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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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來替那個無辜的學子向你覆仇的。”
“你,你一定不敢這麽做的,我可是大總統的兒子——”
扣動扳機的聲音響起的一剎那,陳啟明終於意識到他真的要殺自己,也終於出於求生本能地掏出槍,子彈擦著沈長河的手背飛了出去,不見蹤跡。而沈長河槍裏的子彈,也直接貫穿了他的右手手腕、去勢未歇地竟又鉆進了陳啟明的心肺之間!
見陳啟明轟然倒地,周圍憲警立刻發難要逮捕沈長河,而這個“始作俑者”卻用他那只鮮血淋漓的右手舉起手裏的文件,平靜道:“我是西南軍政府將軍沈長河,也是此次列國聯席會議的談判代表,現在特向你們行使‘臨時豁免權’,請讓開——”
掃視了一周猶豫著不肯退讓的憲警,他輕蔑地笑了笑,又道:“或者,誤了國事你們幾位能擔待得起?”
示眾(二)
憲警命人仔仔細細、一字不差地將他的“供述”記錄了下來,然後又理所當然地依著程序將寫好的供狀出示給沈長河,問道:“以上內容可有錯漏之處?”
沈長河只略略掃了一眼,搖了搖頭。於是憲警又道:“既然沈將軍已經認罪服法,就請簽字畫押吧。”
誰知,他話音剛落,沈長河卻猛地擡起頭來,一雙妖異的綠眸華光閃動:“事實確是如此,但我無罪可認,也無法可服。”
這什麽情況?!
憲警一臉懵逼地保持著握著供狀的姿勢,尷尬地張了張嘴,半天才找回自己的聲音:“將軍,你又何苦垂死掙紮呢?罪證昭彰,這些都可使你自己說的,現在不認罪,有用麽?”
“且慢!”
人群中一陣騷動,卻是一名留著半長不短的頭發、身著西裝的年輕女人站了出來。這回,終於有人忍不住叫了出來:“……李泰安的女兒?”
前文說了,秦人自古以來就喜歡看熱鬧;不但喜歡看熱鬧,還喜歡八卦名人的私生活。自上次晚宴李雲淩、李泰安父女相認以來,關於李雲淩個人的八卦就在坊間飛速傳播開來。不僅如此,她和現任西南將軍之間“暧昧不明”的關系也早就成了閑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不錯,我就是李雲淩。”
女人神色坦然地上前幾步,直到被憲警們攔下才停住腳步,朗聲道:“大家都聽見了,方才沈將軍已如實陳述了一遍事發經過。公堂訴訟講究兩造平等對峙,現在一方已陳述完畢,那麽作為另一方當事者的陳大部長,您不想說點什麽嗎?”
“本公子有什麽好說的!他自己承認的事實,可沒有誰強迫於他!”
直到這時,人們才發現廣場東南方向還停著一輛汽車,而這氣急敗壞的聲音正是從車裏傳出來的。李雲淩不去看那輛車,而是施展輕功越過阻攔的憲警們,徑直落到沈長河身前,有意無意地把他擋在身後,才大聲道:“作為所謂的‘受害者’,陳部長既然已經來了,不出來見見人?”
“我沒有可補充的,就是這個混蛋先挑釁威脅要殺我,我才迫不得已正當防衛的!”
“嗯?”李雲淩笑道:“這麽說,陳部長是承認自己動手了?請問你是什麽時候動的手?”
“當然是他用槍頂著我的時候!”
“很好。”李雲淩從上衣口袋裏拿出一張蓋著西南軍政府將軍印的紙張在為首憲警眼前一晃,淡淡道:“我今天是作為沈長河先生的律師替他質詢對方當事者,請你務必如實記錄我們方才所進行的談話。”
“……”大庭廣眾之下,憲警實在不好發作,只得面帶疑惑之色地繼續補充筆錄。沈長河似乎是想笑,可又冷又疼的情況下他實在笑不出來,只得輕聲道:“你學過法律?”
“上輩子學過幾年。”李雲淩也低聲道:“不瞞你說,上輩子我差點就成了法官,只不過後來改行了。”
“哦,你們那個時代女人也能當法官?”
“廢話!閉上你的嘴好好休息,這幫蠢貨我來應付就好。”李雲淩面無表情地甩出一句,隨即又轉過頭,繼續問道:“那麽請問陳部長,你僅僅是因為沈先生口頭挑釁所以才舉槍射擊的嗎?”
“當然不是,他拿槍頂在我腰上,我難道還要等他打死我再反擊嗎?”
“你確定他是用槍頂住了你的腰?”
“確定!”
“是親眼所見嗎?”
“……”車窗裏的陳啟明猶豫了一會兒,才硬著頭皮道:“當然是親眼所見!”
“陳部長,虛假陳述可是要承擔法律後果的。”李雲淩悠然道:“我再問你一遍:是親眼所見嗎?”
“……是!”
李雲淩從懷裏掏出一卷膠卷,在手裏晃了晃:“我這裏是當日現場錄像全過程。根據這盤錄像帶,陳部長您當時根本沒有低頭看沈先生的手——我說的對麽?”
陳啟明立時吼了起來:“你放屁!本公子如果沒看見槍怎麽可能主動攻擊他?”
“那個無辜的學生手無寸鐵,你不是也一槍就把人殺了嗎?”李雲淩好笑道:“怎麽陳部長,你這是貴人多忘事,還是當廣大百姓都是瞎子啊?”
“放你娘的狗屁!你血口噴人!”
陳啟明激動得把臉探出窗外,破口大罵:“你個小娘們兒算老幾,敢質問本公子,不想活了是嗎?!”
“對呀,我今天既然敢來,就沒想著從您這位隨隨便便取人性命的大人物手底下活著回去。”李雲淩坦然地答了一句,轉過頭來問沈長河:“請問沈先生,陳部長所說的‘你用槍抵在他的腰部意圖打死他’這件事,是真的嗎?”
沈長河搖了搖頭,輕輕地喘著氣,緩緩道:“我沒用槍……我用的,是手杖。”
此言一出,在場眾人一片嘩然。李雲淩“哦”了一聲,故作恍然之態:“你確定嗎?作虛假陳述可是要罪加一等的。”
“我確定。”
“好,那麽你為何要用手杖抵著他的腰呢?”
沈長河沈默了一下,才道:“我的腿受過傷,平時習慣隨身攜帶手杖,站久了難免乏累,所以經常要換手拄著。”
“也就是說,你是在換手的過程中無意間用手杖抵著他的腰,嚇唬他?”李雲淩道:“沈先生應當知道,這種動作很容易讓人誤會是用槍頂著的吧?”
沈長河不置可否,長睫低垂:“當時也是在氣頭上,下意識地想教訓教訓對方,所以才一時沖動而為之。”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沈先生。”
李雲淩正色道:“陳部長應該是對你產生了誤會,所以才要動手殺你的,是不是?”
“也許是吧。”
“陳部長,”李雲淩轉過頭又面向陳啟明:“我說的對嗎?”
陳啟明聽得正發楞,忽然聽見自己被點了名字,下意識地答道:“對……”冷不丁反應過來,才暴怒到:“對你媽個頭!什麽誤會?這混蛋就是想殺我,他就是拿槍頂著我的腰了!”
“因為您以為沈先生要殺你,所以才舉槍要打死他?”
“對!”
李雲淩眼前一亮——她等的就是這個“對”字!
“諸位,剛才大家也都聽見了,雙方對於整個事件唯一的分歧就在於沈先生是否先持槍意圖對陳部長不利。”她舉著膠卷問憲警:“不好意思,請問這裏能播放當時的現場錄像嗎?”
“……”憲警為難地看向陳啟明。後者卻陡然大聲喝道:“不行!”
見所有人都看想自己這邊,他才清了清嗓子,別別扭扭道:“我,我忽然想起來,當時我確實沒來得及低頭……”
“籲——”
這次,眾圍觀的秦人再也沒給他面子,集體大聲群嘲起來。李雲淩張大雙眼,故作驚訝之色:“哎呀,那陳部長是怎麽知道對方手裏拿的就是槍呢?”
“就、就是憑一種感覺!”陳啟明硬著頭皮道:“是不是槍我難道會分辨不出來?”
“那就是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當時沈先生的行為確實對您的人身安全造成迫切威脅了。”李雲淩攤開手心,低頭看了看,道:“依據《刑法典》第五十七條,您這種情況還真構不成正當防衛。”
“……”陳啟明仍不死心,掙紮道:“就算我不是正當防衛,他這故意傷人的罪名就能洗脫嗎?”
“他?你是說沈先生嗎?”李雲淩誇張地伸出左手,攤開手掌指向沈長河:“我的當事人當然無罪,他是正當防衛啊!”
這次,不等別人問,她先自顧自說了下去:“整個過程總結起來就是:陳啟明部長先槍殺了一位手無寸鐵的大學生,沈先生氣憤不過,言語相激,陳部長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將危及自己性命的情況下,先出手意圖殺害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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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一定不敢這麽做的,我可是大總統的兒子——”
扣動扳機的聲音響起的一剎那,陳啟明終於意識到他真的要殺自己,也終於出於求生本能地掏出槍,子彈擦著沈長河的手背飛了出去,不見蹤跡。而沈長河槍裏的子彈,也直接貫穿了他的右手手腕、去勢未歇地竟又鉆進了陳啟明的心肺之間!
見陳啟明轟然倒地,周圍憲警立刻發難要逮捕沈長河,而這個“始作俑者”卻用他那只鮮血淋漓的右手舉起手裏的文件,平靜道:“我是西南軍政府將軍沈長河,也是此次列國聯席會議的談判代表,現在特向你們行使‘臨時豁免權’,請讓開——”
掃視了一周猶豫著不肯退讓的憲警,他輕蔑地笑了笑,又道:“或者,誤了國事你們幾位能擔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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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警命人仔仔細細、一字不差地將他的“供述”記錄了下來,然後又理所當然地依著程序將寫好的供狀出示給沈長河,問道:“以上內容可有錯漏之處?”
沈長河只略略掃了一眼,搖了搖頭。於是憲警又道:“既然沈將軍已經認罪服法,就請簽字畫押吧。”
誰知,他話音剛落,沈長河卻猛地擡起頭來,一雙妖異的綠眸華光閃動:“事實確是如此,但我無罪可認,也無法可服。”
這什麽情況?!
憲警一臉懵逼地保持著握著供狀的姿勢,尷尬地張了張嘴,半天才找回自己的聲音:“將軍,你又何苦垂死掙紮呢?罪證昭彰,這些都可使你自己說的,現在不認罪,有用麽?”
“且慢!”
人群中一陣騷動,卻是一名留著半長不短的頭發、身著西裝的年輕女人站了出來。這回,終於有人忍不住叫了出來:“……李泰安的女兒?”
前文說了,秦人自古以來就喜歡看熱鬧;不但喜歡看熱鬧,還喜歡八卦名人的私生活。自上次晚宴李雲淩、李泰安父女相認以來,關於李雲淩個人的八卦就在坊間飛速傳播開來。不僅如此,她和現任西南將軍之間“暧昧不明”的關系也早就成了閑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不錯,我就是李雲淩。”
女人神色坦然地上前幾步,直到被憲警們攔下才停住腳步,朗聲道:“大家都聽見了,方才沈將軍已如實陳述了一遍事發經過。公堂訴訟講究兩造平等對峙,現在一方已陳述完畢,那麽作為另一方當事者的陳大部長,您不想說點什麽嗎?”
“本公子有什麽好說的!他自己承認的事實,可沒有誰強迫於他!”
直到這時,人們才發現廣場東南方向還停著一輛汽車,而這氣急敗壞的聲音正是從車裏傳出來的。李雲淩不去看那輛車,而是施展輕功越過阻攔的憲警們,徑直落到沈長河身前,有意無意地把他擋在身後,才大聲道:“作為所謂的‘受害者’,陳部長既然已經來了,不出來見見人?”
“我沒有可補充的,就是這個混蛋先挑釁威脅要殺我,我才迫不得已正當防衛的!”
“嗯?”李雲淩笑道:“這麽說,陳部長是承認自己動手了?請問你是什麽時候動的手?”
“當然是他用槍頂著我的時候!”
“很好。”李雲淩從上衣口袋裏拿出一張蓋著西南軍政府將軍印的紙張在為首憲警眼前一晃,淡淡道:“我今天是作為沈長河先生的律師替他質詢對方當事者,請你務必如實記錄我們方才所進行的談話。”
“……”大庭廣眾之下,憲警實在不好發作,只得面帶疑惑之色地繼續補充筆錄。沈長河似乎是想笑,可又冷又疼的情況下他實在笑不出來,只得輕聲道:“你學過法律?”
“上輩子學過幾年。”李雲淩也低聲道:“不瞞你說,上輩子我差點就成了法官,只不過後來改行了。”
“哦,你們那個時代女人也能當法官?”
“廢話!閉上你的嘴好好休息,這幫蠢貨我來應付就好。”李雲淩面無表情地甩出一句,隨即又轉過頭,繼續問道:“那麽請問陳部長,你僅僅是因為沈先生口頭挑釁所以才舉槍射擊的嗎?”
“當然不是,他拿槍頂在我腰上,我難道還要等他打死我再反擊嗎?”
“你確定他是用槍頂住了你的腰?”
“確定!”
“是親眼所見嗎?”
“……”車窗裏的陳啟明猶豫了一會兒,才硬著頭皮道:“當然是親眼所見!”
“陳部長,虛假陳述可是要承擔法律後果的。”李雲淩悠然道:“我再問你一遍:是親眼所見嗎?”
“……是!”
李雲淩從懷裏掏出一卷膠卷,在手裏晃了晃:“我這裏是當日現場錄像全過程。根據這盤錄像帶,陳部長您當時根本沒有低頭看沈先生的手——我說的對麽?”
陳啟明立時吼了起來:“你放屁!本公子如果沒看見槍怎麽可能主動攻擊他?”
“那個無辜的學生手無寸鐵,你不是也一槍就把人殺了嗎?”李雲淩好笑道:“怎麽陳部長,你這是貴人多忘事,還是當廣大百姓都是瞎子啊?”
“放你娘的狗屁!你血口噴人!”
陳啟明激動得把臉探出窗外,破口大罵:“你個小娘們兒算老幾,敢質問本公子,不想活了是嗎?!”
“對呀,我今天既然敢來,就沒想著從您這位隨隨便便取人性命的大人物手底下活著回去。”李雲淩坦然地答了一句,轉過頭來問沈長河:“請問沈先生,陳部長所說的‘你用槍抵在他的腰部意圖打死他’這件事,是真的嗎?”
沈長河搖了搖頭,輕輕地喘著氣,緩緩道:“我沒用槍……我用的,是手杖。”
此言一出,在場眾人一片嘩然。李雲淩“哦”了一聲,故作恍然之態:“你確定嗎?作虛假陳述可是要罪加一等的。”
“我確定。”
“好,那麽你為何要用手杖抵著他的腰呢?”
沈長河沈默了一下,才道:“我的腿受過傷,平時習慣隨身攜帶手杖,站久了難免乏累,所以經常要換手拄著。”
“也就是說,你是在換手的過程中無意間用手杖抵著他的腰,嚇唬他?”李雲淩道:“沈先生應當知道,這種動作很容易讓人誤會是用槍頂著的吧?”
沈長河不置可否,長睫低垂:“當時也是在氣頭上,下意識地想教訓教訓對方,所以才一時沖動而為之。”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沈先生。”
李雲淩正色道:“陳部長應該是對你產生了誤會,所以才要動手殺你的,是不是?”
“也許是吧。”
“陳部長,”李雲淩轉過頭又面向陳啟明:“我說的對嗎?”
陳啟明聽得正發楞,忽然聽見自己被點了名字,下意識地答道:“對……”冷不丁反應過來,才暴怒到:“對你媽個頭!什麽誤會?這混蛋就是想殺我,他就是拿槍頂著我的腰了!”
“因為您以為沈先生要殺你,所以才舉槍要打死他?”
“對!”
李雲淩眼前一亮——她等的就是這個“對”字!
“諸位,剛才大家也都聽見了,雙方對於整個事件唯一的分歧就在於沈先生是否先持槍意圖對陳部長不利。”她舉著膠卷問憲警:“不好意思,請問這裏能播放當時的現場錄像嗎?”
“……”憲警為難地看向陳啟明。後者卻陡然大聲喝道:“不行!”
見所有人都看想自己這邊,他才清了清嗓子,別別扭扭道:“我,我忽然想起來,當時我確實沒來得及低頭……”
“籲——”
這次,眾圍觀的秦人再也沒給他面子,集體大聲群嘲起來。李雲淩張大雙眼,故作驚訝之色:“哎呀,那陳部長是怎麽知道對方手裏拿的就是槍呢?”
“就、就是憑一種感覺!”陳啟明硬著頭皮道:“是不是槍我難道會分辨不出來?”
“那就是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當時沈先生的行為確實對您的人身安全造成迫切威脅了。”李雲淩攤開手心,低頭看了看,道:“依據《刑法典》第五十七條,您這種情況還真構不成正當防衛。”
“……”陳啟明仍不死心,掙紮道:“就算我不是正當防衛,他這故意傷人的罪名就能洗脫嗎?”
“他?你是說沈先生嗎?”李雲淩誇張地伸出左手,攤開手掌指向沈長河:“我的當事人當然無罪,他是正當防衛啊!”
這次,不等別人問,她先自顧自說了下去:“整個過程總結起來就是:陳啟明部長先槍殺了一位手無寸鐵的大學生,沈先生氣憤不過,言語相激,陳部長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將危及自己性命的情況下,先出手意圖殺害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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