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二章 討價還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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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的右手指尖將將碰到書房門把手的時候,蕭紀又低又冷的聲音,在我身後沈沈響起:“顧惜,明天律師會擬好所有文件,至多後天,你就會見到心心念念的人了。簽字之後,不要忘記搬過來住。”

蕭紀要做的事情,當然會用最短的時間全部做好。第二天一早,我就收到了律師草擬的兩份協議。當那一份離婚協議、一份結婚協議齊齊擺在我面前的時候,我真的很想去問一問,在這個世界上,到底有沒有誰的生活,比我的更加夢幻一點。

我把那兩份協議全部攤在床上,立在床邊一動不動地盯了它們好一會兒。可是,任憑我怎樣耗下去,它們都還在那裏,既不會消失,也不會發生什麽改變。所以最終,我猛吸一口氣,首先瞄準了那份離婚協議,“刷”地伸出手去,將其“嘩啦啦”掀開。

因為是人生中頭一遭,我也不清楚別人都是些什麽情況,所以無法客觀評判這份協議是不是算得上短小精悍、言簡意賅。我上上下下掃了半天,除卻專業的法律術語,這一整份協議裏,只有兩項內容。

其一,便是按照我昨天的要求,約定了小跳的撫養權和探視權。其二,我和蘇函婚內的所有財產全部歸蘇函所有,與我沒有半毛錢關系。

我盯著那寥寥的幾行字符,感覺非常無語。誠然,我和蘇函本來也沒有什麽財產。特別是為了將蘇小跳那個能吃的小包袱餵飽,我們更是欠下了一幹債務,直到回國之前才將將還清楚,絕對是實打實的窮得叮當響,如假包換,所以就是想分,也實在沒有什麽可分的財產。

但是,這場婚姻畢竟是我和蘇函兩個人之間的事情,離婚協議由蕭紀這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找律師來擬,已經是聞所未聞了,還由他指使出這樣明顯帶有個人情緒的條款來,真是夠幽默,也夠諷刺。

我甚至有些陰暗地懷疑,這是蕭紀向昨天我對他提出,自己會放棄有關他財產的一切權利,所進行的針對性報覆。其中的潛臺詞大概就是:你不是高風亮節不要我的嗎?既然氣節至上,便得一視同仁,一路到底,誰的也別要。想要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成全你便是。

在這一點上,我著實冤枉。我和蘇函之間的婚姻,完全是底層貧苦勞動人民你情我願的搭幫過日子,純潔質樸得很,是真正的八兩對半斤,沒甚可說。而我與蕭紀的婚姻,卻全然不同。這本身就是一場受脅迫的交易。在這樣的前提下,我還無法履行法律規定的某些義務,著實心虛。所以無論如何,都不敢再占他的便宜,而我一窮二白,身上又實在找不出什麽其它便宜來給他占回去,是以只能出此放棄財產的下策,聊以補償。

也許在蕭紀看來,我根本就是在故作姿態。因為,倘若真正認真算起有關財產的賬來,就我和小跳在他這裏的衣食住行標準,真不知道我要上修多少張圖、搭上多少條命進去,才能支付得起。

我當然希望他能不與我計較,否則,就真的只剩下讓蘇小跳控制食欲一途可走了。不過話說回來,一個小姑娘家,才蒜苗那麽大點,長得也正正常常,可就是能吃成這個樣子,實在不好。這樣浪費糧食,只怕以後嫁人都是個缺點。所以適當控制控制,說不定因禍得福。

可是誰知道蕭紀其人,我好心好意不想讓他吃虧,他竟想歪了,還不擇手段地對我進行打擊報覆,連我和蘇函的財產協議都硬要插上一腳橫加幹涉,簡直就是無理取鬧、錙銖必較外加小肚雞腸。至此,我總算找到了蕭氏富到流油的又一個原因,那就是,他們的老板,是個極度摳門的小心眼。

我把手裏的離婚協議丟到一邊,轉而甩開那本礙眼的結婚協議。不就是耀武揚威麽,我倒要看看,斤斤計較的蕭老板和他那貴得離譜的大律師湊到一起,能寫出些什麽花來。

我將那份結婚協議從頭到尾、仔仔細細、一字一句地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後前前後後翻了幾次,尋找有沒有遺漏的頁碼。我甚至又去看了一遍旁邊的離婚協議,以確定兩份協議之間沒有夾錯頁的情況出現。

沒有問題,就這樣。就這樣?

這份結婚協議比離婚協議要長一些,內容一共三項。前兩項按照我的要求,免除了我婚後為蕭紀誕下後嗣的義務,承諾了對我和小跳的身份在公開場合進行最高程度的保密,並且約定,我們不會與除蕭紀以外的任何其他蕭氏家族成員進行接觸。

說實話,我完全沒有想到,蕭紀會這樣痛快地答應我的所有要求。必須承認,如果換我站在他的位置上,看到這些條件,大約會被直接氣死,更遑論全部應允、還明明白白地寫進婚前協議裏了。

我知道,這些條件一個比一個過分。我提出它們,是因為我沒有辦法,也沒有任何其它的選擇。然而蕭紀答應它們,只能說是匪夷所思,或者腦子進水。像蕭紀那樣的人,要娶的女人不僅帶著一個孩子,而且拒絕給他再生孩子,還不在人前承認自己和他的關系,甚至對蕭家人唯恐避之不及。蕭紀他,到底圖是的什麽?

我原以為,在這些問題上,我們須得好好打上一架,讓硝煙認真彌漫上一回。再不濟,至少也會是一番嘔心瀝血、筋疲力盡的你來我往、討價還價。可是,什麽都沒有。他就這麽簡簡單單地,任由律師把我的所有離譜要求,用一種更為嚴謹的方式,原封不動地黑字敲在白紙上。

但這還不是最為震驚的。精彩總是要留在最後。

看完上面的兩個條目,我理所當然地向下尋找關於財產方面的約定。對於小跳來講,這也是我在蕭紀面前,能為她做的為數不多的事情之一。即使蕭紀不會有其他的孩子,即使外界可能並不知道小跳的存在,即使小跳不與蕭氏的任何成員進行接觸,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

又有誰能保證,永遠不會有人看到我和小跳與蕭紀一起出現?或者與和蕭紀密切相關的人物一起出現?單單是這座別墅裏,就有多少雙眼、多少張口,就算管理得再嚴密不過,又有誰可以發誓,所有人都會一直守口如瓶?

總有一天,會有人將我們三個聯系在一起。到那個時候,只有撇清所有與蕭氏相關的經濟利益,才能夠防止有人將小跳視作他們的潛在威脅,才能為她保留下一方單純、平和、安靜、美好的世界。

可是,這協議裏的第三項,竟是唯一一個與我的要求不符的條目。其內容,確實有關蕭紀的財產,可是我來來回回看了好多遍,找到的僅有的一點與財產勉強相關的內容是,如果蕭紀有任何背叛婚姻行為,他所有的財產將全部歸我所有。

至於其它,幾乎就是將結婚誓詞的內容照抄一遍,外加一條,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雙方皆永遠不能提出離婚。這裏面甚至沒有規定,如果我提出離婚或者出現背叛行為,將要受到怎樣的懲罰。

也許在他看來,這種情況,在我們兩個都還活著的時候根本不可能發生。又也許,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情,那麽其解決辦法,實在不適合在法律的框架下提及。說到法律框架,誰能為我普及一下常識,這一條裏的內容,究竟算不算合法?

因為向來遠離此類糾紛,我腦海中的相關法律知識實在是模糊而貧瘠。至少在傳說中,道德和法律不是兩回事情嗎?結婚誓詞裏的內容,應該是道德管轄範圍吧?還有什麽無論如何不準離婚這種內容,即使寫在協議裏,應該也不能算作有效吧?

而且,最重要的是,說好的財產放棄呢?前面那些過分苛刻的他都記得,就這一件總還可以算是對他有利的,完全沒有不答應的道理,總不能是忘了吧?百思不得其解了一會兒,我基本上可以認定,最合理解釋就是,蕭紀被我前面那些亂七八糟的要求氣糊塗了,所以這一條,他確實忘了寫。

秉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我不打算鉆他的任何空子。於是,我從書桌的抽屜裏翻出一根紅色的簽字筆,在協議上的第三條上,批註了對於蕭紀提出這一條的原因、以及關於其合法性的疑問,還十分厚道地補充上了有關財產放棄的第四條。

吹幹墨水,我將協議扣上,直接差人給蕭紀送了過去。

“咚咚咚。”三響力道均勻的敲擊聲不緊不慢地從房門方向傳來。聽那聲音,有些像是蕭叔。

我怔了一下,皺眉看了一眼床頭的時鐘。現在是上午十點,這個時間,本就很少有人進來打擾。況且,現在距離我剛剛送出修改稿協議的時間,僅僅過去了十分鐘。

這麽快就有反應了?

若真是這樣,那麽,蕭氏的辦事效率果然非同凡響。不論家政人員的跑腿速度,蕭氏員工的信息傳遞速度,還是蕭紀本人和律師的處理速度,皆是卓爾不群。我今天真是收獲頗豐,竟然梅開二度,又一次為蕭氏的蓬勃發展,找到了更深層次的原因。

“請進。”

“夫人。”不出所料,出現在門口的,果然是蕭叔。

我有些困惑地沖他笑笑:“蕭叔,這個時間,有事嗎?”

“是的,夫人。”蕭叔微微頷首,答道,“先生請您去一趟書房。”

我一怔。

工作日的工作時間,蕭紀怎麽可能會在別墅裏?這種行為對於工作狂來講,無異於禁止一個饑餓得如狼似虎的吃貨踏入就在眼前的米其林三星餐廳——沒有一點人道主義精神。

因此,我有些詫異地問:“現在?”

“是的,夫人。”蕭叔一只手輕拉住房門,另一只手在身前做了一個“請”的姿勢,“夫人,請。”

作者有話要說: 有沒有人現在在心裏默默拙計,嘶吼著簽啊簽啊簽啊簽啊,蘇小漫你要不要這樣假裝啊?本來看你已經很不爽了,再裝就更不爽了!

但蘇小漫不想簽真的是有原因的,她不是假裝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不騙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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