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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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幾日,金家人費力在城中打聽,連劉典史的兩處宅子都去尋過,更向劉氏族人問過,都沒尋到鶯歌主仆的蹤跡。
到第四日,有晉王府著官牙采買奴婢女樂。
因晉王府給的買身銀不少,消息傳出,不少貧苦人家都送女進城。涿鹿縣的牙婆四下活動,都想撈一份油水。
一時間,豆蔻年華的少女村姑隨處可見,金家更找不到人。
目送打著晉王府旗幟標徽的大車離城,金大郎預感到,鶯歌兒恐怕是再也找不到了。一口濁氣壓在心裏,不得紓解。突聞家人來報,金二郎被押入縣衙。
“什麽?這麽回事?!”
“有人往衙門投遞狀紙,狀告宋家四郎斬衰趕考,喪德敗行,不親不孝,犯欺君大罪。狀紙包裹石頭,趁夜投入縣衙,上面落的是二郎的名字,衙門核對過字跡,也極是相似。”
“他、他竟敢……”
“大郎,二郎被人押走時,大聲爭辯不是他。”
“不是他?”
金大郎匆匆返回家門,不見金二郎。想要問得明白些,卻被金王氏拉住。
“快、快想法子救你弟弟!”
“娘,二郎已被押入縣衙。”金大郎硬聲道,“兒實在沒辦法!”
金王氏面色赤紅,雙眼翻白,一口氣卡在嗓子裏,竟是生生暈了過去。
縣衙中,金二郎矢口否認狀紙是自己所寫。
縣令根本不信。儒學同窗為證,筆跡一模一樣,更有落款印章,不是你是誰?
猛的一拍驚堂木,縣令厲聲喝道:“本縣面前,豈可誑言!狀告今科探花欺君,你可有實據?”
“那小畜生……”
在家中罵順了嘴,金二郎猛然意識到不對,想要改口,已是來不及了。
“民告官,是其一。辱罵今科探花,是其二。來人!”縣令擲出木牌,“打!”
左右皂吏齊喝一聲,當先走出兩人,一杖擊在金二郎背部,將他打趴在地。哀嚎聲未出來,又被架起,狠狠一摜。
啪!
“二十杖!”
金二郎顧嘶聲喊道:“我乃童生!身負功名!”
“打!”
縣令壓根不理他,皂吏更不會留情,扒下金二郎的褲子,水火棍掄起來,挾著風聲呼呼落下。
堂上再不聞金二郎的爭辯,只有一聲高過一聲的慘叫。
二十杖打完,金二郎已是聲音漸低,暈在堂上。
有皂吏取水來,要將他潑醒。堂側的書吏突然朝縣令使了個眼色,道:“大令,小的有話。”
遲疑片刻,縣令起身離開大堂。至堂後,方詢問道:“何言要講?”
“敢問大令,這金二郎,大令欲如何處置?”
縣令皺眉。
朝廷禁衛軍接連上門,涿鹿縣衙上下已是風聲鶴唳。
府衙和鎮守太監濫發徭役,早晚都要挨刀流放。宋家是苦主,宋珧蒙聖上欽點探花,金二郎這個時候遞狀子,是自己往鍘刀下伸脖子。
鬧心的是,狀紙遞上來,他不能不問。否則科道禦史就能讓他好看。
這是個燙手山芋,偏偏還不接不行。
之所以由二堂移至大堂,上來就是一頓棍棒,多少也是因為火氣難洩。
“依你之見,該當如何?”
“回大令,這事瞞不住。”書吏壓低聲音道,“二尹那裏,怕已有了抄錄。”
縣令一把手,縣丞二把手。
彼此之間,不生齟齬也不會多友善和諧。
聽完書吏這番話,縣令眉頭皺得更深,恨不能再給金二郎幾十杖。
“大令,依小人之見,這事瞞不住,也不能瞞。不如暫將金二郎押在縣衙,遣人看住金家,再將實情抄錄上報,交由刑部大理寺處置。”
“但宋探花……”宋家死人可是實情。
“大令,宋氏出事之後,棺木一直安置在祠堂,不久前才發喪。這事,裏中皆可為證。”
“你是說?”
“宋家不發喪,有九成可能是要瞞著宋探花。就算有往來書信,也不會寫明此事。”
縣令不言,神情略變。
“無喪不立草廬,無墓何能斬衰麻服?”
峻法尚容人情,且不知者何罪?
“好。”
書吏一番話說完,縣令眼中凝色頓解。
當日,金二郎被打完板子,收押縣衙。
理由很好找:民告官,先行杖再流放千裏。這條律例旁人不知,金家上下必是一清二楚。畢竟,當初金家一個仆婦都敢指著宋家的鼻子罵。
翌日,縣令親自抄錄文書,並狀紙送往京城。
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終於輕飄飄開始落下。
於此同時,鶯歌兒主仆正坐在晉王府的一輛大車中,行向太原。
“我名良女,鶯歌兒是幼時的乳名,莫要叫錯。我父為走街串巷的貨郎,五年前病故。”
想起破廟裏那場大火,丫鬟盡量縮著身子,靠在車壁上,顫抖著點點頭,不敢對上鶯歌兒的目光。
若不是留著她還有用……
鶯歌兒微微瞇起雙眼,偶感車廂震動,必是下車更衣的女孩子們回來了。當即半垂下頭,顯得溫婉無害。
授官已有半月,宋編修仍住在尚陽樓。
官牙介紹的宅院,不是價格太高,就是離城太遠。宋杉報於宋珧,後者也沒辦法,只能繼續在客棧裏住著。
有皇帝的賞賜,稍貴些也能買下。但考慮到朝中的禦史言官,還是小心些為好。
回到客棧,未見宋杉,倒遇上王忠李淳三人。
“宋賢弟。”
王忠已在城內置下宅院,程文和李淳也得到吏部批文,外放為縣令,不日將要啟程赴任。
“這一去即是天南海北,非任滿難以相見。”
程文籍貫薊州,外放之地為平涼府,任隆德縣令,狹西布政使司轄下。
李淳祖籍宣府,外放太原府,任臨縣縣令。
相比程文,李淳的官路更不好走。
太原是晉王封地,既要面對布政使司的上官,又不能得罪晉王府的屬官,縱是八面玲瓏,也難保事事萬全。
況且,朝廷還有不成文的規定,外放到藩王封地的官員,同時負有“監視”藩王之責。稍有風吹草動,異常情況,必要快馬飛送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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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第四日,有晉王府著官牙采買奴婢女樂。
因晉王府給的買身銀不少,消息傳出,不少貧苦人家都送女進城。涿鹿縣的牙婆四下活動,都想撈一份油水。
一時間,豆蔻年華的少女村姑隨處可見,金家更找不到人。
目送打著晉王府旗幟標徽的大車離城,金大郎預感到,鶯歌兒恐怕是再也找不到了。一口濁氣壓在心裏,不得紓解。突聞家人來報,金二郎被押入縣衙。
“什麽?這麽回事?!”
“有人往衙門投遞狀紙,狀告宋家四郎斬衰趕考,喪德敗行,不親不孝,犯欺君大罪。狀紙包裹石頭,趁夜投入縣衙,上面落的是二郎的名字,衙門核對過字跡,也極是相似。”
“他、他竟敢……”
“大郎,二郎被人押走時,大聲爭辯不是他。”
“不是他?”
金大郎匆匆返回家門,不見金二郎。想要問得明白些,卻被金王氏拉住。
“快、快想法子救你弟弟!”
“娘,二郎已被押入縣衙。”金大郎硬聲道,“兒實在沒辦法!”
金王氏面色赤紅,雙眼翻白,一口氣卡在嗓子裏,竟是生生暈了過去。
縣衙中,金二郎矢口否認狀紙是自己所寫。
縣令根本不信。儒學同窗為證,筆跡一模一樣,更有落款印章,不是你是誰?
猛的一拍驚堂木,縣令厲聲喝道:“本縣面前,豈可誑言!狀告今科探花欺君,你可有實據?”
“那小畜生……”
在家中罵順了嘴,金二郎猛然意識到不對,想要改口,已是來不及了。
“民告官,是其一。辱罵今科探花,是其二。來人!”縣令擲出木牌,“打!”
左右皂吏齊喝一聲,當先走出兩人,一杖擊在金二郎背部,將他打趴在地。哀嚎聲未出來,又被架起,狠狠一摜。
啪!
“二十杖!”
金二郎顧嘶聲喊道:“我乃童生!身負功名!”
“打!”
縣令壓根不理他,皂吏更不會留情,扒下金二郎的褲子,水火棍掄起來,挾著風聲呼呼落下。
堂上再不聞金二郎的爭辯,只有一聲高過一聲的慘叫。
二十杖打完,金二郎已是聲音漸低,暈在堂上。
有皂吏取水來,要將他潑醒。堂側的書吏突然朝縣令使了個眼色,道:“大令,小的有話。”
遲疑片刻,縣令起身離開大堂。至堂後,方詢問道:“何言要講?”
“敢問大令,這金二郎,大令欲如何處置?”
縣令皺眉。
朝廷禁衛軍接連上門,涿鹿縣衙上下已是風聲鶴唳。
府衙和鎮守太監濫發徭役,早晚都要挨刀流放。宋家是苦主,宋珧蒙聖上欽點探花,金二郎這個時候遞狀子,是自己往鍘刀下伸脖子。
鬧心的是,狀紙遞上來,他不能不問。否則科道禦史就能讓他好看。
這是個燙手山芋,偏偏還不接不行。
之所以由二堂移至大堂,上來就是一頓棍棒,多少也是因為火氣難洩。
“依你之見,該當如何?”
“回大令,這事瞞不住。”書吏壓低聲音道,“二尹那裏,怕已有了抄錄。”
縣令一把手,縣丞二把手。
彼此之間,不生齟齬也不會多友善和諧。
聽完書吏這番話,縣令眉頭皺得更深,恨不能再給金二郎幾十杖。
“大令,依小人之見,這事瞞不住,也不能瞞。不如暫將金二郎押在縣衙,遣人看住金家,再將實情抄錄上報,交由刑部大理寺處置。”
“但宋探花……”宋家死人可是實情。
“大令,宋氏出事之後,棺木一直安置在祠堂,不久前才發喪。這事,裏中皆可為證。”
“你是說?”
“宋家不發喪,有九成可能是要瞞著宋探花。就算有往來書信,也不會寫明此事。”
縣令不言,神情略變。
“無喪不立草廬,無墓何能斬衰麻服?”
峻法尚容人情,且不知者何罪?
“好。”
書吏一番話說完,縣令眼中凝色頓解。
當日,金二郎被打完板子,收押縣衙。
理由很好找:民告官,先行杖再流放千裏。這條律例旁人不知,金家上下必是一清二楚。畢竟,當初金家一個仆婦都敢指著宋家的鼻子罵。
翌日,縣令親自抄錄文書,並狀紙送往京城。
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終於輕飄飄開始落下。
於此同時,鶯歌兒主仆正坐在晉王府的一輛大車中,行向太原。
“我名良女,鶯歌兒是幼時的乳名,莫要叫錯。我父為走街串巷的貨郎,五年前病故。”
想起破廟裏那場大火,丫鬟盡量縮著身子,靠在車壁上,顫抖著點點頭,不敢對上鶯歌兒的目光。
若不是留著她還有用……
鶯歌兒微微瞇起雙眼,偶感車廂震動,必是下車更衣的女孩子們回來了。當即半垂下頭,顯得溫婉無害。
授官已有半月,宋編修仍住在尚陽樓。
官牙介紹的宅院,不是價格太高,就是離城太遠。宋杉報於宋珧,後者也沒辦法,只能繼續在客棧裏住著。
有皇帝的賞賜,稍貴些也能買下。但考慮到朝中的禦史言官,還是小心些為好。
回到客棧,未見宋杉,倒遇上王忠李淳三人。
“宋賢弟。”
王忠已在城內置下宅院,程文和李淳也得到吏部批文,外放為縣令,不日將要啟程赴任。
“這一去即是天南海北,非任滿難以相見。”
程文籍貫薊州,外放之地為平涼府,任隆德縣令,狹西布政使司轄下。
李淳祖籍宣府,外放太原府,任臨縣縣令。
相比程文,李淳的官路更不好走。
太原是晉王封地,既要面對布政使司的上官,又不能得罪晉王府的屬官,縱是八面玲瓏,也難保事事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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