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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番外:探花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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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郎姓李名念,孟昊登基後第一件事就是放他出獄,並幫他恢覆功名。

不過他並沒有入仕,而是留在新君身邊當了一名無品階的筆墨郎。

筆墨郎的工作很簡單,也很覆雜,他要做的就是就是謄抄各種東西,事無大小全經他手。

這份工作他一做就是十年,直到孟昊的字能見人了,他才得以解脫。

時年二十六歲的李念,獲封逍遙侯,留在京裏享受生活。

他的一生只有兩個愛好,聽書和美人。

照理說以他侯爵的身份,是不需要去茶館聽書的。可他卻偏好茶館的氣氛,每天一早茶館剛開門,先生還沒到,這位李侯爺就先來了。

他從不固定坐在一個位置,有的時候甚至會直接坐在一樓大堂,和普通百姓同桌聽書。

可這位李侯爺有時又不像是愛聽書的人。

因為不論說書先生的故事講的多精彩,他中午時分必定回府。

他下午要作畫,這是不變的規矩。

他擅畫人尤其善畫女子,可他從來只畫一人,那名女子在他筆下栩栩如生,或是大笑,或是蹙眉,或只是一個背影。

但是無一例外,他畫上的女子永遠沒有眼睛,最多也只是一雙緊閉的睡眸。

據他說,這畫上的女子是桃仙,眼睛是萬萬畫不得的。

侯府桃園。

此時李念才過而立,卻已是華發滿鬢。

石桌前,他一如既往的勾勒著美人的笑靨,身後一陣腳步聲響起。

他頭也不回的冷聲喝道:“出去,誰許你們進桃園的。只要孟昊沒死,就不要來找我。”

身後女子打扮十分奇特,她身著一身打著補丁的布衣,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這絕不是窮人家的舊衣,而是一件專門縫制的新衣,就連那布料也是顏色鮮艷,觸感綿軟,絕非凡物。

女子也不知是被冰冷的聲音嚇到,還是被大逆不道的內容嚇到,手不停顫抖端著的雞湯灑出,燙得她連連驚叫,十根玉蔥般的手指迅速紅了起來。

被打擾到的李念滿面怒色回過頭,當他看到女子被燙的發紅的手指,眼中的怒氣瞬間被憐惜取代。

他一把打掉湯碗,拉著女子的胳膊就往外走。

一直到太醫離開,女子心裏都美滋滋的。

李念後院姬妾不少,卻並無正妻,一群女人為了這個位置,天天勾心鬥角,只可惜李念對誰都是淡淡的。

看來這一次她賭對了。

然而喜悅沒能持續太久,李念同太醫一起離開後,並沒有回去找她,不僅如此第二天也沒去,直到第三天,她的院子來了人,只可惜並不是李念,而是她的娘家人。

她被趕回娘家。

李念一生無子無妻,死時年僅36歲。那是一個春日桃花漫天,他面露微笑,倒在桃園的石桌上再也沒有起來。

宣紙上桃仙的眸子微微睜開,李念嘴角滴出的血,恰巧落在桃仙的眼角,猶如血淚。

一直到死他也沒能弄清,那句桃花漫天的約定究竟是真實,還是夢境。

在他的記憶裏並沒有初柒這個名字,有的只是翠花和一個模糊的影子,他甚至說不清翠花是什麽時候失蹤的。

是的,李念不是別人正是小乞丐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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