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4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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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場風波過去,慕夭夭徹底將飛墨抽出生意圈,將商陸提了起來——房子不著急住,他做個技術支持就行,生意卻不能停,不認字不會算賬沒關系,總會學起來,但是心歪了,就掰不回來了。

沒人對飛墨怎麽樣,然而卻沒人再叫他叔叔了。

到了日子慕夭夭和譚賓帶著商陸到了縣城,把鋪子該租的租,該買的買,當然,寫的是慕夭夭的名字。

在那天分家產的事情上,慕夭夭也是有所保留的,她均分的現在的財產,而不是將來的。數年後,不論她賺多少錢,給的也只是現在財產的利息,而不是把將來的財產再均分。雖然說多年的利息也不少,但肯定遠遠少於賺到的利潤。

當然,如果到時候仍是一家和樂,她也不會計較這許多,但若是到時候幾個兄弟被媳婦拐得走了,她也得保證自己好好過日子不是?

買了鋪子,要收拾,要上貨,還要雇人,慕夭夭覺得兩頭跑太麻煩,幹脆就在曲先那裏搶了個屋住。

曲先還沒忘了問:“那孩子的事,你想的怎麽樣了?”

慕夭夭道:“傷心了,顧不上了。”

曲先執扇笑道:“為一個下人,你值得不值得呀!”

“四月份的,你扇什麽扇子!春捂秋凍!你也不怕傷風!”

“再說!再說我就不讓熙姐兒給你畫繡樣兒了!”

在曲線這裏住了幾日,慕夭夭驚喜地發現楚純熙居然畫得一手好工筆!

她為這個鋪子開張,準備做一套偏和風的套包,她可不是擡舉小日本!和風的祖宗說到底也是中國!

將和風和工筆融在一處,以小羊皮做裏,正紅色綢緞為面,金銀線刺繡和風花鳥風月,背包、拎包、斜挎包、提包各一,每一款,配同系列紫色流俗男子配香囊一件,算是情侶搭,已婚的送丈夫,未婚的送情郎,總之,限量拍賣,價高者得。

而且這其中慕夭夭還挖了一個坑,就是包用的是正紅色,非正妻嫡女不能用——小三什麽的,她最恨了!

於是自從發現了楚純熙還有這一手,慕夭夭就將自己的畫稿拿了過來,讓楚純熙幫忙修改,故而曲先才有此威脅。

精心準備了近一個月,終於將鋪子收拾好了。

賣包的店鋪叫“桃花塢”。

這個名字她早就想好了,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說出來,就連蔣曉晨當年問的時候也沒說,就是因為最初做的時候沒什麽名氣,連個鋪子都沒有,要是張揚開來,弄不好就被人盜用了,如今正正式式有了鋪子,當然要起個響當當的名字。

“桃花塢”三個字,出自慕錦書之手。人說以字看人,慕錦書的性格柔軟,他的字就比較中性,筆畫之間男性的堅毅,也仿佛有些女性的柔婉,看起來即漂亮又瀟灑,十分適合桃花塢的氣氛。

鋪子的擺設與這個時候通常的樣子大大不同,采取了專櫃的風格,門口設櫃臺,掌櫃就在此處,一是收錢,而是看人。鋪子內部不同的分區以半透明的輕紗隔開,四周打上大小不同的閣子,鋪子中間擺放展臺,展臺上打架子,不同系列的放在一處,確保四面八方都能看到。

為了保證陰天或者傍晚時分也能清楚地看到物品,每個展臺旁邊放置了專門打造的仕女提燈籠造型的燭臺,燈籠都用細鐵絲編成,不設紙燈罩,防止走火。周圍的閣子周圍的墻壁上釘上桃花枝造型的燭臺,桃花瓣是陶瓷的,每一支蠟燭都放在盛開的桃花之中,蠟燭專門制成短粗的類似現代熏香蠟燭,點燃了,就好像朵朵桃花綻放。

傍晚看去,十分有旖旎色彩。

鋪子外面縮進去的那一塊地方也被利用得很好。兩邊和上方打上花架,兩邊花架之下放長條花盆,夏天種藤蔓植物,上方掛各種各樣的風鈴,冬天用彩色的布纏出圖案,掛各種小燈籠,不論風鈴低下還是燈籠底下,都掛著一個小小的紙條,紙條上有謎語,猜中的就可以兌換獎勵。

中間的空地支一張木頭桌子,供人休息,最醒目的是靠門的位置放了一個古代仕女拎抱的模特。仕女是以木頭雕成,和真人一般比例,裸露的部分請畫匠染色,畫上五官,外面穿上真材實料的衣服,手臂上掛著一只精致的小包。

這樣一來,遠遠就能看見這家鋪子,飛墨擔心的情況就不會再出現了。

與這個鋪子相比,賣十三香的鋪子就簡單許多,掛上“譚氏十三香”的牌子,中規中矩的模樣,只有櫃臺做得更寬,成吧臺模樣,靠外的部分放著高一些的凳子,可以坐人,內側是掌櫃做事的地方,而且這個鋪子會賣一些熟食,比如鹵蛋、鹵牛肉、五香豆幹之類的,買了東西的客人可以坐在吧臺上吃。

一直準備到五月下旬,家裏房子也建好了,鋪子也全修整完畢,貨品也正待上架,只等招幾個夥計,再選個黃道吉日,就開市大吉。

這天上午,慕夭夭正和譚賓正想著這個夥計怎麽個招法,是在村裏招,還是在縣城,忽然就有兩個縣衙的差人進了院子,說是有人把狀告慕夭夭謀害人命,要帶她去縣衙過堂。

幸運的是,如今的縣官還是陳明義,自慕錦貴之事後,慕夭夭也是不忘逢年過節都會送些禮去,半年一年的,慕錦書也回去拜望一下。

所以這幾年,慕錦書同陳明義的關系還是很不錯的,有這層人情在,差人也是比較有禮,沒有難為慕夭夭。

而且譚賓極有眼色,一見是縣衙的差人,每人一錢銀子就遞了上去,聽說是來抓慕夭夭的,每人又補了一兩。

慕夭夭道:“兩位大人,我娘膽兒小,我怕嚇著她,您外面等等,我與娘說一聲,就出去,行嗎?”

拿人的手短,差人本就得了吩咐要以禮相待,又見譚賓出手大方,慕夭夭一副楚楚可愛的模樣,兩人也都沒有跑路的意思,自然樂得做這個人情。

心道這該不會是誣告吧!這小丫頭還能害人?

慕夭夭於是騙程玉臻說是鋪子上出了點問題,沒什麽大事,自己只是去看看,晚上就回。

安撫了程玉臻,慕夭夭和譚賓並商陸,騎了馬往縣城去。

因為使了銀子,兩個差人路上就將整個事情說了一遍。

原來是一位姓馮的屠戶的兒子,今年五歲,早上時,本來打算背著慕夭夭做的書包去私塾,結果背的時候一不小心把自己的頭套進書包的帶子裏了,袋子剛好就卡在孩子的脖子上,差一點就將孩子勒死,幸虧孩子母親找了剪刀,將帶子剪開,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慕夭夭覺得很奇怪,孩子小,容易發生意外不奇怪,但是被書包帶卡到差點死掉,還發生在母親的眼皮底下,這種事也可能發生?

而且她自己設計的包,自己心裏有數,小的手提的袋子不可能塞進一個腦袋,大的帶子也不可能卡住一個腦袋呀。

再要細問,那差人也就說不大清楚了,總得親眼見了才知道。

到了衙門口,譚賓對差人深深一揖,“不知可否請兩位大哥代為在陳大人面前美言,內人年紀尚幼,況且內人制作書包的事,我也是知道一些的,或許也有些用處也未可知。不知道我可以一起進去嗎?”

不過是替他們傳個話,這也沒有不行的。

不多時有了回信,陳明義傳慕夭夭上堂,準許譚賓一同。

到了堂上,慕夭夭一眼就看到作為原告的三個人,一個矮胖又禿頂的男人,看年紀快五十了,一個五歲的怯生生的小男孩,最後一個竟是熟人——慕彩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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