“是啊,失蹤的是兩個人,根據前面的線索,最有可能的情況是,她倆一起被路上結識的男生給害了,屍體上說不定有性侵痕跡。”海梓擰著眉,“但這兒只有一具屍體,那另外一個女孩兒呢?花隊,其實我剛看到這個屍坑時就在想,萬一死者既不是張熏兒也不是陳舒,那不就是第三個被害人了?雖然死亡原因還不知道,但埋在這種地方,怎麽也不可能是自然死亡吧。”

這也是花崇正在琢磨的事。

張熏兒和陳舒同時失蹤,同行的三名男生有重大嫌疑,她們遇害之後大概率被拋屍一處,至少也該在同一個地方。但顯然,這兒只有一具屍體,如果它確實是張薰兒或者陳舒的屍體,那麽另一人的屍體在哪裏?

方龍島上迷霧重重,但讓人最困惑的已經不是那個在鳳蘭市傳得沸沸揚揚的半截神,而是像“銀河”的神秘人。他曾經出現在這裏,引導巫畢制售致幻香,那麽假如這具屍體不屬於張熏兒和陳舒中的任何一人,那與神秘人有關嗎?

“對了。”花崇道:“包著屍體的那塊布哪去了?”

“在賠錢那兒。”海梓說:“怕屍體散,就一塊兒帶過去了。”

花崇說:“你把這邊看完了,回頭把那塊布再查一下,試著找來源。”

“明白!”

花崇站起來,走出十來步,那兒有一塊石頭。他站上去,從稍高的位置看向屍坑。

屍坑挖得很深,也比較寬。

他見過各種各樣的屍坑。屍坑其實也能夠反映兇手當時的情緒。藏屍時,很少有人是淡定的。大多數選擇藏屍的人,都抱有一種畏罪情緒,其中一半是無計劃的激情作案,當然也有一部分是做好準備的謀殺。但不管是哪一種,他們的心理狀態都沒有達到完全平靜。

能夠完全平靜的那是反社會變態殺人狂,他們根本不會將殺人看做一種罪,很多情況中,他們並不會藏屍,而是將屍體暴露在某個地方,“大大方方”地展示給人們看。

就像鳳蘭市的那兩起半截女屍案。

回到藏屍上。正是因為畏罪心理,兇手在處理屍體時通常會恐慌、緊張,反映在屍坑上,就是屍坑被挖得很不規整,往往非常窄——窄到只要能夠將屍體丟進去就行。有的屍坑會很深,因為兇手害怕屍體被發現。有的屍坑則相對淺,因為兇手過於慌張,害怕被發現,沒有那麽多時間將屍坑挖得足夠深。

像這樣深度足夠,寬度也不小的屍坑,其實比較少見。從過去的經驗來看,有兩種情況可能出現這種屍坑。一是挖坑的人不少,大家彼此壯膽,共同出力,短時間就把屍坑挖得夠深夠寬,二是只有一個人挖坑,但他時間充裕,心理素質比較強——當然沒有到反社會殺人狂那個地步。

實際案例裏,後一種情況更多。因為涉及命案,多人作案的概率並不大。

不過放在如今的情況下,屍體如果屬於張熏兒或者陳舒,而屍坑是盛霖等人所挖,那就說得通了。

“花隊!”海梓忽然喊道。

“來了。”花崇正要從石頭上下去,忽然註意到石頭上有一道很不自然的劃痕,約8厘米長,看上去像是人為的。

屍坑旁原本存在足跡,但幾場雨一下,足跡就被沖刷掉了。一同沖刷掉的還有鏟子戳在地上、重物放在地上、甚至是打鬥的痕跡。這是因為泥土這個載體過於松軟,一遇到雨就沒辦法。

但是石頭不一樣,有什麽東西劃傷石頭,痕跡會保留不短的時間,雨怎麽沖刷都沒用。

花崇帶上手套,在那道劃痕上摸了摸。它不深,不像是刻意劃出來的,大約是什麽東西不小心劃下。

到底是什麽?

“花隊!”海梓又喊了一聲。

花崇沒回頭,“你先過來。”

“幹嘛啊!”海梓說:“我這兒有發現呢!”

花崇說:“我這也有發現。”

海梓一聽,趕緊從屍坑裏出來,朝花崇跑去。

“你看這是什麽。”花崇指了指那道劃痕,“這肯定是人為的,但這地方除了兇手、被害人可能沒有人再來過,劃痕說不定是他們留下。”

石頭不高,只到兩人膝蓋處,海梓先彎下腰,然後索性蹲下了,自言自語道:“誰會往這兒戳這麽一下啊,這種高度的石頭,要麽坐,要麽踩……”

“鞋子?”花崇忽然道:“劃痕可能是鞋子上的硬物留下的?”

“啊!”海梓一捶拳,眼睛都亮了,“高跟鞋啊!”

花崇蹙眉,再次看向劃痕。

那條又細又淺的痕跡的確像是高跟鞋不小心留下的,這塊石頭也確實適合踩,他剛才自己就踩上去了。

他穿的是短靴,有一個金屬扣,但是不便留下類似的痕跡。高跟鞋卻很方便,踩上石頭或者從石頭下去時,都有可能一不小心留下劃痕。

可問題在於,為什麽是高跟鞋?

發現這道劃痕時,他第一想法就是兇手曾經利用這塊石頭做過什麽,如果劃痕是高跟鞋造成,那兇手難道是女人?

同樣蹊蹺的還有,即便是女人,也不會穿著高跟鞋到這裏來吧?在南部生活區,居民穿高跟鞋的都特別少,游客的話,拍照時穿高跟鞋倒是正常,但上島旅行,再愛美的女人也會準備一雙運動鞋。

“坑裏的痕跡和這個好像對得上。”海梓說:“我覺得就是高跟鞋!”

花崇扭頭看向他,“坑裏的痕跡?”

“對啊,剛才我不是叫你嗎?結果你把我叫過來了。”

花崇和海梓返回屍坑,海梓又跳了進去,“就這。”

雨水沖掉了外面的足跡,但屍坑裏面卻意外保留下半個足跡,鞋底已經被泥土壓得看不大清楚,然而鞋跟嵌入下方,留下了一個圓柱狀的凹陷。

“這個凹陷比石頭上的劃痕寬度大。”海梓說:“不過這是兩種受力模式的自然表現形式。我先把這邊拓下來,再做石頭上的受力建模。但是奇怪啊,居然有人會穿高跟鞋來這種地方。”

現場勘查還在繼續,花崇先一步回到南部的派出所。一路上腦中都過著各種線索。

屍體被發現時身上穿著衣服鞋襪,從衣著來看是女性,鞋是一雙平底運動鞋,那穿高跟鞋在石頭上留下痕跡的就不該是死者。

屍坑是多人所挖的可能性較大,挖坑的人裏有一名穿高跟鞋的女性?下到屍坑裏的也是這位女性?

可暫時放下高跟鞋這個詭異的點不提,她下到屍坑的行為就十分奇怪。

通常情況下,犯罪分子藏屍時,是直接將屍體拋入屍坑,然後填土埋石。如果自己也跟著下去,那很可能在坑裏留下痕跡——就比如海梓找到的高跟鞋凹陷。坑外的痕跡容易被雨水沖刷,裏面卻不會。

所以跳進去幹什麽?是不是落下了必須撿起的東西?

但假如當時挖坑的不止一人,為什麽不是穿其他鞋子的人下去,偏偏是穿高跟鞋的人?他們都沒有發現那個高跟鞋留下的凹陷嗎?

還是說,挖坑的只有一人,只能由她下去?

線索開始矛盾互斥。花崇深深吸了口氣。

島上沒有做DNA比對的條件,檢材已經送回鳳蘭市。

裴情解剖做到後半段的時候,柳至秦來了。

“死因是什麽?”

“主要原因是溺水。”裴情沒擡頭,專註地應付屍體,“腐爛太嚴重了,氣管、肺部留存的部分有溺水死的表征,肺部膨隆,不過在死亡之前,她的面部遭受過重創。”

柳至秦站在解剖臺邊,“面部?其他部位呢?”

“有也找不到了。”裴情工作時聲音總是很緩很輕,和平時與海梓吵架時截然不同,“面部的重創反映在骨骼上,其他地方或許有傷,但只停留在表皮,沒有傷及骨骼。”

頓了下,裴情看向屍體的胸部,又道:“也不對。死者的肋骨有四根折斷。”

柳至秦說:“折斷的原因是什麽?”

“我估計是錯誤的緊急救治。”裴情點頭,“溺水之後,需要做人工呼吸,心臟按摩,有人反覆按壓她的胸膛,造成肋骨折斷。”

柳至秦說:“如果做了人工呼吸,那死者的口唇位置能不能提取到……”

“沒有。”裴情說:“死者只被按壓了胸膛,沒人幫助她呼吸。她面部的創傷早於溺水,當時面部情況一定非常糟糕,救她的人做不到那一步,只敢壓她的胸膛。”

柳至秦說:“那這根本不是救治。”

“對。我覺得施救的人就是加害者,他不希望她死,但是他也救不活她,最終只能看著她死亡,將她埋在林子裏。”裴情說:“面部這個重創是重點,不是擊打造成,是撞擊。”

說著,裴情擡起右手,做了個迅速下墜的動作,“她的身上沒有其他墜落傷,只有面部,鼻梁骨折,殘存的頭皮沒有明顯拉拽痕跡,可能是自己跌在了什麽堅硬且突出的東西上。”

結合溺死,柳至秦說:“海邊的礁石?”

“我也想到了礁石。”裴情說:“雖然血跡很難用水洗幹凈,但是海邊的礁石不斷被海浪拍打,時間一長,即便是警犬也嗅不出來了。”

柳至秦開始構想事發時的情形。

假如被害人是兩名失蹤女孩兒中的一人,而盛霖等人就是加害者,當時他們可能都受到致幻香影響,來到非常偏僻的海邊。

海邊礁石嶙峋,精神都不正常的年輕人發生爭執,肢體沖突下,女孩摔倒,面部重重磕在礁石上,失去知覺後跌入海中。

這時,岸上的人如果正常,大概率會第一時間施救。可是當時在岸上的人沒一個正常,致幻香嚴重影響了他們,在他們眼中,女孩墜海或許只是一個虛像。

由於礁石的阻攔,女孩並沒有立即被卷走,卻在昏迷中溺水。一段時間後,岸上才有人反應過來,女孩不見了。

他們慌忙下水,將女孩救起來,這時,女孩滿臉是血,形容恐怖。而最恐怖的是,她好像已經沒有氣了。

“快做人工呼吸!”其中一人說。

“可是,可是這怎麽做啊?”另一人連女孩的臉都不敢看。

“壓她胸口,讓她把水吐出來!”

“對,壓她胸口!”

但是女孩已經溺死,被壓斷四根肋骨也不可能活過來。

倉皇之下,加害者決定將她埋到北部的密林中。

柳至秦在解剖臺前來回踱步,眉心緊鎖。這個推斷的出發點在於,加害者是盛霖等人,被害人是接受致幻香的女孩。

那另一個失蹤的女孩在哪裏?

她是重要目擊者,然後也被殺死了?

裴情徹底完成解剖時,花崇也回來了。DNA比對結果還要過一陣才能出來,張熏兒的父親張盟已經從旻前縣搭最近一班船來了,正焦急又恐懼地等待認屍。

“屍檢結果我大致了解了,有話跟你說。”柳至秦道。

花崇點頭,“我這邊也有線索要跟你討論。”

柳至秦手上拿著剛出來的屍檢報告,打開辦公室的燈。走廊上傳來張盟的哭聲——他還沒有看到屍體,已經開始嚎啕。柳至秦正想關門,又探著身子看了一眼,“同樣是女兒失蹤了,父母的反應卻完全不同。”

花崇拿著杯子接水,“陳舒那邊怎麽說?”

前陣子看旻前縣的調查資料時,他就發現了張、陳兩家的不同。張熏兒家庭幸福,父母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找到她,陳舒家裏則不然。

陳舒幼時父親去世,母親楊曼在她念小學時改嫁,婚後和現在的丈夫生了一個兒子。在這個家庭裏,陳舒就像是多出來的一個人,很早就開始住讀,念高中時和家裏的關系就已經疏遠,上大學之後更是不再回家。

上次旻前縣的警察聯系到楊曼,告知陳舒失蹤了時,楊曼的反應就很平淡,只說希望警察能夠找到陳舒。

要說不配合,楊曼也不是不配合,警察問什麽她就回答什麽,講了很多陳舒的事,也不避諱自己和陳舒的矛盾,說母女倆每次見面都不歡而散,陳舒恨她沒有給自己母愛,她也怨陳舒不懂事、不理解她。

總而言之,雖然是血脈相連的親人,但這麽多年互相折騰下來,親情早就給磨沒了。

“已經通知楊曼。”柳至秦說:“但她的意思是,她能說的都說了,再來也幫不上什麽忙了。屍體她不想看,如果需要采集DNA信息,那她提供就是。”

花崇嘆了口氣,“每個家庭都不一樣。”

門關上,擋住了外面的嘈雜。

柳至秦將屍檢時梳理的想法一條條順給花崇聽,花崇也說了在現場根據線索想到的可能。

柳至秦聽完有些詫異,站起來繞著桌子走了一圈,“高跟鞋?”

“嗯。”沒人不奇怪高跟鞋的存在,花崇喝著水,沒有立即說話。

“那把屍檢和痕檢的信息集中起來分析,高跟鞋很可能屬於另外一名失蹤女孩。”柳至秦站在桌邊,一手撐在桌沿,“那這有點出乎我的意料啊。”

花崇說:“也出乎我的意料。”

“穿高跟鞋的女孩曾經站在石頭上,又下到屍坑裏。”柳至秦說:“那不管從哪個方面看,她都和死者撇不開關系,要麽她是唯一的加害者,要麽她是那幾個男生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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