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9章 迷茫(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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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吳言帶人趕到, 金強一臉茫然地被警方保護起來,他這時才明白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可是金柱早已經沒了呼吸,倒在一灘血泊中, 雙眼空洞無神。

“是刀傷,身上被捅了三刀, 最後一刀插在了心臟上。”法醫在現場對金柱的屍體進行初步的檢驗, 金強在一旁撕心裂肺地哭喊, 跪倒在地, 孔毅站在一邊, 面露不忍。

被金柱踩到的那個胖子此時嚇得臉色慘白,不住的哆嗦,拉著警察對天發誓說跟他沒關系,吳言調取了候車室的監控,鎖定了一個背著行李袋, 帶著黑色棒球帽的男人。

“嫌疑人就是他,你們看——”吳言把監控視頻放大, 在金柱從廁所出來撞到這個人的時候, 視頻畫面中清晰地看到這個人從衣袋裏掏出了一把折疊匕首,迅速的朝金柱的身上捅去, 這個人出手穩準狠,最後一刀直接斃命。

孔毅對吳言說道:“吳副隊, 這個人出手很迅速,而且用刀嫻熟,應該是被雇傭的職業殺手。”

吳言讚同孔毅的說法,他眉頭緊鎖,嘆道:“沈哥說金柱身上應該有重大突破口,可現在他死了, 我們還是慢了一步。”

正在兩人愁眉苦臉之際,一個警察推開監控室的門進來,對吳言說道:“金強說要見沈隊!他說他爹留下了遺言,只能見了沈隊才說!”

孔毅皺眉:“為什麽非得見了沈哥才行?跟他說沈哥在忙,有事找吳副隊也是一樣的。”

那警察遲疑了一下,小聲說道:“他說——他說他不跟吳隊這個挖墻腳的破鏟子說話,要見只見沈隊。”

吳言:“……”

孔毅:“……”

警察局內,金強坐在問詢室裏,眼睛哭得紅腫,手裏緊緊的攥著一個小布包。沈琮嵐推開門走進來,看見金強這副頹廢的樣子,微微嘆了口氣,讓一個警察去辦公室的冰櫃裏拿一個冰袋過來,給他敷敷。

冰涼的觸感接觸在金強的皮膚上,讓他打了個哆嗦,清醒了不少。

“你要見我?”沈琮嵐坐在了他面前,給他遞了一杯茶。

金強盯著茶水,過了一會兒問道:“你們有酒嗎?”

沈琮嵐回答:“你現在的狀態不宜飲酒,還是喝點茶比較好。”

金強沒說話,他靠在了椅子上,過了一會兒,把手裏一直緊攥的小布包扔給了沈琮嵐:“我爹說了,他要是死了,就把這包東西交給你。”

沈琮嵐打開布袋子,掏出了一張紙,這是一個泛黃的存單,匯款的時間是1989年3月5日,匯款金額一萬元,在匯款人的地方,明確地寫著鄧建的名字。

“這——這是?!”

金柱在體育館的時候,撒謊沒告訴他真相:原來他很清楚當年買通他弄傷何華的人究竟是誰。鄧建當時是秦豐的助理,兼任經紀人,說白了就是一個給秦豐打工的,真正能拿得出這一萬塊錢的人,是秦豐。

金強苦笑道:“那天離開體育館之後,我爹就有些不對勁。他說他想到了一個賺錢的好方法,不過也很危險,如果弄不好就會出事。後來,他一個人偷偷摸摸的打電話,我有次偷聽到什麽‘你們的秘密’、‘拿錢我就閉嘴’什麽的話,我以前也幹過勒索敲詐的事,不過頂多幾百塊鬧著玩,我沒想到我爹這次居然把命搭進去了。”

沈琮嵐沒說話,他默默的把這張存單放下,在小紙包裏又掏了掏,然後拿出了一張泛黃的老舊照片。照片裏是一張被燒的焦黑的人,橫躺在地上,死狀慘不忍睹。

沈琮嵐見過不少死屍,但他看到這張照片的時候,還是略微有些犯惡心。這個屍體看上去並不大,右手拍得很清晰,很小,是個女人。

“這個死者是誰?”沈琮嵐猜到了什麽,急忙問金強。

金強搖搖頭,茫然道:“我不知道,我沒見過這張照片。”

沈琮嵐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確定這張照片裏的人就是當年的死者潘鳳鳳。可是這張照片並不是什麽重要的證據,為什麽金柱要把這張照片和收據放在一起,他想通過這張照片告訴警方什麽線索?

沈琮嵐仔細的盯著照片,這張照片的拍攝角度偏向於屍體的右側,鏡頭對準的是屍體的上半身。沈琮嵐突然將視線集中在了屍體的右手上,照片中清晰無比的拍攝到了屍體無名指上帶著的戒指。

“等等,這個戒指上——是不是刻著字?”

沈琮嵐把照片對著燈光,仔細研究,僅憑肉眼,他只能隱隱看到戒指上寫著字。他急忙離開問訊室,讓吳言把技術科的人找過來,問他們能否還原這個戒指上刻著的字。

技術科的兩個技術員對著照片研究了一下,面露難色:“沈隊,這照片實在是太舊了,要想還原這個戒指上的字,難度很大。”

“能做多少做多少,盡量還原出來。”沈琮嵐說:“這是一條很重要的線索,我不管你們用什麽方法,都得幫我還原出來。”

兩位技術科的同事欲哭無淚,只得拿著這張舊照片去技術科熬夜加班。沈琮嵐心裏有種預感,這個30年前的案件真相很快就要浮出水面了。

醫院病房內,高蓮已經醒了。李管家和幾個保姆在醫院裏守著高蓮,袁秋也被臨時安排在醫院做“臨時保安”。秦豐在許庚的保護下先回了秦家宅院,畢竟眼下是非常時期,只有在秦家才能保證絕對的安全。

高蓮醒了之後,整個人變得更加憔悴了,即便是吃了安眠藥,也會在半夜被驚醒。當高蓮第三次從睡夢中驚醒的時候,袁秋端著一杯水走了進去,放在了高蓮身邊。

“醫生說,要讓你每隔半小時喝水一次,盡量早些把毒素排出體外。”

高蓮有氣無力的點點頭,端著水一飲而盡。袁秋斜倚在床邊,月光照在高蓮的臉上,顯得她異常的慘白,但即便病的如此憔悴,高蓮依舊美麗動人,她真的是很漂亮,歲月在她臉上並沒有留下多少滄桑感。

“聽說您年輕的時候是個舞蹈家?”袁秋斜倚在床邊,站在月光下,褐色的眼眸閃閃發亮:“如果您沒有早早地嫁給秦豐,您應該會一直跳舞吧?”

高蓮的手微微頓了一下,過了一會兒,輕描淡寫的“嗯”了一聲。

“您和潘鳳鳳是很好的朋友嗎?”

聽到潘鳳鳳的名字,高蓮嘴唇微微哆嗦了兩下,她喝了一口水,深吸一口氣,有氣無力的說:“我現在不想談這些。”

袁秋輕輕揚起嘴角,褐色的眼眸愈發明亮:“既然您不想說,現在又睡不著,不如我跟您講一個故事怎麽樣?”

袁秋站在月光下,他帥氣的臉隱藏在陰影裏,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低沈富有磁性的聲音,緩緩地流瀉而出:

“從前有兩個好姐妹,關系很好,其中一個愛唱歌,另一個愛跳舞。她們在學校裏形影不離,是親密無間的姐妹花。”

“後來,她們同時遇見了一個男孩,男孩幽默風趣,長得又帥又體貼,姐妹花都陷入了愛河。男孩兒覺得愛跳舞的女孩長得漂亮,性格溫柔,就將愛跳舞的女孩娶了回家,做他的老婆。愛跳舞的女孩放棄了自己的舞蹈生涯,一心一意的陪伴在他身邊,給他洗衣做飯。”

“愛唱歌的女孩沒有放棄,她想方設法想要跟這個男孩兒在一起。為了離他更近一點,她選擇跟男孩兒的好友結婚,於是,他們兩對夫妻四個人便經常在一起。”

“愛唱歌的女孩心裏很清楚,男孩並不是那種規規矩矩的人,他看上去溫和儒雅,其實是一個內心渴望狂野和刺激的人。於是,她想方設法的接近他,帶他放縱,帶他瘋狂,帶他體會前所未有的刺激和快感,終於,男孩淪陷了,他再也放不下愛唱歌的女孩,在他心裏嬌妻成為了無趣的累贅,只有愛唱歌的女孩能帶給他快樂。”

“於是,男孩兒出軌了。他一次次的和愛唱歌的女孩兒幽會,沈浸在她前所未有的魅力裏無法自拔,很快,他不再滿足一周只有幾次的相會,他想要永遠和她在一起。”

袁秋頓了頓,深吸了一口氣,接著說:“可是男孩兒愛面子,他不願意背上背叛的汙名。女孩兒也一樣,她不想被人戳脊梁骨。於是他們兩個合謀,想出了一個偷梁換柱的辦法。”

“男孩兒用一把火燒死了愛跳舞的女孩兒,並把罪名嫁禍到自己的朋友身上。愛唱歌的女孩把自己變成了愛跳舞女孩兒的模樣,作證說燒死的人其實是愛唱歌的女孩。”

“就這樣,男孩兒殺妻,變成了他好友殺妻,男孩兒如願以償的和愛唱歌的女孩兒長相廝守,而愛跳舞的女孩到死都不知道殺自己的人是誰。愛唱歌的女孩變成了愛跳舞女孩兒的模樣,變得更加美麗動人,她真正成為了男孩兒的妻子。”

袁秋望向病床上那個幾乎已經毫無血色的女人,褐色的眼眸倏地帶上一抹厲色,明亮的瞳仁在月光下熠熠生輝,目光仿佛如利劍。

“您覺得這個故事怎麽樣?是不是匪夷所思,駭人聽聞呢?”

袁秋語氣低沈:“高蓮女士,不、或者我應該叫您——潘鳳鳳女士才對。”

病床上,女人手中的杯子滑落在地,咣當一聲,摔得四分五裂。

作者有話要說:柯羅:我好像很久都沒出來了。。。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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