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為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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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阿苗隱藏起來的暗語,不能這麽明說,就學信王這樣,變著法地告訴信王,就看他如何想了。
阿苗一壁在紙上寫著,一壁道:“‘夫’字還是農夫之夫,轎夫之夫,莽夫之夫,匹夫之夫。”
說到這邊,阿苗微微停頓,讓信王的註意力在她揮灑的筆尖處,方道:“農夫乃是面朝黃土背朝天,每日刨地忙耕種,這個夫就要先寫一個‘土’字,再加一個人,方為農夫之夫。”
“想不到王妃的夫子還是個怪才,回去專研這些個歪道,卻有正理,那麽轎夫之夫呢?”
阿苗心道:這些個哪裏是你們古人說的?不曾想,今兒你這個信王殿下跟我論夫,要綁我一輩子,我只能這麽婉轉周旋。
“轎夫必須是個鐵人,肩要能扛,腳要能走。所以這個人需要寫得正,然後加上兩橫作為擡桿,方為轎夫之‘夫’。”阿苗一邊說,也是按著口中的順序,先寫了一個端正的‘人’,再加之兩橫,形成一個‘夫’字。
“那麽莽夫之夫呢?”信王發問,且看她還能說出個什麽來。
“莽夫乃是草包,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做事只是隨著性子,靠著魯莽行事,能夠存於世上,還看天命,於是要寫一個‘天’字,但又要在上頭加一個點,乃是當頭棒喝,必須敲打,也可說是若還是魯莽毛躁,必然影響天命。”
“這麽說,倒是有趣,那麽夫子的夫,不是也可以先寫天字,因為孔老夫子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天下無人能比,也不是應該寫個‘天’,在上頭多一個出頭的豎,表示通曉天文地理?”
阿苗頷首,“是的。”
“那匹夫的夫呢?你的夫子又能說出什麽歌說法?”信王就是喜歡與她這般交談,頗有意思,有時可以談笑風生,時而,又能說出一番大道理,甚至,上回對於攻打周邊七個部落國的見解,也是很特別。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這裏的夫乃是大丈夫,先寫一個‘大’字,再加一橫便是。”
信王心情瞧起來不錯,嗓音也變得清朗許多:“‘夫’字用法不同,個人理解不同,寫法亦是沒有一層不變,你這位夫子,並不腐朽的書呆子。”
“嗯,夫子打小與我說,咱們華國文字博大精深,字同意不同,意同字不同,同意不同字,同字不同意。就連一個字,也不見得要一個寫法,讓我做事兒曉得變通,不要固執得像倔驢,不管是我這樣的女人家,還是男子,都是一樣,夫子說,這叫為人之道。”
“這句話,倒是很有道理,讓人思索起來,一輩子都不一定透徹。”
|“那要看是什麽人,不在乎的人,便聽聽而已,而我聽了這句,不同時候,回憶起來就有不同的感覺,其中‘為人之道’,太過……”
信王起身,看起來要離去,“為人之道,是很玄妙,不過王妃不必為這個頭疼,你只管在府中養病,長命百歲,無憂無慮,這便是我的希望,而你若真要思索,不如思索這四個字‘為妻之道’。”
咯噔,阿苗看向信王,他說“為妻之道”,是不是說,自己要盡做妻子的義務,跟他在帳子裏,這樣子,那樣子,啪啪啪,嗷嗷嗷,才是正道。
信王似乎很喜歡看她呆若木雞的模樣,心情似乎更好了幾分,勾著唇,出去了。
瞧著信王離去的背影,阿苗噓一口氣,沒有留下來就好。嚇死本大姐了。
為妻,這時代,不就是以夫為天,出嫁從夫,一心為夫著想,照顧好夫君,奉為生活的全部。
阿苗心裏有些不高興,好端端的,說夫字,結果被扯到了為妻之道,信王果然不是省油的燈。
阿苗泡在溫泉湯池裏,還是有些氣鼓鼓的。
當然,這也就一下下,心裏倒是很感激信王可以幫她尋金鳳寶玉,期盼能有個結果。
但是何年馬月,就不知道了。
信王在翌日天沒亮的時候,又一次出了城門,前往京郊大營。
阿苗是第二天才知道的,信王在大營裏受了傷,是那邊的將士有眼不識泰山,沖撞了信王。
但阿苗清楚,這裏頭的水可沒那麽清,從頭到尾都是宣明帝安排信王去京郊。
裏頭有什麽陰謀,阿苗的嗅覺有限制,沒法揣摩清楚。
轉眼便到了太後的壽辰。
就像信王說的那樣,阿苗告病,不用出席。
是以,就在京中女眷忙著當日壽宴時候,如何打扮,如何不出錯,甚至有機會入了太子殿下蕭亦的眼,成為側妃都有可能的時候,阿苗則在府裏愜意的逛園子,學種花,品著京城名樓裏的名菜。
又一次看似沒心沒肺地日日吃喝玩樂起來。
當然,這也是她生活的一部分,而另一份還是很正經的。從來沒有停止過醞釀,逃離信王府的計劃。
只是時機未成熟,信王府守衛森嚴,就算不像封地的王府那樣,院落有女將軍把守,可阿苗想要出到外頭,也比登天還難。
不然少銘這個守衛就是個吃稀飯的,阿苗可不敢小覷信王的本事,以及他重用的人。
信王是在太後壽宴這日從京郊回來的。
他身上依然穿著鎧甲,連衣服都沒有換,出現在阿苗跟前的時候,嚇了一大跳,以為他有什麽事吶。
不曾想,信王只是與她道了句:“王妃可以收拾細軟什麽的,明日便啟程回封地。”就徑直跨出門檻。
這是急匆匆地來,說一句話,又急匆匆地走。
信王邁出門檻的時候,又回頭道:“若是想去榮國公府辭別的話,就打消這個念頭吧,你是信王妃,不是榮國公府的人。”
信王說完這句後,是真的離去了。沒帶走一片雲彩,甚至像沒有來過一樣。
就這麽一分鐘不到,刷的一下蹦進了阿苗的院子,然後又嘩的一下,消失了去。
這麽做事的風格,與緩緩的信王,優雅的不疾不徐,冷清清的模樣,也……太不一樣了?
若不是說的兩句話,讓阿苗知道,信王沒有換靈魂,不然真的會讓她多想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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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苗一壁在紙上寫著,一壁道:“‘夫’字還是農夫之夫,轎夫之夫,莽夫之夫,匹夫之夫。”
說到這邊,阿苗微微停頓,讓信王的註意力在她揮灑的筆尖處,方道:“農夫乃是面朝黃土背朝天,每日刨地忙耕種,這個夫就要先寫一個‘土’字,再加一個人,方為農夫之夫。”
“想不到王妃的夫子還是個怪才,回去專研這些個歪道,卻有正理,那麽轎夫之夫呢?”
阿苗心道:這些個哪裏是你們古人說的?不曾想,今兒你這個信王殿下跟我論夫,要綁我一輩子,我只能這麽婉轉周旋。
“轎夫必須是個鐵人,肩要能扛,腳要能走。所以這個人需要寫得正,然後加上兩橫作為擡桿,方為轎夫之‘夫’。”阿苗一邊說,也是按著口中的順序,先寫了一個端正的‘人’,再加之兩橫,形成一個‘夫’字。
“那麽莽夫之夫呢?”信王發問,且看她還能說出個什麽來。
“莽夫乃是草包,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做事只是隨著性子,靠著魯莽行事,能夠存於世上,還看天命,於是要寫一個‘天’字,但又要在上頭加一個點,乃是當頭棒喝,必須敲打,也可說是若還是魯莽毛躁,必然影響天命。”
“這麽說,倒是有趣,那麽夫子的夫,不是也可以先寫天字,因為孔老夫子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天下無人能比,也不是應該寫個‘天’,在上頭多一個出頭的豎,表示通曉天文地理?”
阿苗頷首,“是的。”
“那匹夫的夫呢?你的夫子又能說出什麽歌說法?”信王就是喜歡與她這般交談,頗有意思,有時可以談笑風生,時而,又能說出一番大道理,甚至,上回對於攻打周邊七個部落國的見解,也是很特別。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這裏的夫乃是大丈夫,先寫一個‘大’字,再加一橫便是。”
信王心情瞧起來不錯,嗓音也變得清朗許多:“‘夫’字用法不同,個人理解不同,寫法亦是沒有一層不變,你這位夫子,並不腐朽的書呆子。”
“嗯,夫子打小與我說,咱們華國文字博大精深,字同意不同,意同字不同,同意不同字,同字不同意。就連一個字,也不見得要一個寫法,讓我做事兒曉得變通,不要固執得像倔驢,不管是我這樣的女人家,還是男子,都是一樣,夫子說,這叫為人之道。”
“這句話,倒是很有道理,讓人思索起來,一輩子都不一定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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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王起身,看起來要離去,“為人之道,是很玄妙,不過王妃不必為這個頭疼,你只管在府中養病,長命百歲,無憂無慮,這便是我的希望,而你若真要思索,不如思索這四個字‘為妻之道’。”
咯噔,阿苗看向信王,他說“為妻之道”,是不是說,自己要盡做妻子的義務,跟他在帳子裏,這樣子,那樣子,啪啪啪,嗷嗷嗷,才是正道。
信王似乎很喜歡看她呆若木雞的模樣,心情似乎更好了幾分,勾著唇,出去了。
瞧著信王離去的背影,阿苗噓一口氣,沒有留下來就好。嚇死本大姐了。
為妻,這時代,不就是以夫為天,出嫁從夫,一心為夫著想,照顧好夫君,奉為生活的全部。
阿苗心裏有些不高興,好端端的,說夫字,結果被扯到了為妻之道,信王果然不是省油的燈。
阿苗泡在溫泉湯池裏,還是有些氣鼓鼓的。
當然,這也就一下下,心裏倒是很感激信王可以幫她尋金鳳寶玉,期盼能有個結果。
但是何年馬月,就不知道了。
信王在翌日天沒亮的時候,又一次出了城門,前往京郊大營。
阿苗是第二天才知道的,信王在大營裏受了傷,是那邊的將士有眼不識泰山,沖撞了信王。
但阿苗清楚,這裏頭的水可沒那麽清,從頭到尾都是宣明帝安排信王去京郊。
裏頭有什麽陰謀,阿苗的嗅覺有限制,沒法揣摩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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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就在京中女眷忙著當日壽宴時候,如何打扮,如何不出錯,甚至有機會入了太子殿下蕭亦的眼,成為側妃都有可能的時候,阿苗則在府裏愜意的逛園子,學種花,品著京城名樓裏的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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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也是她生活的一部分,而另一份還是很正經的。從來沒有停止過醞釀,逃離信王府的計劃。
只是時機未成熟,信王府守衛森嚴,就算不像封地的王府那樣,院落有女將軍把守,可阿苗想要出到外頭,也比登天還難。
不然少銘這個守衛就是個吃稀飯的,阿苗可不敢小覷信王的本事,以及他重用的人。
信王是在太後壽宴這日從京郊回來的。
他身上依然穿著鎧甲,連衣服都沒有換,出現在阿苗跟前的時候,嚇了一大跳,以為他有什麽事吶。
不曾想,信王只是與她道了句:“王妃可以收拾細軟什麽的,明日便啟程回封地。”就徑直跨出門檻。
這是急匆匆地來,說一句話,又急匆匆地走。
信王邁出門檻的時候,又回頭道:“若是想去榮國公府辭別的話,就打消這個念頭吧,你是信王妃,不是榮國公府的人。”
信王說完這句後,是真的離去了。沒帶走一片雲彩,甚至像沒有來過一樣。
就這麽一分鐘不到,刷的一下蹦進了阿苗的院子,然後又嘩的一下,消失了去。
這麽做事的風格,與緩緩的信王,優雅的不疾不徐,冷清清的模樣,也……太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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