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看守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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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一夜終於過去了。
早餐是稀飯和饅頭,金駿就喝了幾口稀飯,根本吃不下去。
吃過早飯沒多久,昨天訊問金駿的警察來了,臉色非常陰沈嚴肅。他把金駿帶到了一個小單間,也沒說什麽,把人關那裏,就走了。
金駿忐忑不安,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啊?
能和那幫人分開,這算是好事。
可是,為什麽單獨關在這裏呢?那個警察的臉色那麽難看,難道是已經確定我是兇手,把我做為重刑犯單獨關押?金駿心亂如麻地想。
現在不是度日如年,而是度秒如年了。對於刑法,他懂的不多,但知道,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一想到如果儲夢遙被認定是他謀殺的,他可能要判死刑,他就不寒而栗。他惟一的指望是父母早點知道他被抓的消息,早點想辦法救他。可是父母到底去了哪裏呢,他們會不會也出了什麽事?金駿陷入無可名狀的焦慮和恐懼之中,在狹小的囚室裏走來走去,如同陷入老鼠籠的老鼠。
一個上午,仿佛一個世紀那麽漫長。
終於有人來了,把金駿帶了出去。當他走出“鐵籠子”,竟然看到了他的爸爸媽媽。
他媽媽看到他就哭了,拉著他左看右看,問道:“駿兒,你有沒有挨打?有沒有人欺負你?”
金駿心裏一酸,心想,沒有挨打,但比挨打更慘。
他媽媽很快發現了他褲子上的血跡,問他是不是被打的。
金駿開始不吭聲,這種事,對自己的親媽都講不出口。
這時,小蔣也被放出來了。小蔣看著他褲子上的血跡,也問他是不是被打了。
小蔣說他進去後,有人想給他下馬威,都被他制服了。當那些人知道他是二進宮,還得過散打冠軍後,就沒有人敢再欺負他了。
當年,小蔣開店被人砸場子,在被很多人圍攻的情況下,失手打死了人。他一個人,對方很多人,還拿著兇器,按說他屬於正當防衛,可對方有一定的勢力,告他過失殺人。後來還是金駿媽媽想辦法把事情擺平了,他以正當防衛被無罪釋放。那次在看守所被關了三個月,那是他第一次進看守所,由於沒有經驗,沒少被人欺負。所以,他深知這裏面的行情,擔心金駿受了欺負。
在父母和小蔣一再的追問之下,金駿最終還是說了在裏面被欺辱的事,把這三個人氣壞了。他媽媽心疼得要死,立即給一位公安局的領導打電話。
掛了電話後,不一會兒,昨天送金駿進去的那個警察就來了,帶他去做了一個筆記,問是誰對他施暴。然後四個警察帶著他去昨晚住的號子,讓他當場指認。
那些人開始還以為金駿只是被帶出去問話現在又關進來了,金駿一進去,直接甩了老大一個耳光。
當然,只能打一下,老大有了防備,警察也不準他打。
老大被帶出來訊問,他對昨天晚上的事供認不諱。
可是,供認不諱又能怎麽樣。警察把老大帶走後,回來告訴金駿,男人強暴男人,構不成強奸罪,無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被強暴時有身體傷害,經法醫鑒定達到輕傷級別,可以追究故意傷害罪。這個警察問金俊:“他對你有沒有身體傷害,需不需要找法醫鑒定?”
金駿有朋友曾因打架被抓,他對傷情鑒定略有了解,知道法醫鑒定的輕傷,其實並不“輕”,那個輕傷在平常人看來,是傷得很重的。金駿感覺自己受的傷應該達不到輕傷,再說,他也不想露出自己的菊花去給法醫鑒定。所以,他郁悶地說:“不必鑒定,應該達不到輕傷。這不應該按故意傷害來定啊,明明就是強奸。”
警察耐心地解釋說:“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你是男人,不是女人啊,所以沒法追究他的強奸罪。只有男人強奸女人才算強奸,男人強奸男人,女人強奸男人,都不算強奸罪。我說明白了嗎?”
金駿氣呼呼地說:“明白是明白,可這也太不合理了。男人被男人強奸,我覺得比女人被男人強奸還要痛苦。為什麽就不能算強奸?”
警察說:“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我們只能按照法律來。也許將來法律會修改,但現在就是這樣的。”
想想昨天晚上那噩夢一樣的經歷,金駿氣得想吐血,問道:“難道就這麽放過他?難道就沒有辦法懲罰他?”
警察說:“如果夠不成故事傷害罪,只能按違反監規來處理,我們對他的懲罰,可以關禁閉,或者讓他戴十天腳鐐手銬,或者……”
不等警察說完,金駿就不滿地說:“這些懲罰也太輕了,就沒有重一些的嗎?”
警察說:“沒有。”
金太太聽了也很生氣,質問道:“你們看守所究竟是怎麽管理的?怎麽能讓這種事發生?我要向你們的領導反映反映,好好治理一下你們這裏的亂況。”
警察知道金太太認識上面的領導,不敢得罪她,陪笑道:“以前從來沒發生過這樣的事……”
頓了頓,他瞄了一眼金駿,小心地說:“大概是你兒子長得太好看了……”
金太太美目一瞪:“你這意思,不怪那個犯人,也不怪你們管理不嚴,倒怪我兒子長得太好看了?”
“不是,不是……”警察連聲說,他也不知道該怎麽解釋自己的意思,只得訥訥又說了一遍,“以前真的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這次真的只是意外。我們一定會好好管教那個嫌疑犯,讓他多吃些苦頭。”
金老板一直沒吭聲,他一向遇事冷靜,他把金太太往一旁拉了拉,在她耳邊小聲說:“我們先回去吧,欺負我們兒子的人,我們慢慢收拾,不急在這一時。”
然後他對警察說:“我希望你們給那個犯人做個體驗,查一查他有沒有愛滋病一類的可以傳染的疾病。一定要檢察清楚,費用我可以出。”
警察說:“這個體檢我們可以做,費用不需要你出。”
金太太知道自己的老公,在人前不喜歡說狠話,但在背後會做狠事,他一定會有辦法讓那個欺負他們寶貝兒子的人吃不了兜著走。
於是,她也不再和警察計較了,安慰了兒子幾句,辦好了手續,出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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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是稀飯和饅頭,金駿就喝了幾口稀飯,根本吃不下去。
吃過早飯沒多久,昨天訊問金駿的警察來了,臉色非常陰沈嚴肅。他把金駿帶到了一個小單間,也沒說什麽,把人關那裏,就走了。
金駿忐忑不安,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啊?
能和那幫人分開,這算是好事。
可是,為什麽單獨關在這裏呢?那個警察的臉色那麽難看,難道是已經確定我是兇手,把我做為重刑犯單獨關押?金駿心亂如麻地想。
現在不是度日如年,而是度秒如年了。對於刑法,他懂的不多,但知道,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一想到如果儲夢遙被認定是他謀殺的,他可能要判死刑,他就不寒而栗。他惟一的指望是父母早點知道他被抓的消息,早點想辦法救他。可是父母到底去了哪裏呢,他們會不會也出了什麽事?金駿陷入無可名狀的焦慮和恐懼之中,在狹小的囚室裏走來走去,如同陷入老鼠籠的老鼠。
一個上午,仿佛一個世紀那麽漫長。
終於有人來了,把金駿帶了出去。當他走出“鐵籠子”,竟然看到了他的爸爸媽媽。
他媽媽看到他就哭了,拉著他左看右看,問道:“駿兒,你有沒有挨打?有沒有人欺負你?”
金駿心裏一酸,心想,沒有挨打,但比挨打更慘。
他媽媽很快發現了他褲子上的血跡,問他是不是被打的。
金駿開始不吭聲,這種事,對自己的親媽都講不出口。
這時,小蔣也被放出來了。小蔣看著他褲子上的血跡,也問他是不是被打了。
小蔣說他進去後,有人想給他下馬威,都被他制服了。當那些人知道他是二進宮,還得過散打冠軍後,就沒有人敢再欺負他了。
當年,小蔣開店被人砸場子,在被很多人圍攻的情況下,失手打死了人。他一個人,對方很多人,還拿著兇器,按說他屬於正當防衛,可對方有一定的勢力,告他過失殺人。後來還是金駿媽媽想辦法把事情擺平了,他以正當防衛被無罪釋放。那次在看守所被關了三個月,那是他第一次進看守所,由於沒有經驗,沒少被人欺負。所以,他深知這裏面的行情,擔心金駿受了欺負。
在父母和小蔣一再的追問之下,金駿最終還是說了在裏面被欺辱的事,把這三個人氣壞了。他媽媽心疼得要死,立即給一位公安局的領導打電話。
掛了電話後,不一會兒,昨天送金駿進去的那個警察就來了,帶他去做了一個筆記,問是誰對他施暴。然後四個警察帶著他去昨晚住的號子,讓他當場指認。
那些人開始還以為金駿只是被帶出去問話現在又關進來了,金駿一進去,直接甩了老大一個耳光。
當然,只能打一下,老大有了防備,警察也不準他打。
老大被帶出來訊問,他對昨天晚上的事供認不諱。
可是,供認不諱又能怎麽樣。警察把老大帶走後,回來告訴金駿,男人強暴男人,構不成強奸罪,無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被強暴時有身體傷害,經法醫鑒定達到輕傷級別,可以追究故意傷害罪。這個警察問金俊:“他對你有沒有身體傷害,需不需要找法醫鑒定?”
金駿有朋友曾因打架被抓,他對傷情鑒定略有了解,知道法醫鑒定的輕傷,其實並不“輕”,那個輕傷在平常人看來,是傷得很重的。金駿感覺自己受的傷應該達不到輕傷,再說,他也不想露出自己的菊花去給法醫鑒定。所以,他郁悶地說:“不必鑒定,應該達不到輕傷。這不應該按故意傷害來定啊,明明就是強奸。”
警察耐心地解釋說:“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你是男人,不是女人啊,所以沒法追究他的強奸罪。只有男人強奸女人才算強奸,男人強奸男人,女人強奸男人,都不算強奸罪。我說明白了嗎?”
金駿氣呼呼地說:“明白是明白,可這也太不合理了。男人被男人強奸,我覺得比女人被男人強奸還要痛苦。為什麽就不能算強奸?”
警察說:“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我們只能按照法律來。也許將來法律會修改,但現在就是這樣的。”
想想昨天晚上那噩夢一樣的經歷,金駿氣得想吐血,問道:“難道就這麽放過他?難道就沒有辦法懲罰他?”
警察說:“如果夠不成故事傷害罪,只能按違反監規來處理,我們對他的懲罰,可以關禁閉,或者讓他戴十天腳鐐手銬,或者……”
不等警察說完,金駿就不滿地說:“這些懲罰也太輕了,就沒有重一些的嗎?”
警察說:“沒有。”
金太太聽了也很生氣,質問道:“你們看守所究竟是怎麽管理的?怎麽能讓這種事發生?我要向你們的領導反映反映,好好治理一下你們這裏的亂況。”
警察知道金太太認識上面的領導,不敢得罪她,陪笑道:“以前從來沒發生過這樣的事……”
頓了頓,他瞄了一眼金駿,小心地說:“大概是你兒子長得太好看了……”
金太太美目一瞪:“你這意思,不怪那個犯人,也不怪你們管理不嚴,倒怪我兒子長得太好看了?”
“不是,不是……”警察連聲說,他也不知道該怎麽解釋自己的意思,只得訥訥又說了一遍,“以前真的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這次真的只是意外。我們一定會好好管教那個嫌疑犯,讓他多吃些苦頭。”
金老板一直沒吭聲,他一向遇事冷靜,他把金太太往一旁拉了拉,在她耳邊小聲說:“我們先回去吧,欺負我們兒子的人,我們慢慢收拾,不急在這一時。”
然後他對警察說:“我希望你們給那個犯人做個體驗,查一查他有沒有愛滋病一類的可以傳染的疾病。一定要檢察清楚,費用我可以出。”
警察說:“這個體檢我們可以做,費用不需要你出。”
金太太知道自己的老公,在人前不喜歡說狠話,但在背後會做狠事,他一定會有辦法讓那個欺負他們寶貝兒子的人吃不了兜著走。
於是,她也不再和警察計較了,安慰了兒子幾句,辦好了手續,出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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