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Miss貓(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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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岳養了一只胖呼呼的三花貓,是只母貓,他給它起了個名字叫“飯團”。
林岳特疼它,有時候他覺得他對飯團的關愛,比對白小鹿還要多。
白小鹿是林岳的女朋友,交往已經快兩年了,過幾天就是七夕,林岳連戒指都買好了,他打算在那一天跟白小鹿求婚。
飯團是昨天下午不見的,他原本以為飯團只是出去散步了,也就沒有尋找。
直到天黑,飯團還沒有回來,林岳才意識到飯團是失蹤了,因為飯團天一黑,一定會回家的。
林岳找了一圈找不到飯團,情急之下給白小鹿打了個電話。
白小鹿接了電話,就換了衣服鎖了門,打算和林岳會和匯合了之後,一起找飯團。
她去停車場開車的時候,瞥見一只胖乎乎的三花貓蹲在她的車前面。
“飯團你怎麽在這裏,林岳好擔心你。來,我送你回家。”白小鹿一邊說,一邊從包裏掏出一雙手套戴上。
然而就在她的指尖觸碰到飯團的身體時,飯團仿佛受了驚嚇一般往前躍出很遠。
“飯團!”白小鹿忙追了上去,“別跑,是我啊。”
飯團在離白小鹿五十米遠的地方停下來,它回頭盯著白小鹿,那樣子,像是在等著白小鹿靠近。
白小鹿松了一口氣,她掏出手機給林岳打了個電話:,“別擔心,飯團在我這兒呢,我一會兒帶它去你那邊。”
她掛了電話,繼續去追飯團。然而每次在她就要接近它的時候,它就飛快地跑遠,但每次白小鹿就要跟丟它時,它又會慢下來。
白小鹿踩著六厘米的高跟鞋,這一路疾跑腳疼得的厲害。但她卻沒有停下來,因為她怕停下來,就會跟丟飯團。
她不想讓那種事情發生,因為林岳真的很喜歡飯團。
她氣喘籲籲地跟著,不知道跟著飯團跑了多遠的路,在她快要撐不下去的時候,飯團終於停下了腳步。
燈火闌珊中,飯團站在一個小小的雜貨鋪前面,靜靜地看著她朝它走近。
距離白小鹿給林岳打那通電話,已經過去了接近兩三個小時,此刻時間已經快到半夜十二點了。林岳有些著急,他再次撥通白小鹿的電話,仍然是無人接聽。
這之間的三個小時裏,他去了白小鹿家一趟,但家裏沒有人在,他怕白小鹿去他家時他不在,於是又回了家。
他心中有些不安,在屋裏走了幾圈之後,他抓起車鑰匙,打算再出去找一次。
門鈴聲就是在這時候響起來的,他近乎是飛奔去開門的,當他看到站在門外的人就是白小鹿時,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氣。
“你沒事吧,電話怎麽都不接?”他問道,“對了,飯團呢?”
白小鹿站在林岳面前,表情有些奇怪,:“飯團被我丟了。”
林岳楞了一下:,“別開玩笑了,是不是忘在車裏了?我和你一起下去吧,我記得你不愛抱飯團。”
他說著拉著白小鹿就要下樓,然而白小鹿卻不肯走,她臉上的表情一點開玩笑的意思都沒有:,“我說被我丟了。”
“為什麽?”林岳看出她沒有開玩笑,他心裏一沈,問道,“你不是也很喜歡飯團嗎,是發生什麽了嗎?”
“因為飯團是謝雨送給你的,所以我把它丟掉了。”白小鹿淡淡地,用很認真的語氣說。
林岳的臉色驀地一白,在聽到白小鹿提起謝雨這個名字時,他整個人都僵硬了:,“為什麽……你會知道謝雨?”
“因為你從未忘記過你這位前女友,我吃醋了,所以我丟掉了飯團,這個理由夠了吧。”白小鹿盯著林岳的地眼睛說,“你愛那個女人送你的貓,勝過於愛我。”
“對不起,你今天先回去吧。”好一會兒林岳才開口。
白小鹿沒有說話,只是轉身走下了樓,她在樓下站了一會兒,不一會兒就看到林岳走了出來,他急匆匆地出來,一邊喊著飯團,一邊越走越遠。
白小鹿沒有跟上去,她坐在臺階上,脫掉鞋子,腳磨破了好幾個地方,腳掌心還起了水泡。她坐了一會兒,站起來將鞋子拎在手上,光著腳往前走。
路過一家奶茶鋪的時候,她要了一杯溫奶茶,吸了一口立刻就吐了出來:,“好燙!”
“不燙啊。”賣奶茶的姑娘說,“是溫熱的,不會很燙啊。”
“很燙!”她氣得的將奶茶扔按在了櫃臺上,頭也不回地就走了。賣奶茶的地人困惑不已,她拿起奶茶,掀開蓋子,自己試著喝了一口。
“奇怪,一點都不燙啊。”她嘀咕了一聲,再去看白小鹿,只見她張開雙臂,踩著路上的白線走著貓一樣的步調。
午夜的大街上,空蕩蕩的,行人很稀少,尤其是林岳走的這一片老城區。
他手裏抓著手機,好幾次想要打電話給白小鹿,最終都沒有能夠撥出去。因為白小鹿的話,那個叫做叫作謝雨的女人一直徘徊在他的腦海之中,他沒有辦法停止想念她。
所以他現在是不能打電話給白小鹿的。
林岳和謝雨交往,是大一時候的事情,雖然在高中的時候,他和謝雨就互相喜歡。他是跟著謝雨來到這座城市念大學的,大一的第二學期,他對謝雨告白了,然後謝雨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飯團是他們開始交往的第二個月,謝雨送給他的。不過與其說是送給他,倒不如說是暫時寄養在他那邊。
現在回想起來,那仍舊是他最快樂的一段時光,他和謝雨一共在一起兩年,分手之後,飯團就一直是他一個人在照顧。
白小鹿說得的沒有錯,他至今仍然還愛謝雨,因為愛謝雨,所以才會愛飯團超過白小鹿。
因為白小鹿說得的沒有錯,所以他除了對她說一句對不起之外,竟然想不出其他的說辭。
等找到飯團,再和白小鹿好好談談吧,他暗自做了決定,將手機放進口袋裏,繼續喚著飯團的名字,在無人的街頭尋找那只貓。
不知不覺間,周圍的店鋪都關了門,黑漆漆的一條街上,唯有一家店鋪還亮著燈。林岳不經意地掃了一眼過去,只見一只胖胖的三花貓蹲在門邊,它一動不動,仿佛只是一尊雕像。
“飯團?”林岳遲疑著走近那家店,他在那只貓面前蹲下,伸手想要摸摸它。
這時一雙手抱起了那只貓,他擡起頭來,只見一個穿著紅色旗袍的女人站在他面前。
那是個很漂亮的女人,一頭長卷發海藻一般披在腦後,她的眼睛的形狀很像貓眼,她靜靜地看著他:,“想買點什麽?”
“這只貓……”他遲疑著,不知道怎麽開口。
被老板娘抱在懷裏的這只貓,他很確定就是他養的貓,但他沒有任何證據能表明這只貓是他的。
“可以哦。”老板娘笑了起來,“這只貓,可以賣給你。”
林岳怔住了。
“你想買嗎?五十塊錢就可以抱走它。”老板娘的手輕輕地撫摸著貓的腦袋,“很便宜的。”
林岳一言不發地從口袋裏掏出一百塊遞給老板娘,他從她懷裏抱過那只貓:,“不用找了。”
“那麽,作為贈品,送你一樣東西吧。”老板娘從貨架上拿了一個只鈴鐺系在了貓的脖子上。
林岳沒有阻止她,他抱著那只貓,仿佛抱著價值連城的地珍寶。
那只胖乎乎的地三花貓窩在他的懷裏,若是他此時低頭,一定能夠看到貓的眼神裏,有一種深切的地悲傷。
林岳確定這只貓就是飯團,他把貓抱在懷裏反覆查看了好幾遍,無論是毛色還是大小,都和飯團一模一樣。
他不相信這個世界上存在兩只一模一樣的貓,唯一的解釋就是這只貓就是飯團。
“餓了吧飯團。”他拿出小魚幹餵它,飯團卻一扭頭讓開了。
最後還是林岳燒了一條魚,飯團才肯吃飯。
第二天的林岳跟公司請了三天的假,這三天裏,他無論去哪裏都一定要帶著飯團,他是真的害怕極了,害怕將謝雨留給他的飯團弄丟了。
從超市買了些東西回家,林岳做了晚飯,和飯團一起吃過了。飯團窩在沙發上,這一整天,飯團都特別的安靜,總是怔忪地出神。
林岳坐在飯團身邊,還有兩天就是七夕,他打開抽屜,從裏面拿出一個只精致的盒子,那裏裝著一枚鉆戒,那是他買來準備向白小鹿求婚的。
他盯著戒指看了很久,想要給白小鹿打一通電話,可最後又輕輕地將手機放下了。
“飯團,我該怎麽辦啊?。”他伸手揉了揉飯團的腦袋,“小鹿她知道了謝雨,知道我仍然沒有停止過想念她,這樣的我,怎麽可能向她求婚。”
他將戒指放回抽屜裏,他順手將抽屜裏放著的一張照片拿了出來。
照片上的女孩子眉目清秀,眼睛彎彎,嘴角往上翹起,是個笑模樣。他將照片放到飯團面前,他的嗓音忽然變得很溫柔:,“瞧,照片上,謝雨抱著還很小的你。那時候瘦瘦小小的飯團,都長成胖乎乎的大貓了。”
飯團靜靜地看著照片上的得那個女孩兒,它伸出爪子輕輕地碰了碰女孩兒的臉,然後它將腦袋窩在了林岳的懷裏。
“你也很想她吧,飯團。”林岳輕輕地撫摸著飯團,“我們互相暗戀了三年,在一起了兩年,到現在為止,分開了五年,飯團,你都七歲了啊。好想再見她一面,再見一面然後……”
輕輕的地鈴鐺聲響起來,林岳低下頭,正好看到飯團仰起頭看著他,他看到了飯團的眼神。
“飯團?”他心裏忽然有些難過,他想要看清楚飯團的眼睛,飯團卻低下了頭,然後飛快地從沙發上跳了下去,幾乎沒有停頓,飯團跳上了窗臺,然後自窗欞之間跳了下去。
“飯團!”林岳嚇了一跳,他撲到窗戶邊上,這裏可是十樓!
他的心提到了嗓子口,好在飯團是只貓,它輕松地落了地,並沒有摔傷的跡象。
林岳忙下樓去追飯團,大街上人來人往,飯團不知道去了哪裏。
正在他茫然不知所措的時候,一聲輕靈的鈴鐺聲傳入林岳的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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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岳特疼它,有時候他覺得他對飯團的關愛,比對白小鹿還要多。
白小鹿是林岳的女朋友,交往已經快兩年了,過幾天就是七夕,林岳連戒指都買好了,他打算在那一天跟白小鹿求婚。
飯團是昨天下午不見的,他原本以為飯團只是出去散步了,也就沒有尋找。
直到天黑,飯團還沒有回來,林岳才意識到飯團是失蹤了,因為飯團天一黑,一定會回家的。
林岳找了一圈找不到飯團,情急之下給白小鹿打了個電話。
白小鹿接了電話,就換了衣服鎖了門,打算和林岳會和匯合了之後,一起找飯團。
她去停車場開車的時候,瞥見一只胖乎乎的三花貓蹲在她的車前面。
“飯團你怎麽在這裏,林岳好擔心你。來,我送你回家。”白小鹿一邊說,一邊從包裏掏出一雙手套戴上。
然而就在她的指尖觸碰到飯團的身體時,飯團仿佛受了驚嚇一般往前躍出很遠。
“飯團!”白小鹿忙追了上去,“別跑,是我啊。”
飯團在離白小鹿五十米遠的地方停下來,它回頭盯著白小鹿,那樣子,像是在等著白小鹿靠近。
白小鹿松了一口氣,她掏出手機給林岳打了個電話:,“別擔心,飯團在我這兒呢,我一會兒帶它去你那邊。”
她掛了電話,繼續去追飯團。然而每次在她就要接近它的時候,它就飛快地跑遠,但每次白小鹿就要跟丟它時,它又會慢下來。
白小鹿踩著六厘米的高跟鞋,這一路疾跑腳疼得的厲害。但她卻沒有停下來,因為她怕停下來,就會跟丟飯團。
她不想讓那種事情發生,因為林岳真的很喜歡飯團。
她氣喘籲籲地跟著,不知道跟著飯團跑了多遠的路,在她快要撐不下去的時候,飯團終於停下了腳步。
燈火闌珊中,飯團站在一個小小的雜貨鋪前面,靜靜地看著她朝它走近。
距離白小鹿給林岳打那通電話,已經過去了接近兩三個小時,此刻時間已經快到半夜十二點了。林岳有些著急,他再次撥通白小鹿的電話,仍然是無人接聽。
這之間的三個小時裏,他去了白小鹿家一趟,但家裏沒有人在,他怕白小鹿去他家時他不在,於是又回了家。
他心中有些不安,在屋裏走了幾圈之後,他抓起車鑰匙,打算再出去找一次。
門鈴聲就是在這時候響起來的,他近乎是飛奔去開門的,當他看到站在門外的人就是白小鹿時,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氣。
“你沒事吧,電話怎麽都不接?”他問道,“對了,飯團呢?”
白小鹿站在林岳面前,表情有些奇怪,:“飯團被我丟了。”
林岳楞了一下:,“別開玩笑了,是不是忘在車裏了?我和你一起下去吧,我記得你不愛抱飯團。”
他說著拉著白小鹿就要下樓,然而白小鹿卻不肯走,她臉上的表情一點開玩笑的意思都沒有:,“我說被我丟了。”
“為什麽?”林岳看出她沒有開玩笑,他心裏一沈,問道,“你不是也很喜歡飯團嗎,是發生什麽了嗎?”
“因為飯團是謝雨送給你的,所以我把它丟掉了。”白小鹿淡淡地,用很認真的語氣說。
林岳的臉色驀地一白,在聽到白小鹿提起謝雨這個名字時,他整個人都僵硬了:,“為什麽……你會知道謝雨?”
“因為你從未忘記過你這位前女友,我吃醋了,所以我丟掉了飯團,這個理由夠了吧。”白小鹿盯著林岳的地眼睛說,“你愛那個女人送你的貓,勝過於愛我。”
“對不起,你今天先回去吧。”好一會兒林岳才開口。
白小鹿沒有說話,只是轉身走下了樓,她在樓下站了一會兒,不一會兒就看到林岳走了出來,他急匆匆地出來,一邊喊著飯團,一邊越走越遠。
白小鹿沒有跟上去,她坐在臺階上,脫掉鞋子,腳磨破了好幾個地方,腳掌心還起了水泡。她坐了一會兒,站起來將鞋子拎在手上,光著腳往前走。
路過一家奶茶鋪的時候,她要了一杯溫奶茶,吸了一口立刻就吐了出來:,“好燙!”
“不燙啊。”賣奶茶的姑娘說,“是溫熱的,不會很燙啊。”
“很燙!”她氣得的將奶茶扔按在了櫃臺上,頭也不回地就走了。賣奶茶的地人困惑不已,她拿起奶茶,掀開蓋子,自己試著喝了一口。
“奇怪,一點都不燙啊。”她嘀咕了一聲,再去看白小鹿,只見她張開雙臂,踩著路上的白線走著貓一樣的步調。
午夜的大街上,空蕩蕩的,行人很稀少,尤其是林岳走的這一片老城區。
他手裏抓著手機,好幾次想要打電話給白小鹿,最終都沒有能夠撥出去。因為白小鹿的話,那個叫做叫作謝雨的女人一直徘徊在他的腦海之中,他沒有辦法停止想念她。
所以他現在是不能打電話給白小鹿的。
林岳和謝雨交往,是大一時候的事情,雖然在高中的時候,他和謝雨就互相喜歡。他是跟著謝雨來到這座城市念大學的,大一的第二學期,他對謝雨告白了,然後謝雨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飯團是他們開始交往的第二個月,謝雨送給他的。不過與其說是送給他,倒不如說是暫時寄養在他那邊。
現在回想起來,那仍舊是他最快樂的一段時光,他和謝雨一共在一起兩年,分手之後,飯團就一直是他一個人在照顧。
白小鹿說得的沒有錯,他至今仍然還愛謝雨,因為愛謝雨,所以才會愛飯團超過白小鹿。
因為白小鹿說得的沒有錯,所以他除了對她說一句對不起之外,竟然想不出其他的說辭。
等找到飯團,再和白小鹿好好談談吧,他暗自做了決定,將手機放進口袋裏,繼續喚著飯團的名字,在無人的街頭尋找那只貓。
不知不覺間,周圍的店鋪都關了門,黑漆漆的一條街上,唯有一家店鋪還亮著燈。林岳不經意地掃了一眼過去,只見一只胖胖的三花貓蹲在門邊,它一動不動,仿佛只是一尊雕像。
“飯團?”林岳遲疑著走近那家店,他在那只貓面前蹲下,伸手想要摸摸它。
這時一雙手抱起了那只貓,他擡起頭來,只見一個穿著紅色旗袍的女人站在他面前。
那是個很漂亮的女人,一頭長卷發海藻一般披在腦後,她的眼睛的形狀很像貓眼,她靜靜地看著他:,“想買點什麽?”
“這只貓……”他遲疑著,不知道怎麽開口。
被老板娘抱在懷裏的這只貓,他很確定就是他養的貓,但他沒有任何證據能表明這只貓是他的。
“可以哦。”老板娘笑了起來,“這只貓,可以賣給你。”
林岳怔住了。
“你想買嗎?五十塊錢就可以抱走它。”老板娘的手輕輕地撫摸著貓的腦袋,“很便宜的。”
林岳一言不發地從口袋裏掏出一百塊遞給老板娘,他從她懷裏抱過那只貓:,“不用找了。”
“那麽,作為贈品,送你一樣東西吧。”老板娘從貨架上拿了一個只鈴鐺系在了貓的脖子上。
林岳沒有阻止她,他抱著那只貓,仿佛抱著價值連城的地珍寶。
那只胖乎乎的地三花貓窩在他的懷裏,若是他此時低頭,一定能夠看到貓的眼神裏,有一種深切的地悲傷。
林岳確定這只貓就是飯團,他把貓抱在懷裏反覆查看了好幾遍,無論是毛色還是大小,都和飯團一模一樣。
他不相信這個世界上存在兩只一模一樣的貓,唯一的解釋就是這只貓就是飯團。
“餓了吧飯團。”他拿出小魚幹餵它,飯團卻一扭頭讓開了。
最後還是林岳燒了一條魚,飯團才肯吃飯。
第二天的林岳跟公司請了三天的假,這三天裏,他無論去哪裏都一定要帶著飯團,他是真的害怕極了,害怕將謝雨留給他的飯團弄丟了。
從超市買了些東西回家,林岳做了晚飯,和飯團一起吃過了。飯團窩在沙發上,這一整天,飯團都特別的安靜,總是怔忪地出神。
林岳坐在飯團身邊,還有兩天就是七夕,他打開抽屜,從裏面拿出一個只精致的盒子,那裏裝著一枚鉆戒,那是他買來準備向白小鹿求婚的。
他盯著戒指看了很久,想要給白小鹿打一通電話,可最後又輕輕地將手機放下了。
“飯團,我該怎麽辦啊?。”他伸手揉了揉飯團的腦袋,“小鹿她知道了謝雨,知道我仍然沒有停止過想念她,這樣的我,怎麽可能向她求婚。”
他將戒指放回抽屜裏,他順手將抽屜裏放著的一張照片拿了出來。
照片上的女孩子眉目清秀,眼睛彎彎,嘴角往上翹起,是個笑模樣。他將照片放到飯團面前,他的嗓音忽然變得很溫柔:,“瞧,照片上,謝雨抱著還很小的你。那時候瘦瘦小小的飯團,都長成胖乎乎的大貓了。”
飯團靜靜地看著照片上的得那個女孩兒,它伸出爪子輕輕地碰了碰女孩兒的臉,然後它將腦袋窩在了林岳的懷裏。
“你也很想她吧,飯團。”林岳輕輕地撫摸著飯團,“我們互相暗戀了三年,在一起了兩年,到現在為止,分開了五年,飯團,你都七歲了啊。好想再見她一面,再見一面然後……”
輕輕的地鈴鐺聲響起來,林岳低下頭,正好看到飯團仰起頭看著他,他看到了飯團的眼神。
“飯團?”他心裏忽然有些難過,他想要看清楚飯團的眼睛,飯團卻低下了頭,然後飛快地從沙發上跳了下去,幾乎沒有停頓,飯團跳上了窗臺,然後自窗欞之間跳了下去。
“飯團!”林岳嚇了一跳,他撲到窗戶邊上,這裏可是十樓!
他的心提到了嗓子口,好在飯團是只貓,它輕松地落了地,並沒有摔傷的跡象。
林岳忙下樓去追飯團,大街上人來人往,飯團不知道去了哪裏。
正在他茫然不知所措的時候,一聲輕靈的鈴鐺聲傳入林岳的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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