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等這一吻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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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7到23,六年歲月,四季輾轉六輪。
我對高中的記憶隨被水流沖刷的磨皮的尖銳石頭,一點點模糊。很多事情我只能記得一個點、一個細節,再牽強不過連成條細線。唯獨在霍景琛家的那段記憶,浸泡在血液,深邃至骨縫。
是那瓶密封最嚴、個最大、果最甜的黃桃罐頭。
在他家的第三天我終於學會系列裏最簡單的游戲《茶杯頭》。
但還是不如他玩得得心應手,我總是顧得了天上看不到地上,躲得開左邊又被右邊偷襲致死。
“好笨。”
他笑我,但我一點也不生氣,有時候情緒到了會去捏他的手臂,那裏不像我的幹巴巴,是介於少年和成人的恰到好處的肌肉線條。
“怎麽練的。”
我的小聲嘟囔被他聽去。
“小時候被帶著跑步習慣了,這兩年偶爾做些運動。”
這可不像偶爾能練出來的,邊林哥開始健身兩年了,可我覺得他的肌肉身形沒有霍景琛的好看。
我有時候晚上敲他房門,會看到他濕著發絲,耳鬢亮晶晶的,身上有層薄汗。
我穿就算老頭大汗衫的白背心穿他身上卻嚴絲合縫。蒙上層薄汗的肌肉在燈光下亮晶晶的,游戲畫面燈光打在上面,搖曳性感。
“你這樣也挺好的。”他瞥了眼我。
我心跳砰砰,自私又自大地將他這話翻譯成誇讚。
我不想找房子了,我想在這裏一直住下去,一直和霍景琛在一起。
清晨沒有牙膏味的吻,但有牙膏味的“早”,我們會在午後並肩寫題,我在睡前當他游戲的觀眾,偶爾一起看電影。
王家衛的。
《重慶森林》。
我看過,但會裝作沒看過,故作不懂地纏著他給我講劇情。
霍景琛被纏煩了會打趣:“年級第一看不懂愛情片啊。”但又講得耐心。
我覺得他像一個愛情高手,一個情感剖析大師。
大師啊,有沒有讀出我對你的喜歡,好喜歡。
後來和邊林哥見面,我向他坦白自己這段時間一直住在霍景琛家。
他不驚訝,說從我去他那兒的次數少了就能看出來。
“衣服上的味道也不一樣了。”
我笑著問他“怎麽不一樣。”
他說我現在沒有阮辛的味道,一股其他人的味道。其他人是誰呢,是霍景琛。
我想把這種膩人又心癢癢的改變展露給全世界,讓所有人知道除了親吻、牽手、擁抱,我們和其他情侶無二樣。
可我不是女的,霍景琛不喜歡男的。
他帶我出去玩,將我介紹給他的朋友,每次組局來的人都不太一樣。
男生想和他處好關系,女生想和他處關系。
或許是他的外表給人生人勿近的疏離感,熱情大方的會直接要他的聯系方式,稍微害羞靦腆的會打著彎地從我下手。
“沒見過他帶什麽朋友來,你們關系很好吧,你怎麽和他認識的啊。”
“關系好”這一詞太淺薄,我憋著接吻的事情不能說,不敢說。
“你這裏,”霍景琛掐著煙頭點了點上嘴唇處,“應該點個痣。”
“那你這裏,”我不甘示弱地點點自己的眼尾,“也應該點個痣,桃花痣,你桃花也太多了。”
霍景琛笑。
我忽然好奇起來。
“你和梁渺怎麽在一起的啊。”
這個名字很久沒有出現在我倆的口中,霍景琛微頓,片刻後才對上號,長出一節的煙灰撲撲下落,眼底沒什麽情緒。
“她追我,然後我同意,就這麽簡單。”
這簡單嗎,這麽簡單我說我喜歡你想和你上床,你就會和我在一起跟我去開房嗎?
我不信,酸溜溜地說。
“是因為梁渺長得好看。”
“昂。”
我擡頭看他,撞進他笑弄的眼底。
“傻不傻。”他樂我。
傻什麽,我沒問,他也沒接著說。
我倆之間有很多次點到即止,不清不楚地吻,莫名離開的籃球館,還有合照時牽住的手。
獨處的時間裏我以為我們會接很多吻。餐桌上,書桌旁,沙發上,可是我們一個吻都沒有。
只有一次,我游戲中贏了他,他看我,我笑著看他,四目相對,暗流湧動。在我以為要發生什麽的時候,只是頭被揉了下,狠狠地一下。
“你有帶其他人來過嗎?”說得像開房一樣。
“沒有,保姆會給霍舟打小報告,女生明確不行,男生,”霍景琛手撐在沙發後面,仰頭,看著我笑了下,“男生沒說過。”
很喜歡這樣的他,有種無所謂世界但又能游刃有餘活在社會規則下的隨意感。
“你好像很少談起你媽媽。”
啪嗒,悠揚樂曲被按下暫停鍵,他下意識掏兜,那裏沒有煙,他就皺起眉,像鬧脾氣的小少爺。
我意識到自己說了不該說的話題,於是拿起手柄轉移話題讓他教我,可是霍景琛這次沒有接。
“那天墓園,你看到的是我。”
“……抱歉。”
他應了聲,沒什麽情緒,空氣陷入寂靜,只有魚缸吐泡泡和制冷器工作的聲響。
就在我以為霍景琛不會再開口的時候,他忽然說。
“我媽,是在我初中那會離開的。”
“嗯。”我撐頭聽著,覺得他想繼續下去。
“被氣的,她身體一直不好,尤其生了我之後。”霍景琛指尖沒有掐煙,當若有煙般摩挲了下自己的下顎,“婚外情。”
他偏頭看我,我身形一僵,連帶嘴角的笑都不自然許多。
婚外情……我想到我那個知三當三的媽,盡管已經兩年多沒聯系,或許她真的如離開時撂下的豪言壯志一樣她去榜大款了。
但我能感知到霍景琛很抵觸這些,有個酗酒家暴的爹已經足夠讓我在喜歡的人面前擡不起頭,撞在槍口上的雷電,隨時會引爆。
不過幸好他沒有往下說下去。
那晚氣氛有點沈,往後日常。
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真是一句爛大街的俗語。
邊林哥給我找到處不錯的地方,房東老板和他有交情,正好上一個租客走了,問我租不租,機會難得。
我一口應下,然後那天晚上跟霍景琛說了這事。
他沒什麽表情,和那天把我從巷口帶回來一樣沒什麽表情。
只說了一句,到時候送你。
我在他那兒住了十天,沒留下什麽東西,小小一包行李很好收拾,離開時我站在門口,打量這裏。
螞蟻卯足力氣咬了口大象,大象渾然不知,傷口輕飄飄,無關痛癢。
忽然擔憂,我在霍景琛人生中會不會也充當著不痛不癢的角色。
灰姑娘落敗逃出城堡,我把王子從城堡帶進土墻。雖然比之前出租屋的壞境好太多,但和霍景琛的家比起來還是雲泥之別。
“這段時間謝謝你。”
真奇怪,開學還會見的,如果他不出國,不,即使他出國我也會去努力見他。只要還有人在努力,故事就不會到終點,就還有續寫的可能。
但還是莫名徒增些不舍。
霍景琛站在樓道裏,昏黃的燈打在他臉上,他垂眼看我。
“阮辛。”
他叫我。
我擡頭。
這一幕似曾相識。
等霍景琛的吻落下時我想起來了。
是盛夏夜的那晚。
為什麽親我呢,再一再二不再三,就算是一時沖動也早已轉化成情感慣性。
為什麽呢。
等這一吻結束我一定要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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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瓶密封最嚴、個最大、果最甜的黃桃罐頭。
在他家的第三天我終於學會系列裏最簡單的游戲《茶杯頭》。
但還是不如他玩得得心應手,我總是顧得了天上看不到地上,躲得開左邊又被右邊偷襲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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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我,但我一點也不生氣,有時候情緒到了會去捏他的手臂,那裏不像我的幹巴巴,是介於少年和成人的恰到好處的肌肉線條。
“怎麽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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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被帶著跑步習慣了,這兩年偶爾做些運動。”
這可不像偶爾能練出來的,邊林哥開始健身兩年了,可我覺得他的肌肉身形沒有霍景琛的好看。
我有時候晚上敲他房門,會看到他濕著發絲,耳鬢亮晶晶的,身上有層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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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也挺好的。”他瞥了眼我。
我心跳砰砰,自私又自大地將他這話翻譯成誇讚。
我不想找房子了,我想在這裏一直住下去,一直和霍景琛在一起。
清晨沒有牙膏味的吻,但有牙膏味的“早”,我們會在午後並肩寫題,我在睡前當他游戲的觀眾,偶爾一起看電影。
王家衛的。
《重慶森林》。
我看過,但會裝作沒看過,故作不懂地纏著他給我講劇情。
霍景琛被纏煩了會打趣:“年級第一看不懂愛情片啊。”但又講得耐心。
我覺得他像一個愛情高手,一個情感剖析大師。
大師啊,有沒有讀出我對你的喜歡,好喜歡。
後來和邊林哥見面,我向他坦白自己這段時間一直住在霍景琛家。
他不驚訝,說從我去他那兒的次數少了就能看出來。
“衣服上的味道也不一樣了。”
我笑著問他“怎麽不一樣。”
他說我現在沒有阮辛的味道,一股其他人的味道。其他人是誰呢,是霍景琛。
我想把這種膩人又心癢癢的改變展露給全世界,讓所有人知道除了親吻、牽手、擁抱,我們和其他情侶無二樣。
可我不是女的,霍景琛不喜歡男的。
他帶我出去玩,將我介紹給他的朋友,每次組局來的人都不太一樣。
男生想和他處好關系,女生想和他處關系。
或許是他的外表給人生人勿近的疏離感,熱情大方的會直接要他的聯系方式,稍微害羞靦腆的會打著彎地從我下手。
“沒見過他帶什麽朋友來,你們關系很好吧,你怎麽和他認識的啊。”
“關系好”這一詞太淺薄,我憋著接吻的事情不能說,不敢說。
“你這裏,”霍景琛掐著煙頭點了點上嘴唇處,“應該點個痣。”
“那你這裏,”我不甘示弱地點點自己的眼尾,“也應該點個痣,桃花痣,你桃花也太多了。”
霍景琛笑。
我忽然好奇起來。
“你和梁渺怎麽在一起的啊。”
這個名字很久沒有出現在我倆的口中,霍景琛微頓,片刻後才對上號,長出一節的煙灰撲撲下落,眼底沒什麽情緒。
“她追我,然後我同意,就這麽簡單。”
這簡單嗎,這麽簡單我說我喜歡你想和你上床,你就會和我在一起跟我去開房嗎?
我不信,酸溜溜地說。
“是因為梁渺長得好看。”
“昂。”
我擡頭看他,撞進他笑弄的眼底。
“傻不傻。”他樂我。
傻什麽,我沒問,他也沒接著說。
我倆之間有很多次點到即止,不清不楚地吻,莫名離開的籃球館,還有合照時牽住的手。
獨處的時間裏我以為我們會接很多吻。餐桌上,書桌旁,沙發上,可是我們一個吻都沒有。
只有一次,我游戲中贏了他,他看我,我笑著看他,四目相對,暗流湧動。在我以為要發生什麽的時候,只是頭被揉了下,狠狠地一下。
“你有帶其他人來過嗎?”說得像開房一樣。
“沒有,保姆會給霍舟打小報告,女生明確不行,男生,”霍景琛手撐在沙發後面,仰頭,看著我笑了下,“男生沒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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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墓園,你看到的是我。”
“……抱歉。”
他應了聲,沒什麽情緒,空氣陷入寂靜,只有魚缸吐泡泡和制冷器工作的聲響。
就在我以為霍景琛不會再開口的時候,他忽然說。
“我媽,是在我初中那會離開的。”
“嗯。”我撐頭聽著,覺得他想繼續下去。
“被氣的,她身體一直不好,尤其生了我之後。”霍景琛指尖沒有掐煙,當若有煙般摩挲了下自己的下顎,“婚外情。”
他偏頭看我,我身形一僵,連帶嘴角的笑都不自然許多。
婚外情……我想到我那個知三當三的媽,盡管已經兩年多沒聯系,或許她真的如離開時撂下的豪言壯志一樣她去榜大款了。
但我能感知到霍景琛很抵觸這些,有個酗酒家暴的爹已經足夠讓我在喜歡的人面前擡不起頭,撞在槍口上的雷電,隨時會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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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氣氛有點沈,往後日常。
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真是一句爛大街的俗語。
邊林哥給我找到處不錯的地方,房東老板和他有交情,正好上一個租客走了,問我租不租,機會難得。
我一口應下,然後那天晚上跟霍景琛說了這事。
他沒什麽表情,和那天把我從巷口帶回來一樣沒什麽表情。
只說了一句,到時候送你。
我在他那兒住了十天,沒留下什麽東西,小小一包行李很好收拾,離開時我站在門口,打量這裏。
螞蟻卯足力氣咬了口大象,大象渾然不知,傷口輕飄飄,無關痛癢。
忽然擔憂,我在霍景琛人生中會不會也充當著不痛不癢的角色。
灰姑娘落敗逃出城堡,我把王子從城堡帶進土墻。雖然比之前出租屋的壞境好太多,但和霍景琛的家比起來還是雲泥之別。
“這段時間謝謝你。”
真奇怪,開學還會見的,如果他不出國,不,即使他出國我也會去努力見他。只要還有人在努力,故事就不會到終點,就還有續寫的可能。
但還是莫名徒增些不舍。
霍景琛站在樓道裏,昏黃的燈打在他臉上,他垂眼看我。
“阮辛。”
他叫我。
我擡頭。
這一幕似曾相識。
等霍景琛的吻落下時我想起來了。
是盛夏夜的那晚。
為什麽親我呢,再一再二不再三,就算是一時沖動也早已轉化成情感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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