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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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貪打有記憶以來就知道自己是合縣的外來戶。

她是合縣人,卻不是合縣出生的。

很小的時候郭珍就抱著她四處在街上轉悠,對著好奇的男女老少說:“前段時間城裏撿的,棄嬰,看著怪可憐的,想著剛好可以和阿正做個伴,就帶回來了。反正就多雙筷子的事情。”

李貪那時還不叫李貪,姓陳,和陳正一個姓。

有沒有名她也不知道,因為縣裏的人都叫她陳家媳婦。

外面的人不清楚。

但李貪從小聽郭珍罵習慣了,對自己的身世也摸了個七七八八。

她是郭珍從人販子手上買來的。

郭珍年紀輕輕就死了老公。

合縣人都知道,陳家明是出了名的賭鬼。

一次賭急了眼,輸得連褲子都不剩,人家要錢也沒有,賒賬也到了極限,人家不依,硬要錢,於是和人打起來,沒打贏,死了。

留下大肚子的郭珍。

地下賭場的人只能自認晦氣,陳家就那麽點東西,把值錢的東西都搬空了也就值個千把塊錢。

一群人夾槍帶棒地轟轟烈烈掃劫了一空,卻忽視了大肚子的郭珍。

女人把厚厚一沓現金藏在鞋底,躲了過去。

孩子生下來,是個兒子,也是個腦癱。

於是本來打算給孩子留下來讀書的錢就送給了人販子,換來了李貪。

李貪沒有親生父母的記憶,因為她剛來合縣的那年才一歲不到。

十個月,被買來做了陳家的媳婦。

陳正是個腦癱,郭珍要打工養兩個人,於是家裏的事情大大小小就落在了李貪一人頭上。

郭珍本來沒打算讓李貪讀書的,後來還是聽說義務教育不要錢,文憑高的還能多賺點錢,陳正又不能做事,這才讓李貪順利上學。

上學得有身份證,補辦身份證得起名。

“想給孩子叫什麽名字?”

辦事的民警一臉公事公辦的模樣。

“貪。”

一向默不作聲的李貪說話了,這是她經常聽到的一個字,郭珍一有不順心就會打她,罵她說“小兔崽子”、“沒良心的”、“做人不能像你這麽貪心”。

她不知道什麽叫做貪心。

她只知道自己不想餵陳正,不想做家務,不想沒完沒了地被郭珍打。

“什麽貪?”

“貪心的貪。”

如果這是貪心的話,那就至少,讓自己的名字擁有她。

郭珍無所謂,她才懶得費這個腦子,拍板說:“好,就叫陳貪。”

陳貪貪來了名字,但也僅僅只限於名字。

只不過家裏的事情還得歸她。

“如果敢讓阿正生活不順心,我馬上就讓你輟學。”郭珍出門打工前惡狠狠地瞪了陳貪一眼。

陳貪只是拿著掃帚,低頭,不吭聲。

她在郭珍面前一直很乖順。

因為無力反抗。

不如讓自己活得舒服些。

然後郭珍就在工地裏出事死了。

縣裏的人都在議論紛紛:

“可憐啊,陳家就剩兩個娃娃。”

“也不知道陳賭鬼造的什麽孽,好好一個家就這麽直接破散了。”

“就是,我看那丫頭日後可得遭罪。”

……

陳貪知道郭珍的時候,她十二歲,剛上初中,正在給陳正餵粥。

“孩子啊,你得好好照顧阿正。”

“陳家就剩他一個獨苗苗了。”

“你是他未婚妻,你得撐起這個家。”

狗屁。

陳貪在心裏嗤之以鼻。

她從來就沒把這裏當家。

陳貪三天沒給陳正喝水。

第四天一大早,陳正就斷了氣。

陳貪哭得上氣不接下氣,跑到街上說,家裏已經斷糧很久了,她把最後的米熬了粥準備給弟弟喝,可他已經睜不開眼睛。

大家都相信了她的話。

畢竟小孩子,誰會把她和陳正的死亡聯系起來呢?

只是見著了紛紛感嘆“陳家這丫頭命不好”。

出生就被父母拋棄,之後收養她的陳家也分崩離析。

說著說著,流言四起。

甚至有人說是陳貪命不好,天生克家。

於是也沒人敢收留她。

陳貪沒地去,只能成天在街上混。

和普通的混混不同,一般人家裏還會有話不投機半句多的家長管管,多少還有個“去處”,但陳貪沒有。

她不分晝夜地在外面游蕩,吃了上頓沒下頓,撿不到的就偷,偷不到的就搶。

地下江湖都是按街區分幫派的,這樣的不守規矩的人必然惹到地頭蛇。於是就會被人圍攻被人打。

小孩子,力氣小,但學習也快。

剛開始的時候李貪總是輸,但別人都看她年紀小,教訓教訓也就完事了。

可陳貪進步神速,她把自己當成男孩,剃了短發,怕打架時被人抓住把柄,力氣越來越大,更重要的是,她敢下死手。

混混再混,敢鬧出人命的還算少數。

可陳貪不。

她“克”家,十二歲時就“克”死了陳正。

膽肥,還聰明。

等到別人反應過來的時候,李貪已經混出了名頭。

甚至連大人都知道,陳家撿回來的是頭缺少馴化的狼崽子。

有了實力後,她迅速融入地下人群,認了各路人馬當兄弟姐妹。

從此有了熟人,有了群體,有了去處。

這群人天然地和“光明”涇渭分明。

所以當她初二那年路過那條巷子,聽到求救聲,陳貪熟視無睹。

再往後的事情李貪已經記不起來了。

只記得一些模糊的感覺。

潮濕。

和盛夏的天氣一樣潮濕。

渾身發癢。

她來到警局,衣服上全是幹涸的褐色鮮血。

“我殺人了。”她說,“來自首。”

她當然沒有殺人,只不過有人想害她,她想逃,混亂中那人傷勢很重,看上去就跟死了一樣。

那個人被送到醫院搶救,聽說後來撿回一條命。

再然後。

她的信息錄入警方數據庫,引來關註,也引來了李光和馮茜蕓。

馮茜蕓一看到她就撲過來抱她,哭得泣不成聲。

陳貪第一次沒能躲過別人的偷襲。

他們自稱是她的親生父母。

李光找人動了點關系,把風聲壓了下去,把李貪從合縣帶了出來。

合縣是個小地方。

小地方就意味著可以活動的空間大得驚人。

她那時未成年,監控拍到的也是別人先動的手,甚至連武器都是別人的,更何況,她根本沒有造成實質性的傷害。

再然後她就搬了家。

去往海市後,李貪才知道,馮茜蕓家裏是當官的,李家的生意也做得相當大。

她不僅是富二代,還是官三代。

她還有個孿生妹妹,叫李曦。

知書達理,溫文爾雅,連叫李光他們都是“爸比”“媽咪”的叫。

“我們打算給你改名。”馮茜蕓小心翼翼地征求她的意見,“你出生我們就想好了,你叫李晨,和妹妹連起來叫晨曦,好不好?”

晨曦,多麽美好的寄寓啊。

可是她從出生就被折斷了光芒。

“李貪。”她說,“我就叫李貪。”

這是她貪來的東西,絕不會輕易被人奪走。

***

“之前在合縣上過學。”

李貪抽回思緒,只覺手腳冰涼。

她無心應付成歡的審問,只想趕緊回家。

沒想到成歡反而更加咄咄逼人,她死死盯住李貪,眼神近乎陰鷙,不死不休地追問:“什麽時候?哪個中學?”

李貪很少這樣被人逼問,不耐沖上腦門,她冷冷看著成歡:

“你沒權利逼問,我沒義務回答。”

劍拔弩張。

“——歡歡。”

桂蘭方打破緊張的氣氛,叫住成歡,滿臉說不清的心疼和歉意。

戛然而止。

成歡也意識到自己反應過激。

“抱歉。”她企圖讓神色緩和過來,閉上眼睛,表情掙紮。

很快,成歡就整理好自己的情緒。

李貪放下畫架,折身就走。

成歡最終還是不甘心,等李貪開門後,她在身後輕輕喚了聲:“李貪。”

“你三年前在合縣嗎?”

李貪呼吸一滯,腳步微頓,停了下來。

“聽說那裏發生過什麽大事嗎?”

李貪指甲死死扣住手心:“三年前我轉去海市了。”

成歡松了口氣,但李貪下一句話就又把她的心提起來了。

“聽說有個鬧得很大的街頭鬥毆的案子。”

成歡心底一塊大石頭落了地。

只不過——

她擰起眉來:“街頭鬥毆?”

“你沒聽過?”

成歡搖了搖頭。

李貪有些詫異。

合縣比白灘還小,平時誰家被偷了都能大街小巷傳得沸沸揚揚。

沒理由成歡不知道。

不過李貪不想在這件事上多做追究。

“沒聽過就算了。也不是什麽好事。”

她說著,就反手把門一關。

只留下成歡站在原地,神色依舊晦暗不明。

“歡歡?”桂蘭方心都揪起來了,她也不敢多說什麽,“你先進來,人家也沒在合縣待著,你別多想。”

成歡沒有心情,擠出一個笑,“姥姥,我沒事的。”

“那你先去洗手,馬上就開飯了。”

“……好。”

晚飯成歡幾乎沒動筷子。

她簡單往胃裏扔了點東西,就抱著剛買的畫具縮回畫室。

畫室是拿原本書房改造的,有扇巨大的窗戶,視野開闊,遠眺出去,可以看到萬家燈火。

成歡“啪”的一聲打開燈。

畫室三架支棱破碎的畫架在角落裏原形畢露。

冰冷的白熾燈下,無數畫像自墻壁懸垂而下。

人物像居多,畫布中人物赤.裸,肢體殘缺不一,唯獨那一雙雙眼睛神態各異。

成歡拉起厚重的窗簾,隔絕了窗外所有風景,來到一扇巨大的落地鏡面前。

她盯著鏡中的自己,鏡中人目光冷峻而厭棄。

成歡端坐在鏡子前,支起畫架。

殘缺、破碎。

時而空洞無神。

時而燃燒著仇恨與憤怒。

那些全是自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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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哎,我的求生欲。

·反覆覆讀:主角沒有殺人沒有殺人沒有殺人沒有犯罪沒有犯罪沒有犯罪史而且就算沒有李光也並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犯罪謝謝!!!!!!!

·再強調一遍!潔黨慎入!三觀黨也慎入!各種黨都慎入!這可是一本狗血文啊!!!!狗!血!文!啊!你們想想你們看的狗血文都有些什麽梗啊!!!!

·再重覆一個常識,任何文章三觀不代表作者三觀!

·如有不適請立即棄文逃生!!!(躺平.jpg)

·最後謝謝虎口脫險的地雷!這次絕對不像13號那樣斷更!(認真臉.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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