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七章自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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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方謙挺久了。從他初三的時候我就開始對他有非分之想了。不過我當時沒有想和他成為兄弟的意思,我想一步到位,直接拿下。

做不了夫夫的話,我絕對不和這個人做朋友,我想。

所以我沒怎麽在他身邊刷存在感,就是有了能看他的機會使勁瞅他。他高一我初三那陣我們倆不在一個學校,能見面的時間就是在籃球場,我不管上場下場都逮著他使勁看,屢屢失控把球拋給對方隊友,所以我隊友當時恨不得打死我。

沒人發現我的古怪,只當我沒發揮好。因為那一陣我們總共也就和方謙他們打了三場!

高一的時候,我考進了方謙的學校,我當時琢磨著怎麽跟他走近點,結果突然他就和他們班班花牽著手出現在我眼前了。

那一陣子我也不打球了,直接找人打架。

打了一段時間,又聽到消息,說方謙和他女朋友分手了。

當時是在球場,我看著方謙在球場上跳躍的身影,旁邊兩個小女孩在聊他的八卦,我在旁邊猥瑣得不像自己似得偷聽。然後就聽到了這個消息。

挺高興的一個消息,但抽著煙的我卻突然憂傷起來。

這樣的消息以後還會有很多次,而每一次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就只能偷偷唾罵,離他遠遠的。

我動作好像總是很慢。

等我終於抓到機會讓他正式地認識我的時候,我爸死了,而且我沒媽。

有親戚要把我接走,但家不在本市。我說叔叔阿姨,謝謝你們,我不能跟你們走。

然後我就留了下來,十六歲了也不好意思拿別人的救濟錢。所以我輟學了,我們家其實挺窮的。

輟學那陣我就想其實有時候也不是我動作慢,是我不敢。

我不敢跟他說你好。

不敢當面問他的名字。

不敢說,我是個同性戀我喜歡你。

我那會兒的確膽小,後來我膽大到想跟那個人說永結同心的時候才發現也不是膽大就行。

關鍵是那人有沒有心。答案是他沒心。

我輟學後,有很久很久沒有見他了。後來攢了一點錢在社會上混了一會兒覺得是時候重新開始了。我當時其實沒想再和他發生點什麽了,雖然輟學這幾年我總是想他。

有一次我聽到消息說他開了間裝修公司,格局不小。我看見他的時候,他身後跟著十幾個男男女女正往一棟高達40層裏的樓進。我看著他那樣,突然有種想學習的沖動,所以我去考成人教育了。白天上班,晚上看書。後來考上了,我的作息開始顛倒了,晚上上班,白天看書上課。方謙問過我為什麽這樣,我當時說自己上進唄。沒跟他說我想跟著他的腳步,離他更近一點。沒跟他說我得掙錢養活自己。

剛開始去那酒店的時候我沒多想,後來才知道有特殊服務這回事。有客人看上我,問我多少錢,我簡直想抽死他,但我忍住沒吭聲,笑笑混過去了。我以為混過去了,結果喝了兩杯就感覺不對勁了,渾身發熱,他媽的竟然給我下藥!

那孫子也喝了不少,醉醺醺地趴桌子上看著我□□。

我熱得難受,身上沒有一點兒力氣,那人的爪子在我身上胡亂摸。我狠下心拿起桌子上的杯子往地下一摔,拿起一塊往手臂上滑,滑開皮肉的時候感覺身上的燥熱好了一些。

那人瞪圓了眼睛看著我。

我舉著手臂給他看,血順著胳膊滴在盤子裏,我笑著說,“我真不賣的,客人。”

我說要辭職,孟哥當我喝多了。我當時喝得的確有點多,但說的絕對是真心話。孟哥就誇我,勸我,讓我留下。

我的心原本很堅決的。

但我看見了他,心最底下被掩埋的東西被翻了出來,原來我依舊,沒有放下。他穿著黑色的大衣,裏面是白色的襯衫,系一條黑色的紳士領帶從我面前走了過去。我的視線鎖定他動了動嘴皮,跟孟哥說,那就謝孟哥賞飯了,我留下。

關於我的流言不少,我知道。不知道哪個狗雜種傳出去的,但我知道和榮家這小子脫不了幹系。我只是收了他的小費,他就說我是他的人了,這他媽不找揍嗎?但我還是沒揍他。小時候我心裏暴虐,行為也暴虐。後來長大了,我就只在心裏暴虐了。當然,我雖然說不揍他,但有時候真的控制不住。那就是這家夥非要索吻的時候,每次他都跟不要命似的往我臉上貼,這個時候,我會卯足了勁狠狠地揍他一拳。但一拳顯然輕了,因為他明顯不長記性。那時候我真想搞一把槍來,告訴他,你來呀,吻一次打一槍。但這怎麽可能呢。我只能默默挨著,盡量閉著他,祈禱他不要給我帶來麻煩。但後來還真遇上麻煩了,當然,那是後來的事。

在我被沐谷拉進的那間房以後,我沒想到他會跟我說那句話,沒想到他也會信那些流言。

我不知道和我那次醉酒失態有沒有關系,我當時被拉到屋裏又灌了幾杯酒,再出來的時候又看見了他,做了什麽?大概做了些什麽,記不得了,只覺得那時候真像一場夢。

我真不知道他有女朋友。我對他的確還存在著念想,要不然也不會沖動地跑到他車裏命令他。我一向認為長大後的自己足夠老成自持,沒想到那次偏偏洩露了不該有的情緒,被他察覺日後用作把柄。

我知道他有女朋友以後辭了酒店的工作。

有一天榮過到那個酒店喝酒,喝醉了就嚷嚷著要找我。沒辦法,酒店那邊只能打電話給我,打給我的是孟哥,我說孟哥這事我管不著。孟哥說小遠你不過來我這生意都幹不成,這是榮家的少爺,我們又不能把他打暈了再拖出去,你就當幫哥個忙吧,好吧,小遠?我張了張嘴,終究還是沒把拒絕的話說出口。結果我去了,那小子就黏我身上了,上個廁所都非要我跟著。這是大少爺呀,我得跟著。結果到了廁所,那小子又犯渾,把我按到了墻上湊了上來就是一通胡親。這小子力氣還挺大,但我也是卯足了勁推開他,就在要成功逃脫的時候,我聽見他說,“小遠,我媽死了。”我低頭一看,這小子哭了。我閉了閉眼睛,終究還是沒忍心推開覆上來的唇。但他只是蓋住了我的唇,跟剛才的粗暴完全不同,我也就縱容了他這麽做。

出去的時候我看見一人倚著墻叼著煙看著我,他皺著眉頭看著我很是茫然。

我不知道後來發生的事跟榮過粗暴吻過的痕跡有沒有關系,但我想,應該是有的。

這小子仗著我喜歡他,跟我明說他要結婚。

我怎麽能忍受?他結婚了,一輩子就要有一半甚至一多半分給他的老婆,甚至是孩子。

我又為什麽要忍受?他不是皇帝,我便有選擇的權利。所以我不要這種活著的方式。連愛人都不能光明正大的擁抱,以一個恬不知恥的小三的身份只等著被發現、攤牌、解釋。

可這個人,他像個被寵壞的小孩,拒絕世俗異樣的眼光又不願讓我走。

我和他只能以一種近乎病態的方式糾纏著。

也不是誰都沒有發現,他老婆就發現了。我猜是他半夜給總給我打電話讓他老婆發現異常了。

他老婆來找我,能怎樣呢?就哭唄,撕心裂肺地哭,跟我說你知道我多愛他嗎。

我抽了根煙,點頭說知道。

她朝我吼,說你不知道!

我叼著煙笑了笑說,“行,我不知道。”

她三天兩頭來找我,有時候難聽了就會罵我騷貨,□□類的詞。對此很多時候我就是笑一笑。只有一次我真生氣了,前一天晚上剛碰見方謙把人帶回家做,現在又被人指著鼻子罵,我他媽該啊?!

我一腳踢飛了旁邊的垃圾桶,指著她說,“你他媽放心,我沒那份心跟你搶男人,我一定會走,離你遠遠的,離你們遠遠的!”“媽的!”我罵了一句,踹開門進房間了。

我這句話不是騙她,我肯定走。

因為我跟方謙,少有溫情時刻。

臨走的那天,我主動給他那個包廂送果盤,他抱著個小男孩,看見我進去挑釁地笑了笑。

我把果盤放桌上,一句話也沒說。

走出包廂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

他也朝我看了一眼,又很快轉過頭對著懷裏的小男孩說,“來,寶貝,歇好了吧,再親一口。”

我閉起了眼睛想,真是噩夢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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