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小胡的倔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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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蒙面前,易明凱是自卑的。雖然在本地市中心有一套房子,但那房子破得不能再破了,連獨立的衛生間和廚房都沒有,夏天很熱冬天很冷。幾年前的易明凱工作上也沒有什麽起色,長相也很普通,嘴巴也不太會說話,體貼入微和噓寒問暖這種事跟他也一點都不沾邊,相親了無數次,女孩都必須提一個要求——買房,必須把老房子賣了,買房齡在十年內的房子,至少兩室一廳,女方要加名字,可以出錢裝修。易明凱的爸爸對老房子有感情,不舍得賣掉,加上一直有人說政府要拆遷這一片,會有高額的補償,雖不是空穴來風,但一直傳了很多年也沒看到進展。後來又據說是拆遷成本太高,政府去拆了別處。總之,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下,易明凱就是個窮□□絲,是萬萬都沒有想到能娶到蘇蒙這樣的姑娘的。藝術學校的大美女,書香門第,輕聲細語,舉止得體,追她的人都排隊排到法國,卻在和易明凱相親後同意交往。
“應該是那次,下大暴雨,全城堵車,她被困在公交車站,我拿著傘狂奔過去,為了能快一點趕到,我沒撐傘,渾身濕透,卻把她好好地送回了家。”易明凱回憶起來都會笑:“當時雖然才認識不到一個月,我想是我的踏實可靠感動了她,她說願意跟我一起生活。”
胡玥心中默默地想:你當時一定覺得自己上輩子拯救了地球吧。
蘇蒙接受了易明凱的沒有房,在他公司附近租了一套一居室,兩人過著簡單而平靜的生活。
“我覺得我們就像老夫老妻,過著平平淡淡的日子,她的工作時間比較靈活,我經常要加班,但不管多晚回到家,她都會留一盞燈等著我,我媽媽去世得早,是她讓我重新感受到了家庭的溫暖。”
很快,蘇蒙就懷孕了,易明凱很高興,就像研究編程一樣去仔細研究育兒的知識,小到給孩子買什麽樣的尿布、奶瓶、口水巾,還會陪著蘇蒙去上課,學著怎麽抱孩子怎麽餵奶怎麽換尿布怎麽洗澡。小孩出生後,第一次笑容給了易明凱,他的心都要融化了。蘇蒙月子期間,前前後後忙裏忙外都是易明凱這個新手,一邊摸著石頭一邊過河,在小孩一天天慢慢成長的過程中,他可以稱得上是優秀的父親,從不會缺席。
“自從她生完小孩以後,她就跟我分開睡了。”
前面鋪墊了這麽多,胡玥知道瓜來了。
“一開始她說是怕小孩晚上吵到我,影響第二天上班,所以都是她跟小孩睡,我自己睡,後來小孩可以睡整覺了,我想過來一起睡,她還是不同意,說三個人睡太擠了。後來我說小孩可以在旁邊睡一個小床,她還是不同意。我升職了,收入也提高了,之前請過一個保姆,她覺得不滿意,後來就辭職在家安心帶娃,平時她就照顧照顧孩子,我下班回到家,她也不怎麽跟我說話。”易明凱說著說著低了頭:“她一定是帶孩子太累了,都怪我,被那些狐朋狗友教壞了,說男人要樹立在家裏的權威,不能被女人騎到頭上去,正好去年底工作壓力大,回家又都是她的冷臉,我就索性在公司打游戲,想著冷落她一段時間。我發誓,我絕對沒有出軌,絕對沒有做對不起她的事。”
胡玥看了一眼尹世寧,眼神問道:你叫我來,就是聽這個?
“胡律師,我很愛天天,天天不能沒有爸爸,也不能沒有媽媽。我知道阿蒙是想考驗我,為了這個家我做什麽都願意,求你告訴我,阿蒙她想要什麽?她是不是不好意思開口?所以才請律師,想通過律師來告訴我?”
胡玥看一眼尹世寧,對方完全就是袖手旁觀的態度,而這邊易明凱簡直就要哭出來了,他身邊的天天本來安靜地玩著ipad,看到爸爸很激動的樣子,也開始莫名其妙地嚎啕大哭。
怎麽還哭起來了呢……胡玥趕緊安撫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保證回去以後就跟蘇蒙說。”
“天天,你想媽媽嗎?”易明凱摸著孩子的頭:“媽媽很快就會回家了。”
雖然代表的是蘇蒙,但看到這一幕,沒有人會不為之動容。
這個家,真的到了要分崩離析的程度了嗎?孩子是無辜的,易明凱……真的出軌了嗎?連kolar也沒找到證據,他們才制造了精神出軌的帽子不是嗎?胡玥在回去的路上不停地問自己,有沒有可能,真的只是蘇蒙在借機奪取家中的話語權呢?她在整個案子當中,該像沈澹那樣不顧一切地遵照委托人的指示維護委托人的權益,還是應該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幫助委托人,選擇一個更優的結果。
既然答應了易明凱,她覺得還是要遵守承諾嘗試一下,當然,是在沈澹不在場的情況下。
“沈律師沒來嗎?”
蘇蒙確實是美女,完全看不出已經生過小孩,跟上次見面不一樣,她燙了卷發,微卷,舉手投足間多了些嫵媚。
胡玥覺得,她比之前來咨詢的時候,變得開朗了一些。
“我見過易明凱和天天了。”胡玥也不寒喧,直接說道:“天天說想媽媽。”
蘇蒙眼眶突然泛紅:“你為什麽不告訴我?他們現在在哪裏?你知道嗎?”
胡玥搖搖頭,咬了咬嘴唇,心中有猶豫,最後還是下了決心:“你真的決定要離婚了嗎?我覺得易明凱是真心想要挽回這個家庭的,他對孩子也很好,如果不是什麽特別嚴重的錯,要不要考慮給他一個機會?”
蘇蒙看著胡玥,眼裏看不出波瀾。
“雖然我沒有結過婚,雖然我是你的律師,但我還是覺得,孩子的成長需要一個和諧溫暖的家,我也見過不少離婚案件,夫妻倆都是沖動離婚,之後也有後悔的。從聽你們兩邊的說的話,我覺得你們之間沒有什麽大問題的,只是因為孩子的出生,打破了原有的生活節奏,相互間少了溝通。易明凱說,現在他有錢了,可以買房子了,你有什麽要求只管提,只要他能做到的,他都會滿足你。”
蘇蒙聽完這番話,挑了挑眉,她把手機放到桌上,委屈地說:“為了孩子著想,去將就著和不喜歡的人過一輩子,胡律師覺得我應該這樣嗎?那麽我的孩子終將要長大,會獨立,我是不是只能到那時候才能離婚?一個對孩子好的爸爸,會把孩子藏起來不給見媽媽嗎?他說了什麽胡律師就相信了呢?女人難道結了婚,這輩子就要跟一個人綁在一起嗎?離婚不就是為了糾正錯誤嗎?我跟他結婚就是個錯誤,現在我想要結束這個錯誤,重新追求我的人生,我還變成罪人了嗎?”
胡玥慌了,趕緊掏出紙巾遞過去:“你別哭啊,別哭別哭。”
“胡律師,我以為同樣作為女人,你會更能在我的立場為我考慮,現在我好難過,連我的律師都認為我離婚是無理取鬧嗎?”
胡玥手足無措地變得結巴起來:“沒有沒有,你千萬別這麽想,我是站在你這一邊的。”
“胡律師,我不能沒有天天,請一定要幫我把天天爭取到。胡律師,我是真的很不快樂,易明凱就是個木頭,腦子裏就知道代碼,不是編程就是打游戲,結婚這麽多年最遠的就是帶我去了二十公裏外的古鎮,你問他,他知道我喜歡什麽嗎?他知道我愛吃什麽嗎?我是生孩子的機器嗎?我是家庭的附屬品嗎?不是啊胡律師,我就是我啊,我應該有我自己的人生,不是嗎?”
胡玥覺得,自己可能好心辦了件壞事。
果然,沈澹氣沖沖地跑過來把她拎回去了。
“讓你見笑了,這家夥時不時會吃錯藥行為舉止不受控制,剛才的事情純屬喪失意識的行為,你忽略就好。”
“沈律師,你是站在我這邊的對嗎?如果連你也想勸我覆合,我都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當然,我是絕對絕對支持你離婚的,而且我一定會幫助你拿到想要的東西,不管是孩子,還是錢,絕對是一流的服務,絕對讓你滿意。”
“那我們,接下來該怎麽做?”
“起訴書剛剛已經遞交到法院了,一是主張離婚,二是主張孩子的撫養權歸你,三是主張夫妻共同財產分四分之三。”
沈澹說的這些,胡玥有點懵,什麽時候決定要起訴的?她怎麽不知道?還癲癲地跑去跟易明凱見面,還傻乎乎地想要幫他們覆合。
這樣的疑惑,沈澹用更加刻薄的話也在質問她:“聖母心又泛濫了是不是?是不是覺得自己在拯救一個破碎的家庭拯救一個可憐的小孩拯救全世界?特別偉岸高大閃閃發光?在律師的操守和多管閑事二者之間用情感戰勝了理智很驕傲是不是?”
“我是真的覺得,他們感情是沒有破裂的。”
“你是二十四小時貼身跟在他們身邊看到過他們說的每一句話見證了他們相處的每一分鐘了?還是他們肚子裏的蛔蟲知道他們真實的想法了?就憑幾句話幾滴眼淚,你就信了?身為律師,連看證據這麽基本的原則都拋到外太空了嗎?”
雖然沈澹說的不無道理,雖然胡玥也經過這樣的心理鬥爭,但用這些話去跟沈澹爭論,是絕對站不住腳的。既然已經立案了,就看看進展吧,法官也會做工作的,很多夫妻也是到了法庭上吵吵鬧鬧一番,但到了最後一刻還是會狠不下心離婚的。
“那我們現在有什麽證據了嗎?”
“因為我對你的立場已經產生了懷疑,你就別想從我這裏打探什麽消息了,律師費呢你也別想收一分錢。”
“可是,天天就會沒有爸爸了。”
“我管他天天還是地地有沒有爸爸,這是該你關心的事嗎?”沈澹搖搖頭:”你可真是病入膏肓無可救藥了,一個人清醒清醒吧。”
胡玥不再做反駁,而沈澹也確實沒讓她接觸案件。尹世寧那邊收到訴狀後打電話過來問她怎麽回事,胡玥也只能說這是當事人的決定。
開庭時間很快就到了,法官是三十來歲的女法官,共情能力很好,對沈澹他們很有利。
“我方認為,夫妻雙方感情根本就沒有破裂,只是不像剛結婚時那麽浪漫,變得比較平淡了而已,我的當事人一直在積極主動地要挽回夫妻感情,也希望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請法院不要判決離婚。”尹世寧說完,讓易明凱繼續跟法官表態。
“阿蒙,不要生氣了,跟我回家好嗎?法官那麽忙,我們就別給國家添亂了,你覺得我哪裏不好就跟我說,我一定改,改到你滿意為止。”
法官看著蘇蒙,在等她的意見。
沈澹先做回應了:“感情沒有破裂嗎?被告我想問你,一對夫妻雖然同住一間屋子,但已經有將近四年的時間沒有睡在同一個房間,雖然每天都能見面,但見面時間不足半小時,平均每天說話不超過五句,這樣的婚姻是健康的嗎?這樣的兩個人和陌生人有什麽區別?這樣的感情還能稱得上是正常的嗎?我知道你又要拿小孩來做擋箭牌,請問你,現在還在在哪?過去的一年裏,孩子每天和父親相處的時間有多長?孩子有父親和沒有父親都是一樣的不是嗎?現在呢?你把孩子從家裏抱走藏了起來,他已經一個多月沒見到媽媽了,這就是你口中說的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嗎?”
“老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因為夫妻之間的糾葛不是三言兩語就能理得——”
沈澹打斷尹世寧:“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法官每年審理那麽多的離婚案件比你我更清楚,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特殊情況只要對方不同意基本不能判離的規則早就應該改了,法律從來沒有規定過這種莫名其妙的標準,多少受到家庭暴力的女人苦於在法庭上拿不出證據而不能離婚繼續受害,多少人因為配偶有賭錢的愛好就因為都是小打小鬧而且在法庭上做了保證而不能離婚繼續受苦,多少人因為感情出現裂痕想要展開新生活就因為這種爛規則被律師濫用第一次離不了第二次玩失蹤一拖再拖陷入痛苦中,我們的司法保護的是這樣的婚姻嗎?還是為了省事而用一棒子打死的準則在判決書上寫個“駁回”二字草率了結。多少在婚姻中的弱者來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巨大的勇氣,簡單的“駁回”二字,剝奪的是他們對未來的期待,失去的是他們對世界上還有能保護自己的人和地方的信任。”
胡玥的心情,從一開始認為沈澹又要開始表演他的胡扯了,到中途覺得沈澹說的似乎也有道理,最後簡直是慚愧地低下了頭。是啊,為什麽那個說不想離婚的人說的話就那麽容易相信,想離婚的那個人心中的訴求,就那麽輕易地認為是不值一提嗎?人總是喜歡勸別人,你就顧全大局犧牲自己吧,你就為了孩子再忍忍吧,你就往好的方面去想看開點吧,你就別折騰了平平淡淡過日子吧。多少人在一次次鼓起勇氣想要爭取權利的時候,就因為身邊的人這樣的一句勸,又打了退堂鼓,這一輩子,就這麽一次次失去機會,一次次留下後悔,直到最後,再也沒有機會。
她誤會沈澹了,她又一次帶著有色眼鏡,對沈澹產生了偏見,也是又一次地,因為自己的莽撞和不成熟而慚愧。
任何一段要離婚的婚姻,都不是一時興起的,任何一個決定要離婚的人,都經歷了一段名存實亡的婚姻時期,有些人很短,十幾天、一個月,有些人很長,十幾年、幾十年。
“關於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問題就暫時討論到這裏吧。”法官看了看時間,考慮到後面還有兩個爭議焦點,還是得控制節奏:“接著討論小孩的撫養權問題。”
“男孩子跟著父親生活,更有利於成長,而且父親薪水比較高,職業發展好,能夠給孩子提供很好的條件,父親的姑姑現在也主動願意來幫助帶小孩,相比全職媽媽的原告,在離開職場多年後缺乏工作技能,單親媽媽帶著孩子也會困難重重,我方也是為了孩子著想,在對待孩子方面,原告也可以摸著良心說說看,他是不是一位愛孩子的好父親。”
沈澹輕松地拆解尹世寧的論點:“一位原本可以成為音樂家全世界演出卻為了孩子願意全職在家陪伴的母親,才是更愛孩子吧。母親的細膩和溫柔是孩子成長不可缺少的情感需求,小孩可以送去幼兒園,原告正在談一份培訓機構的工作,時間靈活,收入也不低,相比被告長期加班的高強度工作,原告的情況明顯更有利於小孩的成長。”
法官問了一句:“原告確定能夠找到工作嗎?”
蘇蒙直起了身子對著話筒輕聲說:“開庭前機構那邊打來電話說可以簽約了,每周十節課,每節課一小時,我可以自己安排,每節課300塊錢,如果教的好課時費還可以加。”
“住的地方呢?”法官又繼續問。
“只要能分到財產我就會去買一套學區房的,兩個人住不用太大,五十平米就可以了。如果財產不分給我,我也可以先住在表姐家,他們出國了,有一套房子正需要人打理。”
尹世寧見這樣,趕緊也說:“我們也會買房子的,現在已經在看了。”
法官點點頭:“我知道了,下面討論第三個爭議焦點吧,財產怎麽分配。”
3000萬的拆遷款,除此之外基本上沒有什麽共同財產。看起來很容易分割,但有這兩個律師在,法官開始揉眉心了。
“3000萬的財產都是被告的父親留下來的遺產,原告本沒有權分割,考慮到幾年的夫妻感情,我們願意給原告一百萬元,但這是在原告放棄對小孩的撫養權基礎上,我方也承諾這些錢會用於小孩的成長和教育——”
“為了不浪費大家的時間聽你像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的發言,我不得不決定要打斷你。”沈澹一臉不耐煩地搖頭:“被告既然不能拿出遺產只留給他一個人的證明,3000萬就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是基本——當然,我們不會只主張一半,結婚近四年,原告為了家庭放棄了自己心愛的音樂事業,做了全職媽媽,為家庭做出巨大的犧牲,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因此我方主張分割3000萬當中的80%也就是2400萬元,我方也可以保證,這些錢都用於小孩的教育和成長。”
尹世寧拿起手中的法條迅速翻找,看完後自信地反駁:“對方剛才提到的是婚姻法40條的規定,遺憾的是,一方要求補償的前提是夫妻雙方曾書面約定過在婚姻關系存續起鍵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現在原被告雙方並沒有做過類似的約定,所以原告主張百分之八十是非常荒謬的。”
“那你們認為應該是平分對嗎?”
“最多也是平——”面對沈澹的奇襲,尹世寧差點掉進陷進:“當然不能平分,我們現在可以提交證人證言,來自去世父親的街坊鄰居,比如這位就住在樓下,他說曾經聽到被告父親多次抱怨兒媳婦不回來看望他,也不帶孫子回來;這位住在對面的阿姨也證實,被告父親曾經說過:“兒媳婦嫌棄房子破,哼,是我不讓她來住的!”還有這樣的話:“小凱就是貪圖人家漂亮,我一直跟他說漂亮的女人沒一個好的”、“我要是死了,我兒子這麽老實的肯定要被媳婦欺負死了!”以上這些證人證言,一方面說明原告並未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更重要的是老爺子的內心想法是不希望原告來分享他的財產,所以——”
一直在閉著眼睛露出打瞌睡神情的沈澹終於忍不住了:“被告,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了好嗎?你說的這些,我都不屑於去反駁了。”
法官還是強調:“原告是放棄質證的權利嗎?”
“我的意見就是不認可,不認可,不認可。”
全程沒有發言的胡玥,一直在觀察著他們,蘇蒙把一個在婚姻中受盡委屈卻又無處可說的可憐樣子表現得非常逼真,而易明凱全程都在盯著蘇蒙,不時地要找機會表達自己不想離婚、自己不能沒有孩子,蘇蒙雖然不說話,但胡玥能感覺得到她是堅決的,不會動搖的。胡玥一直不明白,一個能這麽堅持要離婚的人,三年前是怎麽會決定結婚的?婚姻在她眼裏,就是兒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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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那次,下大暴雨,全城堵車,她被困在公交車站,我拿著傘狂奔過去,為了能快一點趕到,我沒撐傘,渾身濕透,卻把她好好地送回了家。”易明凱回憶起來都會笑:“當時雖然才認識不到一個月,我想是我的踏實可靠感動了她,她說願意跟我一起生活。”
胡玥心中默默地想:你當時一定覺得自己上輩子拯救了地球吧。
蘇蒙接受了易明凱的沒有房,在他公司附近租了一套一居室,兩人過著簡單而平靜的生活。
“我覺得我們就像老夫老妻,過著平平淡淡的日子,她的工作時間比較靈活,我經常要加班,但不管多晚回到家,她都會留一盞燈等著我,我媽媽去世得早,是她讓我重新感受到了家庭的溫暖。”
很快,蘇蒙就懷孕了,易明凱很高興,就像研究編程一樣去仔細研究育兒的知識,小到給孩子買什麽樣的尿布、奶瓶、口水巾,還會陪著蘇蒙去上課,學著怎麽抱孩子怎麽餵奶怎麽換尿布怎麽洗澡。小孩出生後,第一次笑容給了易明凱,他的心都要融化了。蘇蒙月子期間,前前後後忙裏忙外都是易明凱這個新手,一邊摸著石頭一邊過河,在小孩一天天慢慢成長的過程中,他可以稱得上是優秀的父親,從不會缺席。
“自從她生完小孩以後,她就跟我分開睡了。”
前面鋪墊了這麽多,胡玥知道瓜來了。
“一開始她說是怕小孩晚上吵到我,影響第二天上班,所以都是她跟小孩睡,我自己睡,後來小孩可以睡整覺了,我想過來一起睡,她還是不同意,說三個人睡太擠了。後來我說小孩可以在旁邊睡一個小床,她還是不同意。我升職了,收入也提高了,之前請過一個保姆,她覺得不滿意,後來就辭職在家安心帶娃,平時她就照顧照顧孩子,我下班回到家,她也不怎麽跟我說話。”易明凱說著說著低了頭:“她一定是帶孩子太累了,都怪我,被那些狐朋狗友教壞了,說男人要樹立在家裏的權威,不能被女人騎到頭上去,正好去年底工作壓力大,回家又都是她的冷臉,我就索性在公司打游戲,想著冷落她一段時間。我發誓,我絕對沒有出軌,絕對沒有做對不起她的事。”
胡玥看了一眼尹世寧,眼神問道:你叫我來,就是聽這個?
“胡律師,我很愛天天,天天不能沒有爸爸,也不能沒有媽媽。我知道阿蒙是想考驗我,為了這個家我做什麽都願意,求你告訴我,阿蒙她想要什麽?她是不是不好意思開口?所以才請律師,想通過律師來告訴我?”
胡玥看一眼尹世寧,對方完全就是袖手旁觀的態度,而這邊易明凱簡直就要哭出來了,他身邊的天天本來安靜地玩著ipad,看到爸爸很激動的樣子,也開始莫名其妙地嚎啕大哭。
怎麽還哭起來了呢……胡玥趕緊安撫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保證回去以後就跟蘇蒙說。”
“天天,你想媽媽嗎?”易明凱摸著孩子的頭:“媽媽很快就會回家了。”
雖然代表的是蘇蒙,但看到這一幕,沒有人會不為之動容。
這個家,真的到了要分崩離析的程度了嗎?孩子是無辜的,易明凱……真的出軌了嗎?連kolar也沒找到證據,他們才制造了精神出軌的帽子不是嗎?胡玥在回去的路上不停地問自己,有沒有可能,真的只是蘇蒙在借機奪取家中的話語權呢?她在整個案子當中,該像沈澹那樣不顧一切地遵照委托人的指示維護委托人的權益,還是應該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幫助委托人,選擇一個更優的結果。
既然答應了易明凱,她覺得還是要遵守承諾嘗試一下,當然,是在沈澹不在場的情況下。
“沈律師沒來嗎?”
蘇蒙確實是美女,完全看不出已經生過小孩,跟上次見面不一樣,她燙了卷發,微卷,舉手投足間多了些嫵媚。
胡玥覺得,她比之前來咨詢的時候,變得開朗了一些。
“我見過易明凱和天天了。”胡玥也不寒喧,直接說道:“天天說想媽媽。”
蘇蒙眼眶突然泛紅:“你為什麽不告訴我?他們現在在哪裏?你知道嗎?”
胡玥搖搖頭,咬了咬嘴唇,心中有猶豫,最後還是下了決心:“你真的決定要離婚了嗎?我覺得易明凱是真心想要挽回這個家庭的,他對孩子也很好,如果不是什麽特別嚴重的錯,要不要考慮給他一個機會?”
蘇蒙看著胡玥,眼裏看不出波瀾。
“雖然我沒有結過婚,雖然我是你的律師,但我還是覺得,孩子的成長需要一個和諧溫暖的家,我也見過不少離婚案件,夫妻倆都是沖動離婚,之後也有後悔的。從聽你們兩邊的說的話,我覺得你們之間沒有什麽大問題的,只是因為孩子的出生,打破了原有的生活節奏,相互間少了溝通。易明凱說,現在他有錢了,可以買房子了,你有什麽要求只管提,只要他能做到的,他都會滿足你。”
蘇蒙聽完這番話,挑了挑眉,她把手機放到桌上,委屈地說:“為了孩子著想,去將就著和不喜歡的人過一輩子,胡律師覺得我應該這樣嗎?那麽我的孩子終將要長大,會獨立,我是不是只能到那時候才能離婚?一個對孩子好的爸爸,會把孩子藏起來不給見媽媽嗎?他說了什麽胡律師就相信了呢?女人難道結了婚,這輩子就要跟一個人綁在一起嗎?離婚不就是為了糾正錯誤嗎?我跟他結婚就是個錯誤,現在我想要結束這個錯誤,重新追求我的人生,我還變成罪人了嗎?”
胡玥慌了,趕緊掏出紙巾遞過去:“你別哭啊,別哭別哭。”
“胡律師,我以為同樣作為女人,你會更能在我的立場為我考慮,現在我好難過,連我的律師都認為我離婚是無理取鬧嗎?”
胡玥手足無措地變得結巴起來:“沒有沒有,你千萬別這麽想,我是站在你這一邊的。”
“胡律師,我不能沒有天天,請一定要幫我把天天爭取到。胡律師,我是真的很不快樂,易明凱就是個木頭,腦子裏就知道代碼,不是編程就是打游戲,結婚這麽多年最遠的就是帶我去了二十公裏外的古鎮,你問他,他知道我喜歡什麽嗎?他知道我愛吃什麽嗎?我是生孩子的機器嗎?我是家庭的附屬品嗎?不是啊胡律師,我就是我啊,我應該有我自己的人生,不是嗎?”
胡玥覺得,自己可能好心辦了件壞事。
果然,沈澹氣沖沖地跑過來把她拎回去了。
“讓你見笑了,這家夥時不時會吃錯藥行為舉止不受控制,剛才的事情純屬喪失意識的行為,你忽略就好。”
“沈律師,你是站在我這邊的對嗎?如果連你也想勸我覆合,我都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當然,我是絕對絕對支持你離婚的,而且我一定會幫助你拿到想要的東西,不管是孩子,還是錢,絕對是一流的服務,絕對讓你滿意。”
“那我們,接下來該怎麽做?”
“起訴書剛剛已經遞交到法院了,一是主張離婚,二是主張孩子的撫養權歸你,三是主張夫妻共同財產分四分之三。”
沈澹說的這些,胡玥有點懵,什麽時候決定要起訴的?她怎麽不知道?還癲癲地跑去跟易明凱見面,還傻乎乎地想要幫他們覆合。
這樣的疑惑,沈澹用更加刻薄的話也在質問她:“聖母心又泛濫了是不是?是不是覺得自己在拯救一個破碎的家庭拯救一個可憐的小孩拯救全世界?特別偉岸高大閃閃發光?在律師的操守和多管閑事二者之間用情感戰勝了理智很驕傲是不是?”
“我是真的覺得,他們感情是沒有破裂的。”
“你是二十四小時貼身跟在他們身邊看到過他們說的每一句話見證了他們相處的每一分鐘了?還是他們肚子裏的蛔蟲知道他們真實的想法了?就憑幾句話幾滴眼淚,你就信了?身為律師,連看證據這麽基本的原則都拋到外太空了嗎?”
雖然沈澹說的不無道理,雖然胡玥也經過這樣的心理鬥爭,但用這些話去跟沈澹爭論,是絕對站不住腳的。既然已經立案了,就看看進展吧,法官也會做工作的,很多夫妻也是到了法庭上吵吵鬧鬧一番,但到了最後一刻還是會狠不下心離婚的。
“那我們現在有什麽證據了嗎?”
“因為我對你的立場已經產生了懷疑,你就別想從我這裏打探什麽消息了,律師費呢你也別想收一分錢。”
“可是,天天就會沒有爸爸了。”
“我管他天天還是地地有沒有爸爸,這是該你關心的事嗎?”沈澹搖搖頭:”你可真是病入膏肓無可救藥了,一個人清醒清醒吧。”
胡玥不再做反駁,而沈澹也確實沒讓她接觸案件。尹世寧那邊收到訴狀後打電話過來問她怎麽回事,胡玥也只能說這是當事人的決定。
開庭時間很快就到了,法官是三十來歲的女法官,共情能力很好,對沈澹他們很有利。
“我方認為,夫妻雙方感情根本就沒有破裂,只是不像剛結婚時那麽浪漫,變得比較平淡了而已,我的當事人一直在積極主動地要挽回夫妻感情,也希望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請法院不要判決離婚。”尹世寧說完,讓易明凱繼續跟法官表態。
“阿蒙,不要生氣了,跟我回家好嗎?法官那麽忙,我們就別給國家添亂了,你覺得我哪裏不好就跟我說,我一定改,改到你滿意為止。”
法官看著蘇蒙,在等她的意見。
沈澹先做回應了:“感情沒有破裂嗎?被告我想問你,一對夫妻雖然同住一間屋子,但已經有將近四年的時間沒有睡在同一個房間,雖然每天都能見面,但見面時間不足半小時,平均每天說話不超過五句,這樣的婚姻是健康的嗎?這樣的兩個人和陌生人有什麽區別?這樣的感情還能稱得上是正常的嗎?我知道你又要拿小孩來做擋箭牌,請問你,現在還在在哪?過去的一年裏,孩子每天和父親相處的時間有多長?孩子有父親和沒有父親都是一樣的不是嗎?現在呢?你把孩子從家裏抱走藏了起來,他已經一個多月沒見到媽媽了,這就是你口中說的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嗎?”
“老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因為夫妻之間的糾葛不是三言兩語就能理得——”
沈澹打斷尹世寧:“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法官每年審理那麽多的離婚案件比你我更清楚,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特殊情況只要對方不同意基本不能判離的規則早就應該改了,法律從來沒有規定過這種莫名其妙的標準,多少受到家庭暴力的女人苦於在法庭上拿不出證據而不能離婚繼續受害,多少人因為配偶有賭錢的愛好就因為都是小打小鬧而且在法庭上做了保證而不能離婚繼續受苦,多少人因為感情出現裂痕想要展開新生活就因為這種爛規則被律師濫用第一次離不了第二次玩失蹤一拖再拖陷入痛苦中,我們的司法保護的是這樣的婚姻嗎?還是為了省事而用一棒子打死的準則在判決書上寫個“駁回”二字草率了結。多少在婚姻中的弱者來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巨大的勇氣,簡單的“駁回”二字,剝奪的是他們對未來的期待,失去的是他們對世界上還有能保護自己的人和地方的信任。”
胡玥的心情,從一開始認為沈澹又要開始表演他的胡扯了,到中途覺得沈澹說的似乎也有道理,最後簡直是慚愧地低下了頭。是啊,為什麽那個說不想離婚的人說的話就那麽容易相信,想離婚的那個人心中的訴求,就那麽輕易地認為是不值一提嗎?人總是喜歡勸別人,你就顧全大局犧牲自己吧,你就為了孩子再忍忍吧,你就往好的方面去想看開點吧,你就別折騰了平平淡淡過日子吧。多少人在一次次鼓起勇氣想要爭取權利的時候,就因為身邊的人這樣的一句勸,又打了退堂鼓,這一輩子,就這麽一次次失去機會,一次次留下後悔,直到最後,再也沒有機會。
她誤會沈澹了,她又一次帶著有色眼鏡,對沈澹產生了偏見,也是又一次地,因為自己的莽撞和不成熟而慚愧。
任何一段要離婚的婚姻,都不是一時興起的,任何一個決定要離婚的人,都經歷了一段名存實亡的婚姻時期,有些人很短,十幾天、一個月,有些人很長,十幾年、幾十年。
“關於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問題就暫時討論到這裏吧。”法官看了看時間,考慮到後面還有兩個爭議焦點,還是得控制節奏:“接著討論小孩的撫養權問題。”
“男孩子跟著父親生活,更有利於成長,而且父親薪水比較高,職業發展好,能夠給孩子提供很好的條件,父親的姑姑現在也主動願意來幫助帶小孩,相比全職媽媽的原告,在離開職場多年後缺乏工作技能,單親媽媽帶著孩子也會困難重重,我方也是為了孩子著想,在對待孩子方面,原告也可以摸著良心說說看,他是不是一位愛孩子的好父親。”
沈澹輕松地拆解尹世寧的論點:“一位原本可以成為音樂家全世界演出卻為了孩子願意全職在家陪伴的母親,才是更愛孩子吧。母親的細膩和溫柔是孩子成長不可缺少的情感需求,小孩可以送去幼兒園,原告正在談一份培訓機構的工作,時間靈活,收入也不低,相比被告長期加班的高強度工作,原告的情況明顯更有利於小孩的成長。”
法官問了一句:“原告確定能夠找到工作嗎?”
蘇蒙直起了身子對著話筒輕聲說:“開庭前機構那邊打來電話說可以簽約了,每周十節課,每節課一小時,我可以自己安排,每節課300塊錢,如果教的好課時費還可以加。”
“住的地方呢?”法官又繼續問。
“只要能分到財產我就會去買一套學區房的,兩個人住不用太大,五十平米就可以了。如果財產不分給我,我也可以先住在表姐家,他們出國了,有一套房子正需要人打理。”
尹世寧見這樣,趕緊也說:“我們也會買房子的,現在已經在看了。”
法官點點頭:“我知道了,下面討論第三個爭議焦點吧,財產怎麽分配。”
3000萬的拆遷款,除此之外基本上沒有什麽共同財產。看起來很容易分割,但有這兩個律師在,法官開始揉眉心了。
“3000萬的財產都是被告的父親留下來的遺產,原告本沒有權分割,考慮到幾年的夫妻感情,我們願意給原告一百萬元,但這是在原告放棄對小孩的撫養權基礎上,我方也承諾這些錢會用於小孩的成長和教育——”
“為了不浪費大家的時間聽你像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的發言,我不得不決定要打斷你。”沈澹一臉不耐煩地搖頭:“被告既然不能拿出遺產只留給他一個人的證明,3000萬就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是基本——當然,我們不會只主張一半,結婚近四年,原告為了家庭放棄了自己心愛的音樂事業,做了全職媽媽,為家庭做出巨大的犧牲,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因此我方主張分割3000萬當中的80%也就是2400萬元,我方也可以保證,這些錢都用於小孩的教育和成長。”
尹世寧拿起手中的法條迅速翻找,看完後自信地反駁:“對方剛才提到的是婚姻法40條的規定,遺憾的是,一方要求補償的前提是夫妻雙方曾書面約定過在婚姻關系存續起鍵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現在原被告雙方並沒有做過類似的約定,所以原告主張百分之八十是非常荒謬的。”
“那你們認為應該是平分對嗎?”
“最多也是平——”面對沈澹的奇襲,尹世寧差點掉進陷進:“當然不能平分,我們現在可以提交證人證言,來自去世父親的街坊鄰居,比如這位就住在樓下,他說曾經聽到被告父親多次抱怨兒媳婦不回來看望他,也不帶孫子回來;這位住在對面的阿姨也證實,被告父親曾經說過:“兒媳婦嫌棄房子破,哼,是我不讓她來住的!”還有這樣的話:“小凱就是貪圖人家漂亮,我一直跟他說漂亮的女人沒一個好的”、“我要是死了,我兒子這麽老實的肯定要被媳婦欺負死了!”以上這些證人證言,一方面說明原告並未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更重要的是老爺子的內心想法是不希望原告來分享他的財產,所以——”
一直在閉著眼睛露出打瞌睡神情的沈澹終於忍不住了:“被告,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了好嗎?你說的這些,我都不屑於去反駁了。”
法官還是強調:“原告是放棄質證的權利嗎?”
“我的意見就是不認可,不認可,不認可。”
全程沒有發言的胡玥,一直在觀察著他們,蘇蒙把一個在婚姻中受盡委屈卻又無處可說的可憐樣子表現得非常逼真,而易明凱全程都在盯著蘇蒙,不時地要找機會表達自己不想離婚、自己不能沒有孩子,蘇蒙雖然不說話,但胡玥能感覺得到她是堅決的,不會動搖的。胡玥一直不明白,一個能這麽堅持要離婚的人,三年前是怎麽會決定結婚的?婚姻在她眼裏,就是兒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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