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章·清眸之雪如初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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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九歌是十裏八村有名的琴師。然而這十裏八村也只局限於幾個邊陲小鎮,芝麻那麽大點兒的地方。

平時富人家有什麽紅白喜事請他去彈幾首曲子,他收點碎銀作為報酬,窮人家實在揭不開鍋了,半個冷饅頭也能打發了他。

其實楚九歌自己也不知道他為什麽能活到現在,加一起不到一個瓜子兒大的地方,哪來那麽多紅白喜事,流浪好幾年也沒餓死他。

平日裏,楚九歌總是一襲白衣,閑來無事就去鳳鳴山頂的忘憂亭裏彈琴。山風雖冷,可吹亂他滿頭的青絲,他再微瞇鳳眼,淚痣勾人心魄,朝不遠處來山上白馬寺進香火的大家閨秀小家碧玉們拋個媚眼,差不多幾天的飯錢就出來了。運氣好的時候,甚至還能換身行頭。

不過挨打也是偶爾要有那麽一次兩次的,那些地痞流氓自然不敢在佛門聖地惹是生非,可貌似豬頭的公子哥兒們,看著心儀的女孩眼神久久停在那個窮彈琴的身上,心情肯定不爽,這氣也就撒在了楚九歌身上。

每當看到來者不善,楚九歌就跟練就了十八般武藝一樣,身手比燕子都矯健,抱起古琴,“蹭”的一溜煙就跑進了忘憂亭後的樹林。

一般人都很是忌諱這片被稱為“禁林”的神秘領域,因為寺廟,多是建在墳墓或是兇地的舊址上,用來鎮壓邪物的。而在這片禁林中,曾經走失了無數的孩童,一旦靠近,就再也找不到孩子的蹤影,屍骨無存,所以即使是來進奉香火的虔誠信徒,也不願多朝禁林的方向靠近半步。

至於楚九歌,他並不怕那個,因為他早就已經過了總角之年,也不怕什麽妖物吃了他。

話雖然這麽說,可他不得不沒出息的承認,他當初的確是害怕挨打,慌不擇路才踏進禁林的,直到發現身後的追兵早就連腳步聲都聽不見了,才發現自己把自己推進了多麽危險的境地。

不過進都進來了,只好硬著頭皮繼續找出路。

當時他在禁林誤打誤撞,意外的發現了一處低調卻神韻迷人的宅邸,他無法用語言去形容那景象,磚瓦,木門,明明都是在平常不過的材質,卻隱蔽在樹林中,讓人仿佛置身於世外桃源。

現在想來,那就是時間的魅力,歷史總是讓人更具風韻,物件又何嘗不是?

不過吸引了他的,應該還是隱居在此的那人的底蘊吧。

宅邸的主人叫做常淩歌,和楚九歌的名字同字,也許正是如此才讓楚九歌有親切感,一見如故,與常淩歌暢談許久。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楚九歌就感覺常淩歌絕不是凡人,無論是談吐,還是底蘊,舉手投足間的氣質,就像是淪落人間的謫仙。

只不過,常淩歌永遠坐在那五尺長的書桌後,臉上蒙著厚重的黑紗。

楚九歌總是很好奇的想問常淩歌,為什麽不管冬夏,從不摘下面紗呢?

可同時他也知道,這樣問未免太過失禮,因此每次都咬牙,將問題吞了下去。

常淩歌經常與楚九歌對弈,後者並不擅長,導致很長一段時間,他的腦子裏只有亂七八糟令人頭暈目眩的棋局。

有時,他們也一起飲茶,常淩歌說,那是他在禁林第一場春雨後采摘的嫩綠芽尖,用清晨混合了朝露的泉水泡飲,味道絕對要比什麽西湖龍井要清新的多。

楚九歌感覺,自從認識了常淩歌,他就像多了個子期伯牙那樣的知音,他常高山流水的演奏樂曲,常淩歌也願意作詞歌賦。這樣不可多得的摯友良交,他做夢都會笑醒。

可同時,面對那樣高不可攀的人,他也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的卑賤。

即使常淩歌並不認為他自己有什麽優越感。

人們總是在對比中自覺慚愧,楚九歌也是如此,所以他開始漸漸疏遠了常淩歌,不希望自己身上那屬於凡塵的汙穢玷汙了這美妙的人。

話雖然這麽說,他也只不過是減少了去禁林的次數與時間,平日裏依舊是在忘憂亭彈彈琴,摻和摻和別人家的紅白喜事,討點賞錢,完全過著落魄琴師的生活,卻也絲毫不感覺慚愧與羞恥。

楚九歌其實遺忘了很多事,他甚至想不起究竟是誰教他彈奏古琴的,不過他也並不在乎,因為這些對他其實也沒什麽用處。他安慰別人的時候總是會說什麽“人不能永遠活在過去”這樣的鬼話,實際上,內心對待未知的記憶有多麽渴望,只有他自己心裏最清楚。

又是一個下午,楚九歌不得不到禁林中,常淩歌的宅邸去。不為別的,就因為他的琴弦斷了。

曾有奸商告訴他,他的這把古琴的的確確是個古董,只不過並沒有他想象中的那麽值錢,勸他低價轉手換幾天飯錢,然而即使這古琴在他人眼中一文不值,對他來說也是價值連城的。不為別的,就因為它能夠在他饑寒交迫的時候,替他擋住冬日凜冽的寒風。

禁林中的宅邸依舊被打掃的幹幹凈凈,房內累積的灰塵,非但不讓人感覺刺鼻,反而有種經受了時間與歷史積澱的書香氣。楚九歌敲敲門,跨步走進房內。

常淩歌正靠著手臂小憩,就連楚九歌走進也毫無知覺。說實話,楚九歌對於常淩歌的長相是好奇的,以前他從未造次,可碰上今日這等良機,他還是會有非分之想的。

楚九歌其實並沒有真的想去掀開常淩歌的面紗,他只是好奇而已,也並沒有指望能夠看到,只不過他都已經湊到常淩歌身前了,後者還是不知不覺的睡著,這倒讓他有些驚訝,一時慌了手腳。

他本來以為常淩歌會醒過來的,現在該怎麽辦,真的去看看他長什麽樣子??

“我就知道,近期你一定會來的。”常淩歌挺起身子,朝楚九歌淡淡一笑,“坐。”

楚九歌尷尬的“嘿嘿”一笑,急忙坐到常淩歌對面的位置。

“那是自然,我彈琴彈的那麽野蠻,早晚要劃斷琴弦的。”

常淩歌微微笑著:“不然。”

常淩歌不止一次為楚九歌更換琴弦,然而每次,琴弦都是從中間斷掉的。

若是在根部斷開,那只能說明是因為年頭久了、琴弦到了壽命而斷開。可在中間斷開,只有兩種解釋:一是彈奏者的指甲過於尖銳刮斷了琴弦,二是當真因為過度練習減短了琴弦的壽命。

常淩歌擡頭望了一眼楚九歌的手指,否認了前者。

楚九歌這個人愛琴如命,時常被打的體無完膚,古琴卻絲毫劃痕沒有,而今依然散發出漆器迷人的光澤,可見保存的有多麽用心。即使楚九歌自己還是個在白馬寺寄人籬下的窮琴師。

常淩歌相信,遲早有一天,這個看似沒什麽能耐的年輕人,能夠成為叱詫風雲的出名人物。只不過要看如何去引導了。

“九歌,你並不是常想聽我彈琴嗎?”常淩歌問道。

說到這裏,楚九歌委屈的撅起了嘴:“可不是麽,棋書畫茶你樣樣精通,我在你面前簡直慚愧的擡不起頭,好不容易有一技之長想與您比試,你卻不給我這個機會。”

常淩歌笑出了聲:“並非,我只不過是不想為這個國家帶來災難罷了。”說著無奈的搖了搖頭:“我的一位摯友曾這樣形容我的琴聲……亡國之音。”

楚九歌更加摸不到頭腦,不過他能夠感覺到,不管他做出怎樣的猜測,結果肯定都比他想象的覆雜的多,索性也不去妄加推斷。

“上一次我彈琴的時候,還是二十年前,那時彈了一首傳唱甚遠的《相思引》,第二天,南軍就殺進了衛國的都城,衛王慘死,公子音淪為階下囚。”

楚九歌其實並不太相信常淩歌這番話,他認為衛國的滅亡與常淩歌彈奏《相思引》並沒有什麽關系,或許只是巧合而已。

不過,他也不好就此打斷常淩歌的興致,於是點點頭,證明自己在聽他說話。

“我的那位摯友,就是如今仍在南國幽暗潮濕的地牢裏,靠著侍衛隔三差五送去的發黴食物艱難度日的,衛國公子,衛音。”

楚九歌聽到這裏,精神突然緊繃了起來,既然是衛國公子的只有良交,那眼前這位恍若謫仙的常淩歌,究竟是何方神聖??

“你……”楚九歌一時竟然找不出什麽詞匯來形容自己此時的心情,就連心中的疑問也無法表達。

常淩歌見楚九歌一臉的驚愕,心知他在想什麽,淒涼的一笑,緩緩掀起了自己的面紗,露出了其下橫亙了數道恐怖刀疤,可謂醜陋的殘破面容。

“南軍攻進衛國都城時,我與公子音同在王宮之中,直到宮人跑來報信,說王都已破,公子音才命人將我送出宮外,而他自己披上戰甲,騎上了對敵的戰馬。”

“為什麽他不和你一起逃呢?那樣他完全可以不用受現在的苦啊!”楚九歌不解的問。

常淩歌的臉上,再次浮現出了淒涼的笑容,只不過這次,似乎多了些許安慰的神色:“他乃一國之君之子,又怎會像我這等宵小一般,棄城而逃,棄他的子民於不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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