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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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蕾蕾小朋友是七個月的時候被警察送上門的,彼時陳故還未滿十九歲。
原本青春洋溢的少年人正在為自己、為父母、為國家努力的時候,陳故父母的早餐車出了事故,夫妻倆雙雙過世,而半年後,他消失了很久的姐姐陳蕾,讓警察幫忙送了個孩子到家門口。
什麽都不知道的陳故在外出時差點踩到睡在繈褓中陳蕾蕾,好在他收腳收的比較快才沒有讓陳蕾蕾血濺當場。
當時陳故抱起小孩兒是一臉茫然,他摸了摸小孩的繈褓,摸到了一封信和一塊眼熟的小玉鎖。
陳蕾在信中說了三件事,一,對不起父母和弟弟,二,她殺了人,怕是活不了了,三,希望弟弟撫養小孩長大。
陳故將信看了八遍,最後才確定字跡和玉鎖都是姐姐的。
抱了小孩回家的一小時後,他接到了公安局的電話。
兩個月後,他接到了監獄的電話。
陳蕾早年離家出走是因為男人,死也是因為男人。
那男人生意失敗後信了邪佛,在不知道什麽鬼東西的慫恿下決定把妻女以焚燒獻祭,獻祭前,陳蕾先弄死了他。
陳蕾很早就被抓了,警方一開始就想通知陳故的,可在聽聞陳家父母剛剛過世,陳蕾和警方都猶豫了。
陳蕾蕾本應該送到福利院的,但陳蕾舍不得,最後央求警察,幫她把小孩送到父母家門口。
他們當時的行為是為了小孩,但都沒想過陳故也才是個剛滿十八歲的孩子。
監獄那邊打電話過來是想讓陳故帶小孩見陳蕾最後一面,但陳故沒去。
陳蕾被執行死刑後,陳故去監獄收拾了她的遺物。
陳蕾的遺物不多,兩個房本兒,一本筆記本、一只用完墨的圓珠筆,剩餘的都沒了。
筆記本的扉頁上寫著把房本兒留給陳故和女兒,其它的頁上寫滿了“對不起”。
沒寫名字,也不知道她這對不起是給誰的。
陳故不會帶小孩,起初小孩哭他也哭,等到一大一小兩個人嗓子都喊得啞了他才擦擦眼淚開始哄小孩。
學校那邊他因為孩子的事情辦了休學,之後小孩兩歲大的時候,他把父母的這套房和姐姐的兩套房都賣了,帶著三張塞滿錢的銀行卡到了別的城市,然後在那裏落地生根,將陳蕾蕾養大。
陳故在愛情剛剛萌芽狀態的時候被迫接受了太多不幸的事情,久而久之以後別說愛情了,他不厭世就不錯了。
真是成也小孩,敗也小孩,每當陳故想起還有個孩子要養,他便覺得咬咬牙生活還能繼續。不過說實在的最主要的是他不缺錢,不需要用血肉換取什麽面包,否則他肯定抱著小孩一起跳黃河了,跳的時候還得穿上紅衣詛咒他姐永世不得超生。
帶小孩的壓力不容小覷,他很佩服自己媽媽的同時感覺自己快堅持不下去了,好在他找到了排解壓力的方式——哭。
就可勁兒的哭唄,反正沒人看見,自然也沒人嘲笑或安慰他。
大約是早年哭的太猛了,害得他淚腺太過發達,現如今的他有一點不順心就會哭,不過幸虧哭過就沒事了,心情還能恢覆正常。
想必說到這兒大家應該知道陳蕾蕾名字的由來了,陳故雖然恨過他姐,但不至於恨一輩子,畢竟是親生母女,他不忍心剝奪陳蕾蕾的知情權。
只是墓地去過這麽多次了,也沒見陳蕾蕾問過墓碑上面名字的問題,她這個態度總是讓打好腹稿準備全盤托出的陳故十分無奈。
如今陳蕾蕾慢慢長大,他也老了,早些時候被他嫌棄的女兒離他愈發的遠,陳故獨自一人的時候會考慮要不要找一個人陪自己過後半輩子,可在性向這裏,他陷入了困境。
十八歲的心事已經記不太清楚,不過在陳故的印象中,他記得當初同學對別的女生心動的時候,他喜歡的是自己的同桌。
覺得他臉好看、指尖好看,發梢好看,甚至連橡皮都方方正正的很好看。
要不是那時候家裏出了那麽多變故,陳故說不定都頭腦一熱告白了。
如今同桌的相貌和名字他都記不清了,現在只剩下那一點微薄而覆雜的感情埋在心底。
有時候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喜歡女人的,可在接觸女人的時候又會覺得渾身不自在。
但身邊的男人他更喜歡不起來,偶爾還會討厭他們說話聊天時的口氣和措辭。
就這麽糾結著糾結著,終於有一天,老陳他遇到了讓他眼前一亮的人。
那會兒他還不知道自己對這個人有好感,只是覺得呆在這人身邊很舒服。
殊不知,那人和他有一樣的想法。
作者有話要說: 我其實也想一天多更,奈何手裏有兩篇文,心有餘而力不足,另外我是處女座,有整點的習慣……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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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青春洋溢的少年人正在為自己、為父母、為國家努力的時候,陳故父母的早餐車出了事故,夫妻倆雙雙過世,而半年後,他消失了很久的姐姐陳蕾,讓警察幫忙送了個孩子到家門口。
什麽都不知道的陳故在外出時差點踩到睡在繈褓中陳蕾蕾,好在他收腳收的比較快才沒有讓陳蕾蕾血濺當場。
當時陳故抱起小孩兒是一臉茫然,他摸了摸小孩的繈褓,摸到了一封信和一塊眼熟的小玉鎖。
陳蕾在信中說了三件事,一,對不起父母和弟弟,二,她殺了人,怕是活不了了,三,希望弟弟撫養小孩長大。
陳故將信看了八遍,最後才確定字跡和玉鎖都是姐姐的。
抱了小孩回家的一小時後,他接到了公安局的電話。
兩個月後,他接到了監獄的電話。
陳蕾早年離家出走是因為男人,死也是因為男人。
那男人生意失敗後信了邪佛,在不知道什麽鬼東西的慫恿下決定把妻女以焚燒獻祭,獻祭前,陳蕾先弄死了他。
陳蕾很早就被抓了,警方一開始就想通知陳故的,可在聽聞陳家父母剛剛過世,陳蕾和警方都猶豫了。
陳蕾蕾本應該送到福利院的,但陳蕾舍不得,最後央求警察,幫她把小孩送到父母家門口。
他們當時的行為是為了小孩,但都沒想過陳故也才是個剛滿十八歲的孩子。
監獄那邊打電話過來是想讓陳故帶小孩見陳蕾最後一面,但陳故沒去。
陳蕾被執行死刑後,陳故去監獄收拾了她的遺物。
陳蕾的遺物不多,兩個房本兒,一本筆記本、一只用完墨的圓珠筆,剩餘的都沒了。
筆記本的扉頁上寫著把房本兒留給陳故和女兒,其它的頁上寫滿了“對不起”。
沒寫名字,也不知道她這對不起是給誰的。
陳故不會帶小孩,起初小孩哭他也哭,等到一大一小兩個人嗓子都喊得啞了他才擦擦眼淚開始哄小孩。
學校那邊他因為孩子的事情辦了休學,之後小孩兩歲大的時候,他把父母的這套房和姐姐的兩套房都賣了,帶著三張塞滿錢的銀行卡到了別的城市,然後在那裏落地生根,將陳蕾蕾養大。
陳故在愛情剛剛萌芽狀態的時候被迫接受了太多不幸的事情,久而久之以後別說愛情了,他不厭世就不錯了。
真是成也小孩,敗也小孩,每當陳故想起還有個孩子要養,他便覺得咬咬牙生活還能繼續。不過說實在的最主要的是他不缺錢,不需要用血肉換取什麽面包,否則他肯定抱著小孩一起跳黃河了,跳的時候還得穿上紅衣詛咒他姐永世不得超生。
帶小孩的壓力不容小覷,他很佩服自己媽媽的同時感覺自己快堅持不下去了,好在他找到了排解壓力的方式——哭。
就可勁兒的哭唄,反正沒人看見,自然也沒人嘲笑或安慰他。
大約是早年哭的太猛了,害得他淚腺太過發達,現如今的他有一點不順心就會哭,不過幸虧哭過就沒事了,心情還能恢覆正常。
想必說到這兒大家應該知道陳蕾蕾名字的由來了,陳故雖然恨過他姐,但不至於恨一輩子,畢竟是親生母女,他不忍心剝奪陳蕾蕾的知情權。
只是墓地去過這麽多次了,也沒見陳蕾蕾問過墓碑上面名字的問題,她這個態度總是讓打好腹稿準備全盤托出的陳故十分無奈。
如今陳蕾蕾慢慢長大,他也老了,早些時候被他嫌棄的女兒離他愈發的遠,陳故獨自一人的時候會考慮要不要找一個人陪自己過後半輩子,可在性向這裏,他陷入了困境。
十八歲的心事已經記不太清楚,不過在陳故的印象中,他記得當初同學對別的女生心動的時候,他喜歡的是自己的同桌。
覺得他臉好看、指尖好看,發梢好看,甚至連橡皮都方方正正的很好看。
要不是那時候家裏出了那麽多變故,陳故說不定都頭腦一熱告白了。
如今同桌的相貌和名字他都記不清了,現在只剩下那一點微薄而覆雜的感情埋在心底。
有時候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喜歡女人的,可在接觸女人的時候又會覺得渾身不自在。
但身邊的男人他更喜歡不起來,偶爾還會討厭他們說話聊天時的口氣和措辭。
就這麽糾結著糾結著,終於有一天,老陳他遇到了讓他眼前一亮的人。
那會兒他還不知道自己對這個人有好感,只是覺得呆在這人身邊很舒服。
殊不知,那人和他有一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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