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9章 chapter 26 軍霖,我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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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夏笑了笑,本就沒有血色的臉上更是慘白一片,“所以你們為我治眼睛,後來在我待的孤兒院失火,我無家可歸之時收養我,都是為了有朝一日,可以挾恩以報,對嗎?”

對添夏口中的“挾恩以報”有些不滿,歐明歆卻沒什麽心情再說他,“差不多就是這樣。”左手揉了揉眉心,道,“只是我後來沒想到,你竟然敢爬上阿霖的床,哼!若不是你還有用,你以為你能活到今天?”

對添夏的厭惡,溢於言表,“雖然我們收養你是有目的的,不過你捫心自問,我對你怎麽樣?軍家哪個人可曾虧待過你?你千不該萬不該的,勾搭阿霖!”

添夏晃了晃神,心底更是澀然,當初他發現自己喜歡上軍霖,在軍霜的慫恿下給自己下了藥躺到了軍霖的床上,事發之後歐明歆想打死他,是軍霖替他擋了家法,他覺得是自己連累了軍霖,在後來他提出的所謂“當寵物”的“權宜之計”之時也一並應下,以為那是軍霖跟歐明歆雙方博弈的唯一結果,不想讓他太為難,可現在看來……

不管他當初做了什麽,軍老太太都不可能真的傷了他的性命,畢竟,沒了他,想再找一個“血庫”,著實不易。

添夏沈默了一下,斟酌許久,終是理智占了上風,問出了一直想問的事兒,“軍家收養我的原因,軍哥哥也是知道的,對嗎?”

但願……他只是知道,而非親自設計的。

“你以為呢?”

歐明歆輕蔑一笑,滿是褶子的臉上,明晃晃的都是對添夏的不喜。

她活到這個歲數,見過的事兒太多,添夏話裏意思怎麽會不懂,不禁對眼前這個故作堅強的孩子,懷了一絲絲不忍,她知道,她後面的話,對添夏來說,無疑是毀滅性的打擊,可……

事已至此,倒不如趁著這個機會,全部說清楚,讓添夏明白自己於軍霖,不過是能救妹妹的血庫,可以是他,更可以是其他人。

沒什麽區別。

這樣的話,他也不會再糾纏軍霖了。

她自己當初有多喜歡添夏,在知道添夏與軍霖發生關系後,就有多討厭他。

雖然說收養添夏的目的不單純,但她卻是真心實意對待他的,對待添夏,像對軍霜一樣,精心照顧,生怕他受什麽委屈。

可是後來呢?添夏竟然敢與軍霖發生那種關系!

那是她的孫子,是她一手培養的唯一的繼承人。

可軍霖,始終只是歐家的重外孫,想要繼承她的一切,本就困難,

“不管是你四歲的時候給你治眼睛,還是後來收養你,都是阿霖的意思。他有多麽疼愛霜霜,你會不清楚麽?”

“……我明白了。”

他對那人十三年前一見鐘情的愛戀,那人對他十一年裏的寵愛縱容,竟都是因為……可以在今日,讓他心甘情願獻血捐肝啊!

虧他還在為他找理由找借口,覺得那個時候軍霖也不過十四五歲,所有的一切都是軍老夫人授意的。

可他忘了,若是在其他富豪世家中,十幾歲的少年,在這個年紀或許不谙世事,也沒那個本事用十幾年的時間養著一個血庫,可軍霖,軍霖他父母早逝,心性較之旁人,格外成熟。

而且他不僅僅是S市書香世家軍家的子孫,還是江北歐家的唯一繼承人,歐家……那是在當今社會仍舊割據一方的霸主,單憑歐家的勢力,軍霖就有著能算計天下的能耐本事。

算計他一個小小的添夏算得了什麽?

現在想想,軍霖也是十五歲的年紀就接管了軍家的,當初做手術的原因,不就是軍家大少接任當家人所做的“慈善”麽?,若那個時候的軍霖事事需自個兒祖母做主,他又怎麽做的了當家人?

歐明歆發覺他的不對勁兒,下意識一問,“你是怎麽會知道的?”

這件事兒,哪怕是軍霖身邊的林林,都不知道。

添夏卻沒有回答,只是道,“添夏能有今日,都是軍家給予的,添夏理所應當報答,還請您盡快讓人準備手術,軍霜,她還在等著我的肝臟,再耽擱時間,就怕不行了。”

一語說完,也不顧及歐明歆陡然失色的臉,掉頭便走。

他想哭,卻發現自己哭不出來,不能哭,那便笑吧!

唇角上揚,勾勒出一個笑,添夏卻不知道,他的笑,比哭還難看。

——————

“你去哪裏了?”

剛剛出了電梯,就看到軍霖滿臉著急的沖上來,看那架勢,若不是因為他剛剛出了車禍還沒恢覆都要給他一耳光了。

“我剛剛想回去,可是不知道是哪個樓層,走錯了。”

添夏隨口解釋了一句,繞過他就想離開。

“輪椅呢?”

軍霖問了一句,直接將他打橫抱起,“多大的人了,還玩失蹤?”

添夏嘲弄一笑,他特別想問他,他是不是怕他跑了、沒了,這樣他妹妹的血庫跟活體捐獻者也就跟著沒了。

“笑什麽呢?”

軍霖抱著他回了病房,剛要把他放到床上的時候,卻看到了他嘴角沒有散去的笑,詫異一問。

“軍霖,我喜歡你。”

手一抖,差點兒把他扔下去,“我知道你喜歡我。”

添夏卻仿佛是沒聽到一般,自顧自的說著,“你是我睜開眼睛後見到的第一個人,是那個給我帶來光明的人,我見到你第一面就喜歡上你了。”

軍霖眸色漸漸變得幽暗深沈,他只知道添夏很喜歡他,原以為是依賴多些,再加上年紀小,錯把對他的兄弟之情當成愛情,當年添夏吃了情藥躺在他床上,他明明可以送他去醫院的,卻不知道為什麽,鬼迷心竅的,解了衣服要了他,用自己當解藥,事後,自責不已。

添夏當時不過是一個十四歲的孩子,他卻把他壓在了身下。

再後來,祖母發現了他們兩個人的事兒,動了大怒,想殺了添夏,他為他擋了家法,將所有的事情都攬到自己身上,做了重重讓步,才讓祖母消氣。

再後來他帶著他搬出本家,看著添夏一絲不茍的背著《寵物行為規範》上面的條條框框,心裏莫名的有一種欣喜,這個孩子,是那麽的喜歡他。

喜歡到甘願忍受這樣的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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