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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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是他現在說不了話。

bonne似乎意識到不應該指責病人。他嘆了口氣說:“算了,能醒來就好。”

接著又補充:“對了,我已經讓伯母先回去休息了。她老人家這幾天一直沒闔眼,守在你床邊寸步不離的。要不是醫生說你已經度過了危險期,今晚會醒,她還不肯回去呢!但她要是再呆下去,我怕還沒等你醒過來,她就先倒下了。”

“toey啊,你都三十了。以後別再做讓父母擔心的事了行嗎?”

若在平時,toey一定以為bonne喝醉了。

30歲?開什麽玩笑,距離他21歲的生日都還有5個月之久呢!

然而,隨著記憶如潮水般慢慢湧入,他才漸漸意識到,原來bonne所說的都是實話。

他剛才還想嘲笑bonne像一夜間老了十歲。原來他是真老了十歲。

當然也包括他自己。

也就是說,20歲的toey,由於在後臺打了個盹,睡夢中不幸地穿越到了十年後,而且還是剛從死亡線上搶救回來的自己身上。

無語……

這算哪門子悲催的穿越啊!

番外一:Timeline(2)

每個人都會做夢。

夢有短有長。

最短的夢只持續3分鐘就結束,而長夢卻能綿延一整天。

有的夢很淺,輕微的情緒波動,或是聲響都能讓夢者蘇醒。

有的夢則很深,尤其是在有助力的情況下(例如生病,服食安眠藥等),即使在夢裏大哭或嚎叫也不會醒來。

通常情況下,只要我們知道自己身處夢中,夢境就會坍塌。

但為什麽有時候,明知道自己是在做夢,卻怎麽也醒不來呢?

那可能是因為,我們正跟別人share同一個夢,而他才是夢境的主人。這種情況下,只有夢者醒過來,你才能醒。

toey花了4天時間,才確定自己不是在做夢。

他是在住院的第五天出院的。那時候他的身體狀況已經恢覆如常。

醫生說這是個奇跡,昏迷時間長達72小時的病人,按照常理需要一個禮拜的時間調養。

toey卻只用了2天不到。

“醫生,他真的完全沒問題嗎?”bonne擔憂地問。

因為醒來後的toey總是問他一些古怪的問題,例如他為什麽會掉進河裏,還反覆問他現在真的30歲了嗎。

“身體是完全康覆了,但是記憶可能沒完全更上。也許是病人的大腦選擇性遺忘了一些不開心的回憶。以前也有這樣的例子,病人醒來後出現了短暫失憶癥狀,但是記憶會隨著時間流逝慢慢回來的。”醫生如是解釋著。

事實上toey並沒有失憶。

這十年的記憶就像走馬燈般在他心頭回放了一遍。

但他更像是個旁觀者,而沒有太多真情實感。

就好像,就好像做夢的感覺。

一開始,他試著學習電影裏“墜落”的方法,好讓自己從夢境中蘇醒過來。

但是無論他嘗試多少次,結果都是一樣。他只是一次又一次“砰”得倒在床上。

在試驗兩天後,他放棄了夢境這個荒謬的想法,而決定接受現實。

是的,他穿越時空了。

toey很喜歡看科幻片,尤其是關於時空旅行的。但他沒想到,時空旅行竟真的存在,而且還發生在他身上。

在去Mahidol大學的路上,toey細細整理了一遍這十年間發生的重大事情。越整理越覺得難以置信。

這還是他嗎?

放棄當醫生的夢想;幾年來做著默默無聞的小演員;一段長達六年失敗的感情經歷、以及三年的情感空白期。

怎麽可能!

他向來不是這樣的性格啊!首先他根本不會做出如此草率的決定。其次,即使選錯了路,他也會收拾心情重新出發,而不會在一條道路上走到黑。

更令他吃驚的是,未來的他居然真的跟Ohm交往了,還在一起那麽多年。然後,最後以被甩告終。

他,sittiwat,被那個小孩甩了?這未免也太可笑了。

他曾以為,即使他們真的分手(在他的預想裏,他們交往後一定會分手),也應該是他狠狠地拋棄那小孩才對吧?明明一直以來,是Ohm更喜歡他、更黏他啊!

只能說,小孩果然靠不住。

好在他還沒決定跟他開始。

toey在心中暗想,倘若這次有機會再回去,他一定要想辦法狠狠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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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學校,向教務處的老師咨詢後,才得知原來他只是暫停了學業,並沒有真的退學。也就是說,只要提出申請,並準時交上學費,8月份他就可以去Navamindradhiraj報到了。而且在這之前,他能在Mahidol免費旁聽醫學專業的課程,以便重新熟悉醫學知識。

toey自然提出了申請要求。他有查過自己的存款,雖不算多,但應付學費還是綽綽有餘的。只是他可能要搬家了。原因是現在的住處租金比較貴,離學校又遠。

在走出學校的路上,toey異常地興奮。

在原來的時空,他的大一生涯才剛剛開始。而現在,他直接跳過了2級。也就是說,只要再花四年的時間,他就能真正從醫了。

這比原來的時空還早了兩年。

他的身體雖已經30歲了,心態卻仍停留在20歲。因此潛意識裏他覺得自己24歲就能當上醫生,而不是34歲。

toey一邊走一邊激動地扭擺著身體,手上還打著響指,以至於根本沒看路。

等他意識到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已經站在一棟樓的一條走廊上。

他當然記得這裏。因為不久前他還住在這兒。

是的,這就是toey在舊時空的住所,Mahidol大學附近的公寓。

可能這條從學校到公寓的路對他來說太熟悉了,以至於他在晃神的情況下不由自主地走到了這裏。

不知道這裏現在的租客是誰呢?

他好奇心上來了。

要不去拜訪一下吧?

toey走上前去,在門口站了一會兒,然後扣響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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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門被打開了。

門內站著一個身影。

toey楞住了。他看了好一會兒才認出來,面前的人是誰。

“你……”

對方沈著地望著他。餘光朝他身後瞥了一眼,然後一伸手,迅速將他拽進了屋。

toey感到有些不自在。

他跟ohm很熟,可是跟十年後的Ohm就不熟了。畢竟他平時打交道的都是那個孩子。但是在十年後的Ohm面前,自己反而成了孩子。

他尷尬地環顧四周,隨口說道:“這裏的布置還跟原來一樣啊。”

Ohm沒說話。他只靜靜望著他。

toey對到他的視線,以為是自己臉上有臟東西,忙伸手摸了摸。卻沒摸出什麽不妥。

這是26歲的Ohm,身形高大,歲月使他的面龐更加堅毅,棱角愈發分明,曾經的嬰兒肥早已蕩然無存。

他就是被這個男人迷住的?

toey在心裏腹誹:他看上去沒什麽特別啊!為什麽未來的自己會栽在他手上,甚至因為他三年都沒走出情傷?

這實在太不像他了。

按照他一慣的性格,要是誰在戀愛中傷了他,他可能會傷心一陣子,然後瀟灑離去。

toey也曾談過戀愛,分手的時候的確挺難過的,但沒多久就走出來了。

他這個人就是這樣,有時候很感性,有時候又出奇的理智。不少人說他的性格精分就是這原因。

不過,他一定有什麽獨特的魅力吧?不然也不會被自己看上了。

toey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豪邁地翹著腿。

“你現在是這兒的屋主了吧?”

“早知道熟人會買,我當初就不搬了,沒準房租還能便宜點。”

toey隨口亂侃著。當他覺得氣氛尷尬的時候,他就會開一些玩笑。事實上他的冷笑話只會讓氣氛更微妙。

“看起來,你已經好多了。”Ohm突然說。

“是啊。”toey敷衍地回著。

隨後他意識到他指的是溺水的事,於是趕忙解釋:“那真是場意外,我可沒自殺傾向。”

媒體在雜志上刊登他自殺未遂的消息,真是可笑。聽說這是他近幾年來第一次上新聞。

Ohm雙手交握,低垂著眼。

“我知道你不會的。”他的嗓音十分低沈。

toey好奇地望著面前的男人。

他實在想不出,ohm那個小子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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