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0章 第 5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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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宋昱從T大畢業之後,進了T城的地方博物館,成為一名講解員。和所有的城市圖書館和美術館一樣,這樣的地方總是門可羅雀,但是進來的都是一些真正愛好古董和歷史文化的人,所以每當這些人出現的時候,宋昱就像找到知音一樣,耐心而細致地講解起每一件文物背後所承載的每個故事。每□□九晚五的工作,談不上多精彩,但是很清閑,也算是真正的學以致用了。更關鍵一點,總算解放了他身上有關話嘮那部分的天性了。

宋昱本來以為□□樂隊會簽一個不錯的經紀公司,比如蘇可所在的華穎開出的條件十分優越,但是孫遠均最終還是拒絕了。宋昱就猜可能孫遠均是想和李思一起弄地下樂團之類的,畢竟真簽了個經紀公司,做音樂就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來。直到現在,宋昱也不知道孫遠均是怎麽說服已經好多年不唱歌的李思,人到中年又陪他一起發瘋的。

等孫遠均給□□樂隊寫了差不多七首曲子的時候,□□樂隊開始出現在某個小型的音樂節上,後來就經常去附近的高校去給年輕的大學生表演,最受歡迎的曲子就是他寫給宋昱的那首《等》,每當這首歌的前奏響起,全場的大學生都可以合唱。一首歌,能承載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自然傳唱度高了。

直到有一天,在孫遠均表演完之後,提著吉他準備走的時候,一個瘦瘦的高個子長得十分帥氣的男孩攔住了他。男孩子激動地抓住了他的手,不讓他走。孫遠均一向對於粉絲是保持距離敬而遠之的,但是這一次卻因為男孩清澈而明亮的眼神,而猶豫了。

男孩的眼神閃閃發光:“我能加入你的樂隊嗎?”

“你學什麽的?”

“大提琴。”

“你要是彈鋼琴我還可以考慮下,但是——”孫遠均做了了一個十分無奈的表情。

“我的大提琴已經過了十級,我也想像你們一樣展示自己的才華,可是我沒有這個機會。”

孫遠均沈默了。

關於“機會”這件事情,孫遠均和李思曾經討論過的,這個世界上有才華的人很多,努力的人也很多,可是不是每個人的運氣都那麽好,所以越是金字塔頂端的人,越是信命,因為也許就差那麽一點點,這輩子就泯然眾人亦了。

可是不知為什麽,回去之後好幾天,孫遠均一直忘不了那個男孩閃閃發光的眼睛。各大高校的藝術院系,還有全國那麽多音樂學院,藏龍臥虎多少人才。然而現實是很多電影學院畢業的高材生一畢業就失業,畢業幾年沒拍過一次戲的大有人在。那些從小到大拉小提琴大提琴的,即便是讀了研究生又能怎麽樣的,又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李雲迪和郎朗,所以最後只能認命回家當個音樂老師,一輩子也就只能在懷才不遇的抑郁裏看著別人的成功望洋興嘆了。

後來孫遠均回家和宋昱說了這事。宋昱說主要是我們國家沒有這種弄古典音樂的經紀公司,流行音樂的歌手都捧不過來呢,誰會花錢去捧這種學院派的。一語驚醒夢中人,孫遠均忽然萌生了一個要開經紀公司的念頭。宋昱覺得他自從公開了自己的性取向之後,真是在瘋狂的大路上大踏步前進。

他挖來了蘇可做他的公司總裁,不過他們簽下的第一個樂隊可不是來自學院派的高才生,而竟然是聲名赫赫的“蘇林”,原來蘇林樂隊所在的公司在今年硬生生的要給他們加入第三個人,這個第三個人是大股東的小兒子,一門心思想要出門混娛樂圈,所以愛子心切的老爸也不管他是否適合唱歌,就硬是要塞進這個當紅組合裏。金主發了話,誰也不敢違背。蘇灝和林默然被氣得沒了法,最後賠付了大量的違約金,簽了孫遠均這個什麽資源都沒有的新公司。

雖說這個新公司什麽都沒有,但是年輕人有的是想法和夢想。第一年當然是賠的,好在孫遠均有李思,他口才向來很好,給拉來了一筆不小的讚助。當然還有一部分很大的原因是老板還是孫遠均的粉絲,蘇可招兵買馬,簽了一批很有才華,但是苦於沒有機會施展抱負的年輕人。

當第二年公司稍有起色的時候,李思有一天苦著個臉來到孫遠均家,看到宋昱抱頭就哭,原來今天杜梅和他攤牌了,他離婚了,還沒斷奶的女兒自然判給杜梅。

離婚的原因,宋昱用腳趾頭想也是知道啊,年紀一大把不著家啊,好好的工作不做,不務正業啊。

看著從小陪自己奮鬥的好兄弟,頭一次這麽落魄的模樣,孫遠均頭一回覺得這麽對不起一個人。他也終於開始質疑了,自己的決定是不是錯的。

那一天,他默默的把公司一半的資產轉讓給了李思。

結果就在第二年,公司簽下的一個組合開始大火,迅速走紅的程度甚至超過了當年的“蘇林”組合。當人們都開始認為孫遠均走了狗屎運的時候,他又開始招募一些很小的小孩子,以少年宮的形式進行免費培訓,弄養成的概念了。

蘇可一直都知道他很有想法,但是沒有想到他這麽的有想法。

當有狗仔隊扒出這家公司是孫遠均和李思合開的之後,杜梅有通過一些朋友向李思表達過想要覆合的意思,但是李思只是苦笑了一下。

雖然公司活了過來,在蘇可的管理下井井有條,並且欣欣向榮。但是□□樂隊,還是那麽不溫不火的,真的有點像那種地下樂隊,有粉絲小眾的喜歡著。

除了自己寫的歌,他們也會翻唱一些歐美的英文歌,也會翻唱一些中國年輕人寫得歌。

有的時候是三個人,有的時候是兩個人,十分的隨性。

最近這段時間,宋昱十分喜歡逃跑計劃的那首《夜空中最亮的星》,每次唱到“我祈禱一顆透明的心靈,和會流淚的眼睛”這句時,都有一種要流淚的沖動。

沒有演出的日子裏,一群人堆在一起唱歌,寫歌,會為了某個理念不同吵得不可開交,孫遠均有時還會下廚煮點東西給大家吃,但是絕對不會有一個人會吸毒。

宋昱最近還迷上了排話劇,大家會把好多民國時期的經典劇目,拿出來排演。當然是沒錢可拿的,可是每個人都熱心的不得了,包括那兩個又重新覆學的蘇灝和林默然,星期六星期天都常過來幫忙打醬油。

宋昱拿自己的前車之鑒好好教育兩個小孩。這樣的年紀不讀書光跑通告怎麽行?沒有對文化的深刻感悟,何來審美,怎麽去解讀歌曲,怎麽去解讀劇本?再說了,學校生活是有多寶貴啊,是人一輩子永遠回不去永遠在懷念的年少時光。

這些東西,是未來的日子賺多少錢都彌補不了的。錢是什麽?永遠都掙不完。

話劇排好之後,宋昱會去附近高校的BBS上發一些演出的通告,剛開始的時候,是這樣的,有明星的時候,看的人多,沒明星的話,人就少。但是後來,人氣漸漸旺起來了,租來的小劇場經常人滿為患的,位子開始不夠用了。

開始有大學生建議宋昱開始賣票吧。宋昱首先覺得自己沒有經濟頭腦,也不想把一種休閑愛好變成一種求生的本領。畢竟現在這樣子排演,對於沒有出道的藝人來說一種是一種鍛煉的好機會,也是對於未來成名後,他的粉絲會從過去視頻裏尋找他過去的一種素材積累。

那時粉絲就會想,原來在我還沒有喜歡他的日子裏,他就是這樣一點點成熟豐滿起來的啊。

公司漸漸步入正軌之後,員工就會發現他們的老板經常會消失一陣子。

後來的宋昱在孫遠均的陪伴下,去過許許多多的地方。他們冬天的時候,去中國的最北邊漠河看美得不像樣的霧凇,夏天的時候去新疆看大片的薰衣草花田,秋天的時候去看了有十種顏色的九寨溝,他們也去過許多歐洲浪漫的小鎮,但始終還是覺得中國的T城最好。

宋昱在三十歲那年的時候領養了一個叫巫倫的小男孩。這個小男孩是他在某年夏天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在雲南支教時認識的,小男孩的父親是個緝毒刑警,英勇犧牲了,而母親也很快就改嫁遠方。宋昱在第一次見他時,看見一個渾身臟兮兮的小孩,當得到別人給的兩只棒棒糖時,還微笑著的遞了一只給宋昱。

那一刻,宋昱的心都顫動了,他壓根就沒有想到一個笑得那麽燦爛的孩子怎麽會有那麽坎坷的經歷。

那年的寒假,宋昱和孫遠均帶著這個男孩子回了深圳。孫遠均的父母早就默認了他們之間的關系,特別是孫遠均的媽媽在見識到宋昱的溫柔乖巧之後,簡直一口一個昱昱,從此不管任何時候給他們東西都是一模一樣的兩份。

宋昱正好比巫倫大兩輪,屬相都是馬,兩個人性格合得不得了。相比於這個慈眉善目的爸爸,他更怕另外一個看起來酷酷的爸爸。孫遠均經常從外面忙完回來,看見兩父子不知在說什麽悄悄話,見到他之後就戛然而止。而迎接他的只有小貓耶魯。

他抱著貓親了親,覺得簡直不能忍了,如今家裏的地位排名,明顯是第一孩子,第二宋昱,第三貓咪,他排最末。

宋昱和孫遠均從未在孩子面前隱藏過兩人親密的關系。而從小看他們偶像劇一般甜蜜日常長大的巫倫也從沒有覺得有任何的不對勁,他就是這麽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別人的家長是爸爸媽媽,而他的家長是兩個爸爸這樣一個事實。

只是在巫倫十四歲的時候,他在自己的臥室是聽到了大爸爸和小爸爸一些依稀聽起來像爭吵的聲音。

宋昱:“今天巫倫和我說他喜歡上班上的一個女生了。”

孫遠均:“很好啊,代表他長大了。而且——”

而且後面的內容,彼此心照不宣,他沒有因為這樣的家庭而喜歡男的不是嗎?證明我們把他照料得很好,他很健康。

宋昱是很高興,但是他像所有的家長一樣有著過度的擔心和憂慮。

“他才十四歲,他不能早戀!”

“為什麽不能早戀?”

“會影響學習的,再說萬一他把女孩的肚子搞大了怎麽辦啊?”

孫遠均把看起來近乎歇斯底裏的宋昱幹脆圈在懷裏抱住。

“記住,他是我們的兒子啊,他很優秀,他很健康,青春期萌動是很正常的。”

“我知道,可是我——”

“你想想,我們不是也是很早就戀愛了嗎?”

這下徹底堵住了宋昱的嘴,他實在是無話可說了。

第二天,巫倫起床之後,發現他的書包裏多了一包安全套,當他看見這個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十分精彩。

他才剛剛對班上的一個女孩子有好感而已,到底是他的哪個爸爸這麽心急啊?

巫倫所讀的中學就是他們曾經讀過的一中,星期六開家長會的時候,孫遠均和宋昱都來了,但是最終為了不引起圍觀,宋昱還是讓孫遠均一個人去了,然後他就和巫倫一起坐在那家叫“心苑”的面館裏,等他開完家長會。

時間已經過去的太久太久,“心苑”的老板已經換了人,女老板的寶貝女兒二十初頭,完全繼承了母親的善良和甜美,人也十分的機靈,煮的面和媽媽一樣的好吃。但是每當宋昱或孫遠均來了,女兒總要給母親打電話,十分鐘後她就會出現,來給他們做那和幾十年前一模一樣的記憶中的那碗面。

然後又總會寒暄一番。感慨一下時間為什麽過得這麽快。

這一年,宋昱三十八歲,孫遠均三十九歲。這一年是他們相識的二十五年。他們相互陪伴的日子差不多快要二十年了。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人的容顏和氣質在不斷的改變,但是朝夕相處的人卻看不出。但是只要看著孩子那小筍一樣不斷躥高的個子,就會明白自己怎麽可能不老呢。

十一月份的T城已近深冬,外面又下著淅瀝瀝的小雨,更加讓人感覺到寒冷。宋昱看著窗外的雨,望著外面的街道和行人發呆,忽然一個撐著傘的挺拔身影一不小心闖入了他的視野。

這幾年孫遠均表演越來越少,寫歌和幕後的工作越來越多,整個人越來越散發出一種成熟穩重的氣質來。宋昱很清楚的記得年少時的孫遠均眼睛是狹長的略帶桃花的單眼皮,顯得整個人又酷又淩厲,年紀大了之後,竟然會變成雙眼皮,整個人的氣質也越來越和善儒雅起來。當然了,小的時候的孫遠均,是百裏挑一的美貌少年,年紀大了,依然是魅力不減的帥大叔。

眼見那帥大叔,離自己越來越近。宋昱恍惚之中又看到了那些在這裏度過的年少時光。

他永遠的都忘不了那天第一次見到那個白襯衣的少年在臺上講話意氣風發的樣子。

他永遠會記得他們那個有點不打不相識的偶遇,他們就在這張桌子上做了好多好多的作業,他們在那個廢棄的車庫練了好多好多首的歌……

如今他們所有的夢想,都在新的年輕人身上得以延續。

巫倫也會繼承他們的一切好或不好,也許是青出於藍,也許是重蹈覆轍,那又怎麽樣的呢?

記憶中的你,曾經是少年。

記憶中的你,永遠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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