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1章 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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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吵。

程曉傑睜開眼,看著舍友陸陸續續地起床穿衣,悉悉索索的,怪不得這麽吵。

看了眼手表,起床的鈴聲還未響起,真不知道他們起來幹嘛。程曉傑把被子拉過頭頂,他馬上就發現一個悲催的現實,被子隔絕不了噪音,但被子能隔絕空氣,不中用的東西,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玩意兒。

程曉傑認命地把被子拿開,任命地開始起床去跑早操,認命地開始新的一天。

昨天和元博閑逛到晚自習下課,兩個人也沒說什麽,只是他突然意識到,兩個人面前擺了兩條路,不一樣的、通往不同地方的兩條路。

好好學習還有用嗎?還來得及嗎?程曉傑第一次問自己這樣的問題。

明明偷看漫畫書是愉悅的,明明不寫作業是坦然的,可現在就是後悔、難過。覺得自己做錯了。不是因為考不上好高中,而是因為要分開。

跑早操跑得很隨意,也就是站個隊,放一首有節奏的歌,大家一起跑兩圈而已。程曉傑挺喜歡跑步的,因為跑步的時候什麽都可以不想,只機械地往前跑就可以。上課就難受多了,你憑著機械的本能只能昏昏睡死過去,腦子必須轉起來,還必須轉得不慢才能跟上老師的速度。

程曉傑發誓,自己從來沒有如此認真過,沒有跑神沒有看漫畫,課聽了筆記也做了,就差往腦門上寫“奮鬥”兩個大字來表明決心了。

“你這是怎麽了?你魂穿了嗎?”事出反常必有妖,元博經過幾節課的觀察,覺著程曉傑實在反常,忍不住地要一問究竟。

“穿你妹,這叫學神附體。”程曉傑寫完一道數學題才擡起頭說。

“呵呵,”元博說,“你吃錯藥了還是沒吃藥,你這樣我很不習慣。”

“過幾天你就習慣了,你小心點,說不定我期末考試就超過你了。”程曉傑說。

元博笑了笑,指著程曉傑剛寫好的那道數學題:“答案是二分之一。”

“靠,”程曉傑忍不住爆了句粗嘴,“半路出家果然不行,算半天還算錯了。“

元博坐在座位上,手撐著頭,看著外面的天空,胡亂地想著東西。

“呵,真蠢啊。”元博想起程曉傑,上午一道題硬是算了三遍才把答案算對,真不明白他的  腦袋怎麽長的,想著想著就笑了,也不知道有什麽好笑的。

這節課侯老師應該會講解卷子吧,哎,真的都有點害怕晚自習了。

“嘿,”方皓月把書包摔在桌子上,“你怎麽來這麽早啊,還有十幾分鐘才上課呢。”

“在哪兒都是坐著發呆,沒什麽區別。”元博說。

方皓月從書包裏掏出來一個老年手機,側著身子,把手機拿到桌面下方,說:“你企鵝號多少,我加你。”

元博報了一串數字,然後說:“喲,好學生還拿手機啊。”

“就一個老年機,又不能玩游戲,說白了就是一板磚。”方皓月按好之後關了機,把手機塞回了書包夾層,“你星期天記得同意一下好友申請。”

“行,”元博應到。

快上課的時候侯老師才不緊不慢地走進教室,把一疊卷子扔給坐在第一排的兄弟讓他分發一下。

元博很快拿到了自己的試卷,八十多,還不錯,可以接受,如果……額,沒有對比的話,他往隔壁桌瞥了一眼。

侯老師把錯得較多的題都講了一下,說剩下個別不會的,課下問他或者問同學。然後,這個天殺的無良老師就又發下來一張新卷子。

還好,老師講完就直接讓下課了,想回教室的回教室,想回家的也可以,想留在這兒寫卷子的更可以,剛發的卷子明天上課前寫完就行,也不急在一時。

“你會這道題嗎?”元博指著老師沒有講過的一個小眾題目,問到。

方皓月看了一眼就拿筆給他講起來,隨後元博又把自己有疑問的題都問了個遍。

“你是大佬,”元博感嘆到,“你真的什麽都會哎。”

“這個卷子我做過一次了,”方皓月說,“你們數學老師沒說嗎?有套試卷老師說比較難,自願購買,然後我就買了,再然後我放假就做了一下。就是侯老師發的這個,一摸一樣。”

元博仔細回想著,最後在記憶的一個犄角旮旯裏發現了,“我老師好像也說過,不過我沒買,嫌麻煩。”

“沒事,侯老師發一張你做一張就行。”方皓月說。

“嗯,你回家嗎?人也走得差不多了。”元博看著周圍也就剩了四五個人在討論題目。

“嗯,我直接就回家了,”方皓月把卷子放進書包裏,“你下去嗎?一起啊。”

“好。”元博麻利地收拾好東西,和方皓月一起下樓梯。

下到一樓的時候就不順路了,一個朝著校門口,一個朝著教學樓。

跑校生就是好啊,想回家就能回家,元博感嘆著。

元博從後門進了教室,雖然放輕了聲音可還是引來一群人的註目,他笑了笑就趕緊回座位坐下。怎麽有些不對勁呢,元博楞了一會兒,啊,程曉傑呢,他跑去哪了,又逃課了嗎,真實的。

自己剛坐下總不能再走吧,太拉仇恨值了,權衡再三,元博還是拿起老師發的試卷,趁著最後幾分鐘的自習時間刷幾道題,想著碰到了再問問。

路還是那條路,怎麽感覺不一樣了呢?程曉傑依舊逃了第二節 晚自習去等元博下課,他去的時候老師已經走了,教室亂哄哄的。他沒有躲在樓梯口,而是來到門口觀望,就這樣,他一眼就看到了元博……還有他旁邊的女生。他認得那個女生,傳說中的學霸,只是沒和她說過話而已。而現在,兩個人明目張膽、旁若無人的講題,紮心了,同桌。程曉傑也沒興趣看別人郎情妾意,趁著沒人發現自己,借黑夜做掩護,溜走了。

還是那條路,程曉傑又來到了那條路,慢慢地走著,也不知道在想什麽。不就是自己的朋友跟一個女生有說有笑嘛,再給他一次機會,他肯定能淡定地走進去調侃一番。

下課鈴響了,程曉傑從那條路出來,穿過操場,向著宿舍樓走去。

第二天元博問他跑哪去了,他笑了笑說:“我還要跟你報備嗎,我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想去哪就去哪。”程曉傑說完就看書去了,雖然不知道為什麽看書,但學習總是沒錯的,找些事做總是沒錯的。

元博碰了一鼻子灰,只當他是搭錯了神經,轉頭做自己的事了。

後來的日子過得跟覆制粘貼似的,照常上課,照常玩樂,兩個人都守著自己的一方天地,很少參與對方的事了。

程曉傑再也沒有隨心所欲地逃課了,看看書,做做題,題沒有搞得很明白,卻是很明白地在活著了。

時間仿佛被追殺了,跑得飛快,可時間不知道,追它的人只是想抓住它的尾巴,然後對它說:“你跑慢一點啊。”

初二那個暑假,學校租了一輛大巴把十幾個學生送去一中考試。程曉傑沒有親眼見到出發時他們的意氣風發,只知道方皓月考過了,其他人都落榜了。

有一次談到這個話題,元博對他說,老師安慰他們來著,說他們仍然是學校最優秀的,讓他們不要懷疑自己。元博說他心態可好了,本來就是天外天,人外人,又不是玩不起,沒那麽脆弱的。

開學就是初三了,學校摒棄了高效課堂的模式,桌椅擺成了一排一排的,座位也是按名次排。

程曉傑學習進步了很多,已經可以保持在班裏十幾名的位置,有一次月考換座位,他剛好坐在了元博的正後方,以前都是看側臉來著,突然換成後腦勺還有些不習慣。

這一年兩人都很忙,沒什麽機會膩在一起。都忙著跑步跳遠扔實心球,忙著語數英政史地理化,忙著中招考試,連一起跑去吃飯的機會都不多。

有一個很奇怪的定律,女生拉著手去做什麽都很正常,十幾歲的男生拉下手就很奇怪,沒有為什麽就是很奇怪。

程曉傑已經很久沒有對元博說過,我們一起去吃飯吧,我們下課去操場溜一圈吧,我們一起去做一些事吧,沒有了,沒有約著做什麽,只是偶然碰見了會打個招呼,僅此而已。

二零一八年,八月中旬,他們十九歲。

程曉傑準備了很久,哪些話,怎麽說,他在腦子裏練習了無數次。

終於,在某一天的上午,他把元博約了出來。

還是清晨,沒有很熱,就是很舒服的一個天氣。

程曉傑說了很多,卻又什麽都沒說。他只是告訴了一個人,人和人之間的關系是可以改變的,而我,就要開始改變我們之間的關系。他不知道結果會怎樣,他只想對一個人好,只想勇敢地走上這條路。

他不僅想和元博回憶七八歲的時候,他還想告訴元博很多事。初三漸行漸遠,後來去了不同的高中,回家也是頹在家裏不出來,他都不知道去哪裏打聽元博的消息。

後來高二那年,有人告訴他說,元博和方皓月在一起了。他早就猜到的,元博會有女朋友的,畢竟,呵,他那麽好的一個人。

只是他還是很難過,難過那個人不是自己。不知是不是自己的祈禱奏效了,他們後來分手了。程曉傑在高中時買了手機,是有意,也是偶然,他看到了一本耽美小說,從此一發不可收。他從沈迷漫畫,沈迷二次元的少年變成了一個精通耽美文學的少年。

他的秘密他誰都沒有告訴,其實也不需要告訴誰。

相比十八歲的成年,他更喜歡十九歲,他覺得,十九歲意味著比成年還要成熟一點,還要更有資格去決定喜歡什麽。

程曉傑想著以後一定要買一個帶花園的房子,他要在裏面種滿玫瑰花,等花開了,他就把花送給每一個祝福他們的人,送給每一個對他們微笑的人,送給那個早已在他心裏種滿玫瑰花的少年。他在心裏告訴自己:你會夢想成真的。

作者有話要說:

決定寫小說時的我是決然的,開始寫小說時的我是茫然的,後來因為懶散,因為寫不出自己想要表達的,越來越看不起自己,越來越懷疑自己,想著自己是不是只適合看不適合寫。這本不能被稱作小說的小說已經崩到不能再崩了,這本就這吧。我會給自己一些時間,去學習去充實自己,最後,借用灰太狼的一句話:“我一定會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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