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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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過後,鄭平洲和周渺一起回了家,他們結婚後一直都是分房睡的,兩個人的房間緊挨著,只隔著中間一道墻。
鄭平洲回到自己屋子裏,洗了個澡後換好衣服,當他一邊擦著濕漉漉的發絲,一邊從房間內的浴室走出來時,正好見到手機屏亮了起來——是幾條連著發過來的微信消息。
他將毛巾搭在脖子上,低頭看起了手機。是他媽媽發來的消息。
“你和小渺的心意我收到了,讓你們費心思了。”
“送的這一套首飾很好看,媽很喜歡。”
接著是發來的一張照片。
鄭平洲眼瞳微縮,面色覆雜地伸出兩根手指將圖片拉大——只見圖片上兩個打開的首飾盒,雖然樣式不同,但盒子上的標志表明了是同一家金鋪的。只見絨布上,左邊放著雕著寒梅的項鏈,右邊的盛著一個金鐲子,上頭也刻著一枝梅花。
周渺竟然在完全沒有和他溝通的情況下,在金桂坊訂了一只鐲子,而且這鐲子的雕花樣式,還和自己選的一模一樣。這也是他母親誤以為他們倆合著送了套禮物的原因。
玫瑰鳶尾梔子花,世上有那麽多種花樣,周渺卻偏偏選了和他一樣的……該說他們之間,還存著點兒心有靈犀嗎?
他五味雜陳地抱著手機躺回床上,細細咂摸著舌根下生出來的一點甜,淺淡卻回味悠長,已足夠他熬過這個漫漫長夜。
第二天一早,是煎午餐肉的香氣喚醒了沈睡的周渺。他從床上翻坐起來,循著味道下了樓,正趕上鄭平洲將做好的三明治端上桌。
這一次,是兩個人的分量。
“早。”鄭平洲難得地先打了招呼,看起來心情很不錯的樣子,“等我一下,我把榨好的橙汁倒出來。”
周渺在桌前暈暈乎乎地坐下了,打量著面前看起來很精致的三明治——酥脆潔白的面包片裏,夾著午餐肉、溏心蛋、玉米粒和番茄碎,看得出來是花了些心思的。這讓他不由細細回想,昨天到底是哪句話取悅了鄭平洲,他竟然能讓自己吃到這麽豐盛的早飯。
鄭平洲在美國留學過,養成了些那邊的習慣,周渺知道他吃早飯從來都是很簡單的,一般就是吃兩片面包夾果醬,最多也就是加上牛奶泡燕麥片,甚至有時候就直接用冰箱裏拿出來的冰牛奶泡,連熱都懶得熱。
所以這頓早飯,是為了他做的。
鄭平洲將果汁遞到周渺面前,然後自己坐下,喝了一口橙汁,面上五官立即扭作一團,語氣裏帶著點兒懊惱:“怎麽這麽酸……那個售貨員明明說澳橙很甜的。”
周渺在一旁笑了出聲,鄭平洲看了他一眼,懊惱更甚:“你別喝了,我去給你倒杯牛奶吧。”
“哎,別!”周渺連忙端起橙汁喝了一口,以防鄭平洲要把這杯拿走,“我就喜歡喝這樣的,酸的開胃。”
他都好久沒有喝到鄭平洲親手榨的果汁了,這得之不易的橙汁,他才不能放過呢!就算是酸倒牙,他也是心甘情願的。
鄭平洲盯著周渺唇上的一線水光,喉結滾了一滾,欲蓋彌彰地拿起果汁,又灌下一大口,仿佛這樣就能壓抑住那股心底的渴意。
“什麽時候的飛機?”
“明天淩晨的航班,你不用送了。”周渺剛說完,就意識到自己是在自作多情,也許人家根本也沒想著送他呢,“一周後回來。”
鄭平洲垂著眼,嘴邊那句“等你回來,我去接你”,到底是沒能說出口。
兩人吃過早飯,就各自去上班了,由於鄭平洲的工作室和周渺的不順路,周渺打算自己開車先離開。周渺一早心情很好,因此在分開前,特意多囑咐了一句:“降溫了,記得加衣服。”
————————————
江遠聽見辦公室的門被打開,下意識朝門口望了一眼,見到嘴角還帶著點笑的鄭平洲。他眉毛頓時糾結地扭在一起,好半天才試探性地問:“鄭導,你今天中彩票了?”
鄭平洲看了江遠一眼,面上那點笑意立刻煙消雲散,冷淡地道:“沒有。”
“你這什麽態度?”江遠搖搖頭,又低頭去翻劇本,忽然想起件事,“今早我替你簽了個快遞,放在墻角了。”
鄭平洲將脫掉的大衣掛起來後,走到墻角蹲**去查看包裹。包裹的封條被割開,裏面是一條藏青條紋的羊絨圍巾,他翻出裏面的信件,瞥見信尾落款寫著Mzastr粥,語氣輕松地道:“哦,是小M給我郵的。”
“是啊,又是那個富婆粉絲。”江遠哂笑道,“你說你那些個粉絲,要是知道你英年早婚了,還不得傷心死了。”
鄭平洲淡淡地說:“我又不是演員明星,哪來什麽粉絲不粉絲的。”
“哎,你就是根木頭樁子,平白浪費這張臉!”
鄭平洲不理會他的嘲諷,只在他身邊按著桌子坐下了,微微側頭問:“你看了這個本子,覺得怎麽樣?”
江遠已經看過一次初本了,他這次看的是鄭平洲做過修改的新版本,雖然沒看完,但對於故事框架大體是了解的。他眉心起了些褶皺,難得地猶豫了一下,然後開口道:“你這次怎麽會想拍愛情文藝片?這個本子的難度不低,取景要求也很高,最重要的是,愛情是個很難描述也很難把握的題材……就這麽說吧,我問你,你覺得什麽是愛情?”
鄭平洲的睫毛一顫,掩住眼底如水的思緒。他的聲音很低,卻帶著股悠遠柔和的意味,像是一把獨奏的小提琴:“愛是思念。”
江遠的話,讓鄭平洲想起了一些舊事——當年,他也向一個人,問過同樣的問題。
在鄭平洲升入高中的時候,隨著年紀漸長、知識豐富,他也漸漸生出了些對於感情的疑惑。他就像只年幼的蝸牛,從殼子裏伸出觸角試探著這個世界,對一切都充滿好奇。
普及性的生理課,是每個高中都會教給學生的,只是在課堂上,難免會有些年輕氣盛的少年,拿情愛嘻嘻哈哈地開玩笑。鄭平洲聽得一知半解,又插不進那些風流的玩笑話,只好將這些問題壓入心底。
周渺上的是一所本地的財經大學,他也沒住校,還是像以前一樣住在家裏,因此鄭平洲還是像從前一樣,幾乎每個晚上都能見到周渺。
那天晚上,鄭平洲一回到家就悶頭回了房裏,連父母叫他出去吃飯都沒去。他躺在床上,左思右想,輾轉反側,終於決定還是同他最信任的周哥分享秘密,於是,他敲響了鄰家的門。
他走到周渺房間前的時候,正趕上周渺洗完澡換衣服,他推門的手猛地頓住,一時不知是該繼續,還是該退開。
然而一線門縫之中,他看到了周渺光裸的上身和從浴巾裏伸出的筆直小腿。在冷白的燈光下,周渺身上沒被擦幹的水珠順著背溝一路下滑,從支起的蝴蝶骨,一路滾落至細腰上的腰窩,最後隱在毛巾中……
周哥的腰是那麽細,細得像是他房裏,總是拉不緊的窗簾間,洩出的那截月光。
“平洲,來吃點水果吧?”
周母的聲音打斷了鄭平洲飄忽的思緒,他驟然收回視線,胸腔裏像揣著一只亂蹦的兔子,讓他渾身發熱,呼吸都變得不暢快了。
鄭平洲將手背貼在臉上,想要將這種難堪的熱意壓下去。
當他坐在客廳裏把一盤水果吃得七七八八,周渺也換好了衣服,從臥室裏走出來,自然而然地坐在了鄭平洲旁邊,瞇著眼睛道:“你這壞小子,都不給你哥留點。”
周渺翹著腳,懶懶地靠在沙發上,隨手拿起鄭平洲擱在一邊的叉子,就要叉水果吃,卻被鄭平洲一手壓下:“……要不,我給你再拿個叉子吧。”
周渺拂開了鄭平洲的手:“你怎麽學得跟個小姑娘一樣,我又不在意這個。”
他用了鄭平洲的叉子將剩下的水果吃完,心滿意足地靠在沙發上,這才想起來問鄭平洲來找他什麽事。鄭平洲難得地吞吞吐吐了起來:“周哥,你懂……你懂什麽是愛情嗎?”
周渺眉頭一跳,接著他了然地笑開,饒有興趣地歪著頭問:“喲,我們家小平洲,這算是情竇初開啦?喜歡上哪個女生了,快跟我說說!”
“沒有!”鄭平洲連忙否認,臉上卻掩不住熱氣的翻湧,“就是今天上了生理課,老師說兩個人要有愛才能占有……可是他卻沒有講,到底什麽是愛。”
周渺笑得眼睛彎起來,眼底的溫柔像是深不見底的潭水,叫鄭平洲幾乎溺斃在那裏:“愛這個東西呢,怎麽來的,到底又是什麽,這是沒正確答案的。但要說我的看法,我更喜歡把它叫作思念。”
“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是會日夜思念他的,無論是早起、吃飯這些生活瑣事,還是看見一片月色、一枚落葉或是一陣輕風,都會難以遏制地想起那個人。兩人在一起的時間總很快似的,而分開的時間會被思念拉得無限長……等你有了這樣一個思念的人,你就會明白,什麽叫愛情了。”
後來,鄭平洲的確真真切切地體會到了,這種徹骨的思念——在他去美國的兩年裏,思念就像是瘋長的藤蔓,將他那顆有限的心全部占據,讓他浸泡在苦澀的汁液中,安靜地腐爛。
他想,思念一個人原來是如此可怕的事情。
但愛不是。
愛周渺,就更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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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平洲回到自己屋子裏,洗了個澡後換好衣服,當他一邊擦著濕漉漉的發絲,一邊從房間內的浴室走出來時,正好見到手機屏亮了起來——是幾條連著發過來的微信消息。
他將毛巾搭在脖子上,低頭看起了手機。是他媽媽發來的消息。
“你和小渺的心意我收到了,讓你們費心思了。”
“送的這一套首飾很好看,媽很喜歡。”
接著是發來的一張照片。
鄭平洲眼瞳微縮,面色覆雜地伸出兩根手指將圖片拉大——只見圖片上兩個打開的首飾盒,雖然樣式不同,但盒子上的標志表明了是同一家金鋪的。只見絨布上,左邊放著雕著寒梅的項鏈,右邊的盛著一個金鐲子,上頭也刻著一枝梅花。
周渺竟然在完全沒有和他溝通的情況下,在金桂坊訂了一只鐲子,而且這鐲子的雕花樣式,還和自己選的一模一樣。這也是他母親誤以為他們倆合著送了套禮物的原因。
玫瑰鳶尾梔子花,世上有那麽多種花樣,周渺卻偏偏選了和他一樣的……該說他們之間,還存著點兒心有靈犀嗎?
他五味雜陳地抱著手機躺回床上,細細咂摸著舌根下生出來的一點甜,淺淡卻回味悠長,已足夠他熬過這個漫漫長夜。
第二天一早,是煎午餐肉的香氣喚醒了沈睡的周渺。他從床上翻坐起來,循著味道下了樓,正趕上鄭平洲將做好的三明治端上桌。
這一次,是兩個人的分量。
“早。”鄭平洲難得地先打了招呼,看起來心情很不錯的樣子,“等我一下,我把榨好的橙汁倒出來。”
周渺在桌前暈暈乎乎地坐下了,打量著面前看起來很精致的三明治——酥脆潔白的面包片裏,夾著午餐肉、溏心蛋、玉米粒和番茄碎,看得出來是花了些心思的。這讓他不由細細回想,昨天到底是哪句話取悅了鄭平洲,他竟然能讓自己吃到這麽豐盛的早飯。
鄭平洲在美國留學過,養成了些那邊的習慣,周渺知道他吃早飯從來都是很簡單的,一般就是吃兩片面包夾果醬,最多也就是加上牛奶泡燕麥片,甚至有時候就直接用冰箱裏拿出來的冰牛奶泡,連熱都懶得熱。
所以這頓早飯,是為了他做的。
鄭平洲將果汁遞到周渺面前,然後自己坐下,喝了一口橙汁,面上五官立即扭作一團,語氣裏帶著點兒懊惱:“怎麽這麽酸……那個售貨員明明說澳橙很甜的。”
周渺在一旁笑了出聲,鄭平洲看了他一眼,懊惱更甚:“你別喝了,我去給你倒杯牛奶吧。”
“哎,別!”周渺連忙端起橙汁喝了一口,以防鄭平洲要把這杯拿走,“我就喜歡喝這樣的,酸的開胃。”
他都好久沒有喝到鄭平洲親手榨的果汁了,這得之不易的橙汁,他才不能放過呢!就算是酸倒牙,他也是心甘情願的。
鄭平洲盯著周渺唇上的一線水光,喉結滾了一滾,欲蓋彌彰地拿起果汁,又灌下一大口,仿佛這樣就能壓抑住那股心底的渴意。
“什麽時候的飛機?”
“明天淩晨的航班,你不用送了。”周渺剛說完,就意識到自己是在自作多情,也許人家根本也沒想著送他呢,“一周後回來。”
鄭平洲垂著眼,嘴邊那句“等你回來,我去接你”,到底是沒能說出口。
兩人吃過早飯,就各自去上班了,由於鄭平洲的工作室和周渺的不順路,周渺打算自己開車先離開。周渺一早心情很好,因此在分開前,特意多囑咐了一句:“降溫了,記得加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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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遠聽見辦公室的門被打開,下意識朝門口望了一眼,見到嘴角還帶著點笑的鄭平洲。他眉毛頓時糾結地扭在一起,好半天才試探性地問:“鄭導,你今天中彩票了?”
鄭平洲看了江遠一眼,面上那點笑意立刻煙消雲散,冷淡地道:“沒有。”
“你這什麽態度?”江遠搖搖頭,又低頭去翻劇本,忽然想起件事,“今早我替你簽了個快遞,放在墻角了。”
鄭平洲將脫掉的大衣掛起來後,走到墻角蹲**去查看包裹。包裹的封條被割開,裏面是一條藏青條紋的羊絨圍巾,他翻出裏面的信件,瞥見信尾落款寫著Mzastr粥,語氣輕松地道:“哦,是小M給我郵的。”
“是啊,又是那個富婆粉絲。”江遠哂笑道,“你說你那些個粉絲,要是知道你英年早婚了,還不得傷心死了。”
鄭平洲淡淡地說:“我又不是演員明星,哪來什麽粉絲不粉絲的。”
“哎,你就是根木頭樁子,平白浪費這張臉!”
鄭平洲不理會他的嘲諷,只在他身邊按著桌子坐下了,微微側頭問:“你看了這個本子,覺得怎麽樣?”
江遠已經看過一次初本了,他這次看的是鄭平洲做過修改的新版本,雖然沒看完,但對於故事框架大體是了解的。他眉心起了些褶皺,難得地猶豫了一下,然後開口道:“你這次怎麽會想拍愛情文藝片?這個本子的難度不低,取景要求也很高,最重要的是,愛情是個很難描述也很難把握的題材……就這麽說吧,我問你,你覺得什麽是愛情?”
鄭平洲的睫毛一顫,掩住眼底如水的思緒。他的聲音很低,卻帶著股悠遠柔和的意味,像是一把獨奏的小提琴:“愛是思念。”
江遠的話,讓鄭平洲想起了一些舊事——當年,他也向一個人,問過同樣的問題。
在鄭平洲升入高中的時候,隨著年紀漸長、知識豐富,他也漸漸生出了些對於感情的疑惑。他就像只年幼的蝸牛,從殼子裏伸出觸角試探著這個世界,對一切都充滿好奇。
普及性的生理課,是每個高中都會教給學生的,只是在課堂上,難免會有些年輕氣盛的少年,拿情愛嘻嘻哈哈地開玩笑。鄭平洲聽得一知半解,又插不進那些風流的玩笑話,只好將這些問題壓入心底。
周渺上的是一所本地的財經大學,他也沒住校,還是像以前一樣住在家裏,因此鄭平洲還是像從前一樣,幾乎每個晚上都能見到周渺。
那天晚上,鄭平洲一回到家就悶頭回了房裏,連父母叫他出去吃飯都沒去。他躺在床上,左思右想,輾轉反側,終於決定還是同他最信任的周哥分享秘密,於是,他敲響了鄰家的門。
他走到周渺房間前的時候,正趕上周渺洗完澡換衣服,他推門的手猛地頓住,一時不知是該繼續,還是該退開。
然而一線門縫之中,他看到了周渺光裸的上身和從浴巾裏伸出的筆直小腿。在冷白的燈光下,周渺身上沒被擦幹的水珠順著背溝一路下滑,從支起的蝴蝶骨,一路滾落至細腰上的腰窩,最後隱在毛巾中……
周哥的腰是那麽細,細得像是他房裏,總是拉不緊的窗簾間,洩出的那截月光。
“平洲,來吃點水果吧?”
周母的聲音打斷了鄭平洲飄忽的思緒,他驟然收回視線,胸腔裏像揣著一只亂蹦的兔子,讓他渾身發熱,呼吸都變得不暢快了。
鄭平洲將手背貼在臉上,想要將這種難堪的熱意壓下去。
當他坐在客廳裏把一盤水果吃得七七八八,周渺也換好了衣服,從臥室裏走出來,自然而然地坐在了鄭平洲旁邊,瞇著眼睛道:“你這壞小子,都不給你哥留點。”
周渺翹著腳,懶懶地靠在沙發上,隨手拿起鄭平洲擱在一邊的叉子,就要叉水果吃,卻被鄭平洲一手壓下:“……要不,我給你再拿個叉子吧。”
周渺拂開了鄭平洲的手:“你怎麽學得跟個小姑娘一樣,我又不在意這個。”
他用了鄭平洲的叉子將剩下的水果吃完,心滿意足地靠在沙發上,這才想起來問鄭平洲來找他什麽事。鄭平洲難得地吞吞吐吐了起來:“周哥,你懂……你懂什麽是愛情嗎?”
周渺眉頭一跳,接著他了然地笑開,饒有興趣地歪著頭問:“喲,我們家小平洲,這算是情竇初開啦?喜歡上哪個女生了,快跟我說說!”
“沒有!”鄭平洲連忙否認,臉上卻掩不住熱氣的翻湧,“就是今天上了生理課,老師說兩個人要有愛才能占有……可是他卻沒有講,到底什麽是愛。”
周渺笑得眼睛彎起來,眼底的溫柔像是深不見底的潭水,叫鄭平洲幾乎溺斃在那裏:“愛這個東西呢,怎麽來的,到底又是什麽,這是沒正確答案的。但要說我的看法,我更喜歡把它叫作思念。”
“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是會日夜思念他的,無論是早起、吃飯這些生活瑣事,還是看見一片月色、一枚落葉或是一陣輕風,都會難以遏制地想起那個人。兩人在一起的時間總很快似的,而分開的時間會被思念拉得無限長……等你有了這樣一個思念的人,你就會明白,什麽叫愛情了。”
後來,鄭平洲的確真真切切地體會到了,這種徹骨的思念——在他去美國的兩年裏,思念就像是瘋長的藤蔓,將他那顆有限的心全部占據,讓他浸泡在苦澀的汁液中,安靜地腐爛。
他想,思念一個人原來是如此可怕的事情。
但愛不是。
愛周渺,就更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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