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第305道菜:越塔太浪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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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燈再次亮起來時, 整個小醜幫還能站著的,已經只剩小醜一個了。
“joker, 不管你想做什麽, 都給我滾回阿卡姆去!”燈光下, 無數蝙蝠的虛影匯聚起來,在一片驚呼中,蝙蝠俠出現在陰影之中。
“nono,親愛的小蝙蝠,我今天想找的不是你,”小醜之所以還能站著,並不是因為他有多強。論體術,小醜最多能和以前的蝙蝠俠打個三七開或者四六,遠遠不是現在有了各種強化的蝙蝠俠的對手。沒有被放倒,只是因為他夠瘋狂而已。
小醜挾持了一個人質,人質身上已經被刀劃得遍體鱗傷。通常來說,挾持人質最好是選擇柔弱的女性或者小孩, 小醜卻反其道而行之,挾持了一名強壯的男性——為了完全遮擋住自己。
即使是蝙蝠俠, 也不敢保證能無傷救出人質。小醜沒有痛覺,任何一種可以使普通人瞬間失去行動能力的攻擊,都會激發他的兇性,讓他在一瞬間殺死人質。
“布魯斯·韋恩在哪?”蝙蝠俠沒想到,小醜要找的人,居然是布魯斯·韋恩。
“韋恩早就離開了這裏, 你不可能找到他。我再說一次,滾回你的阿卡姆!”蝙蝠俠和韋恩的關系從來都不是什麽秘密,然而像企鵝人這些哥譚真正的大佬們,卻很少會想要對韋恩做什麽。
一來是因為四大家族錯綜覆雜的關系。二來,沒有人想要面對一個失去底線的蝙蝠俠。
至於毫無禁忌的小醜為什麽也一直沒怎麽找韋恩的麻煩,這個就沒人知道了。畢竟,常人都無法理解瘋子的想法。
企鵝人心裏大罵著,他就不該邀請韋恩!那個草包帶來了天大的麻煩,自己卻拍拍屁股被情人救走了。
很明顯,蝙蝠俠一直在貼身保護韋恩——企鵝人甚至懷疑,在知道了韋恩要來自己的地盤後,那個蝙蝠怪物就一直藏在花花公子的屁股裏——然後在變故發生的瞬間,他先把韋恩帶走,然後才回來救場。
“噢,我親愛的蝙蝠,”小醜捏著一副尖嗓子,但是說實在的,相比犯罪的才華,他真的沒什麽搞笑的天賦——要是有的話,當初他也就不會走投無路變成joker了,“我們都知道,你能找到韋恩。現在,我們來玩個游戲吧,一,把韋恩交給我……”
“那不可能!”蝙蝠俠迅速打斷他,“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想做什麽,你想進入那座神殿?死了那條心吧!”
“當然,當然,親愛的蝙蝠仔總是最懂我的~”小醜誇張地大笑著,被自己割開過的唇角露出恐怖的猙獰,“只有蝙蝠仔自己能進去,這實在太不公平了!非常,非常不公平!”
沒錯,小醜剛剛出道的時候,也給蝙蝠俠帶來過巨大的麻煩,雖然蝙蝠俠自己很不想承認,但在犯罪和打擊犯罪方面,兩人的確算是棋逢對手。
不過最近,情況變化得很快——在蝙蝠俠獲得了強大的能力之後。
小醜本人其實並沒有什麽超能力,充其量也就是比常人更強一些的自愈能力,以及因為太過瘋狂而獲得的在一定程度上免疫痛苦的能力。他的犯罪大多依靠的是自己在計謀上的才華。
蝙蝠俠的智慧本就比他更強一些,能力提升上去後,小醜被抓回阿卡姆的速度也就越來越快了。
然而最近,小醜終於知道了蝙蝠俠獲得能力的秘密!關於北歐神話的傳說,關於某座神殿……以及關於蝙蝠俠的小情人。
布魯斯·韋恩曾經進入過那座神殿,這是斯塔克親口說過的。
“現在,你們有兩個選擇。”小醜沒有給蝙蝠俠太多時間,“第一,立刻把韋恩帶到我面前來~”
“這不可能!”
“第二,陪我玩個游戲怎麽樣?”小醜誇張地大笑著,被勒得死死的人質身上又被刀劃出幾個傷口,“我準備了十個小小,小小的禮物。有五個在這間餐廳裏,還有五個,在哥譚的任何地方,如果十分鐘內我沒有見到韋恩的話,就只能由你們轉交了喲~”
所有人都知道,joker所謂的禮物,也就不外乎炸·彈,或者毒氣彈,又或者更多的人質之類的……
蝙蝠俠瞇著眼,對小醜的所謂游戲並不意外,當然也不感興趣,不過……天知道他是怎麽讓面罩保持同步表情動作的。
冰山餐廳裏的炸彈,他已經全部找到了,但不是五個,是十個!
小醜說的話,有時候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能信,但有時候,也的確蘊含著不少的信息。
比如,雖然餐廳裏就有十個炸彈,但絕對還有一些分布在整個哥譚!
“還剩五分鐘,如果韋恩沒有出現,那就只能收下我的小禮物了~”小醜拿著一把鋒利的折疊刀,在人質臉邊比劃來比劃去,又忽然一揚,留下一絲細長的血痕,“啊對了,如果蝙蝠仔選擇拆這裏的禮物,那麽外面的就只好送給其他人了。如果拆外面的,那這裏就……嘿嘿~”
蝙蝠俠念頭一轉,小醜剛才無意中暴露了一個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他可以操控炸彈爆炸的順序!
也就是說,擒下他,很可能就能阻止所有炸彈!
只是……該怎麽在不傷害到人質的情況下,拿下小醜?
為了在剛才的混亂中遮擋自己,小醜選擇了一個強壯的男人作為人質,對雙方來說,都算是優劣對半。
對小醜來說,人質的體格壯碩,剛好可以阻擋他纖瘦的身體,讓蝙蝠俠的很多手段都難以發揮。而人質的反抗?小醜並沒有放在心上,一個手無寸鐵的普通人,哪怕動手掙紮起來,先死的也只會是對方。
對蝙蝠俠而言,人質的體能看起來不錯,應該可以采用更激烈一些的手段。不過,還是沒法做得太多,雖說小醜手裏只有一把刀,沒有拿槍,但也同樣很難對付,這家夥十分精通瞬間割喉的“藝術”。
joker並非不願用槍,卻也只會在有絕對把握的時候,才會開槍虐死自己的獵物。畢竟,陷入瘋狂讓他的體能和格鬥能力都強了不少,槍這種技術活還是沒那麽容易練出來的。
“當然,小蝙蝠也有第三個選擇,你永遠都有,”小醜故意把頭從人質肩膀上露出來,“殺了我啊,哈哈哈哈哈,只要一槍殺了我,一切就都結束了哦!”
小醜瘋狂地笑著,蝙蝠俠卻沈默了。他一直都知道,只要自己想,隨時都能殺了這個瘋子,然後……自己就會成為下一個瘋子。
而這,也是對方最大的願望。
“噢,親愛的蝙蝠是不是沒有帶槍啊?”小醜像是生怕蝙蝠俠不肯殺了他,還掏出一把槍,高高地扔向空中,“沒關系,一個合格的小醜總能滿足大人和孩子們的一切願望,開槍……”
“砰!”
一聲槍響。
小醜仍然帶著瘋狂而猙獰的笑臉。
卻被一道穿頭的彈孔徹底定格。
……
布洛克·朗姆洛,明面身份是神盾局的特別行動隊長,在地下世界也是名氣不小的交叉骨,覺得自己這輩子倒黴透了。
今天尤其倒黴。
想當年,小時候的朗姆洛也是一個普通的小男孩,甚至和絕大多數二戰後出生的白人男孩一樣,把美國隊長當做自己的偶像。
只是人生嘛,有時候就是那麽操蛋,家破人亡,流落街頭什麽的,說來就來。靠著天生的一股狠勁,不錯的天賦,以及一點機遇,朗姆洛“幸運”地拜了一個頂級雇傭兵,模仿大師為師。
如果他沒有被那個無良老師賣給九頭蛇的話。
當然,那時候年紀還小,卻已經經歷了很多的朗姆洛,也沒對加入九頭蛇這件事有太大抵觸。幹他們這一行的,為誰賣命不是賣呢?和有些連錢都不肯給的雇主比起來,九頭蛇的福利待遇已經算不錯了。
再後來,被“蛇頭”之一的皮爾斯選拔加入了神盾局,朗姆洛就更舒服了。想想吧,平日裏大多數時候也只用出一份任務,卻能拿兩份工資!他們這些外勤特工的津貼可不算太低,畢竟錢給少了有誰會願意賣命?
作為級別不低的外勤特工,手頭寬裕,身體強壯,又長了張看著就會**的開房臉,朗姆洛的日子其實也過得不錯了。就算不知道明天會怎樣,但大多數不也一樣不知道麽?他也只是和其他人一樣罷了。
但是親眼看到自己的童年偶像覆活,還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經歷。
更倒黴的是,看到奧特曼覆活的那個小男孩,長大之後已經加入了小怪獸的陣營。
作為由神盾局長欽點的,負責配合美國隊長一切任務的高級特工——說真的,朗姆洛自己都覺得,能把一群九頭蛇安排在美國隊長身邊,局長的兩只眼睛可能都瞎了——朗姆洛每天都在發愁。
尤其是數著每天被打爛的沙袋的時候,生怕自己會變成下一個。
好在,沒過多久,他們的第一個任務……就失敗了。
朗姆洛只能說,不愧是是美國隊長,剛在現代社會覆蘇不久,就能在一群特工的保護或者說監視下失蹤了。
在那之後,九頭蛇似乎也察覺到了些什麽,果斷地決定把一些核心成員以及資源等轉移到哥譚,為此也找到了哥譚的地頭蛇,希望由企鵝人這種哥譚土著出面進行前期轉移。
朗姆洛正是這一階段的負責人。九頭蛇的高層也知道,他對於九頭蛇其實說不上有多忠心,遠不如其他成員那樣,有著狂熱的信仰。但在非常時期,這樣也好,至少不會做什麽多餘的事。
朗姆洛自己也清楚,離開了九頭蛇,他也去不了哪兒。所以,他也沒考慮過要背叛九頭蛇。
應邀來到冰山餐廳的朗姆洛沒想到,為了表示誠意沒有攜帶任何武器的他居然如此倒黴的剛好遇到具有哥譚特色的……街頭鬥毆。
又剛好被挾持成了人質……
幸好這次來的都是九頭蛇的自己人,要是被神盾局的同事知道了,他堂堂行動隊長的臉還要不要了?
挾持他的人,朗姆洛也知道是誰。joker,一個十足的瘋子,九頭蛇的合作意向名單上第一個被排除的家夥。
終於,伺機已久的朗姆洛看著落下的手·槍,瞬間暴起,他的槍法可不是小醜這種野路子能比的,更何況如此近的距離,完全不存在失手的可能。
所有人都沒想到,在哥譚殺人無數的小醜,居然被人質反殺了……
也是,哪怕是小醜,沒有足夠的情報,也不可能知道一群普通賓客裏面,居然混進去了九頭蛇的特工。企鵝人的保密還是做得可以,和九頭蛇的合作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甚至就連蝙蝠俠也沒想到,前一秒還是人質的家夥,後一秒就成了殺人兇手。就算是在民風淳樸的哥譚,這種事可也不多見。蝙蝠俠覺得,可能有必要把這家夥也送進阿卡姆走一圈……
“神盾局辦案,”朗姆洛卻不管那麽多,一手持槍對著啞口無言的蝙蝠俠,一手亮出自己的證件,“請和我們走一趟吧,蝙蝠俠先生。”
作者有話要說: 說真的,整個dc的反派裏,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小醜為什麽能活這麽久……
在加入酒神因子等一堆亂七八糟的設定之前,小醜只是一個普通人,別說他得罪過哥譚幾乎所有反派,哪怕是每次押送他去阿卡姆的一群警察中,隨便有一個,一槍打中了的話,他也早就死了。
沒錯,有一個版本的設定是,殺了小醜的人,會被某種病毒感染,自己也會變成小醜,但問題是……其他人幾乎都不知道啊!
反正我覺得,我要是哥譚警察的話,很有可能一“失手”就不小心槍走火,把小醜爆頭了,一個罪犯而已,在美國被警察打死的不要太多。
畢竟哥譚別的超級罪犯,比如企鵝人,黑面具什麽的還會收買警察,我也不介意拿錢做個黑警,問題是,小醜只會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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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不管你想做什麽, 都給我滾回阿卡姆去!”燈光下, 無數蝙蝠的虛影匯聚起來,在一片驚呼中,蝙蝠俠出現在陰影之中。
“nono,親愛的小蝙蝠,我今天想找的不是你,”小醜之所以還能站著,並不是因為他有多強。論體術,小醜最多能和以前的蝙蝠俠打個三七開或者四六,遠遠不是現在有了各種強化的蝙蝠俠的對手。沒有被放倒,只是因為他夠瘋狂而已。
小醜挾持了一個人質,人質身上已經被刀劃得遍體鱗傷。通常來說,挾持人質最好是選擇柔弱的女性或者小孩, 小醜卻反其道而行之,挾持了一名強壯的男性——為了完全遮擋住自己。
即使是蝙蝠俠, 也不敢保證能無傷救出人質。小醜沒有痛覺,任何一種可以使普通人瞬間失去行動能力的攻擊,都會激發他的兇性,讓他在一瞬間殺死人質。
“布魯斯·韋恩在哪?”蝙蝠俠沒想到,小醜要找的人,居然是布魯斯·韋恩。
“韋恩早就離開了這裏, 你不可能找到他。我再說一次,滾回你的阿卡姆!”蝙蝠俠和韋恩的關系從來都不是什麽秘密,然而像企鵝人這些哥譚真正的大佬們,卻很少會想要對韋恩做什麽。
一來是因為四大家族錯綜覆雜的關系。二來,沒有人想要面對一個失去底線的蝙蝠俠。
至於毫無禁忌的小醜為什麽也一直沒怎麽找韋恩的麻煩,這個就沒人知道了。畢竟,常人都無法理解瘋子的想法。
企鵝人心裏大罵著,他就不該邀請韋恩!那個草包帶來了天大的麻煩,自己卻拍拍屁股被情人救走了。
很明顯,蝙蝠俠一直在貼身保護韋恩——企鵝人甚至懷疑,在知道了韋恩要來自己的地盤後,那個蝙蝠怪物就一直藏在花花公子的屁股裏——然後在變故發生的瞬間,他先把韋恩帶走,然後才回來救場。
“噢,我親愛的蝙蝠,”小醜捏著一副尖嗓子,但是說實在的,相比犯罪的才華,他真的沒什麽搞笑的天賦——要是有的話,當初他也就不會走投無路變成joker了,“我們都知道,你能找到韋恩。現在,我們來玩個游戲吧,一,把韋恩交給我……”
“那不可能!”蝙蝠俠迅速打斷他,“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想做什麽,你想進入那座神殿?死了那條心吧!”
“當然,當然,親愛的蝙蝠仔總是最懂我的~”小醜誇張地大笑著,被自己割開過的唇角露出恐怖的猙獰,“只有蝙蝠仔自己能進去,這實在太不公平了!非常,非常不公平!”
沒錯,小醜剛剛出道的時候,也給蝙蝠俠帶來過巨大的麻煩,雖然蝙蝠俠自己很不想承認,但在犯罪和打擊犯罪方面,兩人的確算是棋逢對手。
不過最近,情況變化得很快——在蝙蝠俠獲得了強大的能力之後。
小醜本人其實並沒有什麽超能力,充其量也就是比常人更強一些的自愈能力,以及因為太過瘋狂而獲得的在一定程度上免疫痛苦的能力。他的犯罪大多依靠的是自己在計謀上的才華。
蝙蝠俠的智慧本就比他更強一些,能力提升上去後,小醜被抓回阿卡姆的速度也就越來越快了。
然而最近,小醜終於知道了蝙蝠俠獲得能力的秘密!關於北歐神話的傳說,關於某座神殿……以及關於蝙蝠俠的小情人。
布魯斯·韋恩曾經進入過那座神殿,這是斯塔克親口說過的。
“現在,你們有兩個選擇。”小醜沒有給蝙蝠俠太多時間,“第一,立刻把韋恩帶到我面前來~”
“這不可能!”
“第二,陪我玩個游戲怎麽樣?”小醜誇張地大笑著,被勒得死死的人質身上又被刀劃出幾個傷口,“我準備了十個小小,小小的禮物。有五個在這間餐廳裏,還有五個,在哥譚的任何地方,如果十分鐘內我沒有見到韋恩的話,就只能由你們轉交了喲~”
所有人都知道,joker所謂的禮物,也就不外乎炸·彈,或者毒氣彈,又或者更多的人質之類的……
蝙蝠俠瞇著眼,對小醜的所謂游戲並不意外,當然也不感興趣,不過……天知道他是怎麽讓面罩保持同步表情動作的。
冰山餐廳裏的炸彈,他已經全部找到了,但不是五個,是十個!
小醜說的話,有時候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能信,但有時候,也的確蘊含著不少的信息。
比如,雖然餐廳裏就有十個炸彈,但絕對還有一些分布在整個哥譚!
“還剩五分鐘,如果韋恩沒有出現,那就只能收下我的小禮物了~”小醜拿著一把鋒利的折疊刀,在人質臉邊比劃來比劃去,又忽然一揚,留下一絲細長的血痕,“啊對了,如果蝙蝠仔選擇拆這裏的禮物,那麽外面的就只好送給其他人了。如果拆外面的,那這裏就……嘿嘿~”
蝙蝠俠念頭一轉,小醜剛才無意中暴露了一個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他可以操控炸彈爆炸的順序!
也就是說,擒下他,很可能就能阻止所有炸彈!
只是……該怎麽在不傷害到人質的情況下,拿下小醜?
為了在剛才的混亂中遮擋自己,小醜選擇了一個強壯的男人作為人質,對雙方來說,都算是優劣對半。
對小醜來說,人質的體格壯碩,剛好可以阻擋他纖瘦的身體,讓蝙蝠俠的很多手段都難以發揮。而人質的反抗?小醜並沒有放在心上,一個手無寸鐵的普通人,哪怕動手掙紮起來,先死的也只會是對方。
對蝙蝠俠而言,人質的體能看起來不錯,應該可以采用更激烈一些的手段。不過,還是沒法做得太多,雖說小醜手裏只有一把刀,沒有拿槍,但也同樣很難對付,這家夥十分精通瞬間割喉的“藝術”。
joker並非不願用槍,卻也只會在有絕對把握的時候,才會開槍虐死自己的獵物。畢竟,陷入瘋狂讓他的體能和格鬥能力都強了不少,槍這種技術活還是沒那麽容易練出來的。
“當然,小蝙蝠也有第三個選擇,你永遠都有,”小醜故意把頭從人質肩膀上露出來,“殺了我啊,哈哈哈哈哈,只要一槍殺了我,一切就都結束了哦!”
小醜瘋狂地笑著,蝙蝠俠卻沈默了。他一直都知道,只要自己想,隨時都能殺了這個瘋子,然後……自己就會成為下一個瘋子。
而這,也是對方最大的願望。
“噢,親愛的蝙蝠是不是沒有帶槍啊?”小醜像是生怕蝙蝠俠不肯殺了他,還掏出一把槍,高高地扔向空中,“沒關系,一個合格的小醜總能滿足大人和孩子們的一切願望,開槍……”
“砰!”
一聲槍響。
小醜仍然帶著瘋狂而猙獰的笑臉。
卻被一道穿頭的彈孔徹底定格。
……
布洛克·朗姆洛,明面身份是神盾局的特別行動隊長,在地下世界也是名氣不小的交叉骨,覺得自己這輩子倒黴透了。
今天尤其倒黴。
想當年,小時候的朗姆洛也是一個普通的小男孩,甚至和絕大多數二戰後出生的白人男孩一樣,把美國隊長當做自己的偶像。
只是人生嘛,有時候就是那麽操蛋,家破人亡,流落街頭什麽的,說來就來。靠著天生的一股狠勁,不錯的天賦,以及一點機遇,朗姆洛“幸運”地拜了一個頂級雇傭兵,模仿大師為師。
如果他沒有被那個無良老師賣給九頭蛇的話。
當然,那時候年紀還小,卻已經經歷了很多的朗姆洛,也沒對加入九頭蛇這件事有太大抵觸。幹他們這一行的,為誰賣命不是賣呢?和有些連錢都不肯給的雇主比起來,九頭蛇的福利待遇已經算不錯了。
再後來,被“蛇頭”之一的皮爾斯選拔加入了神盾局,朗姆洛就更舒服了。想想吧,平日裏大多數時候也只用出一份任務,卻能拿兩份工資!他們這些外勤特工的津貼可不算太低,畢竟錢給少了有誰會願意賣命?
作為級別不低的外勤特工,手頭寬裕,身體強壯,又長了張看著就會**的開房臉,朗姆洛的日子其實也過得不錯了。就算不知道明天會怎樣,但大多數不也一樣不知道麽?他也只是和其他人一樣罷了。
但是親眼看到自己的童年偶像覆活,還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經歷。
更倒黴的是,看到奧特曼覆活的那個小男孩,長大之後已經加入了小怪獸的陣營。
作為由神盾局長欽點的,負責配合美國隊長一切任務的高級特工——說真的,朗姆洛自己都覺得,能把一群九頭蛇安排在美國隊長身邊,局長的兩只眼睛可能都瞎了——朗姆洛每天都在發愁。
尤其是數著每天被打爛的沙袋的時候,生怕自己會變成下一個。
好在,沒過多久,他們的第一個任務……就失敗了。
朗姆洛只能說,不愧是是美國隊長,剛在現代社會覆蘇不久,就能在一群特工的保護或者說監視下失蹤了。
在那之後,九頭蛇似乎也察覺到了些什麽,果斷地決定把一些核心成員以及資源等轉移到哥譚,為此也找到了哥譚的地頭蛇,希望由企鵝人這種哥譚土著出面進行前期轉移。
朗姆洛正是這一階段的負責人。九頭蛇的高層也知道,他對於九頭蛇其實說不上有多忠心,遠不如其他成員那樣,有著狂熱的信仰。但在非常時期,這樣也好,至少不會做什麽多餘的事。
朗姆洛自己也清楚,離開了九頭蛇,他也去不了哪兒。所以,他也沒考慮過要背叛九頭蛇。
應邀來到冰山餐廳的朗姆洛沒想到,為了表示誠意沒有攜帶任何武器的他居然如此倒黴的剛好遇到具有哥譚特色的……街頭鬥毆。
又剛好被挾持成了人質……
幸好這次來的都是九頭蛇的自己人,要是被神盾局的同事知道了,他堂堂行動隊長的臉還要不要了?
挾持他的人,朗姆洛也知道是誰。joker,一個十足的瘋子,九頭蛇的合作意向名單上第一個被排除的家夥。
終於,伺機已久的朗姆洛看著落下的手·槍,瞬間暴起,他的槍法可不是小醜這種野路子能比的,更何況如此近的距離,完全不存在失手的可能。
所有人都沒想到,在哥譚殺人無數的小醜,居然被人質反殺了……
也是,哪怕是小醜,沒有足夠的情報,也不可能知道一群普通賓客裏面,居然混進去了九頭蛇的特工。企鵝人的保密還是做得可以,和九頭蛇的合作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甚至就連蝙蝠俠也沒想到,前一秒還是人質的家夥,後一秒就成了殺人兇手。就算是在民風淳樸的哥譚,這種事可也不多見。蝙蝠俠覺得,可能有必要把這家夥也送進阿卡姆走一圈……
“神盾局辦案,”朗姆洛卻不管那麽多,一手持槍對著啞口無言的蝙蝠俠,一手亮出自己的證件,“請和我們走一趟吧,蝙蝠俠先生。”
作者有話要說: 說真的,整個dc的反派裏,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小醜為什麽能活這麽久……
在加入酒神因子等一堆亂七八糟的設定之前,小醜只是一個普通人,別說他得罪過哥譚幾乎所有反派,哪怕是每次押送他去阿卡姆的一群警察中,隨便有一個,一槍打中了的話,他也早就死了。
沒錯,有一個版本的設定是,殺了小醜的人,會被某種病毒感染,自己也會變成小醜,但問題是……其他人幾乎都不知道啊!
反正我覺得,我要是哥譚警察的話,很有可能一“失手”就不小心槍走火,把小醜爆頭了,一個罪犯而已,在美國被警察打死的不要太多。
畢竟哥譚別的超級罪犯,比如企鵝人,黑面具什麽的還會收買警察,我也不介意拿錢做個黑警,問題是,小醜只會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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