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百二十章【紙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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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天氣悶悶的讓人有些喘不過氣來,不一會兒便下起了雨來。細雨蒙蒙落下,將並州旁邊的一座小城籠罩在一片夜幕之中。忽然,從沈沈黑夜中刺出一道閃光,只聽見從一間民宅裏傳出一個女人淒厲的叫聲。人們循聲趕去,只見這家房門大開,屋子裏一片漆黑。點燈一照,人們不由得嚇了一大跳:地上赫然躺著一具血淋淋的女屍。

死者是這家媳婦賀氏,年約二十八歲。因丈夫範小山常年在外販賣毛筆,所以家中只剩下她一人獨守空房。她今夜因何被殺?兇手到底是誰?這一切不得而知。

圍觀著的不少人在看,人們竊竊私語,議論紛紛。有人突然清醒過來,慌忙去報案。侍衛們趕到現場,經過現場查看,差役在門後小院中發現一把小扇。當時的知府細細看了看小扇,只見上面題詩一首,字跡清晰秀美。下有一行小字,寫的是“蜚卿吳兄指正”,落款是“王晟”。這條重要線索立刻吸引了知府的註意力。這王晟是誰,問遍差役無人知曉,但吳蜚卿這個名字大家都十分耳熟。他是這座城裏有名的富家子弟,平日裏行為放蕩,舉止輕狂。所以知府便認定是吳蜚卿殺人無疑。

於是,知府命人逮捕了吳蜚卿。幾次審問,他都拒不承認。那知府大怒,下令嚴刑拷打,可憐的吳蜚卿熬不過板子屈打成招,招認了殺人的罪名。吳蜚卿料到自己必被處死,便囑咐他的妻子將家中所有的錢財都用來救濟社會上孤苦無靠的人,還暗地裏在獄中賄賂監獄看守,幫他購買毒藥,準備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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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處理完賽華佗的事情已經過去了幾日,這天王勃收到了藥王的信箋知道他已經到了幽州城裏,這才稍稍放下心來。

駱汐月和王勃在街上逛了逛,買好了酒打算去狄府找狄仁傑致謝,若論起來,這一次的事情沒有狄仁傑,斷然也不會處理的如此迅速的。

狄仁傑作為並州法曹,掌管並州四周各個城市的案件。

此時的狄府內,他正在衙中審閱判過的案件,當看到吳蜚卿的殺人案卷時,陷入了思索。正思考著案件的時候,聽見喬泰來報說王勃、駱汐月已經到了府上,他這才從案件中擡起頭來,正巧王勃和駱汐月已經在門外等候。

“子安、汐月,你們來的正好。”狄仁傑這麽說著,示意他們趕忙進去。

駱汐月和王勃疑惑的對看了一眼,便走了進去。剛一進去,就看見狄仁傑將手中的案件卷宗鋪在桌上,擡眼看他們:“子安、汐月,你們覺得這個案子是否有冤情?”

王勃和駱汐月聞言看了一眼,有些疑惑的看向一臉嚴肅的狄仁傑,聽到他說:“此案必定有冤,我今日便要趕去小城處理這件案子。”

喬泰和馬榮兩兄弟此時正巧走了進來,聽到狄仁傑如是說,便應道:“大人要去,我二人必定跟隨。”

王勃將手中的酒放下,聽到狄仁傑說:“今日看樣子不能和子安暢飲了,等我回來,我們再喝個痛快。”

“如此,我便在這裏等著大人回來了。”王勃和駱汐月跟著走出狄府,看著狄仁傑風風火火的收拾好了東西,便策馬往小城而去。兩人無奈的對看了一眼,不得不說狄仁傑真的是個大忙人。只是就像他自己說的,他希望有一天他能夠閑一些,因為這樣便證明,犯罪的人變少了……不過如今看來,他的希望短時間內怕是很難達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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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傑和馬榮、喬泰二兄弟到達小城的時候,已經是傍晚時分。知府聽了狄仁傑的大名,趕忙出府迎接,狄仁傑直接說明來意,替他審理這個案件。

知府對狄仁傑的案件處理能力沒有絲毫懷疑,巴不得將這麽個燙手的山芋盡快處理掉,聽他這麽說便趕忙應了下來。

狄仁傑進了府衙,他向左右問道:“吳蜚卿殺人有什麽確鑿的證據?”左右告之有扇為證,便拿出在現場拾到的那把扇子。狄仁傑接過扇子仔細看了一遍,然後問道:“王晟是什麽人?”堂下都說不知道。他又把案件審理的全部記錄細細看了一遍,立刻下令為吳蜚卿去掉死囚犯的刑具,把他從死牢轉移到一座庫房裏。

吳蜚卿連連叩謝,感恩終於遇見了清官。

範小山聽說犯人被轉移,心中不服,上堂爭辯。

狄仁傑怒問道:“你是想隨便殺一個人了事,還是想找出元兇報殺妻之仇呢?”

範小山心中雖然有疑惑卻還是如實回道:“自然是要逮捕真兇,為我妻子報仇雪恨。”

“若是如此,你便先退下,靜待我的消息。”狄仁傑這麽說著,範小山只好先行回了家中。

小城中的百姓因為之前知府已經給吳蜚卿定罪,突然狄仁傑重新審理,雖然聽過他的大名,卻心中多懷疑狄仁傑偏袒吳蜚卿,但礙於他的名氣都不敢講話,只是在心裏面小聲的嘀咕。

狄仁傑早就看出了大家的心思,但是他不動聲色,因為只有在真相大白的時候,他們才會明白他為什麽要這麽做。只見狄仁傑又發出一支傳訊犯人的竹簽,立刻拘捕了南門外杏花酒樓的老板。老板十分恐慌,不知自己身犯何罪,戰戰兢兢地跪在堂前。

狄仁傑問道:“在你酒樓墻壁上有城內李秀的題詩。我來問你,這李秀是什麽人?他是什麽時候到你酒樓裏來的?”

老板回答說:“去年秋天,有三位秀才在本店喝酒,醉後在墻上題了一首詩,但不知他們住在哪裏。哪個叫李秀,小人也不知道。”

狄仁傑立刻派差役拘捕李秀。幾天後,李秀被押到府衙。狄仁傑一拍驚堂木,喝道:“李秀,你身為秀才,為什麽要蓄意殺人?”

李秀一聽十分驚詫,連連叩頭說:“大人,萬萬沒有此事。”

狄仁傑把扇子扔到堂下,並質問道:“這詩明明是你所寫,為什麽假冒王晟之名?”

“大人,此詩確實是小人所作,但這字實在不是小人所寫。”

狄仁傑說:“能知道你這首詩的,必然是你的朋友,你仔細看看,是你哪個朋友寫的?”

李秀又拿起扇子細細看了一會兒,回答說:“大人,看筆跡好像是王佐寫的。那天他也在酒樓同我一起喝酒。”

於是,狄仁傑立即派差役逮捕了王佐。捉到之後,狄仁傑又像審問李秀一樣,將王佐從頭到尾細細審問了一遍。王佐當即供出一條新的線索,他說:“這字是城內皮貨商人張成求我寫的。他說王晟是他的表哥。”

聽到這裏,狄仁傑不由得心頭一動:“兇手就是張成!”立刻命人將張成押到,升堂一審,在人證物證面前,他只好低頭認罪。

於是,這起強奸未遂殺人案,終於真相大白。

原來,三月前的一天,張成到巷內找人,偶然看見賀氏,見她容貌俊美,舉止風流,不由得垂涎三尺。有心上前挑逗,又怕女子不從。回家之後,他便心生一計:不如借吳蜚卿輕薄之名,達到占有美女賀氏的目的。

於是,他買了一把小扇,求王佐在扇上題詩一首。再用後面的一行落款,造成扇主人是吳蜚卿的假相。一切準備妥當,張成暗想:帶著這把小扇去找賀氏,如果勾搭成了,就自報真名;如果不成,就冒充吳蜚卿。當時他並未打算殺害賀氏。

主意拿定之後,再尋一個陰雨連綿的夜晚,他帶著小扇,翻墻進入範家。賀氏剛剛睡下,聽到聲音立刻爬起來。因為丈夫經常不在家,所以她身邊準備了一把短刀以便防身。聽到聲音,她帶著短刀去開門。開門後見不是丈夫,又見張成不懷好意,便用左手抓住張成的衣服,右手操刀自衛。張成見此情況,心裏害怕,連忙伸手奪刀。賀氏一邊死死抓住張成不放,一邊大聲呼救。張成見勢不好,更加慌亂,拼命奪過短刀,一刀殺了賀氏。然後,扔掉扇子匆匆逃走。

如今,這個夜闖民宅的殺人兇手終於落網了!吳蜚卿屈打成招,終於沈冤昭雪。小城中的百姓,無不稱讚狄大人的英明。此事在小城周圍擴散傳播,不久便傳到了並州城中。人們對於狄仁傑破案如神之事津津樂道,然而,始終卻不解狄仁傑破案的奧妙。後來,有一位士紳找了個機會向狄仁傑請教此事。

狄仁傑笑了笑,說:“這件冤案很容易弄清。仔細查閱原來的審訊記錄,可以看到賀氏被殺的時間是四月上旬。那天夜裏陰雨連綿,天氣還有些寒冷,根本用不著扇子。何況他是偷偷摸摸來做歹事,又怎能在緊張匆忙的時刻,反倒帶上這種東西來自找麻煩呢?可見,殺人兇手是想用這把扇子嫁禍於人,這是其一。扇子上的書畫題款,一般落款只題名字,不寫姓。而這把扇子,連名帶姓全部題在上邊,這分明是有意轉移視線,以假亂真,這是其二。我來小城的那天,曾在南門外杏花酒樓避雨,偶然看見了墻上的題詩。這次見扇面上的題詩與酒樓上的詩十分相似,所以我猜想此事與李秀有關,這是其三。果然,順藤摸瓜找到了元兇。”

一時間,時人莫不稱讚狄仁傑斷案如神。僅僅只是憑著一個紙扇上面的落款便找到了真兇,不得不說除了有足夠的聰明才智之外,觀察力和洞察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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