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百零五章兵變

關燈
三皇子府同樣得到了消息,單仲思索片刻便去找雲瑞,直言大婚當日的晚上便是逼宮的大好時機,那天朝中眾官員都會前往首輔家中道賀,長安城及皇宮內的守備最為薄弱,很輕松便可直接闖入宮中。

雲瑞讚同單仲的話,命他向外傳出消息,讓周將軍和僮仆都尉做好準備,將兵馬打點好,待到三日後便動手。

單仲應下,將消息傳了出去,緊接著就把同樣的消息告訴了雲乾。

“雲瑞決定三日後動手了?太好了!”項雲飛帶著喜色說道。

“雲飛,慎言,雲瑞可是要逼宮,你這麽高興做什麽。”雲乾不讚同的說。

“嗨,這裏只有你我二人,用不著裝模作樣,我是開心終於能徹底扳倒雲瑞了,殿下,你的安排如何?寧王府真的會把兵馬借給我們嗎?”

“那日我同南宮烈已經把話說得很明顯了,他很容易就能猜測到,勤王之功是任何人都抗拒不了的,更何況這件事對他寧王府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他定然會通知寧王時刻準備聽我的消息。”

“殿下,這樣冒險把計劃透露了給世子,真的沒關系嗎?萬一他將那天的事告訴了陛下,讓陛下對你起了疑心,那不就重蹈雲瑞的覆轍了?”項雲飛不無擔憂地問。

“雲飛,有些事情需要思慮周詳,但絕不可瞻前顧後,借助寧王府的兵力是我一早就計劃好的,至於透露給南宮烈,所謂用人不疑,更何況南宮烈的脾性我也大概清楚,他是最不願跟皇室扯上關系的,之前雲瑞也曾經想把南宮烈拉攏過去,結果還不是照樣碰了一鼻子灰?南宮烈不貪圖權勢,也懶得參與皇子間的爭鬥,使我們最好的合作夥伴。”

“殿下有自己的想法,臣只要依言去做就是。我府上的兵馬也已經準備好了,在城外操練場待命,只等晚上一有動靜,就立馬將城外驃騎營的人馬一網打盡,到時候殿下就帶著寧王府的人馬去宮內支援禁衛軍!”

三日轉瞬即逝,這一天是個良辰吉日,朱雀大街上擠滿了圍觀的百姓,這太傅大人和首輔大人結親的龐大壯觀場面可不是輕易能夠見到的,人人都伸長了脖子想把見到的都記下來,回去就有了吹噓的資本。

熱熱鬧鬧的迎親隊伍從大街上穿過,這整整半日喧鬧都沒有停下來,到了晚上,幾乎所有的朝臣都來到了首輔大人的府上道賀,一時間觥籌交錯鑼鼓聲震天,繁華不已。

就在所有人都關註這門親事的時候,城外三十裏處的兵馬已經集結完畢,周將軍帶領著手下駐紮在此,防止任何人逃出城外報信,也攔住前來支援的人馬。

而雲瑞打傷了三皇子府的守衛,直接入宮去了,宮門此時還未關閉,見到三皇子之後都當是皇上召見,連盤查都沒有就把人放了進去。

雲瑞冷笑,跟僮仆都尉匯合,開始他們的逼宮大計。

七皇子府上,雲乾並未前去喝喜酒,接到單仲的傳信說雲瑞已經行動,他便立馬吩咐項雲飛趕去了城外,自己則立刻趕往寧王府。

敲開了寧王府的大門,侍衛一見是雲乾便目光一凝,拱手道:“殿下,我家王爺有吩咐,若是您來訪,便把這個交給您。”

雲乾接過來一看,是一面金燦燦的腰牌,上面刻著一個“寧”字。

“這個腰牌可以調動寧王府的兵馬,此時正駐紮在獵場附近。”那侍衛又道。

雲乾點點頭,“幫我謝過王爺。”

轉身上馬,前去獵場調動兵馬,進宮勤王救駕!

此時眾位大臣剛剛參加完婚宴,每個人都喝的紅光滿面,正在拉幫結派地聊著天,完全沒想到不遠處的皇城,一場暗戰拉開了帷幕。

雲炎在睡夢中一驚而醒。

他並非馬上皇帝,也完全沒有帶兵打仗的經驗,可他的警覺性卻不輸任何一名自沙場歸來的將軍。這可以說是他天生的,也可以說是他後天特意培養起來的,不管如何,這份警覺性救了他很多次。

這次呢?是否已經來不及?

雲炎推開被子坐起,有所預感地望向不遠處的紗帳。

值守的小太監聽到動靜,在紗帳外小聲詢問了一聲:“皇上,可是起夜?”

雲炎沈吟了一會兒,開口道:“你去看看門外侍衛是否還在。”

小太監不解,侍衛們怎麽可能不守在門外?但仍舊依言打開了大門。

“咕咚。”有什麽倒下。

冷風從門外竄進,撩起了重重紗幕,覆又落地。

“父皇,兒臣向您請安。”

地上倒著十幾具屍體,就在剛才這裏才發生過一場生死搏鬥。

雲炎留在身邊貼身保護的兩名暗衛死了,雲瑞也付出了莫大的代價,他帶來的人馬幾乎在這裏折損了一半。

“楊帆呢?”雲炎瞇眼問道。

“楊統領已被陶都尉看押。”雲瑞還是恭敬的回答,他也不想走到這一步,可事態不由人。

雲炎依舊很鎮定,他看著自己的三兒子,“雲瑞,朕一直以為,縱然你性子驕縱了些,到底還是忠於朕,忠於大燕的。”

雲瑞聞言面孔有一瞬間的猙獰:“父皇,兒臣原本也以為可以一直做你的好兒子,只是所有人都在逼我,我不得不這麽做!”

“逼你?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全都是你自找的。”雲炎冷冷的說。

雲瑞搖搖頭,露出走進這座大殿之後的第一個微笑,“兒臣只是不願把這個皇位讓給別人,而父皇似乎無意把這個皇位傳給兒臣,所以兒臣只有自己想辦法來取了。”

“你就不怕留下千古罵名?”

“所以需要父皇在這張聖旨上留下您的禦印,就當兒臣辛苦多年來,父皇給兒臣的賞賜吧。”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