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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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傳來的畫面裏,沈尋站起身來,頭也不回地離開審問室。喬羿在樂然肩上拍了拍,也轉身踱出門外。

樂然木木地看著合攏的門,心臟跳得越來越快。

半分鐘後,門被再次打開,沈尋站在門口,目光灼灼地看著他。

他眸底映出一彎泠泠的光,本能地後退一步,輕聲道:“沈隊。”

沈尋大步走來,捉住他的小臂往身前一拉,又扣住他的後腦,蠻橫地吻了上去。

唇齒被撬開時,樂然睜大了眼,身體像被灌了水泥一般僵直起來,指尖和腳趾卻不受控制地顫栗,連同眼睫也顫抖得厲害。

沈尋的舌長驅直入,在他溫軟的口腔裏占盡主動,他心臟跳得更加猛烈,腦子一片混亂,呼吸也失去了章法。

腿有些軟,似乎下一秒就會摔個趔趄。

他不敢讓自己出醜,只好掙紮著扯住沈尋的衣袖,好讓自己不顯得那麽狼狽。

沈尋摟住他的腰,又欺上幾分,他往後一退,背撞上了堅實的墻壁。

沈尋一只手抵在他臉側,另一只手嵌住他的下巴,再次含住他的唇,吻得比剛才多了一分溫柔。

他雙手貼在墻上,努力平覆著心跳與呼吸,甚至笨拙又青澀地竭力回應沈尋。

只是他從未與任何人有過如此程度的肌膚之親,再怎麽努力也顯得慌亂而幼稚。

心跳也慢不下去,反倒越來越歡喜。他十指蜷起來,用力摳著墻壁。右手手腕卻突然被捉住,被帶著挪向沈尋的側腰。

無意識環住沈尋的瞬間,他眼睛一閉,頓覺天旋地轉。

沈尋終於撤離時,他胸口大幅度地起伏,嘴唇有些哆嗦,臉紅得像喝了一斤白酒,眼神也有些恍惚,盯著沈尋看了半天才又羞又喜地擠出四個字:“沈隊……我……你……”

沈尋笑著將他拉進懷裏,吻了吻他的耳垂,以一種極低極沈的聲音說:“樂樂,和我在一起吧。”

樂然背脊一麻,血液像潮汐一樣發出浩蕩而悠遠的聲響,他喉結動了動,“我”了好幾次,都沒說出下一個字。

沈尋溫和地撫摸他的背,隔著衣服都能感受他擂鼓似的心跳。

這種感覺很好——心愛的人被困在自己懷裏,連心跳都能來個二重奏。

沈尋摸了摸樂然的頭,眼眸深不見底,“樂樂,你說呢?”

樂然舌頭被吻得打了結,什麽也說不出來,索性一頭撞在他肩頭,摟著他的腰,喉嚨裏憋出一聲難耐的“唔”。

沈尋勾起唇角,揪了揪他的臉,輕聲說:“你啊。”

在切實的證據面前,白小越終於承認殺害章勇,並嫁禍樂然的事實。樂然的罪名被洗清,卻沒有立即回市局上班,也沒有回宿舍。

他暫時住在沈尋家裏。

特警隊將他除名的事他已經知道了,也知道局裏不少人打聽到了他幼年的不幸。他有些難堪,也不知道往後怎麽面對這一幫同事,所幸暫時回避幾日,反正白小越的案子被移交去檢察院之前,他可以不用上班。

不過,讓他自己也感到有些詫異的是,傷疤被揭開的難堪與遭特警隊除名的失落似乎都算不上特別濃烈,不是那種能將人壓抑到窒息的痛苦,頂多算跑10公裏越野時被要求扛70斤裝備——雖然困難,但只要咬牙堅持一下,也不是到不了終點。

他從小就對父母沒有什麽印象,只知道自己是個孤兒,被丟到一所條件不好的福利院,能吃飽但吃不好,一個劣質果凍也是稀奇得不得了的寶貝。如今才知道,原來母親曾遭受過那個年代最不能忍受的侮辱,而自己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他一直不知道自己接受過催眠治療,只是這些年隱隱約約對講催眠的書很感興趣。

剛得知多年以前的遭遇時,他在看守所痛苦過哭過,但好像並沒有耽於那種痛苦。

畢竟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了。

被特警隊除名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他第一時間想到了在軍隊被孤立的往事。

可是現下的失望與在部隊裏體會到的絕望一比,似乎已經算不得什麽了。

那時沒有任何人站在他一方,而現在,特警隊的隊員雖對他不理不睬,但刑警隊的大多數警員都向著他,徐河長還為他的事大發雷霆,喬羿也從頭到尾保護著他。

不過最重要的,卻是沈尋。

那日沈尋抱著他,吻他,他明明已經顫栗得站不住,周身卻好似多了一股溫暖又強大的力量。

這力量支撐著他直面過去的艱難與現下的非議,好像只要他再挺一挺,就能再次毫無愧色地站在陽光之下。

畢竟,他什麽也沒有做錯。

畢竟,被傾慕的人喜歡著的那種喜悅,就像一面堅不可摧的盾牌。

過去,他不敢承認自己喜歡沈尋。

沈尋是男人,不是福利院裏叫他“哥哥”的小姑娘,但他又無可抑制地在意沈尋,成天都想賴在沈尋身邊。

沈尋出外勤時,他一定要跟著;沈尋中午去食堂打飯,他也要等著;沈尋去一趟廁所,他也厚著臉皮跟去;白天的時間已經占得滿滿當當,晚上還要黏著沈尋跑步。

只要看到沈尋,他就有種難以言說的高興。

沈尋以前開玩笑叫他“然哥”,後來又叫他“樂樂”,他有時會學著沈尋的語氣自己叫自己,口氣無奈的“然哥”,溫柔低沈的“樂樂”,然後偷偷開心得臉紅心跳。

但他還是不敢承認喜歡沈尋。

男人喜歡男人,說出來太尷尬了。

有次他甚至想到了李司喬那人渣,害怕自己哪天把持不住,會像李司喬對自己那樣對沈尋。

所以他一直不願對沈尋太過親昵,盡管那一系列黏人的行為早已越了親昵的線。

他給自己定了一個掩耳盜鈴的底線——不叫“尋哥”。

“尋哥”聽起來太熱情了,“沈隊”卻冷冰冰得恰到好處,十分適合掩蓋他的“狼子野心”。

可是,就在他還在為自己的“細心”沾沾自喜時,沈尋卻吻了他,撕掉他所有猶抱琵琶的偽裝,將他的那點小心思揭露得渣都不剩。

從市局回家後,沈尋和他一起躺在床上,用手幫他做了一次。

他的反應比一般處男還生澀,全程拿枕頭捂著臉,身子都紅得一塌糊塗了,腳趾也痙攣發抖,喉嚨卻恁是沒發出半點聲響。

沈尋笑著扯開他的枕頭時,他眼睛紅紅的,睫毛全被因為激動而湧出來的淚水打濕,下唇被咬出一排牙印,還險些破了皮。

他羞得不行,立即抓住枕頭又想捂回去,沈尋卻不給他機會,將他罩在身下,再次侵占了他的唇舌。

緩過一口氣後,他翻身坐起來,也要幫沈尋做。沈尋半躺在床上,任他為所欲為。

因為常年練習射擊,他指腹和手掌上都生著厚厚的老繭,平時自己擼倒無所謂,此時握著沈尋那裏,卻不敢太過用力——生怕老繭刺著沈尋,讓沈尋不舒服。

所以握是握住了,但手與莖身老是隔著點兒空隙,而且動作十分拘謹,像個電量不足的機器人。

沈尋低頭看他,見他認真的眉眼不免想笑。

他擡起頭來,知道自己沒表現好,嘴角往下撇了撇,稍稍加重力道,還正兒八經地問:“這樣行嗎?舒服嗎?”

沈尋險些笑場——兩個男人在一張床上護送溫暖的好事居然被搞成了哭笑不得的馬殺雞。還問舒服嗎?當自己是態度恭謹的按摩師?

樂然有些惱,雙手並用,試圖想象握著的是自己的小兄弟。

可是根本沒用。

那不是他的,那是沈尋的。

心上人的和自己的,閉著眼都知道哪不一樣。

他嘆了口氣,盡量嫻熟地動著手指,時不時瞄沈尋一眼,見沈尋嘴角一直帶著笑意,但似乎並沒有很享受。

他一時喪氣起來,想著剛才自己舒服得險些叫出來的情形,就覺得有點對不起沈尋。

於是又瞥了沈尋一眼,心下一橫,突然埋下頭。

他一直覺得口交惡心,但是用嘴幫沈尋做卻毫無抗拒的心理,甚至還有些莫名興奮的意思。

但是沈尋卻迅速撐起身子,手臂往他胸前一扣,笑道:“樂樂,別這樣。”

他更加羞躁,臉頰也熱起來,垂著腦袋支吾道:“我……我手做不好。”

“手做不好嘴就能做好?”沈尋在他右眼皮上親了一下,“飯都不會蒸,就想炒菜了。”

他耳根都紅了,拳頭捏緊,下巴抵在沈尋肩頭,悄悄埋下頭,在人家鎖骨上輕輕咬了一口。

沈尋再一次發覺,撿回來的小狼崽的確是個相當黏人的家夥。

一周後,白小越被檢察院提走,樂然回到刑偵隊報到。

出門之前,他有些忐忑,雖然已經做足了心理建設,但心中的陰影仍然在。

沈尋四平八穩地開著車,見他一臉嚴肅,問道:“怎麽?在看守所待過就怕見人了?”

他點點頭,小聲說:“覺得有點擡不起頭。”

沈尋過了半分鐘才說:“然哥,你想多了。”

他轉過頭,“想多?”

“你是不是覺得大家知道了你小時候的事,就會可憐你?”

樂然摳著手指,沒說話。

“誰有那工夫啊?又不是聖母白蓮花,可憐你的時間都夠咱們破一個案了。”沈尋右手一探,在他鼻尖上刮了刮,嘴角依舊帶著笑意,語氣卻認真起來,“然哥,這事還是在你。只要你不經常想,慢慢也就淡了。你要老是想呢,我也有辦法治你。”

“啊?”樂然眨了眨眼,顯然是沒聽懂,“怎麽治?”

沈尋哼笑,在他湊過來的腦門上一拍,“還能怎麽治?把你迷得欲罷不能不就行了?”

“哎……”樂然耳尖又紅了,嗖一下縮回來,擠在窗邊,還把熱起來的臉頰貼在窗玻璃上。

“看吧,現在就起效了。”沈尋又笑,“我說然哥,收起你那玻璃心,打起精神來,從今天起,你就是我刑偵隊的正式隊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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