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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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昱晚上離開公司的時候已經差不多十點了,他心裏暗罵老板簡直不把人當人使,加班是加了,工資又不見漲,然後忙忙碌碌的坐上了這個城市的最後一班地鐵。
深圳這個城市裏,永遠不乏有各種理由晚歸的人們,車廂裏有好多的人,每個人都在忙著自己的事,大部分人則掏出手機,或者帶上耳機把自己和別人隔離開來。宋昱也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有幾條廣告垃圾信息,刪掉之後,發現了還有幾條未讀的微信。第一條是來自於陳炎的,“又大一歲啦,別忘記給自己弄點好吃的,你啥時候回來啊?簡直想死你了,生日快樂!”,宋昱忍不住嘴角微翹,內心吐槽怎麽會有這麽肉麻的男的。
宋昱環顧四周,掃了一眼,覺得這個世界大部分人都還是和他一樣都是單身狗的,今天是七夕,也是他二十六歲的生日。獨在異鄉為異客,生日加上節日,就顯得特別孤單。但是這又有什麽呢,習慣就好。宋昱接著看另一條微信,來自於好久不聯系的袁菲,“親愛的,我下個星期要結婚了,你會來嗎?”
成長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印象中那個一生氣就要哭鼻子的似乎永遠也長不大的嬌氣小姑娘竟然要結婚了。他想了想要以一個怎麽樣的借口向老板請假,然後回覆了好。
T城是他從小長大的地方,十八歲之前他所有記憶都與這有關,他所有的親人、朋友還有他的愛人——或者說他曾經的愛人都在這裏,這裏有牽絆著他的一切,這裏是他的根,可是算算他已經快有七年沒有回來了呢。
穿過熟悉的街巷,聽著熟悉的鄉音,路過一家熟悉的面館,宋昱忽然覺得自己走不動路了。聞到那讓他魂牽夢繞的香味,他差點就像個孩子一樣流口水了。原來,所謂的鄉愁,只不過是忘不了記憶中那一碗面的味道。
送面的小哥長得很不錯,但是很年輕,宋昱不認識。但是面卻還是那記憶中的熟悉的味道。宋昱顧不得吃相,正在大快朵頤,絲毫沒有註意到店裏的老板正在默默地打量著他。
過了這麽些年,宋昱從外貌到心理都改變了太多太多,唯一不變的就是自己的吃貨屬性。別人失業或失戀,常常是愁得吃不下,但是宋昱不,遇到難過的事就會化悲憤為食量,平時更是不會虧待自己的胃,所幸他有怎麽吃都不胖的神奇體質,也算是天賦異稟。
女老板在後面打量了好久,剛開始只是覺得面熟,當想起他是誰,終於還是忍不住跑出來認人了。
“哎呀,真是你呀,有好多年沒看到你了,都快不敢認了?”女老板說話的時候,眼睛亮晶晶的,真是有種驚喜的光彩在裏面。
宋昱也很高興,時隔多年,竟然還有人記得自己。女老板比印象中稍微豐腴了一點,可是無論是長相還是身材都還是讓人感覺特別的舒服,眼角眉間都充滿了對生活的怡然自足,這種神情是在大城市人身上看不到的。
“你還記得我呀?”
“怎麽可能記不到啊,那個時候,你和孫遠均每天都還要來吃面撒。”
提到了那個人,宋昱臉上不自然的抖動了一下。女老板自顧自地陷入回憶裏,“那個時候,不曉得有多少女娃每天都要來這裏坐到,就等看你們撒,生意都好得不得了。”
宋昱聽到這個一直笑,老板娘又接著問道:“你怎麽不唱歌了?”
“唱得不好,年輕時候玩玩,不能當飯吃的。”
“你唱得好啊,我都去聽過的。你看孫遠均現在不就是明星了嗎?”
說到孫遠均,女老板似乎又想起了什麽,跑進店裏面拿出一張簽名CD給他看。CD是三年前出的一張個人專輯,宋昱記得當年賣得並不好,當然現在哪個歌手都賣得不好。專輯封面上的那個人穿著一件黑色的夾克,一臉嚴肅的鹽,可是依然劍眉星目,面如刀刻。簽名也是一如既往的龍飛鳳舞,透露著一股強烈的中二氣息。
宋昱帶著微笑把CD還給了老板娘,調侃道:“老板娘,沒想到你還學小女孩開始追星了?”
老板娘不好意思地笑了,回憶道:“當年你們還只有那麽高,真的想不到後來……”
宋昱看見她把自己的手比到自己胸口的位置,心想,原來他們也曾經那麽小啊。
孫遠均比自己大一歲,他卻總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以為自己比他大很多,回憶起以前,總是說,宋昱你那時非常小哦,殊不知,自己在別人的心裏比他好不了多少。
可是小小的年紀卻有大大的夢想,說著不知天高地厚的話,明明幼稚的不行,但是又覺得自己不是小孩了,要比同齡的孩子成熟。好矛盾啊,但是眼睛亮亮的少年,相信通過自己的努力就能改變世界,這本身就已經足夠美好了。
宋昱回憶起自己小時候,總覺得最難忘的是十二歲,理由無它,那一年他遇到了孫遠均。
一
宋昱出生於上世紀90年代,父母是某國有企業的員工,爸爸媽媽都是老實人,積極響應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宋昱是獨生子,但是卻完全沒有獨生子女身上一堆亂七八糟的壞毛病。回憶起童年,宋昱就只剩下和小夥伴們在家屬院的生活區裏騎著自行車到處亂竄的場景。還有小學的時候,《還珠格格》播出第一部和第二部的時候,熟悉的主題曲一響起,生活區裏的小夥伴無論男女,都自發的回家看電視劇了。有一次更誇張的是,他的爸爸媽媽也和他一起看,不知道是不是湖南衛視,三個人從早看到晚,如癡如醉,到晚上覺得很餓了,爸媽才發現竟然連飯也忘了做。
據說暑假有三件法寶,還珠格格,西游記,還有小霸王游戲機,每一個85後,90初的孩子似乎都是這麽長大的。宋昱還記得01年的時候他在家裏看電視,一個叫薩馬蘭奇的老人宣布北京取得了08年奧運會申辦權,電視裏的主持人全部都在一起抱頭痛哭,歡呼雀躍,他也懵懂地流下了眼淚。宋昱性格是比較懶散型的,對讀書沒什麽太大的興趣,但可能人還不算太蠢,小升初考上了一中,爸爸媽媽為獎勵他特別去下了館子請他吃他最愛的小龍蝦。
02年9月,宋昱快要滿12周歲的時候,來到了一中讀初一。初一和高一都是要軍訓的,不過中學的軍訓都有點偷工減料罷了,一個星期的日光浴之後,在班上其他的同學曬得和黑炭一樣的慘況映襯下,宋昱卻更加白得閃閃發光,他除了流汗過多,瘦了一點,一點都沒黑,真是遺傳了媽媽的好皮膚。
開學典禮上,各種校領導繁瑣又千篇一律的講話,時間不知不覺過了快一個小時,在烈日的灼熱炙烤下,宋昱覺得自己都快冒煙了。
這時,升旗臺上走上了一個小男孩,個子差不多一米七左右,但是臉上還是一臉的稚嫩,宋昱覺得他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他穿著一件雪白的襯衫,講話之前先向大家敬了一個禮。宋昱不記得他講了什麽,可是陽光下的白襯衫少年,特別的好看。那是宋昱第一發自內心的覺得一個同性好看,他覺得在陽光的映襯下,那個男孩舉手投足都有種特別的風度,甚至覺得有點耀眼。
站在他後面的一個男生叫陳炎的男生,自告奮勇給他介紹道:“他呀,叫孫遠均,今年上初三,學習成績簡直好上天了,聽說他每堂課睡覺都能考年級第一。”
睡覺都能考第一,真有這種人?宋昱不信,成績好還能好看成這樣,這世界還有沒有天理了。
“他今年多少歲啊?”
“十三吧,比我們大一歲。”
“十三怎麽上初三吶?”宋昱覺得自己十二歲上初一都算小的,身邊大部分同學都比他大一歲。
“你這就不明白了,他小學初中各跳一級。”
宋昱咂了咂舌,不說話了。
開學後不久,宋昱被學校的音樂老師拉進了學校的合唱團。其過程也是一個大寫的莫名其妙。
重點中學的音樂美術課大部分時候只在初一和高一開設。而且基本情況下是形同虛設的。宋昱自然也不會重視。
老師在上面胡侃,宋昱和他的同桌陳炎在底下小侃,倆個人熱火朝天的討論昨晚游戲裏打怪獸升級的心得。
然後就被老師點名起來唱一首歌給大家聽,按照老師和同學看好事的心理,大多會覺得宋昱會扭捏一番,然後不好意思的反省自己在課堂上違反紀律的行為。
然後宋昱不知是沒長心眼,晚熟還是怎麽的,竟然就用他還沒來及變聲的童聲,真唱了一首歌,□□在春晚上的成名曲《長大後我就成了你》。
宋昱有一把好嗓子,字正腔圓,音色又漂亮,連高音都飆上去了。
於是音樂老師不計前嫌,當天就把他拉進了校合唱團,還說要好好培養他。
於是宋昱本來每天四點半就能放學的,每天都被拉到琴房練聲,常常要五點半還不能走。宋昱這個人是沒什麽太大上進心的,上了一個多星期的聲樂課,早已苦不堪言。心裏早想著要找個什麽理由把這音樂老師給回絕掉。
這天又是快六點才從校門口出來,宋昱卻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高年級的幾個小混混給盯上了。
可能是任何學校都有這樣的欺淩事件吧。在小男生發育成長的階段,在日漸爆表的荷爾蒙促使下去做一些不理性的事情,宋昱一來學校就聽說高中部有幾個學校的混世魔王喜歡找初中部的小弟弟要保護費,沒想到自己今天那麽倒黴就撞到了槍口上。
“弟弟,看你長得這麽細皮嫩肉的,哥哥我也不想弄疼你,聽話的話呢,我也就不用動手了。”高中部的三個混混都長得人高馬大的,其中一個染著黃色頭發的看起來是領頭的,他抓著宋昱的衣領,嬉皮笑臉地說道。
宋昱不傻,一看對方都不是善茬,又人多勢眾的,趕緊求饒道:“大哥,今天真是太不巧了,我的錢正好丟了,中午都沒吃飯。要不改天再請你們喝水好嗎?”
一聽這話,那三個高年級生一下就火了,“沒錢啊,把衣服脫下來,給我們檢查下!”
宋昱把校服外套脫下來,裏面還有一件T恤衫,黃毛摸了摸衣服,真是沒錢。
宋昱以為他要放他走了,結果他一昧邪笑之後,說道:“看你長得這麽唇紅齒白的,我們都在猜你是男孩還是女孩……”,一邊伸手就開始往宋昱的褲子上摸,“你要不要證明一下……”
話音未落,沒脾氣的宋昱也被惹火了,他靈活地一閃身,把手上的書包扔出去了,正好砸中了黃毛的鼻梁骨上,罵了句:“死變態!”,然後宋昱拔腿就跑。
校門口前面的這條巷子,又深又黑,經常是學生和社會人員打架鬥毆的地方。
宋昱在後面幾人的追逐下,速度簡直堪稱百米沖刺,沒想到在轉彎的地方,突然冒出來一個人,等看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由於慣性的作用,兩個人簡直是迎頭撞上。
那個人比宋昱要高,宋昱差不多就正好撞到他的懷裏。等宋昱回過神來,才發現這個背著吉他路過的少年就是開學典禮在升旗儀式上發言的那個男生。
一楞神,竟然就忘記了跑,只知道癡癡地看著他,原來這麽近看他,即使是露出這麽驚訝的表情,也這麽好看啊。
等巷口又冒出一個男生的時候,後面追宋昱的那三個混混也已經追上來了。
當時是一個怎樣的場景呢,宋昱牢牢的抓著孫遠均的肩膀,傻楞楞的一動不知道動,這個情景讓每個人包括孫遠均自己都有點吃驚。
不過看到追過來的那些人,孫遠均立刻就明白了。染黃毛的叫常雲德,在學校讀高二,仗著家裏有錢,托關系進的一中,進了學校之後,打架翹課,找低年級同學收保護費,無惡不作,簡直就是一中的校霸。
孫遠均雖然沒有受過他的欺負,但是也看他不爽好久了。
他回頭看了看剛趕上來的李思,漂亮的眉頭挑動了一下,李思立刻心照不宣。
這時他才看著宋昱笑了笑:“小弟弟,你可以松手了吧?”
宋昱這才氣喘籲籲的反應過來,自己幹了蠢事,白皙的臉剎那就紅了,一直紅到耳根。
孫遠均和李思雖然還是沒有長大的半大孩子,但是倆人這兩年一直都有在練跆拳道,再加上孫遠均還拿著一把吉他,隨手就當成工具,沒幾分鐘,竟然就把常雲德三個人給打跑了。
孫遠均撿起宋昱的書包,拍了拍上面的灰,遞給他:“你是幾年級的,怎麽看起來那麽小?”
“七年級一班,我叫宋昱”,他討好似的去拉了拉孫遠均身上弄皺的衣服,“你有沒有受傷啊?”
孫遠均酷酷得搖了搖頭,然後撿起了他用作武器的那把吉他。
這時旁邊的李思笑著調侃道:“受傷倒是沒有,只是他的吉他壞掉了,你會賠吧?”
“會的。要多少錢呀?”
“少說三千吧。”
宋昱一楞,怎麽那麽多。孫遠均和李思觀看著他的反應有點窘迫,臉上帶著笑意。
宋昱心一橫,說道:“我可以分期付款嗎?”
他們已經收拾好了東西,準備走了,最後孫遠均留了一個背影給他,瀟灑的揮了揮手,說道“不用了”。
作者有話要說:
2016年很快就要過去了,看官們看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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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昱環顧四周,掃了一眼,覺得這個世界大部分人都還是和他一樣都是單身狗的,今天是七夕,也是他二十六歲的生日。獨在異鄉為異客,生日加上節日,就顯得特別孤單。但是這又有什麽呢,習慣就好。宋昱接著看另一條微信,來自於好久不聯系的袁菲,“親愛的,我下個星期要結婚了,你會來嗎?”
成長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印象中那個一生氣就要哭鼻子的似乎永遠也長不大的嬌氣小姑娘竟然要結婚了。他想了想要以一個怎麽樣的借口向老板請假,然後回覆了好。
T城是他從小長大的地方,十八歲之前他所有記憶都與這有關,他所有的親人、朋友還有他的愛人——或者說他曾經的愛人都在這裏,這裏有牽絆著他的一切,這裏是他的根,可是算算他已經快有七年沒有回來了呢。
穿過熟悉的街巷,聽著熟悉的鄉音,路過一家熟悉的面館,宋昱忽然覺得自己走不動路了。聞到那讓他魂牽夢繞的香味,他差點就像個孩子一樣流口水了。原來,所謂的鄉愁,只不過是忘不了記憶中那一碗面的味道。
送面的小哥長得很不錯,但是很年輕,宋昱不認識。但是面卻還是那記憶中的熟悉的味道。宋昱顧不得吃相,正在大快朵頤,絲毫沒有註意到店裏的老板正在默默地打量著他。
過了這麽些年,宋昱從外貌到心理都改變了太多太多,唯一不變的就是自己的吃貨屬性。別人失業或失戀,常常是愁得吃不下,但是宋昱不,遇到難過的事就會化悲憤為食量,平時更是不會虧待自己的胃,所幸他有怎麽吃都不胖的神奇體質,也算是天賦異稟。
女老板在後面打量了好久,剛開始只是覺得面熟,當想起他是誰,終於還是忍不住跑出來認人了。
“哎呀,真是你呀,有好多年沒看到你了,都快不敢認了?”女老板說話的時候,眼睛亮晶晶的,真是有種驚喜的光彩在裏面。
宋昱也很高興,時隔多年,竟然還有人記得自己。女老板比印象中稍微豐腴了一點,可是無論是長相還是身材都還是讓人感覺特別的舒服,眼角眉間都充滿了對生活的怡然自足,這種神情是在大城市人身上看不到的。
“你還記得我呀?”
“怎麽可能記不到啊,那個時候,你和孫遠均每天都還要來吃面撒。”
提到了那個人,宋昱臉上不自然的抖動了一下。女老板自顧自地陷入回憶裏,“那個時候,不曉得有多少女娃每天都要來這裏坐到,就等看你們撒,生意都好得不得了。”
宋昱聽到這個一直笑,老板娘又接著問道:“你怎麽不唱歌了?”
“唱得不好,年輕時候玩玩,不能當飯吃的。”
“你唱得好啊,我都去聽過的。你看孫遠均現在不就是明星了嗎?”
說到孫遠均,女老板似乎又想起了什麽,跑進店裏面拿出一張簽名CD給他看。CD是三年前出的一張個人專輯,宋昱記得當年賣得並不好,當然現在哪個歌手都賣得不好。專輯封面上的那個人穿著一件黑色的夾克,一臉嚴肅的鹽,可是依然劍眉星目,面如刀刻。簽名也是一如既往的龍飛鳳舞,透露著一股強烈的中二氣息。
宋昱帶著微笑把CD還給了老板娘,調侃道:“老板娘,沒想到你還學小女孩開始追星了?”
老板娘不好意思地笑了,回憶道:“當年你們還只有那麽高,真的想不到後來……”
宋昱看見她把自己的手比到自己胸口的位置,心想,原來他們也曾經那麽小啊。
孫遠均比自己大一歲,他卻總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以為自己比他大很多,回憶起以前,總是說,宋昱你那時非常小哦,殊不知,自己在別人的心裏比他好不了多少。
可是小小的年紀卻有大大的夢想,說著不知天高地厚的話,明明幼稚的不行,但是又覺得自己不是小孩了,要比同齡的孩子成熟。好矛盾啊,但是眼睛亮亮的少年,相信通過自己的努力就能改變世界,這本身就已經足夠美好了。
宋昱回憶起自己小時候,總覺得最難忘的是十二歲,理由無它,那一年他遇到了孫遠均。
一
宋昱出生於上世紀90年代,父母是某國有企業的員工,爸爸媽媽都是老實人,積極響應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宋昱是獨生子,但是卻完全沒有獨生子女身上一堆亂七八糟的壞毛病。回憶起童年,宋昱就只剩下和小夥伴們在家屬院的生活區裏騎著自行車到處亂竄的場景。還有小學的時候,《還珠格格》播出第一部和第二部的時候,熟悉的主題曲一響起,生活區裏的小夥伴無論男女,都自發的回家看電視劇了。有一次更誇張的是,他的爸爸媽媽也和他一起看,不知道是不是湖南衛視,三個人從早看到晚,如癡如醉,到晚上覺得很餓了,爸媽才發現竟然連飯也忘了做。
據說暑假有三件法寶,還珠格格,西游記,還有小霸王游戲機,每一個85後,90初的孩子似乎都是這麽長大的。宋昱還記得01年的時候他在家裏看電視,一個叫薩馬蘭奇的老人宣布北京取得了08年奧運會申辦權,電視裏的主持人全部都在一起抱頭痛哭,歡呼雀躍,他也懵懂地流下了眼淚。宋昱性格是比較懶散型的,對讀書沒什麽太大的興趣,但可能人還不算太蠢,小升初考上了一中,爸爸媽媽為獎勵他特別去下了館子請他吃他最愛的小龍蝦。
02年9月,宋昱快要滿12周歲的時候,來到了一中讀初一。初一和高一都是要軍訓的,不過中學的軍訓都有點偷工減料罷了,一個星期的日光浴之後,在班上其他的同學曬得和黑炭一樣的慘況映襯下,宋昱卻更加白得閃閃發光,他除了流汗過多,瘦了一點,一點都沒黑,真是遺傳了媽媽的好皮膚。
開學典禮上,各種校領導繁瑣又千篇一律的講話,時間不知不覺過了快一個小時,在烈日的灼熱炙烤下,宋昱覺得自己都快冒煙了。
這時,升旗臺上走上了一個小男孩,個子差不多一米七左右,但是臉上還是一臉的稚嫩,宋昱覺得他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他穿著一件雪白的襯衫,講話之前先向大家敬了一個禮。宋昱不記得他講了什麽,可是陽光下的白襯衫少年,特別的好看。那是宋昱第一發自內心的覺得一個同性好看,他覺得在陽光的映襯下,那個男孩舉手投足都有種特別的風度,甚至覺得有點耀眼。
站在他後面的一個男生叫陳炎的男生,自告奮勇給他介紹道:“他呀,叫孫遠均,今年上初三,學習成績簡直好上天了,聽說他每堂課睡覺都能考年級第一。”
睡覺都能考第一,真有這種人?宋昱不信,成績好還能好看成這樣,這世界還有沒有天理了。
“他今年多少歲啊?”
“十三吧,比我們大一歲。”
“十三怎麽上初三吶?”宋昱覺得自己十二歲上初一都算小的,身邊大部分同學都比他大一歲。
“你這就不明白了,他小學初中各跳一級。”
宋昱咂了咂舌,不說話了。
開學後不久,宋昱被學校的音樂老師拉進了學校的合唱團。其過程也是一個大寫的莫名其妙。
重點中學的音樂美術課大部分時候只在初一和高一開設。而且基本情況下是形同虛設的。宋昱自然也不會重視。
老師在上面胡侃,宋昱和他的同桌陳炎在底下小侃,倆個人熱火朝天的討論昨晚游戲裏打怪獸升級的心得。
然後就被老師點名起來唱一首歌給大家聽,按照老師和同學看好事的心理,大多會覺得宋昱會扭捏一番,然後不好意思的反省自己在課堂上違反紀律的行為。
然後宋昱不知是沒長心眼,晚熟還是怎麽的,竟然就用他還沒來及變聲的童聲,真唱了一首歌,□□在春晚上的成名曲《長大後我就成了你》。
宋昱有一把好嗓子,字正腔圓,音色又漂亮,連高音都飆上去了。
於是音樂老師不計前嫌,當天就把他拉進了校合唱團,還說要好好培養他。
於是宋昱本來每天四點半就能放學的,每天都被拉到琴房練聲,常常要五點半還不能走。宋昱這個人是沒什麽太大上進心的,上了一個多星期的聲樂課,早已苦不堪言。心裏早想著要找個什麽理由把這音樂老師給回絕掉。
這天又是快六點才從校門口出來,宋昱卻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高年級的幾個小混混給盯上了。
可能是任何學校都有這樣的欺淩事件吧。在小男生發育成長的階段,在日漸爆表的荷爾蒙促使下去做一些不理性的事情,宋昱一來學校就聽說高中部有幾個學校的混世魔王喜歡找初中部的小弟弟要保護費,沒想到自己今天那麽倒黴就撞到了槍口上。
“弟弟,看你長得這麽細皮嫩肉的,哥哥我也不想弄疼你,聽話的話呢,我也就不用動手了。”高中部的三個混混都長得人高馬大的,其中一個染著黃色頭發的看起來是領頭的,他抓著宋昱的衣領,嬉皮笑臉地說道。
宋昱不傻,一看對方都不是善茬,又人多勢眾的,趕緊求饒道:“大哥,今天真是太不巧了,我的錢正好丟了,中午都沒吃飯。要不改天再請你們喝水好嗎?”
一聽這話,那三個高年級生一下就火了,“沒錢啊,把衣服脫下來,給我們檢查下!”
宋昱把校服外套脫下來,裏面還有一件T恤衫,黃毛摸了摸衣服,真是沒錢。
宋昱以為他要放他走了,結果他一昧邪笑之後,說道:“看你長得這麽唇紅齒白的,我們都在猜你是男孩還是女孩……”,一邊伸手就開始往宋昱的褲子上摸,“你要不要證明一下……”
話音未落,沒脾氣的宋昱也被惹火了,他靈活地一閃身,把手上的書包扔出去了,正好砸中了黃毛的鼻梁骨上,罵了句:“死變態!”,然後宋昱拔腿就跑。
校門口前面的這條巷子,又深又黑,經常是學生和社會人員打架鬥毆的地方。
宋昱在後面幾人的追逐下,速度簡直堪稱百米沖刺,沒想到在轉彎的地方,突然冒出來一個人,等看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由於慣性的作用,兩個人簡直是迎頭撞上。
那個人比宋昱要高,宋昱差不多就正好撞到他的懷裏。等宋昱回過神來,才發現這個背著吉他路過的少年就是開學典禮在升旗儀式上發言的那個男生。
一楞神,竟然就忘記了跑,只知道癡癡地看著他,原來這麽近看他,即使是露出這麽驚訝的表情,也這麽好看啊。
等巷口又冒出一個男生的時候,後面追宋昱的那三個混混也已經追上來了。
當時是一個怎樣的場景呢,宋昱牢牢的抓著孫遠均的肩膀,傻楞楞的一動不知道動,這個情景讓每個人包括孫遠均自己都有點吃驚。
不過看到追過來的那些人,孫遠均立刻就明白了。染黃毛的叫常雲德,在學校讀高二,仗著家裏有錢,托關系進的一中,進了學校之後,打架翹課,找低年級同學收保護費,無惡不作,簡直就是一中的校霸。
孫遠均雖然沒有受過他的欺負,但是也看他不爽好久了。
他回頭看了看剛趕上來的李思,漂亮的眉頭挑動了一下,李思立刻心照不宣。
這時他才看著宋昱笑了笑:“小弟弟,你可以松手了吧?”
宋昱這才氣喘籲籲的反應過來,自己幹了蠢事,白皙的臉剎那就紅了,一直紅到耳根。
孫遠均和李思雖然還是沒有長大的半大孩子,但是倆人這兩年一直都有在練跆拳道,再加上孫遠均還拿著一把吉他,隨手就當成工具,沒幾分鐘,竟然就把常雲德三個人給打跑了。
孫遠均撿起宋昱的書包,拍了拍上面的灰,遞給他:“你是幾年級的,怎麽看起來那麽小?”
“七年級一班,我叫宋昱”,他討好似的去拉了拉孫遠均身上弄皺的衣服,“你有沒有受傷啊?”
孫遠均酷酷得搖了搖頭,然後撿起了他用作武器的那把吉他。
這時旁邊的李思笑著調侃道:“受傷倒是沒有,只是他的吉他壞掉了,你會賠吧?”
“會的。要多少錢呀?”
“少說三千吧。”
宋昱一楞,怎麽那麽多。孫遠均和李思觀看著他的反應有點窘迫,臉上帶著笑意。
宋昱心一橫,說道:“我可以分期付款嗎?”
他們已經收拾好了東西,準備走了,最後孫遠均留了一個背影給他,瀟灑的揮了揮手,說道“不用了”。
作者有話要說:
2016年很快就要過去了,看官們看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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