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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身和心,總歸要得一樣吧,不然總會顯得太悲戚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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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由著他抱著,心裏卻是止不住的發寒,我說,“林默,可樂搬家了,他說,小耶死了,是被你撞死的。”

林默抱著我的身子猛地一頓,而後也只是扶在我的肩頭“咯咯”的笑,他說,“這個孩子,終究還是不夠懂事。”

我聽出了他的話外知音,猛地扳開他的手,回頭沖他吼,我說,“林默,你都已經得到你想要的了,而我也每天被關在這裏,你還要怎樣?連一個孩子,你都要這麽處心積慮的算計嗎?”

林默拉著我的手,癡癡的沖我笑,他說,“還不夠,還不夠,歡歡,我要你愛我,我要你離了我就不能活……”

林默他啊,終歸是太貪心,非要向我要些我給不了他的,得不到,還要拼了命的折磨自己,折磨我。

我說,“林默,換個東西吧,愛情裏,由不得我,也由不得你,不是不想給,而是連我自己都無能為力。”

林默就笑,他說,“我知道……所以,我才會像今天這般不擇手段的把你束縛在身邊,身和心,總歸要得一樣吧,不然總會顯得太悲戚了點。”

自可樂那件事後,林默就再也不讓我出去了,我就是偶爾走到院子的門口看看,門衛也都是一副嚴陣以待的模樣,似乎生怕我會什麽穿墻之術,真真是可笑!

這麽一來二去的,我倒也不會再自討沒趣,只是終日把自己鎖在房間裏,坐在窗邊看風景。

周姨終是心疼我的,也不知從哪兒弄來了一只小奶狗,並不是什麽名貴品種,一只混血哈士奇,哈士奇素來都以“二”著稱,哪怕只是自娛自樂,也能玩得極開心。

我總是被它擠眉弄眼的模樣,逗得捧腹大笑,當然了,調皮也是免不得的,時常咬壞我的衣服,還會時不時的把我的拖鞋藏起來。

我有時氣極,就故意不理它,它圍著我來回轉圈,見我不如往日稀罕它,倒也會看臉色,屁顛屁顛的叼了個棕熊娃娃放在我面前。

我知道,這是它最最喜愛的,別人動一下它都會沖上去跟人家拼命,如今,為了討好我,居然舍得自己貢獻出來。

我雖是極嫌棄娃娃上面滿是它的口水,終是在它期待的目光下,擺弄了一會兒,然後它居然驕傲得像個帝王一樣,仰著頭,翹著尾巴,極鄙夷的看我。

我心裏一想,這大戶人家就是不一樣,連狗都這麽傲嬌。卻是隨手把娃娃扔向門外,二哈顯然沒想到到我還有這一出,立馬追了出去,我一看它出去,就猛地把門摔上,任它在外面扒著門哀嚎,心裏卻是極得意的在想,讓你丫的傲嬌。

我以前從未想過,終有一日,我也會和一只狗置氣,果然,人無聊起來,什麽事兒都幹的出來,這個時候我就會開始瘋狂的思念紀小萌他們,想起我們在一起嬉鬧歡笑的時光,想著紀小萌追著江岑像只惡狗一樣大叫大笑,想著許諾和夏臨川跟在我們身後抿著嘴角無奈的笑,歲月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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