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6章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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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可中秋之夜喝得酩酊大醉,一覺醒來已是第二天中午。

林百知非常乖巧地給他煮了粥熱了菜,待他吃完神神秘秘地湊過去:“大哥,我跟你說件事。我昨天撿到一樣寶貝。”

林萬可知道林百知所謂的寶貝不外乎一些破破爛爛千奇百怪的無用之物,根本不放在心上,沒想到他從身後抱出一只雪白的兔子。

“好玩吧?”林百知一邊逗兔子一邊樂道,“昨晚我回家時在你房裏見到的,估計是別人家養的,跑錯了地方吧。大哥,我們養它幾天好不好?”

林萬可將兔子抱過去,只見它白得如雪團一樣,一雙眼睛瑪瑙般透亮,十分惹人喜愛。

“這兔子可能睡了,我從書院回來時它還沒醒呢。”林百知道,“大哥大哥,讓我養幾天吧?”

林萬可見弟弟一臉期待,實在不忍讓他失望:“等找到了主人家,可一定得還回去,還有,不準帶去書院。”

林百知歡呼起來,抱過兔子又蹦又跳。

他給兔子取了個名叫阿雪,吃飯時也舍不得放下,還把自己碗裏好吃的撥給它。

林萬可見了就道:“別什麽都拿給它吃,兔子嬌貴,吃壞了要生病的。”

林百知便只敢給它吃菜葉了,臨去書院前千叮嚀萬囑咐一定要照看好它。林萬可再三應了,他才放心出門。

待弟弟走後,林萬可將阿雪抱到廚房,開始做糕點。

一大盤拌好的豆沙餡散發出誘人的甜香,他不經意間一看,發現阿雪已經跳到了盤子旁邊,伸出舌頭去舔豆沙。

“這個不能吃,吃了會生病的。”

林萬可將阿雪抱開去,又摸了摸它的耳朵,卻見它一雙晶瑩的眼睛可憐巴巴地看著自己,小腦袋在他手心裏蹭來蹭去。

“這麽想吃啊……”林萬可無奈地笑笑,拿了個小碟撥了一點點豆沙放在它面前。

阿雪趴在碟子前面慢騰騰地吃豆沙,樣子乖巧得不行。

林萬可看著看著,忽然想起了姜跳跳,不由笑道:“我有個朋友,吃東西時跟你一個樣,說來他也是屬兔子的,等下帶你去見見他好不好?”

阿雪頭也不擡繼續吃豆沙。

林萬可摸了摸它柔軟的耳朵,轉身繼續做糕點。

等全部做好裝進食盒後,他準備出門去送,轉眼看到阿雪,總覺得不能留它一個在家裏。

“上來,帶你一塊出門。”

他伸出一只手,阿雪便跳到他手掌上,順著手臂往上爬,最後軟趴趴地伏在他肩上不肯動了。

林萬可就這樣帶著它一起去送糕點,有認識的人見了紛紛說這兔子好看,可一旦伸手去摸,阿雪就往林萬可脖頸那縮,將身體整個兒團起來。

林萬可只得說兔子怕羞,只認他一個,轉念想想又覺得不對,他跟阿雪見了也沒一天,這兔子可一點都不怕他。

快走到躍然居時,林萬可想著得去跟姜跳跳道個歉。

中秋那天他記得姜跳跳有來家裏找他,結果他喝得暈暈乎乎,估計也沒好好招待,怎麽也得去賠個不是。

“阿雪,帶你去見一個人好不好?”他輕輕拍了拍阿雪的小腦袋,肩上卻忽的一空。

阿雪一躍而下,幾個蹦跶就消失在人群中。

“阿雪!”林萬可拔腿追去,連散落的食盒也來不及去撿。

他追出了萬安街,直跑到常祿街才追上了阿雪。

“跑什麽呀,真是的。”

林萬可將兔子抱起來,細心抹掉它沾上的泥點,又親了一親,“不想去就不去了,咱們回家。”

他剛要走,餘光忽然瞥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急忙抱著阿雪躲起來。

不遠處的店裏,樂莘正帶著文近在挑書。

林萬可等了好一會才敢探出頭去,正巧看到他離去的背影。

他就呆呆地一直看著,直到再也看不見。

阿雪好似覺出他不對勁,一個勁拿小爪子撓他的衣袖。

林萬可看著它無邪的眼睛,鼻子猛地一酸,頹然坐倒在地上,只覺心裏空落落的。

他將阿雪抱到膝蓋上,有一下沒一下撫著它的耳朵。

“阿雪,剛才那個人,你看見了沒?他叫樂莘,是書院的教書先生,也是……也是我最喜歡的人。”

他見阿雪趴著不動,苦笑道:“很可笑吧?我跟他都是男人,可我……就是止不住地喜歡他。不是因為他長得好看,也不是因為他有學識,究竟為什麽喜歡,我自己也說不清。”

“他以前,應該也是把我當朋友的吧……可我有天昏了腦子,跟他說了心意,這下連朋友都沒得做了。”林萬可慢慢道,“他生病身體不好,我煮了很多很多藥粥,不敢親手給他,只能托文近送去,但他還是知道了……他讓文近給我銀子,可我本就不是為了錢,我只是想為他做點什麽……”

阿雪乖巧地伏在他胸口,把溫熱的小腦袋靠在他身上。

林萬可仰天嘆了口氣,將它抱起來貼在臉上。

“說了這麽多,你也是聽不懂的。不過我說出來,心裏多少舒服了一些。”

他讓兔子伏在肩頭,轉身往福壽街走去。

“回家給你吃豆沙好不好?”

阿雪發出滿足的嗚嗚聲,柔軟的小爪子搭在他肩上輕輕蹭著。

林萬可側頭親了親它,微笑道:“阿雪真乖,我都舍不得把你還回去了。”

他是真心想多留阿雪幾天,反正京城這麽大,要找到它的主人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可第二天阿雪就不見了。

林百知不依不饒大哭了一場,吵著鬧著要阿雪,林萬可答應再給他買只兔子他也不肯,嗓子都哭啞了還不罷休。

其實林萬可自己也很想念阿雪,這小兔子雖然只在他身邊待了一天,但他已經對它傾訴了自己心底最深的秘密。

他不清楚阿雪去了哪裏,也不知道阿雪有沒有回到主人家,但他時不時都會想起這只乖巧的、特別黏他的小兔子。

有一次林萬可跟姜跳跳提起了阿雪,說它跟他一樣喜歡吃豆沙吃得一嘴都是,姜跳跳聽了便問,你喜歡那只兔子麽?

林萬可答喜歡。

姜跳跳又問,是哪種喜歡,可以過一輩子的那種喜歡麽?

林萬可不由失笑,剛想說人跟兔子怎麽可以過一輩子,話到嘴邊卻鬼使神差般咽了回去。

如果阿雪還在,我真的可以養它一輩子,請它吃一輩子的甜豆沙。

林萬可當時是這麽答的,他記得說完這句時,姜跳跳笑了。

他笑得很開心很開心,那副滿足的樣子,好像能吃到一輩子甜豆沙的是他自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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