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桃花源-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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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飯,任漸默將收拾工作統統交給人工智能,來到書櫃前,隨手抽了一本他感興趣的《核物理》,坐到桌邊,一言不發,默默地翻看了起來。
九點三十分時,黑貓再度從角落裏鉆出來,像一個稱職的鬧鐘一般,開口說道:
“距離您預定的約會時間還有半小時。”
任漸默放下書,往墻上新添的時鐘看了一眼,隨即目光又不自覺瞥向了落地窗。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覺得那樣在意。
“……”
片刻後,他還是忍不住問道:
“那人還在嗎?”
黑貓秒答:
“在的。”
任漸默:“……”
他感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焦躁。
不知怎麽的,他想到了很久以前養過的一只文鳥。
當時他剛剛年滿十八,就有負責人來找他征詢意見,問他有沒有搬出去的打算。
作為研究所的珍貴資產與重要人才,他們一向擺出非常開明的態度,任漸默當然有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權力。
但是任漸默想也不想地拒絕了,仍然住在研究所給他提供的一套公寓裏。
於是負責人想了想,改變了問題的方向,他問他有沒有養一只寵物的打算。
在研究所的教育認知裏,適當與寵物接觸有助於培養健全人格。
事實上,那個與任漸默同一批次出生,並且唯二留在研究所裏的女孩,早早就養了一條品相極佳的拉布拉多,而她在研究人員每個月都會進行一次的性格與心理狀態鑒定中,永遠能得到比任漸默要更“合群”更“健康”的評價。
負責人覺得,是時候該鼓勵這個看起來過於沈穩和理性到簡直像個機械人的青年去養只寵物了——這樣起碼能讓他看起來有“人味兒”一點。
然而任漸默依然拒絕了他的提議。
不管是傲嬌憨俏的貓咪、忠誠貼心的大狗或是軟萌乖巧的兔子,任漸默都不感興趣。
他不是討厭寵物,只是單純的不感興趣而已。
在任漸默十二歲那年,曾經在心理咨詢師的建議下,從實驗動物中心裏領養了一只倉鼠。
小倉鼠性格很好,又慫又膽小,抓在手裏會四腳朝天團成一團瑟瑟發抖,完美詮釋何為“弱小可憐又無助”。
當時的任漸默能夠清楚地描述出這只倉鼠的可愛之處,比如通體雪白的毛發、慫到炸毛時柔軟的手感、水靈靈的黑豆眼、喝水時露出的粉紅色小舌頭等等,都正好長在絕大部分人的審美萌點之上。
但是任漸默依然無法感受到一分一毫的,正常人看到萌物時應有的喜愛與興奮。
他把小倉鼠養在籠子裏,像完成工作一般,每日定時投餵,每周清理籠子,堪稱是個稱職的主人。
但也僅僅只是如此而已。
大約半年以後,有一日,那只倉鼠自己掀開了籠蓋,逃了出去,消失得無影無蹤。
當年還只是個孩子的任漸默發現小倉鼠失蹤以後,根本就沒有試圖去尋找它。
他只是默默地收拾好了空空的籠子,連同還剩一多半的飼料與木屑一起,打包丟進了垃圾桶裏。
任漸默確實不討厭那只倉鼠。
但養了半年的“寵物”,在他看來,依然和實驗動物中心裏那上百只倉鼠沒有任何區別,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動物,他努力過,但仍然無法在它身上投註任何感情—。
他甚至忘了自己連個名字都沒給那只倉鼠起過。
現在,六年過去了,他仍然和小時候的自己一樣,對於任何一件活物,他不討厭,但也不喜歡。
任漸默以為自己會一直如此。
直到一個下雨天,他的實驗室窗臺上落了一只白毛紅嘴的文鳥。
那是一個盛夏的午後,鉛雲密布,雷聲滾滾,雨下得很大,綿密的雨水劈裏啪啦砸在窗玻璃上,很快連成一片水幕。
那只文鳥就是在這種鬼天氣裏一頭撞到任漸默實驗室的窗臺上的。
那會兒毛團兒已全身濕透,躲在窗沿的夾角裏,靠著頭頂那一小片遮擋瑟瑟發抖,眼看著就要堅持不住,一頭栽下去了。
不知出於什麽心理,任漸默竟然打開窗戶,伸手將濕漉漉的文鳥撈進了屋中。
那顯然是一只被人飼養過的小鳥,而且被雷暴天驚了個魂飛魄散,它蜷在任漸默手裏,既不反抗,也不掙紮,就那麽乖乖的一動不動,似是認命一般,任由這個陌生人類隨意擺布。
任漸默並沒有打算對它如何。
他只是把濕淋淋的文鳥放進書桌上的紙巾盒裏,任由它自生自滅。
但那只不知受了多久風吹雨打,一副奄奄一息模樣的小家夥,竟然活了下來。
而且,文鳥還在任漸默的實驗室裏安家落戶了。
身為一個只能用“冷漠”來形容的主人,任漸默對待這只不速之客的態度,依然跟對待倉鼠別無二致。
這一次,他連個籠子都懶得準備,就放任文鳥在開放空間裏活動,而且連窗都不關,只等它什麽時候想走便走。
但文鳥卻一直沒有飛走。
不僅沒有走,它還特別靈性。
每一天,當任漸默換好衣服,從開放的外間進入內部區域以後,文鳥就會停在隔開內外室的玻璃前,歪著腦袋盯著玻璃對面的主人看。
偶爾任漸默不經意間擡頭,往玻璃的方向看上一眼的時候,文鳥就會顯得很興奮,用自己鮮紅的鳥喙“篤篤篤篤”地啄著玻璃,像是想要引起他的註意。
任漸默已經忘了自己是什麽時候開始對那只文鳥產生了“它不單單只是只鳥”的感情的。
不知不覺中,任漸默已經把這只不僅每天看著他工作,還會啄玻璃引起他註意的小家夥當成了“朋友”或是“家人”的一般存在。
他開始精心安排小鳥每天的飼料和飲水,會專註鳥類飼養的知識,會給它準備好一個又大又舒適的鳥籠。
不過任漸默依然沒有關窗,他想,或許他的小鳥哪天也會想要屬於自己的自由……
……
時間證明,任漸默在一個雨天中隨手撿來的文鳥一直沒有飛走。
它陪了主人整整五年零兩個月,直到壽終正寢為止。
文鳥死後,任漸默沒有再養任何寵物,他覺得自己仍然和以前一樣,不討厭動物,但也不喜歡。
只是偶爾,他轉頭看向那塊隔開內外室的玻璃時,會恍然覺得自己還會看到小鳥一下一下啄玻璃的樣子,僅此而已。
……
現在,不知怎麽的,任漸默一想到呆在公寓門前的卷毛小子,就會莫名聯想到他養過的文鳥,而後產生一種難以名狀的煩悶感。
他擱下書本,“騰”一下站起身,幾步走到衣櫃前,換上了外出的行頭。
“整理房間。”
任漸默迅速穿好衣服,對黑貓交代了一句,然後來到電梯前,按下了下樓的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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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鶇從冰霰那兒得知了任漸默的真實身份之後,第一個反應首先是難以置信,第二個反應是肯定是哪裏搞錯了。
在“桃花源”裏呆了整整半年,從F級難度一直晉升到S級難度,季小鳥早已不是昔日吳下阿蒙,該知道的規則也都摸索得差不多了。
參演者們不是網游裏的角色,不能隨手點選一個人就查看其控制面板,所以不管是新人菜鳥還是資深高手,光用看的很難輕易區分開來。
實際上,最低難度的F級,是允許有過一兩回經驗的參演者,與完全懵圈狀態的新手出現在同一個“世界”裏的。
季鶇在“灰燼之城”時,就差點兒被打算坑新人的傑哥弄死。
不過,等他們回到“桃花源”的時候,就立刻能夠分清誰是菜鳥、誰是老手了。
因為與資深者們不同,每月三號,才是新手第一次踏足“桃花源”的日子。
掌握這個規律之後,那些以低階參演者為拉攏目標的幫會,一定會安排獵頭者在每月三號那天等在鬥獸場門口,逐一游說初來乍到的新手們加入自己的幫會。
當初季鶇也受過此等待遇,自然清楚地記得,他踏入“桃花源”的時間,在日歷上顯示的是2月3日。
而那天,任漸默也跟他一樣回到了“桃花源”。
如果真如冰霰所說,他家任大美人兒就是傳說中那個名字爬到了方尖碑最頂端的最強者“蘭陵王”的話,那他又怎麽可能與季鶇、莫天根這樣貨真價實、如假包換的新人一起,直到2月3號才回到“桃花源”呢。
當季鶇像冰霰提出這個疑問時,坐在他旁邊的白發青年搖了搖頭,表示他也不知道。
“但是,我敢肯定,任先生就是‘蘭陵王’。”
冰霰依然堅持自己的觀點。
季鶇:“為什麽?”
冰霰給出了自己的證據,“我送給他的武器,名叫‘萬物生’。”
他回答:
“但凡在‘桃花源’裏待得夠久的,都知道那是‘蘭陵王’的東西。”
季鶇聽得很認真。
他知道一件趁手的武器對實力的提升有多重要,就像他的“寂寥無聲”一樣,季小鳥簡直不能想象沒有它應該怎麽辦。
而與任漸默的戰鬥水平相比,他先前用的“風刀霜劍”就顯得太普通了一些。
季鶇確實一直在考慮幫任漸默找一件更好的武器。不過冰霰先他一步拿出了“萬物生”,並且將它們當做招攬的見面禮,大大方方地送給了任漸默。
於是他想到了一種可能:
“除了隨意幻化形態之外,‘萬物生’是不是還有其他特別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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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點三十分時,黑貓再度從角落裏鉆出來,像一個稱職的鬧鐘一般,開口說道:
“距離您預定的約會時間還有半小時。”
任漸默放下書,往墻上新添的時鐘看了一眼,隨即目光又不自覺瞥向了落地窗。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覺得那樣在意。
“……”
片刻後,他還是忍不住問道:
“那人還在嗎?”
黑貓秒答:
“在的。”
任漸默:“……”
他感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焦躁。
不知怎麽的,他想到了很久以前養過的一只文鳥。
當時他剛剛年滿十八,就有負責人來找他征詢意見,問他有沒有搬出去的打算。
作為研究所的珍貴資產與重要人才,他們一向擺出非常開明的態度,任漸默當然有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權力。
但是任漸默想也不想地拒絕了,仍然住在研究所給他提供的一套公寓裏。
於是負責人想了想,改變了問題的方向,他問他有沒有養一只寵物的打算。
在研究所的教育認知裏,適當與寵物接觸有助於培養健全人格。
事實上,那個與任漸默同一批次出生,並且唯二留在研究所裏的女孩,早早就養了一條品相極佳的拉布拉多,而她在研究人員每個月都會進行一次的性格與心理狀態鑒定中,永遠能得到比任漸默要更“合群”更“健康”的評價。
負責人覺得,是時候該鼓勵這個看起來過於沈穩和理性到簡直像個機械人的青年去養只寵物了——這樣起碼能讓他看起來有“人味兒”一點。
然而任漸默依然拒絕了他的提議。
不管是傲嬌憨俏的貓咪、忠誠貼心的大狗或是軟萌乖巧的兔子,任漸默都不感興趣。
他不是討厭寵物,只是單純的不感興趣而已。
在任漸默十二歲那年,曾經在心理咨詢師的建議下,從實驗動物中心裏領養了一只倉鼠。
小倉鼠性格很好,又慫又膽小,抓在手裏會四腳朝天團成一團瑟瑟發抖,完美詮釋何為“弱小可憐又無助”。
當時的任漸默能夠清楚地描述出這只倉鼠的可愛之處,比如通體雪白的毛發、慫到炸毛時柔軟的手感、水靈靈的黑豆眼、喝水時露出的粉紅色小舌頭等等,都正好長在絕大部分人的審美萌點之上。
但是任漸默依然無法感受到一分一毫的,正常人看到萌物時應有的喜愛與興奮。
他把小倉鼠養在籠子裏,像完成工作一般,每日定時投餵,每周清理籠子,堪稱是個稱職的主人。
但也僅僅只是如此而已。
大約半年以後,有一日,那只倉鼠自己掀開了籠蓋,逃了出去,消失得無影無蹤。
當年還只是個孩子的任漸默發現小倉鼠失蹤以後,根本就沒有試圖去尋找它。
他只是默默地收拾好了空空的籠子,連同還剩一多半的飼料與木屑一起,打包丟進了垃圾桶裏。
任漸默確實不討厭那只倉鼠。
但養了半年的“寵物”,在他看來,依然和實驗動物中心裏那上百只倉鼠沒有任何區別,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動物,他努力過,但仍然無法在它身上投註任何感情—。
他甚至忘了自己連個名字都沒給那只倉鼠起過。
現在,六年過去了,他仍然和小時候的自己一樣,對於任何一件活物,他不討厭,但也不喜歡。
任漸默以為自己會一直如此。
直到一個下雨天,他的實驗室窗臺上落了一只白毛紅嘴的文鳥。
那是一個盛夏的午後,鉛雲密布,雷聲滾滾,雨下得很大,綿密的雨水劈裏啪啦砸在窗玻璃上,很快連成一片水幕。
那只文鳥就是在這種鬼天氣裏一頭撞到任漸默實驗室的窗臺上的。
那會兒毛團兒已全身濕透,躲在窗沿的夾角裏,靠著頭頂那一小片遮擋瑟瑟發抖,眼看著就要堅持不住,一頭栽下去了。
不知出於什麽心理,任漸默竟然打開窗戶,伸手將濕漉漉的文鳥撈進了屋中。
那顯然是一只被人飼養過的小鳥,而且被雷暴天驚了個魂飛魄散,它蜷在任漸默手裏,既不反抗,也不掙紮,就那麽乖乖的一動不動,似是認命一般,任由這個陌生人類隨意擺布。
任漸默並沒有打算對它如何。
他只是把濕淋淋的文鳥放進書桌上的紙巾盒裏,任由它自生自滅。
但那只不知受了多久風吹雨打,一副奄奄一息模樣的小家夥,竟然活了下來。
而且,文鳥還在任漸默的實驗室裏安家落戶了。
身為一個只能用“冷漠”來形容的主人,任漸默對待這只不速之客的態度,依然跟對待倉鼠別無二致。
這一次,他連個籠子都懶得準備,就放任文鳥在開放空間裏活動,而且連窗都不關,只等它什麽時候想走便走。
但文鳥卻一直沒有飛走。
不僅沒有走,它還特別靈性。
每一天,當任漸默換好衣服,從開放的外間進入內部區域以後,文鳥就會停在隔開內外室的玻璃前,歪著腦袋盯著玻璃對面的主人看。
偶爾任漸默不經意間擡頭,往玻璃的方向看上一眼的時候,文鳥就會顯得很興奮,用自己鮮紅的鳥喙“篤篤篤篤”地啄著玻璃,像是想要引起他的註意。
任漸默已經忘了自己是什麽時候開始對那只文鳥產生了“它不單單只是只鳥”的感情的。
不知不覺中,任漸默已經把這只不僅每天看著他工作,還會啄玻璃引起他註意的小家夥當成了“朋友”或是“家人”的一般存在。
他開始精心安排小鳥每天的飼料和飲水,會專註鳥類飼養的知識,會給它準備好一個又大又舒適的鳥籠。
不過任漸默依然沒有關窗,他想,或許他的小鳥哪天也會想要屬於自己的自由……
……
時間證明,任漸默在一個雨天中隨手撿來的文鳥一直沒有飛走。
它陪了主人整整五年零兩個月,直到壽終正寢為止。
文鳥死後,任漸默沒有再養任何寵物,他覺得自己仍然和以前一樣,不討厭動物,但也不喜歡。
只是偶爾,他轉頭看向那塊隔開內外室的玻璃時,會恍然覺得自己還會看到小鳥一下一下啄玻璃的樣子,僅此而已。
……
現在,不知怎麽的,任漸默一想到呆在公寓門前的卷毛小子,就會莫名聯想到他養過的文鳥,而後產生一種難以名狀的煩悶感。
他擱下書本,“騰”一下站起身,幾步走到衣櫃前,換上了外出的行頭。
“整理房間。”
任漸默迅速穿好衣服,對黑貓交代了一句,然後來到電梯前,按下了下樓的按鈕。
&&& &&& &&&
季鶇從冰霰那兒得知了任漸默的真實身份之後,第一個反應首先是難以置信,第二個反應是肯定是哪裏搞錯了。
在“桃花源”裏呆了整整半年,從F級難度一直晉升到S級難度,季小鳥早已不是昔日吳下阿蒙,該知道的規則也都摸索得差不多了。
參演者們不是網游裏的角色,不能隨手點選一個人就查看其控制面板,所以不管是新人菜鳥還是資深高手,光用看的很難輕易區分開來。
實際上,最低難度的F級,是允許有過一兩回經驗的參演者,與完全懵圈狀態的新手出現在同一個“世界”裏的。
季鶇在“灰燼之城”時,就差點兒被打算坑新人的傑哥弄死。
不過,等他們回到“桃花源”的時候,就立刻能夠分清誰是菜鳥、誰是老手了。
因為與資深者們不同,每月三號,才是新手第一次踏足“桃花源”的日子。
掌握這個規律之後,那些以低階參演者為拉攏目標的幫會,一定會安排獵頭者在每月三號那天等在鬥獸場門口,逐一游說初來乍到的新手們加入自己的幫會。
當初季鶇也受過此等待遇,自然清楚地記得,他踏入“桃花源”的時間,在日歷上顯示的是2月3日。
而那天,任漸默也跟他一樣回到了“桃花源”。
如果真如冰霰所說,他家任大美人兒就是傳說中那個名字爬到了方尖碑最頂端的最強者“蘭陵王”的話,那他又怎麽可能與季鶇、莫天根這樣貨真價實、如假包換的新人一起,直到2月3號才回到“桃花源”呢。
當季鶇像冰霰提出這個疑問時,坐在他旁邊的白發青年搖了搖頭,表示他也不知道。
“但是,我敢肯定,任先生就是‘蘭陵王’。”
冰霰依然堅持自己的觀點。
季鶇:“為什麽?”
冰霰給出了自己的證據,“我送給他的武器,名叫‘萬物生’。”
他回答:
“但凡在‘桃花源’裏待得夠久的,都知道那是‘蘭陵王’的東西。”
季鶇聽得很認真。
他知道一件趁手的武器對實力的提升有多重要,就像他的“寂寥無聲”一樣,季小鳥簡直不能想象沒有它應該怎麽辦。
而與任漸默的戰鬥水平相比,他先前用的“風刀霜劍”就顯得太普通了一些。
季鶇確實一直在考慮幫任漸默找一件更好的武器。不過冰霰先他一步拿出了“萬物生”,並且將它們當做招攬的見面禮,大大方方地送給了任漸默。
於是他想到了一種可能:
“除了隨意幻化形態之外,‘萬物生’是不是還有其他特別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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