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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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的語氣非常謙卑,眼眸低垂盯著膝蓋前的地上,雙手緊緊貼在身後,嫻熟地仿佛重覆過這個動作幾千幾百次。
一切都仿佛回到了十二年前,他的內心因為這個認知而鼓噪起來,他有些想要擡起頭來看看那個男人的模樣,卻又近乎於本能地垂下眼眸不敢擡頭。
服從而又溫馴,就像是家裏蹲坐搖尾乞憐的大型犬一般。
“哇哦。”an忍不住感嘆了一聲,驚訝於Lambert超乎想象的長久影響力與威懾力。
巫琮從門縫裏跳進審訊室,利落地把自己藏進了Hotch的口袋裏。
沒有人說話,甚至連呼吸都下意識地放輕了,生怕打擾到什麽。
Lambert靠在墻邊摩挲著拐杖上鑲嵌著的寶石,用手杖底端挑起Hal的下巴,Hal下意識垂下眼來不與他對視,乖順地看著那一小塊土地。
“乖孩子。”Lambert唇角微微勾起了幾分弧度,杖尖輕輕在Hal臉上拍了兩下,Hal看不到他臉上的表情,卻因為他聲調裏摻雜進的些許上揚而雀躍,他突然意識到自己究竟有多麽懷念這一切,粗重的呼吸和泛紅的眼角都顯示著他的興奮。
“呵。”Lambert發出了一聲嗤笑,“這樣就興奮了?”他的語氣裏帶著幾分嘲弄和戲謔的味道,漫不經心仿佛面前跪著的並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一條正對他搖著尾巴的狗,手杖尾端的硬皮防滑墊劃過Hal的臉頰,敲擊他的肩膀,輕佻地抵在胯下,漫無目的全憑心情地挑弄把玩。
Hal完全興奮起來了,這種忽上忽下讓他完全把握不住的喜怒無常,毫無抵抗能力只能俯首帖耳的玩弄,他如同被剝掉了全身盔甲被暴露在陽光下,沒有任何安全感,也沒有任何掌控權。
他已經徹底把自己剛才還叫囂著的保護忘到了九霄雲外,滿腦子裏只灌著渴求,他胸口起起伏伏宛如拉滿的風箱,從眼尾開始一雙眼睛已經徹底被染上了赤紅,扭曲的渴求讓他無所適從,他空窗期太久了,一朝被開啟了潘多拉魔盒,竟是如潮水般洶湧而上難以自拔。
“請……請您……”他斷斷續續地說著,嗓音幹啞,“Please……”
“說出來。”杖尖點在肩頭,Lambert的嗓音裏帶著幾分說不出的低啞誘惑,“你想要什麽,說出來。”
旁邊看著的人無疑驚訝於他能夠如此快速地調動起Hal的情緒,幾句話和音調間的細微轉變,對方就已經完全進入了服從狀態裏。
不過對於Lambert來說這並不是什麽值得訝異的事情,他只是看著Hal面孔上的每一絲變化,因為整容的緣故對方的臉顯得極為僵硬,做出來的表情也顯得扭曲而猙獰,但是卻依舊熟悉。
他一直很清楚該如何讓別人服從自己,如何讓人得到安全感,如何獲取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不過他的道德不允許他輕易做出這種事情來罷了。
算了,反正自己也快死了,偶爾違反一下底線也不是什麽大事。他閉上眼輕輕嘆了口氣,引導著Hal回答他的問題。
“你是誰?”
“你在哪裏?”
“你為何而來?”
一個個熟悉的問題讓Hal像是置身於十二年前,那間陰暗卻又讓人莫名覺得親近的房間,低垂著的暗色窗簾,拉開窗簾落地窗外是艷紅的玫瑰,地上的絨毯柔軟,他趴伏在那人的腳邊,感受著頭發被指尖梳理,身上的鞭痕疼痛而暢快,什麽都不必想,什麽都不必思考,只需要順從就好。
沒有隱瞞,沒有抗拒。
這種感覺如此美好,以至於當他被問到“Glenn Benson在哪裏”時,幾乎毫無遲疑地便將答案說了出來。
“真乖。”Lambert敲了敲他的肩膀,下一秒擡起手臂重重一杖打在了Hal的下半身上。
Lambert在Hal壓制不住的慘呼中被手杖丟在地上,就像是丟掉了什麽令人惡心的垃圾。
“你讓我們的過去變成了恥辱。”Lambert淡淡道,撐著門把手走了出去。
Hal慘叫著,眼睛卻死死盯著Lambert離開的背影,他看到那個背影在關門前佝僂了下去,一聲聲撕心裂肺一般咳嗽著,卻依舊仿佛站得筆直的模樣。
他看著,就像仰望著神明的信徒。
警方根據Hal給出的地址找到了昏迷著的受害者Glenn,他被放在了一個棺材裏,一個預定在明天就會下葬的棺材裏。
受害者離開前是去國外出差的,因此直到他被救出來他的丈夫才知道自己差一點就要失去自己的愛人了。
Lambert笑著站在醫院外頭看著著急忙慌滿臉驚恐的男人沖進醫院,匆忙地連自己的鞋掉了一只都沒有註意。
巫琮趴在Hotch膝蓋上,問道:“你是不是養了什麽動物?”那股子讓他快當場昏過去的氣息實在是叫人介意,這可是事關自己能不能變回人形的大事,容不得半點差錯。
“也不能叫養,它不怎麽喜歡我給它準備的窩。”Lambert說道,“是一只很大的貓。”他比劃了一下大小,“橘黃色的,有一點胖。”
巫琮聽他描述著外形,就知道自己這一次來拉斯維加斯的第二目標算是找到了。
“它身上有死亡的氣息。”Lambert微笑著說道,“非常美妙的死亡氣息。”
和那些不明就裏無辜遭殃的普通人不同,Lambert顯然是知道了對方的不同尋常還要故意靠近作死的那一類。
“離得太近你也會死的。”巫琮說道。
“離得不那麽近我也會死的。”Lambert說道,“它最多也就讓我少活個三五年罷了。”
對於早就活夠了的人來說,三五年和三五天,大抵也沒什麽差別。
“它想幫你續命。”巫琮看著他,“你養了它三年?”
“三年?差不多吧。”Lambert想了想,他還真的是在三年前撿到的那只貓,周身縈繞著詭譎的陰冷氣息,骨瘦如柴眼眸淩厲,“你認識它?”
“它是金華貓。”
金華是浙江的一部分,因為有美饌金華火腿而聞名於世。相傳金華地區的貓畜養三年以後便會生出靈智,會在夜晚吸收月華修煉,隱於深山幽谷寺廟佛殿,能夠變幻出男女之姿,精妙無雙。
金華貓有時會潛伏入普通人家中,最先在那家的水桶裏小便,人一旦喝了水桶裏的水之後便會看不見它的身影,並且日益虛弱直到最後病死。
巫琮抓住過一只金華貓,嚴格來說倒也不能叫做抓住,他去的時候那只貓已經害死了所有想殺的人,安靜地蹲坐著等待巫琮來殺它。
它是金華鄉下私塾夫子養的貓兒,雖說仍多半時間以野貓自詡,卻會在那窮書生膝頭瞇著眼打瞌睡,開啟靈智後躲進了深山幽谷潛心修煉,不想害人,只想著修煉有成回去看上一眼那個蠢書生。
然而它回去的時候,見著的是焦土一片。
書生死了,之後它弄死了所有害死書生的人。
再之後巫琮把它封進了魑魅魍魎圖。
Lambert覺得這樣的貓兒很有趣,養著便是因此死了也不怎麽在意,但是貓兒卻是在意這個跟書生一樣做派奇怪的人類,想著要救回他的性命。
所以它去搶了九尾的靈藥。
兩只貓咬得兩敗俱傷,不過九尾保住了自己好不容易從神農谷買來的藥。
之後它又被襲擊了好幾次,只得向巫琮求助。
結案那天晚上,Lambert又迎來了那只胖乎乎的橘貓,仍舊是那副昂首挺胸的傲慢做派,大喇喇占據著他的膝蓋打瞌睡。
Lambert一邊梳理著它的毛一邊絮絮叨叨說了很多,也不管貓兒在不在聽,他說了什麽巫琮和Hotch不得而知,只不過從那天起那只貓兒就像是消失了一樣。
“這是秘密。”Lambert笑得很放松,今天是他預定了安樂死的日子。
他的身體已經燈盡油枯了,再這麽堅持下去也不過是拖日子罷了,與其把自己搞得骨瘦如柴不成人樣癱在床上狼狽地離開人世,他寧肯在自己還能清醒地處理一切的時候體面地選擇離開的方式。
他邀請了Hotch和巫琮在現場,和他的朋友下屬們一起見證他的離去。
藥水推進血管,心臟一點點失去跳動,半靠在躺椅上的男人就像是陷入了一場永遠不會蘇醒的夢境之中。
一只貓兒不知怎麽跑進了房間,嘴裏叼著一支半開半合的玫瑰,跳上了已死之人的膝頭,閉上眼睛,逐漸消失於空氣之中。
屋子裏除了巫琮和Hotch誰都沒有註意到這只貓兒,像是什麽都沒看到一般,在貓兒消失後驚訝於落於Lambert膝頭的那支玫瑰。
半開未開,沾染著露水。
巫琮眼看著Lambert的靈魂從身體裏飄出來,Hotch也看到了,和肉體的外貌截然不同,靈魂狀態下的Lambert纖瘦而年輕,臉色慘白比起病重的肉體更像是個瀕死的病人,身上寬大的黑袍松松垮垮,手腕之上青筋畢露。
別人都是死了之後活蹦亂跳,這位死了倒是比沒死還要虛弱。
巫琮趁著神父張嘴念叨經文之前將他的靈魂收進一塊玉裏蘊養著,以防西方地獄的突然對這麽個新鮮靈魂感興趣跑過來搶。
接下來只要把人給宋瑕送過去,他的任務就算是完成了。
心滿意足地抖抖身上的毛,巫琮對恢覆人形後的生活滿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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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仿佛回到了十二年前,他的內心因為這個認知而鼓噪起來,他有些想要擡起頭來看看那個男人的模樣,卻又近乎於本能地垂下眼眸不敢擡頭。
服從而又溫馴,就像是家裏蹲坐搖尾乞憐的大型犬一般。
“哇哦。”an忍不住感嘆了一聲,驚訝於Lambert超乎想象的長久影響力與威懾力。
巫琮從門縫裏跳進審訊室,利落地把自己藏進了Hotch的口袋裏。
沒有人說話,甚至連呼吸都下意識地放輕了,生怕打擾到什麽。
Lambert靠在墻邊摩挲著拐杖上鑲嵌著的寶石,用手杖底端挑起Hal的下巴,Hal下意識垂下眼來不與他對視,乖順地看著那一小塊土地。
“乖孩子。”Lambert唇角微微勾起了幾分弧度,杖尖輕輕在Hal臉上拍了兩下,Hal看不到他臉上的表情,卻因為他聲調裏摻雜進的些許上揚而雀躍,他突然意識到自己究竟有多麽懷念這一切,粗重的呼吸和泛紅的眼角都顯示著他的興奮。
“呵。”Lambert發出了一聲嗤笑,“這樣就興奮了?”他的語氣裏帶著幾分嘲弄和戲謔的味道,漫不經心仿佛面前跪著的並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一條正對他搖著尾巴的狗,手杖尾端的硬皮防滑墊劃過Hal的臉頰,敲擊他的肩膀,輕佻地抵在胯下,漫無目的全憑心情地挑弄把玩。
Hal完全興奮起來了,這種忽上忽下讓他完全把握不住的喜怒無常,毫無抵抗能力只能俯首帖耳的玩弄,他如同被剝掉了全身盔甲被暴露在陽光下,沒有任何安全感,也沒有任何掌控權。
他已經徹底把自己剛才還叫囂著的保護忘到了九霄雲外,滿腦子裏只灌著渴求,他胸口起起伏伏宛如拉滿的風箱,從眼尾開始一雙眼睛已經徹底被染上了赤紅,扭曲的渴求讓他無所適從,他空窗期太久了,一朝被開啟了潘多拉魔盒,竟是如潮水般洶湧而上難以自拔。
“請……請您……”他斷斷續續地說著,嗓音幹啞,“Please……”
“說出來。”杖尖點在肩頭,Lambert的嗓音裏帶著幾分說不出的低啞誘惑,“你想要什麽,說出來。”
旁邊看著的人無疑驚訝於他能夠如此快速地調動起Hal的情緒,幾句話和音調間的細微轉變,對方就已經完全進入了服從狀態裏。
不過對於Lambert來說這並不是什麽值得訝異的事情,他只是看著Hal面孔上的每一絲變化,因為整容的緣故對方的臉顯得極為僵硬,做出來的表情也顯得扭曲而猙獰,但是卻依舊熟悉。
他一直很清楚該如何讓別人服從自己,如何讓人得到安全感,如何獲取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不過他的道德不允許他輕易做出這種事情來罷了。
算了,反正自己也快死了,偶爾違反一下底線也不是什麽大事。他閉上眼輕輕嘆了口氣,引導著Hal回答他的問題。
“你是誰?”
“你在哪裏?”
“你為何而來?”
一個個熟悉的問題讓Hal像是置身於十二年前,那間陰暗卻又讓人莫名覺得親近的房間,低垂著的暗色窗簾,拉開窗簾落地窗外是艷紅的玫瑰,地上的絨毯柔軟,他趴伏在那人的腳邊,感受著頭發被指尖梳理,身上的鞭痕疼痛而暢快,什麽都不必想,什麽都不必思考,只需要順從就好。
沒有隱瞞,沒有抗拒。
這種感覺如此美好,以至於當他被問到“Glenn Benson在哪裏”時,幾乎毫無遲疑地便將答案說了出來。
“真乖。”Lambert敲了敲他的肩膀,下一秒擡起手臂重重一杖打在了Hal的下半身上。
Lambert在Hal壓制不住的慘呼中被手杖丟在地上,就像是丟掉了什麽令人惡心的垃圾。
“你讓我們的過去變成了恥辱。”Lambert淡淡道,撐著門把手走了出去。
Hal慘叫著,眼睛卻死死盯著Lambert離開的背影,他看到那個背影在關門前佝僂了下去,一聲聲撕心裂肺一般咳嗽著,卻依舊仿佛站得筆直的模樣。
他看著,就像仰望著神明的信徒。
警方根據Hal給出的地址找到了昏迷著的受害者Glenn,他被放在了一個棺材裏,一個預定在明天就會下葬的棺材裏。
受害者離開前是去國外出差的,因此直到他被救出來他的丈夫才知道自己差一點就要失去自己的愛人了。
Lambert笑著站在醫院外頭看著著急忙慌滿臉驚恐的男人沖進醫院,匆忙地連自己的鞋掉了一只都沒有註意。
巫琮趴在Hotch膝蓋上,問道:“你是不是養了什麽動物?”那股子讓他快當場昏過去的氣息實在是叫人介意,這可是事關自己能不能變回人形的大事,容不得半點差錯。
“也不能叫養,它不怎麽喜歡我給它準備的窩。”Lambert說道,“是一只很大的貓。”他比劃了一下大小,“橘黃色的,有一點胖。”
巫琮聽他描述著外形,就知道自己這一次來拉斯維加斯的第二目標算是找到了。
“它身上有死亡的氣息。”Lambert微笑著說道,“非常美妙的死亡氣息。”
和那些不明就裏無辜遭殃的普通人不同,Lambert顯然是知道了對方的不同尋常還要故意靠近作死的那一類。
“離得太近你也會死的。”巫琮說道。
“離得不那麽近我也會死的。”Lambert說道,“它最多也就讓我少活個三五年罷了。”
對於早就活夠了的人來說,三五年和三五天,大抵也沒什麽差別。
“它想幫你續命。”巫琮看著他,“你養了它三年?”
“三年?差不多吧。”Lambert想了想,他還真的是在三年前撿到的那只貓,周身縈繞著詭譎的陰冷氣息,骨瘦如柴眼眸淩厲,“你認識它?”
“它是金華貓。”
金華是浙江的一部分,因為有美饌金華火腿而聞名於世。相傳金華地區的貓畜養三年以後便會生出靈智,會在夜晚吸收月華修煉,隱於深山幽谷寺廟佛殿,能夠變幻出男女之姿,精妙無雙。
金華貓有時會潛伏入普通人家中,最先在那家的水桶裏小便,人一旦喝了水桶裏的水之後便會看不見它的身影,並且日益虛弱直到最後病死。
巫琮抓住過一只金華貓,嚴格來說倒也不能叫做抓住,他去的時候那只貓已經害死了所有想殺的人,安靜地蹲坐著等待巫琮來殺它。
它是金華鄉下私塾夫子養的貓兒,雖說仍多半時間以野貓自詡,卻會在那窮書生膝頭瞇著眼打瞌睡,開啟靈智後躲進了深山幽谷潛心修煉,不想害人,只想著修煉有成回去看上一眼那個蠢書生。
然而它回去的時候,見著的是焦土一片。
書生死了,之後它弄死了所有害死書生的人。
再之後巫琮把它封進了魑魅魍魎圖。
Lambert覺得這樣的貓兒很有趣,養著便是因此死了也不怎麽在意,但是貓兒卻是在意這個跟書生一樣做派奇怪的人類,想著要救回他的性命。
所以它去搶了九尾的靈藥。
兩只貓咬得兩敗俱傷,不過九尾保住了自己好不容易從神農谷買來的藥。
之後它又被襲擊了好幾次,只得向巫琮求助。
結案那天晚上,Lambert又迎來了那只胖乎乎的橘貓,仍舊是那副昂首挺胸的傲慢做派,大喇喇占據著他的膝蓋打瞌睡。
Lambert一邊梳理著它的毛一邊絮絮叨叨說了很多,也不管貓兒在不在聽,他說了什麽巫琮和Hotch不得而知,只不過從那天起那只貓兒就像是消失了一樣。
“這是秘密。”Lambert笑得很放松,今天是他預定了安樂死的日子。
他的身體已經燈盡油枯了,再這麽堅持下去也不過是拖日子罷了,與其把自己搞得骨瘦如柴不成人樣癱在床上狼狽地離開人世,他寧肯在自己還能清醒地處理一切的時候體面地選擇離開的方式。
他邀請了Hotch和巫琮在現場,和他的朋友下屬們一起見證他的離去。
藥水推進血管,心臟一點點失去跳動,半靠在躺椅上的男人就像是陷入了一場永遠不會蘇醒的夢境之中。
一只貓兒不知怎麽跑進了房間,嘴裏叼著一支半開半合的玫瑰,跳上了已死之人的膝頭,閉上眼睛,逐漸消失於空氣之中。
屋子裏除了巫琮和Hotch誰都沒有註意到這只貓兒,像是什麽都沒看到一般,在貓兒消失後驚訝於落於Lambert膝頭的那支玫瑰。
半開未開,沾染著露水。
巫琮眼看著Lambert的靈魂從身體裏飄出來,Hotch也看到了,和肉體的外貌截然不同,靈魂狀態下的Lambert纖瘦而年輕,臉色慘白比起病重的肉體更像是個瀕死的病人,身上寬大的黑袍松松垮垮,手腕之上青筋畢露。
別人都是死了之後活蹦亂跳,這位死了倒是比沒死還要虛弱。
巫琮趁著神父張嘴念叨經文之前將他的靈魂收進一塊玉裏蘊養著,以防西方地獄的突然對這麽個新鮮靈魂感興趣跑過來搶。
接下來只要把人給宋瑕送過去,他的任務就算是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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