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十二、番外(攻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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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鬼》番外

我叫顧念。

那個女人宣稱,我是她與死者交媾產下的孩子。

所以也有好事的信徒會叫我“死之子”。

我並不在意這種荒謬的言論,反正我的家族本來就很荒謬。

我不知道該怎麽形容那些和我流著相同血脈的人。

怪物?邪教?食人魔?

我的外公是個整天抱著顆眼球親吻的瘋子。

我的母親——也就是那個女人,是個沈湎於謊言與色欲的騙子。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可笑的家族,竟然招徠了不少妄圖擺脫不幸的愚昧人類。

那些人向年幼的我叩首朝拜,祈求著毫無意義的超脫,卻不知道我只會給他們帶來更加深刻的不幸與絕望。

畢竟,當不幸變得難以忍受時,只要制造出更加不幸的人就可以了。

當一個人承受不住對自己無能的痛苦時,他往往會選擇拋棄自己的生命,將肉體與靈魂像垃圾一樣隨意丟棄在荒野淺灘。

而與我血脈相連的那些人,就如同饑餓的野犬、勤奮的拾荒者,回收著那些無主的垃圾,以此維持自己媚俗的青春與邪惡的力量。

但是我並不討厭自己的工作,事實上,我最喜歡觀賞自殺的人群,看著那些充滿欲望與訴求的臉孔在不幸中漸漸扭曲絕望,我興奮地渾身發抖。

我從未失敗過,如果一個人還未自戕,那只是因為我施予他的不幸還不夠罷了。

我一直如此自信著,直到我遇見了顧清悅。

我仍記得那天,那個女人將一個傲慢的男人帶到我面前,告訴我那是我的叔父。

我那個死人父親的弟弟。

男人貪婪陰冷的面孔讓我感到一陣反胃。

我移開視線,在那個瞬間,看到了跟在男人身後的顧清悅。

四目相對,他歪頭對我露出了一個俏皮的微笑。

我直接惡心得吐了出來,胃酸灼傷了我的鼻腔與食管。

他的單純,好奇以及對生命的盲目熱愛,全部都讓我感到厭煩與憎恨。

從那一刻起,我便決定,我要親手毀滅這個自以為是的堂兄弟。

我開始侵蝕他的生活,我要像往常一樣,用痛苦與不幸去填滿這個人無趣的生命,直至他親手將自己扼殺。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蠱惑他的信徒母親當著他的面,將餐刀捅進了自己的頸部動脈。

鮮血肆意噴湧,染紅了顧清悅蒼白的臉頰,也點燃了我亢奮的思想。

一想到他將露出怎樣奔潰的表情,躲在暗處的我激動地簡直快要失禁了。

可是,顧清悅甚至都沒哭泣。

他只是憐憫地望著自己母親抽搐的屍體逐漸死寂,然後合上了她圓睜的眼睛。

他甚至還如釋重負般地親吻了一下那顆幾乎脫離身體的頭顱。

我的掌心被自己掐出了鮮血,恨不得立刻沖出去掐斷顧清悅的脖子。

但是我不會放棄的,我一定會讓他心甘情願的死去。

我向他施下詛咒,使他終日受病痛折磨;我堅持與他上同一所學校,以便時刻給他帶來不幸;我不容許任何人親近他,讓他終日與孤獨為伴。

可是,顧清悅卻始終若無其事地生活著。

每當我在他身邊默默詛咒他時,他便會歪過頭,對我露出那種惡心的笑容。

我真是越來越憎恨他了。

在我和顧清悅16歲那年,我終於看到了他的眼淚。

那天的他蜷縮在墻角,衣衫不整滿身傷痕,像是一個丟了魂的破敗玩偶。

他的雙手握著一把有些生銹的古老餐刀,微微發抖。

我親愛的叔父滿身是血地躺在地上,抓著我的褲腳瘋狂謾罵著,要求我懲罰他不聽話的兒子。

於是我抓住顧清悅的手,將他手中的刀子刺入了那個男人的心臟。

顧清悅第一次流淚了,因自己對生命的殘忍而泣。

誰叫他第一個想到的是打電話給我呢?

他的淚水使我愉悅,他的痛苦令我滿足。

作為獎勵,我親吻了他冰冷而柔軟的嘴唇。

他沒有掙紮,這讓我感到無趣。

於是我狠狠地咬住了他的舌頭,直到血腥味彌漫在倆人齒間。

那股味道卻甜美得令我窒息。

為什麽如此令人厭惡的人竟會有這麽美味的唇舌呢?

我開始思考他的其他部位是否一樣美味。

不久以後我就親自獲取了答案。

失神的眼眸,低吟的咽喉,瘦削的鎖骨,汗濕的脊背,戰栗的雙腿,以及痙攣的深處。

每一樣——都是會讓人上癮的毒物。

或許這才是我憎恨他的真正原因。

撕咬,啃噬,咀嚼,吞咽。

這便是我對顧清悅的全部欲望。就像那個女人對血肉與靈魂的渴望一樣。

這個認知讓我憤怒得幾乎發狂,我覺得我必須立刻殺死顧清悅,否則我將淪為和那個女人一樣的怪物,被永無止境的饑餓感牢牢束縛。

我立刻找到了顧清悅,他一如既往地對我微笑,這種熟悉而可恨的笑容是我十年來的夢魘。

他這種旺盛得莫名其妙的生命力明明與他孱弱的身體格格不入,卻是對我過去所作所為的最好諷刺。

所以我毫不猶豫的將手指插入了他的胸口,捏住了那顆搏動的心臟。

他的臉上閃過一絲訝異,隨即恢覆了平靜,歪頭探究地看著我。

“你要死了。”我告訴他,微微收緊手指。。

“嗯。”他點點頭,身體無力地軟倒,被我抱住。

“你不害怕死亡嗎?”我問他。

為什麽?明明那麽熱愛生命,卻又如此漠視生命。

顧清悅微笑著握住我被鮮血浸濕的手腕,擡頭反問:“我存在著,死亡就仍未到來,而當它到來時,我便已不覆存在。所以,死亡和我又有什麽關系呢?”

是啊,死亡和他有什麽關系呢?

畢竟,就連身為“死之子”的我,都只能久久握著他看似脆弱的心臟,卻始終無法下決心將其捏碎。

我收回了鮮血淋漓的手。

我輸了。我將永遠被名為顧清悅的枷鎖束縛,不得解脫。

作為報覆,我也永遠不會讓他解脫。

他將失去過去與將來的所有自由,永遠只屬於我一人。

我和顧清悅形影不離地過了很久,在只有我們兩個人的房子中。

我仍舊憎恨著他,因為他總能讓我本應冷靜的頭腦失控。

他的好奇,他的愚笨,他的盲目,他的脆弱,時刻撩撥著我的神經,讓我忍不住將他壓倒在地狠狠蹂躪,直到他哭泣著昏厥為止。

但是他從不吸取教訓,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戰我的底線。

不,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挑釁,光是看到他領口從未消退的咬痕,就能讓我忍不住在他的鎖骨上狠狠咬出一個新的來。

在我以為這種挑釁游戲永遠不會停止時,顧清悅卻自殺了。

當年我在他身上留下的病痛漸漸腐蝕了他本就羸弱的身軀,開始病入膏肓。

我不想他因為這麽無聊的原因死去,所以耗費了一些精力將零湖變成了誘人自盡的死湖。

只有這種自願放棄的靈魂才能被有效利用,成為填補生命的原材料。

可是顧清悅卻拒絕了我。

他寧願死,也不願意依賴死湖而活。

我當然不會認同他這種毫無意義的悲憫。

所以我將他綁在了床上,掰開他的嘴,將用血肉制成的藥劑灌進他的喉嚨。

如果他敢吐出來,我就再灌一次。

藥劑只能作用一個月,所以這種事情每個月都會重覆一遍。

顧清悅的身體好轉了,但他再也沒有對我微笑過。

無所謂,那種笑容,我早就恨透了。

只是,我沒想到顧清悅會逃走,會跑去零湖,會跳下大橋。

明明我曾經花了十幾年都沒能讓他放棄生命,如今他卻那麽輕易地結束了自己,甘願獻身死湖忍受永無止境的折磨。

這算什麽?

不能原諒。

絕對不能原諒。

我將他的屍體保存了起來,但饑餓感依然折磨著我的靈魂,讓我如墜地獄。

我忍不住咬住了他的肩膀。

但是我最終還是松了口,因為這種沒有生命的東西對我來說只是一堆垃圾。

我也不會吃別人,因為那樣便遂了那個女人的願。

所以我必須把顧清悅找回來。

只有他能填補我的饑餓感。

於是我找到了那個熱愛眼球的瘋子老頭,在他面前挖出了自己的右眼。

我知道他一直想要,因為我的眼睛和他手裏的那顆很像。

作為交換,他告訴了我一些本該被永遠封藏的禁忌方法。

我隨意包紮了一下右眼便去了顧清悅自殺的地方。

首先我需要進入瀕死狀態,所以我跳了下去。

也許我真的會死,畢竟那個老頭是個瘋子,不一定說了真話。

不過事實證明他還是記得點東西的。

我找到了顧清悅。

一個忘記了一切的,單純的,富有活力的顧清悅。

這個結果比我預想的好很多。

因為只有變成一張白紙,才能重新塗上我想要的色彩,不是嗎?

而且這些色彩將只屬於我,任何意欲沾染的人我都會回收回來,作為修補白紙的材料。

這樣,我的色彩才不會有一絲一毫浪費。

也許隨著塗抹次數增加,這張名為顧清悅的白紙終會變得骯臟脆弱,支離破碎。

但那有什麽關系呢。

反正,我本來就很恨顧清悅。

恨得簡直像是愛上他一般。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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