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孟驕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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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好,自然不愁賣。
只要是品嘗過她們的花生瓜子,不吝嗇花個一毛兩毛的人一定會買。
事實的確如此。
李彩霞進去後,觀察了一會,果然見電影院裏有人在悄悄的進行交易。
她看了會,便學著人家的樣子,主動上前推銷,問那些看電影的人要不要買點花生瓜子嘗嘗,保準你買了不後悔,吃了還想吃。
為了證實自己的東西好吃,還讓人嘗一兩顆花生幾粒瓜子。
但凡嘗過的人,就被吸引,忍不住會掏錢買上一兩包。
周圍的人見狀,便問買花生瓜子的人好不好吃,那人就會回一句,非常好吃,第一次吃這麽好吃這麽香的瓜子和花生。
大家一聽,也不心疼那一毛兩毛的了,紛紛掏出錢你一包我一包的買一包嘗嘗。
就這樣,李彩霞的生意一下子就打開了局面。
其他做生意的人看到來了張新面孔,不但能說會道,還一來就搶了他們的生意,心裏頓時不樂意了。
幾個人嘀咕一番後,把李彩霞逼到一個角落裏,威脅她這是他們的地盤,要是識趣的就趕緊走,不然的話有她好看。
李彩霞趕緊說是誤會,是王萍介紹她來的,還問他們要不要從她這裏拿貨,她這些花生瓜子絕對好吃。
那樣的話,她以後只負責給他們供貨,絕對不會搶他們的市場。
幾個人聽了不禁有些心動,李彩霞又讓他們嘗了嘗東西。
大家嘗過後,紛紛表示願意從她這裏進貨。
這味道是真的不錯,難怪剛才那麽多人買。
就這樣,李彩霞把剩下的水煮花生和瓜子都賣給了這幾個人。
每人各分了幾斤覺得有些少,又跟李彩霞預定了一些,約定以後每三天讓李彩霞給他們送一次貨。
兩人告別了王萍,推著車子走到街上,孟驕從挎包裏摸出一個油紙包遞過去。
“給,餓了吧?快吃點東西,吃完咱們回去!”
李彩霞臉上洋溢著笑,接過紙包,還熱乎乎的。“孟驕,你真好!還想著給我帶東西吃。多少錢?我給你。”說著,就要從口袋裏掏錢。
現在,她也是能賺錢的人了,花個一兩毛也不會那麽心疼。
孟驕按住她的手,嗔怪的睨了她一眼。
“跟我還這麽見外!行了,這是作為今天你第一天入行,請你吃的!等你以後賺了大錢,可要請我吃點好的。”
怎麽說李彩霞現在也算是在幫她賺錢,畢竟她才是背後真正的貨主。
請她吃點東西也是應該的。
李彩霞頓時喜笑顏開道。“那是!等我賺了錢,一定請你去國營飯店裏吃一頓好的。”
孟驕聽了,心說還是算了吧!
國營飯店的飯菜,還真算不上太好吃。
轉念又一想,或許只是他們這裏的大廚手藝不行,說不定別的地方的國營飯店比這好吃呢!
李彩霞也確實餓了,就沒再客氣。打開油紙包一看,裏面竟然是兩個包子。
她還以為,就是兩個雜面饅頭呢!
咬一口,裏面還是肉餡的,感動的差點落淚。
那鮮香的味道,更是讓她陶醉其中,好吃的差點咬到自己的舌頭。
心裏暗暗發誓,孟驕對她這麽好,自己以後一定要加倍的對孟驕好。
回去的路上,李彩霞踩起車子格外有勁。
一路上跟孟驕說著話,一邊算著今天的收入。
批發雖不如零售賣的錢多一些,但卻不用承擔那麽大的風險,時間上也相對自由些。
刨除掉成本,今天一共賺了四塊六毛錢。
她只需每三天抽出點時間,去縣城電影院後面的小胡同裏送貨就行。
三天送一次貨的話,一個月至少有幾十塊錢的收入,比城裏的工人工資都高。
想到這裏心裏就格外的激動,也特別的感謝孟驕給她介紹的這個發財門路。
孟驕還說,她已經跟那個供貨的人談好,以後會把貨送到她家,每次多送點。
這樣,李彩霞就可以直接去她那裏拿貨就行。
而且,自行車也隨便她騎。
李彩霞聽了,要不是自己正在騎車,恨不得立即抱住她親上兩口。
孟驕要是知道她心裏的這個想法,肯定躲得遠遠的。
回到村裏,兩人在知青點分開,孟驕先把自行車送回家之後,便去孫婆婆那裏接孩子。
幫孫婆婆做好飯,等孟軒放學,才推著兩個女兒一起回了家。
晚上吃完飯,孟驕把孟軒叫過來,鄭重其事的跟他說,已經知道他爺爺奶奶和爸爸的下落,就在西北農場裏。
孟軒聽了,眼淚瞬間就掉下來,關心的問他們怎麽樣了,能不能去看看他們。
孟驕便告訴他,自己也是剛知道這個消息沒多久,她準備近期會去一趟那裏看望他們。
不過,這次就不帶孟軒去了。
她先去探探路,等下次有機會再帶他和哥哥一起去看望他們。
這個家就交給他了,讓他好好上學,看好家,等著她回來。
還有,不要把這些事告訴任何人,那樣會給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孟軒聽了懂事的點點頭,經歷過家庭變故之後,他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並且要小姑姑路上註意安全。
接下來的日子,孟驕便開始為自己去大西北的事情做著準備。
那裏的氣候不好,尤其是冬天的時候,更是寒冷。
厚棉衣厚棉被和厚棉鞋是必不可少的,至於吃的和用的她空間裏都不缺,到時候可以拿出來偷偷的給他們。
棉衣棉被棉鞋這些都不能用太招眼的,要不還不知道能不能留得住。
孫婆婆是個可信之人,孟驕一直把她當成自己的長輩。
所以,自己去西北看望父母哥哥的事情並沒有瞞著她。
孟驕打算把大女兒留下給孫婆婆帶,自己只帶著小女兒去。
畢竟小女兒太小不容易照顧,大女兒已經四歲了,跟她講道理都能明白。
要是帶著兩個女兒,有些不現實,又不能總把她們放到空間裏。
所以,考慮再三後,孟驕決定帶著小女兒去西北。
方便的時候就隨身背著,不方便的時候就讓她呆在空間。
孫婆婆聽了,也讚成她的想法。
畢竟孟玥太小,盡管出遠門會多有不便,還是跟著媽媽好一些。
這麽小的孩子,白天還好,誰照顧都不會哭鬧,但一到晚上的話就只認媽媽。
還有,孟驕不是出去三兩天,至少要十天半個月的,孩子一直見不到媽媽哭鬧不說,還容易生病。
最好的辦法,就只能把大點的留在家裏,小點的媽媽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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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品嘗過她們的花生瓜子,不吝嗇花個一毛兩毛的人一定會買。
事實的確如此。
李彩霞進去後,觀察了一會,果然見電影院裏有人在悄悄的進行交易。
她看了會,便學著人家的樣子,主動上前推銷,問那些看電影的人要不要買點花生瓜子嘗嘗,保準你買了不後悔,吃了還想吃。
為了證實自己的東西好吃,還讓人嘗一兩顆花生幾粒瓜子。
但凡嘗過的人,就被吸引,忍不住會掏錢買上一兩包。
周圍的人見狀,便問買花生瓜子的人好不好吃,那人就會回一句,非常好吃,第一次吃這麽好吃這麽香的瓜子和花生。
大家一聽,也不心疼那一毛兩毛的了,紛紛掏出錢你一包我一包的買一包嘗嘗。
就這樣,李彩霞的生意一下子就打開了局面。
其他做生意的人看到來了張新面孔,不但能說會道,還一來就搶了他們的生意,心裏頓時不樂意了。
幾個人嘀咕一番後,把李彩霞逼到一個角落裏,威脅她這是他們的地盤,要是識趣的就趕緊走,不然的話有她好看。
李彩霞趕緊說是誤會,是王萍介紹她來的,還問他們要不要從她這裏拿貨,她這些花生瓜子絕對好吃。
那樣的話,她以後只負責給他們供貨,絕對不會搶他們的市場。
幾個人聽了不禁有些心動,李彩霞又讓他們嘗了嘗東西。
大家嘗過後,紛紛表示願意從她這裏進貨。
這味道是真的不錯,難怪剛才那麽多人買。
就這樣,李彩霞把剩下的水煮花生和瓜子都賣給了這幾個人。
每人各分了幾斤覺得有些少,又跟李彩霞預定了一些,約定以後每三天讓李彩霞給他們送一次貨。
兩人告別了王萍,推著車子走到街上,孟驕從挎包裏摸出一個油紙包遞過去。
“給,餓了吧?快吃點東西,吃完咱們回去!”
李彩霞臉上洋溢著笑,接過紙包,還熱乎乎的。“孟驕,你真好!還想著給我帶東西吃。多少錢?我給你。”說著,就要從口袋裏掏錢。
現在,她也是能賺錢的人了,花個一兩毛也不會那麽心疼。
孟驕按住她的手,嗔怪的睨了她一眼。
“跟我還這麽見外!行了,這是作為今天你第一天入行,請你吃的!等你以後賺了大錢,可要請我吃點好的。”
怎麽說李彩霞現在也算是在幫她賺錢,畢竟她才是背後真正的貨主。
請她吃點東西也是應該的。
李彩霞頓時喜笑顏開道。“那是!等我賺了錢,一定請你去國營飯店裏吃一頓好的。”
孟驕聽了,心說還是算了吧!
國營飯店的飯菜,還真算不上太好吃。
轉念又一想,或許只是他們這裏的大廚手藝不行,說不定別的地方的國營飯店比這好吃呢!
李彩霞也確實餓了,就沒再客氣。打開油紙包一看,裏面竟然是兩個包子。
她還以為,就是兩個雜面饅頭呢!
咬一口,裏面還是肉餡的,感動的差點落淚。
那鮮香的味道,更是讓她陶醉其中,好吃的差點咬到自己的舌頭。
心裏暗暗發誓,孟驕對她這麽好,自己以後一定要加倍的對孟驕好。
回去的路上,李彩霞踩起車子格外有勁。
一路上跟孟驕說著話,一邊算著今天的收入。
批發雖不如零售賣的錢多一些,但卻不用承擔那麽大的風險,時間上也相對自由些。
刨除掉成本,今天一共賺了四塊六毛錢。
她只需每三天抽出點時間,去縣城電影院後面的小胡同裏送貨就行。
三天送一次貨的話,一個月至少有幾十塊錢的收入,比城裏的工人工資都高。
想到這裏心裏就格外的激動,也特別的感謝孟驕給她介紹的這個發財門路。
孟驕還說,她已經跟那個供貨的人談好,以後會把貨送到她家,每次多送點。
這樣,李彩霞就可以直接去她那裏拿貨就行。
而且,自行車也隨便她騎。
李彩霞聽了,要不是自己正在騎車,恨不得立即抱住她親上兩口。
孟驕要是知道她心裏的這個想法,肯定躲得遠遠的。
回到村裏,兩人在知青點分開,孟驕先把自行車送回家之後,便去孫婆婆那裏接孩子。
幫孫婆婆做好飯,等孟軒放學,才推著兩個女兒一起回了家。
晚上吃完飯,孟驕把孟軒叫過來,鄭重其事的跟他說,已經知道他爺爺奶奶和爸爸的下落,就在西北農場裏。
孟軒聽了,眼淚瞬間就掉下來,關心的問他們怎麽樣了,能不能去看看他們。
孟驕便告訴他,自己也是剛知道這個消息沒多久,她準備近期會去一趟那裏看望他們。
不過,這次就不帶孟軒去了。
她先去探探路,等下次有機會再帶他和哥哥一起去看望他們。
這個家就交給他了,讓他好好上學,看好家,等著她回來。
還有,不要把這些事告訴任何人,那樣會給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孟軒聽了懂事的點點頭,經歷過家庭變故之後,他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並且要小姑姑路上註意安全。
接下來的日子,孟驕便開始為自己去大西北的事情做著準備。
那裏的氣候不好,尤其是冬天的時候,更是寒冷。
厚棉衣厚棉被和厚棉鞋是必不可少的,至於吃的和用的她空間裏都不缺,到時候可以拿出來偷偷的給他們。
棉衣棉被棉鞋這些都不能用太招眼的,要不還不知道能不能留得住。
孫婆婆是個可信之人,孟驕一直把她當成自己的長輩。
所以,自己去西北看望父母哥哥的事情並沒有瞞著她。
孟驕打算把大女兒留下給孫婆婆帶,自己只帶著小女兒去。
畢竟小女兒太小不容易照顧,大女兒已經四歲了,跟她講道理都能明白。
要是帶著兩個女兒,有些不現實,又不能總把她們放到空間裏。
所以,考慮再三後,孟驕決定帶著小女兒去西北。
方便的時候就隨身背著,不方便的時候就讓她呆在空間。
孫婆婆聽了,也讚成她的想法。
畢竟孟玥太小,盡管出遠門會多有不便,還是跟著媽媽好一些。
這麽小的孩子,白天還好,誰照顧都不會哭鬧,但一到晚上的話就只認媽媽。
還有,孟驕不是出去三兩天,至少要十天半個月的,孩子一直見不到媽媽哭鬧不說,還容易生病。
最好的辦法,就只能把大點的留在家裏,小點的媽媽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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