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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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羊回去上班的時候,約好多海晚上八點在高中的操場見面。多海當下眼睛就亮了,又覺自己表現得太明顯,隨即抱了雙臂,連忙裝出一副淡定的樣子。
“哦?有什麽事兒啊。不重要就算了,不知道今晚上我……”
“別作,明明心裏嗨翻了,別虛偽啊。”洛羊一眼看穿他,揶揄地笑笑。
多海揉揉那抓不起來的寸頭,嘀咕:“我才沒裝呢。”
“管你,晚上見。”
說完,洛羊頭也不回地走了,留下一個瀟灑的背影,讓多海在原地欣賞了好久。
是夜,八點。
多海再次踏在七年前的校園操場上時,覺得那麽不真實。當初洛羊離開後,這裏的每一處,都成為他的心傷。一再劃開鮮血淋漓的傷口,如今疤痕痊愈,卻總在想起的時候,依然會鉆心地疼。
黑漆漆的操場上沒有一個人,正值暑假,連高三的學生都已經離校。多海耐著性子逛了一圈,別說人,連鬼影子都沒有。
搞啥把戲?多海正納悶,手機屏幕突然一亮,拿起來看,是洛陽發來的,上面只有一句話——正對學校鐘樓方向,看好了,不要眨眼睛。
多海按照指示,正對鐘樓而立。學校的鐘樓頗有設計感,遠遠看去,呈一“山”形。但同樣,除了頂端的大時鐘,整棟樓,也是一片漆黑。
多海快要不耐煩了,這麽多年來,唯一改不了的就是這急性子。
突然,“砰——砰——砰——!”
三聲巨響,震得多海心跳漏了幾拍,姥姥的,不帶這麽嚇人的。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使得多海直接心跳停止,倍感窒息,永生難忘。
鐘樓從左至右,依次升起燦爛的煙花,轟轟隆隆像在這黑夜打響了連綿不斷的巨雷。五彩的煙花照得天空如同白晝。幾個鬥大的字在空中舒展開來。
“多海,我心悅你。”
鐘樓上每一層的燈光,規律地亮起。拼成一顆巨大的愛心,裏面浮現起一段話,多海看著看著,顫抖起來。他捏緊手機,淚腺像是開閘的水庫,不受控制。
上面寫著多海這輩子都未聽過的情話
——旁人從不讚同,連情理也不容,仍全情投入傷都不覺痛。如窮追一個夢,誰人如何激進,亦不及我為你那麽勇。沿途紅燈再紅,無人可擋我路,望著是萬馬千軍都直沖。
我沒有溫柔,唯獨有這點英勇。
這是洛羊高中時常聽的歌,多海從不知道,這麽多年,洛羊就靠著這段話,一次又一次撐過了思念的痛楚。這麽多年,未知數太多,無論是守,還是不守,其實都是在賭。幹多了抽刀斷水,借酒澆愁的傻事,也就不怕繼續傻一輩子。
好歹,終於是等到了這一天。
多海直楞楞地看著洛羊從前方走來,手捧鮮花。多海覺得,那捧嬌艷的玫瑰,真比不上洛羊微笑的千分之一。
還沒完,洛羊驀地站定,學校廣播裏適時響起一段音樂,多海再熟悉不過了。
那是張國榮曾為唐先生唱的定情曲——《為你鐘情》。
也是七年前,多海天天念在心裏,哼在嘴邊的曲子。
多海不止一次幻想為洛羊唱出這支歌,如今實現了,卻是剛好交換了身份。
廣播裏,是洛羊低沈而充滿磁性的聲音,一字一句,深深烙進了多海的骨髓裏。
“為你鐘情,傾我至誠。請你珍藏,這份情。從未對人,傾訴秘密。一生首次盡吐心聲。望你應承給我證明,此際心弦有共鳴。然後對人,公開心情。用那金指環做證……”
多海緩緩走到洛羊身前,接過那束花,咧開嘴輕笑:“你丫凈把該我做的事兒,搶著做了,真是找打!”
“小羊,別人都說,三年之痛,七年之癢。七年,人體細胞會新陳代謝全部換一次。我這整個人都換了,行頭換了,身份換了,細胞換了,從內到外,徹徹底底換了。可我愛你的心,怎麽就沒換呢?”
“洛羊,當年你給我下的毒,該多狠啊。”
倆人就這麽靜靜望著彼此,看不夠,嘗到了分別的滋味,此後,是無論如何,也不想再分開。
洛羊伸手撫上多海的剛毅的臉,褪去少年氣息的他,從軍幾年的他,早就是個頂天立地的男人了。洛羊心底泛起激動,說話都發顫:“多海,這麽多年,我真的想通了,不要公司也好,不被認同也罷,只要有你,只要還能唱戲,我就別無所求。”
“三年前回國的時候,我就跟我家人攤牌了,我愛的是你。你就像一件濕棉襖,脫下來冷,穿在身上更冷。但我就寧願穿著,哪怕讓我大病一場都可以。雖然我知道,我早就一病不起,相思入骨。”
“我接管父親的公司,給你買了棟別墅,離我那兒不遠,我想的是,你回來了,我們就搬過去。你不回來,那我就空著它,每年把裏面所有的陳設都換一遍。萬一你回來了,不喜歡那些風格呢。”
“這七年的江山,你單打獨鬥。往後的日子,怎麽舍得你孤軍奮戰。我陪你。”
多海震驚地啞了嗓,這絕對是這麽多年來,洛羊一次性對他說的最多的話。而且句句都像深水炸彈,炸得多海回不過神來。倒是最後幾句話他聽了個透徹,卻是連“敗家”倆字兒都不敢說出來。
敗家敗到一定境界,就是霸氣。
多海望著眼前人,七年,足以讓很多事兒都改變。自己是何其幸運,能遇到一人,與自己堅守這份不同尋常的愛情。
兩人在操場的長椅上坐了很久,促膝長談,恨不得將彼此七年間所發生的一切,都傾倒而出。多海覺得,自己至少做錯了三件事。
當年不對洛羊離開的原因刨根問底,造成倆人分開七年。這是一錯。
七年間,自己竟沒有一絲絲勇氣去面對洛羊,以至於讓洛羊在異國他鄉,飽受寂寞與痛苦。這是二錯。
自己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樣自信,對於感情的堅定,遠不及洛羊。這是三錯。
多海望著身邊俊秀的人,洛羊的側臉在燈光裏越發柔和。鐘樓那邊的煙花逐漸接近尾聲,只有廣播裏的音樂還不絕於耳,回蕩在整個學校的上空。多海想起在泰國第一次見到洛羊的場景,他用了這麽多年,終於得出證明,一見鐘情,大抵如此。
後來的後來,洛羊問起多海怎麽會喜歡自己,多海故作神秘地笑著說:“估計是佛祖看你我天生等對,然後眉一皺,頭一點。緣分這種事兒,肯定是我上輩子欠你的。”
那天,多海和洛羊第一次十指緊扣,回到他們的第一個家。兩人睡在同一張床上,忽覺人生如戲,七年時間也不過彈指一揮。
第二天清晨,洛羊伸手摸摸旁邊位置,被窩裏空空的,還帶著餘溫。揉著有些亂糟糟的頭發打開門,早餐的香味撲鼻而來。廚房裏,多海穿著象牙白的家居服,做著美味的早點。袖子挽到手肘處,手指修長,動作流暢。真美好啊,洛羊靠在門框上,窗外晨光照進來。畫面溫馨得不真實。
多海最拿手的,永遠最符合洛羊的胃口。
用完早餐,多海收拾好餐具,洛羊也換上西裝準備去公司了。
倆人站在門口,洛羊回過頭,眼神裏溢滿了戀戀不舍。
“你不會走的吧?”洛羊尷尬地清了清嗓子,如是問。
多海放下抱著的雙臂,走上前,聲音很輕:“小羊,這是你的家。”
“你……”洛羊慌了神,急急忙忙想要解釋,生怕多海說出讓人心碎的話。
“這裏……也是我的家。”
多海說完,眼神堅定,雙眸如炬。
“我保證,哪裏都不會去的。所以啊,洛羊。你就安心去打拼吧。”
“聽到沒。”
洛羊感動地一塌糊塗,心尖都在顫,這是做夢都不會出現的場景,現如今,終於成真了。
這天,城市的街頭,依舊車水馬龍。
太陽一如既往從東方升起,清風微拂,引得兩只飛鳥在半空盤旋纏綿。
多海站在窗口,看洛羊開車駛出大門。門開啟的時候,像是打開了他們的新生活。
遠處斑馬線上,人潮擁擠,一切都帶著希望與活力。
多海轉身收拾屋子,窗外,陽光溫暖如七年前的每一個早晨。
這是一個開始,一個黎明,一次南風過境。
十裏春風,都不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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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有什麽事兒啊。不重要就算了,不知道今晚上我……”
“別作,明明心裏嗨翻了,別虛偽啊。”洛羊一眼看穿他,揶揄地笑笑。
多海揉揉那抓不起來的寸頭,嘀咕:“我才沒裝呢。”
“管你,晚上見。”
說完,洛羊頭也不回地走了,留下一個瀟灑的背影,讓多海在原地欣賞了好久。
是夜,八點。
多海再次踏在七年前的校園操場上時,覺得那麽不真實。當初洛羊離開後,這裏的每一處,都成為他的心傷。一再劃開鮮血淋漓的傷口,如今疤痕痊愈,卻總在想起的時候,依然會鉆心地疼。
黑漆漆的操場上沒有一個人,正值暑假,連高三的學生都已經離校。多海耐著性子逛了一圈,別說人,連鬼影子都沒有。
搞啥把戲?多海正納悶,手機屏幕突然一亮,拿起來看,是洛陽發來的,上面只有一句話——正對學校鐘樓方向,看好了,不要眨眼睛。
多海按照指示,正對鐘樓而立。學校的鐘樓頗有設計感,遠遠看去,呈一“山”形。但同樣,除了頂端的大時鐘,整棟樓,也是一片漆黑。
多海快要不耐煩了,這麽多年來,唯一改不了的就是這急性子。
突然,“砰——砰——砰——!”
三聲巨響,震得多海心跳漏了幾拍,姥姥的,不帶這麽嚇人的。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使得多海直接心跳停止,倍感窒息,永生難忘。
鐘樓從左至右,依次升起燦爛的煙花,轟轟隆隆像在這黑夜打響了連綿不斷的巨雷。五彩的煙花照得天空如同白晝。幾個鬥大的字在空中舒展開來。
“多海,我心悅你。”
鐘樓上每一層的燈光,規律地亮起。拼成一顆巨大的愛心,裏面浮現起一段話,多海看著看著,顫抖起來。他捏緊手機,淚腺像是開閘的水庫,不受控制。
上面寫著多海這輩子都未聽過的情話
——旁人從不讚同,連情理也不容,仍全情投入傷都不覺痛。如窮追一個夢,誰人如何激進,亦不及我為你那麽勇。沿途紅燈再紅,無人可擋我路,望著是萬馬千軍都直沖。
我沒有溫柔,唯獨有這點英勇。
這是洛羊高中時常聽的歌,多海從不知道,這麽多年,洛羊就靠著這段話,一次又一次撐過了思念的痛楚。這麽多年,未知數太多,無論是守,還是不守,其實都是在賭。幹多了抽刀斷水,借酒澆愁的傻事,也就不怕繼續傻一輩子。
好歹,終於是等到了這一天。
多海直楞楞地看著洛羊從前方走來,手捧鮮花。多海覺得,那捧嬌艷的玫瑰,真比不上洛羊微笑的千分之一。
還沒完,洛羊驀地站定,學校廣播裏適時響起一段音樂,多海再熟悉不過了。
那是張國榮曾為唐先生唱的定情曲——《為你鐘情》。
也是七年前,多海天天念在心裏,哼在嘴邊的曲子。
多海不止一次幻想為洛羊唱出這支歌,如今實現了,卻是剛好交換了身份。
廣播裏,是洛羊低沈而充滿磁性的聲音,一字一句,深深烙進了多海的骨髓裏。
“為你鐘情,傾我至誠。請你珍藏,這份情。從未對人,傾訴秘密。一生首次盡吐心聲。望你應承給我證明,此際心弦有共鳴。然後對人,公開心情。用那金指環做證……”
多海緩緩走到洛羊身前,接過那束花,咧開嘴輕笑:“你丫凈把該我做的事兒,搶著做了,真是找打!”
“小羊,別人都說,三年之痛,七年之癢。七年,人體細胞會新陳代謝全部換一次。我這整個人都換了,行頭換了,身份換了,細胞換了,從內到外,徹徹底底換了。可我愛你的心,怎麽就沒換呢?”
“洛羊,當年你給我下的毒,該多狠啊。”
倆人就這麽靜靜望著彼此,看不夠,嘗到了分別的滋味,此後,是無論如何,也不想再分開。
洛羊伸手撫上多海的剛毅的臉,褪去少年氣息的他,從軍幾年的他,早就是個頂天立地的男人了。洛羊心底泛起激動,說話都發顫:“多海,這麽多年,我真的想通了,不要公司也好,不被認同也罷,只要有你,只要還能唱戲,我就別無所求。”
“三年前回國的時候,我就跟我家人攤牌了,我愛的是你。你就像一件濕棉襖,脫下來冷,穿在身上更冷。但我就寧願穿著,哪怕讓我大病一場都可以。雖然我知道,我早就一病不起,相思入骨。”
“我接管父親的公司,給你買了棟別墅,離我那兒不遠,我想的是,你回來了,我們就搬過去。你不回來,那我就空著它,每年把裏面所有的陳設都換一遍。萬一你回來了,不喜歡那些風格呢。”
“這七年的江山,你單打獨鬥。往後的日子,怎麽舍得你孤軍奮戰。我陪你。”
多海震驚地啞了嗓,這絕對是這麽多年來,洛羊一次性對他說的最多的話。而且句句都像深水炸彈,炸得多海回不過神來。倒是最後幾句話他聽了個透徹,卻是連“敗家”倆字兒都不敢說出來。
敗家敗到一定境界,就是霸氣。
多海望著眼前人,七年,足以讓很多事兒都改變。自己是何其幸運,能遇到一人,與自己堅守這份不同尋常的愛情。
兩人在操場的長椅上坐了很久,促膝長談,恨不得將彼此七年間所發生的一切,都傾倒而出。多海覺得,自己至少做錯了三件事。
當年不對洛羊離開的原因刨根問底,造成倆人分開七年。這是一錯。
七年間,自己竟沒有一絲絲勇氣去面對洛羊,以至於讓洛羊在異國他鄉,飽受寂寞與痛苦。這是二錯。
自己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樣自信,對於感情的堅定,遠不及洛羊。這是三錯。
多海望著身邊俊秀的人,洛羊的側臉在燈光裏越發柔和。鐘樓那邊的煙花逐漸接近尾聲,只有廣播裏的音樂還不絕於耳,回蕩在整個學校的上空。多海想起在泰國第一次見到洛羊的場景,他用了這麽多年,終於得出證明,一見鐘情,大抵如此。
後來的後來,洛羊問起多海怎麽會喜歡自己,多海故作神秘地笑著說:“估計是佛祖看你我天生等對,然後眉一皺,頭一點。緣分這種事兒,肯定是我上輩子欠你的。”
那天,多海和洛羊第一次十指緊扣,回到他們的第一個家。兩人睡在同一張床上,忽覺人生如戲,七年時間也不過彈指一揮。
第二天清晨,洛羊伸手摸摸旁邊位置,被窩裏空空的,還帶著餘溫。揉著有些亂糟糟的頭發打開門,早餐的香味撲鼻而來。廚房裏,多海穿著象牙白的家居服,做著美味的早點。袖子挽到手肘處,手指修長,動作流暢。真美好啊,洛羊靠在門框上,窗外晨光照進來。畫面溫馨得不真實。
多海最拿手的,永遠最符合洛羊的胃口。
用完早餐,多海收拾好餐具,洛羊也換上西裝準備去公司了。
倆人站在門口,洛羊回過頭,眼神裏溢滿了戀戀不舍。
“你不會走的吧?”洛羊尷尬地清了清嗓子,如是問。
多海放下抱著的雙臂,走上前,聲音很輕:“小羊,這是你的家。”
“你……”洛羊慌了神,急急忙忙想要解釋,生怕多海說出讓人心碎的話。
“這裏……也是我的家。”
多海說完,眼神堅定,雙眸如炬。
“我保證,哪裏都不會去的。所以啊,洛羊。你就安心去打拼吧。”
“聽到沒。”
洛羊感動地一塌糊塗,心尖都在顫,這是做夢都不會出現的場景,現如今,終於成真了。
這天,城市的街頭,依舊車水馬龍。
太陽一如既往從東方升起,清風微拂,引得兩只飛鳥在半空盤旋纏綿。
多海站在窗口,看洛羊開車駛出大門。門開啟的時候,像是打開了他們的新生活。
遠處斑馬線上,人潮擁擠,一切都帶著希望與活力。
多海轉身收拾屋子,窗外,陽光溫暖如七年前的每一個早晨。
這是一個開始,一個黎明,一次南風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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