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天才籃球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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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安雲楓,在Z國的大馬路上隨手拉一個人大概都能跟你滔滔不絕10分鐘,而且各種誇獎的話絕對能不帶重覆得誇上5分鐘——那可真是Z國傳奇啊。
“emmmmm……所以,這個安老爺爺這次回國是給哪個品牌站臺啊?”
楊銳端著兩杯咖啡進門的時候就聽到了許苒苒說這句話,一個趔趄,兩個滿杯咖啡瞬間就變成了半杯。
許苒苒擡起頭,發現不只楊銳失態,就連楊菲都一臉震驚地看著自己。那眼神仿佛在說:這是哪裏來的鄉巴佬。
“怎麽?這個安雲楓是??”許苒苒覺得除非到了愛因斯坦級別,不然就算再出名的人,都可能有人不認識。不過,既然在場的兩個人都表現得十分異常,她覺得還是問一下比較好。
楊菲直接將自己的手機遞了過來,界面上顯示著安雲楓的度娘百科——
安雲楓,現年24歲。18歲在NBA選秀中脫穎而出,成為當年的選秀狀元,也是最年輕的NBA選秀狀元。後效力於費城隊,同年,成為費城隊固定首發小前鋒。目前,費城隊連續四年拿下NBA冠軍,是NBA的頂薪球員之一……
哇,原來是個天才籃球少年啊!
原諒許苒苒初來乍到,之前的時間都拿來浪,後面的時間都在努力創業,實在還沒好好地了解過這個世界的名人。就連一些家喻戶曉的明星都是因為這次微博邀請了才認識的。像安雲楓這種幾乎已經定居國外的,就更不了解了。
“自從他去美國打籃球以後,就很少回國了。他的每場球賽收視率都能超過1。幾乎所有的A國球迷都把他當成神了。這樣一個人,您說是不是很值得。”
許苒苒想到了前世的姚明,點點頭:“那確實得親自去。不過,他的價格會不會比較誇張?”
“苒苒總,您怎麽又鉆錢眼裏去了?”楊菲有點心累。
之前邀請大V的過程中也遇到過這種事情,許苒苒似乎總是扣著成本——明明許葳說的是不計成本做微博,反正就是砸錢讓妹妹玩兒得開心一點。
“這個問題先不急,要是真能請到他進駐,多少廣告費收不回來,您想想,光是註冊用戶數,沒準都得翻一番。”楊菲也報不出個實價,只得先把許苒苒給勸回來,至少先去一趟,價錢後續再談。
“他是給哪個品牌站臺能知道嗎?先聯系品牌方,看看能不能拿下這個活動的網絡直播代理權。至於本人……聯系他的經濟團隊。”
即使不了解安雲楓,整體的操作是跟其他明星都不會有太大的差異的。
***
“老師,我回國了,你是在A城嗎?我們約個時間吃飯?”
“你來A城?!有比賽嗎?”
“不是,給代言的品牌站臺。”
“你把住的酒店名字告訴我,我直接去你酒店找你。你實在太顯眼太好認了,要是你來找我,我們倆分分鐘就有可能上熱搜了。”
“熱搜?”
“哦,不要在意,待會兒吃飯再告訴你怎麽回事吧。”
“好,那我在酒店等你,我在維生五星。”
下午四點半,沈喬就合上電腦,拎起外套走出了辦公室。沈氏的員工驚異地發現,從來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老板,今天似乎是早退了,而且一臉的笑容,看上去像是剛談戀愛的毛頭小子去趕著赴女朋友的約會。
“哎,你們說,沈總會不會真的是談戀愛了?那秘書處那個怎麽辦啊?”行政處的小劉跟身邊的人吐槽。
“人家根本用不著你操心,你昨天請假了不知道,前臺替她收了一大束香檳玫瑰,下班的時候,還有人看到她上了一輛賓利。”
“當初剛來的時候,就是一副沈總紅顏的樣子,後來沈總離婚那會兒,她就一副總裁夫人的樣子自居了。切~還有一幫跟著捧臭腳的……現在好了吧,我看沈總根本就對她沒意思。”
行政處向來是女人最多地方,於是,八卦也多。
秘書處與行政處挨得近,梁妙也不是沒有感受到這些女人惡意。
可誰在乎呢?那些微不足道的人的惡意,不會讓你少一塊肉,反而會更加激起自己的鬥志:我就是這樣的女人,可那又怎麽樣,我還不是活的比你們好!
大部分時候,梁妙都懶得搭理那些行政的碎嘴。只是今天,她們實在是聲音有些太大了,惹得秘書處的人都紛紛看向她,眼帶憐憫。
深吸了一口氣,她走到了行政處的門口。
“至少我不用為了買個蔻馳的包包,餓自己一個月,還美其名曰是在減肥,也就騙騙你自己。”
撂下這句話,也不管秘書處和行政處同事的安靜如雞,徑直走開,消失在走廊的盡頭。
***
沈喬趕到安雲楓房間的時候,安雲楓已經叫好了酒店餐。
“老師,好久不見!”進門迎接沈喬的是安雲楓一個大大的擁抱。
沈喬看著面前的少年——不,已經是男人了。
“在美國呆久了,倒是學了美國人的打招呼方式了。”沈喬拍了拍安雲楓的背,“長大了,又長高了。你現在該有2米多了吧。”
“是啊,有2米05了。”安雲楓笑得有些不好意思。
兩人當初認識的時候,他剛剛到美國。人人都誇他天才少年,國內都把他吹上天了。可天知道,英語簡直就是他的噩夢。
球隊高價買他,可因為語言的問題,他在訓練的時候一直無法融入隊伍,跟隊友關系也十分緊張,在場上打不好配合——沒人願意傳球給他。
甚至,有幾個種族歧視的球員當面DISS他,他甚至聽不懂他們到底在說什麽,只能從他們的表情、手勢和某些關鍵詞才知道意思。
那幾乎是安雲楓最艱難的時候,可他不能跟以前的朋友說,不能跟國內的媒體說,因為他是“民族英雄”。
他甚至也不能跟家人說,因為怕父母擔心——他的父母都只是普通人而已。而且,家人已經為他請了最好的語言老師,只是不知道為什麽,他就是學不好。
那天,他又一次在一場練習賽裏因為配合問題,被教練叫回了替補席。坐在飲水機邊上,用自己僅有的那點英語詞匯量聽懂了同在替補席的隊友是怎麽議論他的。
“就這樣的,也是選秀狀元?!這一屆都這麽差嗎?”
“嘿,看到剛才他摔那一下了麽,詹姆斯就輕輕碰了一下,他就摔了,他是演員嗎?”
“得了,他們Z國佬都這樣,你以為都跟黑鬼一樣結實麽!”
“你看他細皮嫩~肉的樣子,沒準……”
幾個人說話的方向朝著越來越淫邪的方向拐過去,剎不住車。看著他們朝自己身上掃過來的淫邪的目光,安雲楓覺得胃裏一陣翻滾,也不顧教練的阻攔沖出了球場。
他一個人漫無目的的游蕩在美國的街頭。美國街頭普通都是大高個,雖然他確實特別高了點,可除了一張與眾不同的亞洲人面孔,也沒其他值得註意的了。
安雲楓一瞬間有些慶幸,幸虧是在美國。要是在國內,恐怕這時候自己已經被圍起來了。
沈喬這天打完工,就被一起打工的同事拉去打街頭籃球了,三對三的鬥牛。可他們隊有一個人不小心崴了腳,所以沒辦法參賽了。
看到路邊走過一個身高超過一米九的兜帽衫少年,沈喬趕緊沖了過去:“嗨,夥計,三對三鬥牛,有興趣嗎?”
安雲楓帶著帽子,遮住了大半張臉。這句話涉及的單詞都很簡單,他還是第一時間聽懂了的,只是聽到對方一口純正的美式英語,下意識就想拒絕。
於是轉頭看向發問的人,結果就聽到對方一聲驚呼。
“安雲楓!”
漢語?!再看臉,Z國人?!
有了安雲楓的加入,這場三對三,對方球隊理所當然地被完虐了。
安雲楓和沈喬兩人也就此結識,沈喬原先就是安雲楓的球迷,現在見過了偶像在街頭落寞的模樣,也算是看到了偶像走下了神壇。
兩人幾次往來後,安雲楓還是向沈喬求助了——他幾乎是安雲楓在美國唯一的朋友。
“你能教我英語嗎?”到底還是18歲的少年,又是對著自己的球迷,安雲楓的語氣裏甚至還帶著幾分靦腆。
於是,就這樣,兩人亦師亦友的交往了兩年。
***
“老師,你走的那時候,我還真是挺生氣的。”
“不是跟你解釋過了麽,那時候實在是一天都等不了。”
“誰跟你說這個了!我是說你寧可‘賣身’都不問我借錢啊。”安雲楓算得上是沈喬的死黨了,所以知道三年前沈喬婚姻的真相。
第一次有人在他面前直白的提到“賣身”這個詞,沈喬泛上一臉的苦笑。是啊,當時那種情況,可不就是“賣身”麽。
不管自己如果安慰自己——強強聯合,不管葉卉和楊銳再如何避諱這個詞,可現實就是如此,自己的潛意識其實已經蓋章了這個事實。
所以,那三年裏,他才百般不願親近許苒苒,因為她就是活生生的人證,提醒著自己,要靠“賣身”才能救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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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銳端著兩杯咖啡進門的時候就聽到了許苒苒說這句話,一個趔趄,兩個滿杯咖啡瞬間就變成了半杯。
許苒苒擡起頭,發現不只楊銳失態,就連楊菲都一臉震驚地看著自己。那眼神仿佛在說:這是哪裏來的鄉巴佬。
“怎麽?這個安雲楓是??”許苒苒覺得除非到了愛因斯坦級別,不然就算再出名的人,都可能有人不認識。不過,既然在場的兩個人都表現得十分異常,她覺得還是問一下比較好。
楊菲直接將自己的手機遞了過來,界面上顯示著安雲楓的度娘百科——
安雲楓,現年24歲。18歲在NBA選秀中脫穎而出,成為當年的選秀狀元,也是最年輕的NBA選秀狀元。後效力於費城隊,同年,成為費城隊固定首發小前鋒。目前,費城隊連續四年拿下NBA冠軍,是NBA的頂薪球員之一……
哇,原來是個天才籃球少年啊!
原諒許苒苒初來乍到,之前的時間都拿來浪,後面的時間都在努力創業,實在還沒好好地了解過這個世界的名人。就連一些家喻戶曉的明星都是因為這次微博邀請了才認識的。像安雲楓這種幾乎已經定居國外的,就更不了解了。
“自從他去美國打籃球以後,就很少回國了。他的每場球賽收視率都能超過1。幾乎所有的A國球迷都把他當成神了。這樣一個人,您說是不是很值得。”
許苒苒想到了前世的姚明,點點頭:“那確實得親自去。不過,他的價格會不會比較誇張?”
“苒苒總,您怎麽又鉆錢眼裏去了?”楊菲有點心累。
之前邀請大V的過程中也遇到過這種事情,許苒苒似乎總是扣著成本——明明許葳說的是不計成本做微博,反正就是砸錢讓妹妹玩兒得開心一點。
“這個問題先不急,要是真能請到他進駐,多少廣告費收不回來,您想想,光是註冊用戶數,沒準都得翻一番。”楊菲也報不出個實價,只得先把許苒苒給勸回來,至少先去一趟,價錢後續再談。
“他是給哪個品牌站臺能知道嗎?先聯系品牌方,看看能不能拿下這個活動的網絡直播代理權。至於本人……聯系他的經濟團隊。”
即使不了解安雲楓,整體的操作是跟其他明星都不會有太大的差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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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回國了,你是在A城嗎?我們約個時間吃飯?”
“你來A城?!有比賽嗎?”
“不是,給代言的品牌站臺。”
“你把住的酒店名字告訴我,我直接去你酒店找你。你實在太顯眼太好認了,要是你來找我,我們倆分分鐘就有可能上熱搜了。”
“熱搜?”
“哦,不要在意,待會兒吃飯再告訴你怎麽回事吧。”
“好,那我在酒店等你,我在維生五星。”
下午四點半,沈喬就合上電腦,拎起外套走出了辦公室。沈氏的員工驚異地發現,從來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老板,今天似乎是早退了,而且一臉的笑容,看上去像是剛談戀愛的毛頭小子去趕著赴女朋友的約會。
“哎,你們說,沈總會不會真的是談戀愛了?那秘書處那個怎麽辦啊?”行政處的小劉跟身邊的人吐槽。
“人家根本用不著你操心,你昨天請假了不知道,前臺替她收了一大束香檳玫瑰,下班的時候,還有人看到她上了一輛賓利。”
“當初剛來的時候,就是一副沈總紅顏的樣子,後來沈總離婚那會兒,她就一副總裁夫人的樣子自居了。切~還有一幫跟著捧臭腳的……現在好了吧,我看沈總根本就對她沒意思。”
行政處向來是女人最多地方,於是,八卦也多。
秘書處與行政處挨得近,梁妙也不是沒有感受到這些女人惡意。
可誰在乎呢?那些微不足道的人的惡意,不會讓你少一塊肉,反而會更加激起自己的鬥志:我就是這樣的女人,可那又怎麽樣,我還不是活的比你們好!
大部分時候,梁妙都懶得搭理那些行政的碎嘴。只是今天,她們實在是聲音有些太大了,惹得秘書處的人都紛紛看向她,眼帶憐憫。
深吸了一口氣,她走到了行政處的門口。
“至少我不用為了買個蔻馳的包包,餓自己一個月,還美其名曰是在減肥,也就騙騙你自己。”
撂下這句話,也不管秘書處和行政處同事的安靜如雞,徑直走開,消失在走廊的盡頭。
***
沈喬趕到安雲楓房間的時候,安雲楓已經叫好了酒店餐。
“老師,好久不見!”進門迎接沈喬的是安雲楓一個大大的擁抱。
沈喬看著面前的少年——不,已經是男人了。
“在美國呆久了,倒是學了美國人的打招呼方式了。”沈喬拍了拍安雲楓的背,“長大了,又長高了。你現在該有2米多了吧。”
“是啊,有2米05了。”安雲楓笑得有些不好意思。
兩人當初認識的時候,他剛剛到美國。人人都誇他天才少年,國內都把他吹上天了。可天知道,英語簡直就是他的噩夢。
球隊高價買他,可因為語言的問題,他在訓練的時候一直無法融入隊伍,跟隊友關系也十分緊張,在場上打不好配合——沒人願意傳球給他。
甚至,有幾個種族歧視的球員當面DISS他,他甚至聽不懂他們到底在說什麽,只能從他們的表情、手勢和某些關鍵詞才知道意思。
那幾乎是安雲楓最艱難的時候,可他不能跟以前的朋友說,不能跟國內的媒體說,因為他是“民族英雄”。
他甚至也不能跟家人說,因為怕父母擔心——他的父母都只是普通人而已。而且,家人已經為他請了最好的語言老師,只是不知道為什麽,他就是學不好。
那天,他又一次在一場練習賽裏因為配合問題,被教練叫回了替補席。坐在飲水機邊上,用自己僅有的那點英語詞匯量聽懂了同在替補席的隊友是怎麽議論他的。
“就這樣的,也是選秀狀元?!這一屆都這麽差嗎?”
“嘿,看到剛才他摔那一下了麽,詹姆斯就輕輕碰了一下,他就摔了,他是演員嗎?”
“得了,他們Z國佬都這樣,你以為都跟黑鬼一樣結實麽!”
“你看他細皮嫩~肉的樣子,沒準……”
幾個人說話的方向朝著越來越淫邪的方向拐過去,剎不住車。看著他們朝自己身上掃過來的淫邪的目光,安雲楓覺得胃裏一陣翻滾,也不顧教練的阻攔沖出了球場。
他一個人漫無目的的游蕩在美國的街頭。美國街頭普通都是大高個,雖然他確實特別高了點,可除了一張與眾不同的亞洲人面孔,也沒其他值得註意的了。
安雲楓一瞬間有些慶幸,幸虧是在美國。要是在國內,恐怕這時候自己已經被圍起來了。
沈喬這天打完工,就被一起打工的同事拉去打街頭籃球了,三對三的鬥牛。可他們隊有一個人不小心崴了腳,所以沒辦法參賽了。
看到路邊走過一個身高超過一米九的兜帽衫少年,沈喬趕緊沖了過去:“嗨,夥計,三對三鬥牛,有興趣嗎?”
安雲楓帶著帽子,遮住了大半張臉。這句話涉及的單詞都很簡單,他還是第一時間聽懂了的,只是聽到對方一口純正的美式英語,下意識就想拒絕。
於是轉頭看向發問的人,結果就聽到對方一聲驚呼。
“安雲楓!”
漢語?!再看臉,Z國人?!
有了安雲楓的加入,這場三對三,對方球隊理所當然地被完虐了。
安雲楓和沈喬兩人也就此結識,沈喬原先就是安雲楓的球迷,現在見過了偶像在街頭落寞的模樣,也算是看到了偶像走下了神壇。
兩人幾次往來後,安雲楓還是向沈喬求助了——他幾乎是安雲楓在美國唯一的朋友。
“你能教我英語嗎?”到底還是18歲的少年,又是對著自己的球迷,安雲楓的語氣裏甚至還帶著幾分靦腆。
於是,就這樣,兩人亦師亦友的交往了兩年。
***
“老師,你走的那時候,我還真是挺生氣的。”
“不是跟你解釋過了麽,那時候實在是一天都等不了。”
“誰跟你說這個了!我是說你寧可‘賣身’都不問我借錢啊。”安雲楓算得上是沈喬的死黨了,所以知道三年前沈喬婚姻的真相。
第一次有人在他面前直白的提到“賣身”這個詞,沈喬泛上一臉的苦笑。是啊,當時那種情況,可不就是“賣身”麽。
不管自己如果安慰自己——強強聯合,不管葉卉和楊銳再如何避諱這個詞,可現實就是如此,自己的潛意識其實已經蓋章了這個事實。
所以,那三年裏,他才百般不願親近許苒苒,因為她就是活生生的人證,提醒著自己,要靠“賣身”才能救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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